他想了想。「你知道,」他說,「他媽的應該給你獎金的。這得看客戶的,不過我一定會建議的。這不光是找到幾個證人而已,比方那些記仇的鄰居老太太,願意發誓從沒見過他不撐柺杖走到街角。有了這個,唯一該做的就是把照片給安東尼·切魯蒂看,他就會像燙手山芋似的扔掉這個案子。」
「想象一下,切魯蒂會出多少錢買這張照片。」
「現在先別想那麼多,」他說,「你自己覺得呢?」
「要看客戶的,」我說,「我大概能猜到這張照片值多少。不過除了錢之外,我希望客戶能給我一封信,表達他對我工作成就的感謝。」
他點點頭,「嗯,沒問題。等到你退休的時候,檔案裡有這封信很不錯的,對吧?其實這比錢更重要。」
「或許吧,」我說,「但是這不表示我不想要錢。」
「當然了,你應該都要。推薦信、獎金,還有釘死那個混蛋的滿足感。」
「他不是壞人。」
「誰?查理?」
「他坐的椅子垮掉時,可能真的受了傷。後來喝酒時跟哥兒們提起,大家都說他應該打官司,接著有人指點他去找切魯蒂。切魯蒂帶他去找個蒙古大夫驗傷,搞水療法,而且教他沒有撐架絕對不可以出門,至少要拄兩根柺杖。當然他得放棄工作,不過如果能因此討到一大筆賠償,那就是個划算的投資。但是現在他兩個月沒工作,膽子也大了,因為他唯一的運動就是歪歪倒倒的走到麥安坡酒館再走回來。結果,現在他一無所獲,而且天知道他還能不能再回ups工作?」
「你好像對他覺得抱歉。」
「這個嘛,我才剛在他屁股上踢一腳,」我說,「施捨一點點同情也無妨。」
我告訴沃利我還有別的要求,不是針對客戶,而是他。我想找trw消費信用公司替我查十四個人的信用狀況。我說,我會付錢,可是希望算成本價。他保證沒問題,然後我給他那十四個在世會員的名單。
他說:「雷蒙德·格魯利奧?我想他的信用很好。還有埃弗裡·戴維斯,如果是住在五十五街八八八號的那個埃弗裡·戴維斯,他可以開張支票買下我們這幢樓。其實,我認為熨斗大廈曾經是他的,對吧?不,我想想,這幢樓曾經是兩年前跳樓自殺那個傢伙的。他叫什麼來著?」
「哈蒙·魯滕斯坦。」
「對,就是他,活得舒服如意,事事順遂,可是很難講,不是嗎?」
「應該吧。」
三個,說不定有四個俱樂部會員是自殺的。內德里奇·貝利斯在出差到亞特蘭大時開槍自殺。哈爾·加布里爾在西緣大道的自家公寓裡上吊。弗雷德·卡普在辦公室加班時跳樓。伊恩·赫勒是跳下、或掉下地鐵月臺。
很難弄清楚,不是嗎?
打了好幾個電話,終於找到了那個曾把伊恩·赫勒的屍體從輪下拖出來的地鐵警察。我告訴他想談談那樁發生在將近十五年前的死亡事件,他沉默了好一會兒。「你知道,」他說,「我的筆記本都沒丟,大概可以找到,但經過了這麼多年,你不能指望我記得太多。我還記得第一次經手的死亡案,據說第一次肯定忘不掉。但是我工作快十九年了,在這個人死之前,我已經看過太多這類事情。所以呢,不要抱太大希望。」
我跟他在歐文區的彼得酒館碰面,他叫阿瑟·梅沙克。「你以前是紐約市警局的,」他說,「對吧?」
「沒錯。」
「服務滿二十年就領退休金走人,嗯?」
「我沒幹那麼久。」
「是啊,有幾次我差點就不想幹了,可是沒辭職,然後不知不覺時間就過去了。到九月就滿十九年了,我發誓不知道時間是怎麼過去的。最近兩年我調到內勤,做行政工作,輕鬆多了,不過說真的,我很想念在地鐵車站的日子。在地底下,每一分鐘都上緊發條,你懂我的意思吧?」
「當然。」
「真忍不住好奇,如果在地上會有什麼不同。那麼我就屬於紐約市警局而非交通警局。地下道里的生活沒那麼五光十色。要多久才能碰上一個像伯尼·戈茨1那樣的人,做些夠轟動能登上報紙頭條一兩天的事情?機率大概是百萬分之一。」他嘆了口氣。「這十九年來成天和瘋狂藝術家、醉鬼、扒手打交道,還有一堆神經任務。對啊,還有一堆跳下月臺或意外失足的。我告訴過你,我記得第一次碰到的情景。」
1一九八四年十二月,一名白人電機工程師戈茨在地鐵站遇到四名勒索的年輕人,戈茨掏出一把沒有執照的手槍射中四人,事後以意圖謀殺被起訴,引起全國輿論對自衛和公共安全的爭議。支援戈茨的認為他是對抗城市犯罪的英雄,反對者認為戈茨是防衛過當且仇視黑人。
「嗯。」
「是個女的,年輕女郎,她一隻腿從膝蓋以下都鋸掉了,另一隻腿也受了傷。毫無疑問,是自殺,她自己承認的。我去醫院看她,她盯著我眼睛說,下回她會成功的。我不知道她有沒有再試,有一陣子我每次碰到有人跳下或掉下月臺,不論歸不歸我管,我都希望是她。有時候明明是個男的,六英尺四英寸高,三百磅,可是收屍時我還是一定要看看他的臉。不過就算她試過,那也一定是別人當班的時候。」
「你會惦記著她。」
「是啊,你說得沒錯。馬修,我查過筆記了,我記得你要查的人。伊恩·赫勒,星期六下午五點四十五分往南的一號車,正要駛入百老匯大道和五十五街的irt車站。日期是一九八八年十月十五日。那天正好是我岳父的生日,只不過他已經去世十年,而且我也離婚六年了,所以我不記得也不為過,是吧?那天赫勒下班正要回家,他平常都搭那班車。他工作的地點離車站有兩個街區,一向搭地鐵到時代廣場,再換快車回布魯克林。重點是,他出現在那兒很正常,我猜你是想確定他是自殺還是意外死亡。」
「或者是被謀殺,」我說。
他揚起頭。「這個嘛,很難說得準,」他想了想,「那是高峰時間,月臺上擠滿了要回家的人,地鐵進站時,他就站在月臺邊。或許他下班後路上喝了酒,或許他吃了抗過敏藥影響了平衡感。或許有人不小心從後面撞了他一下。」
「也或許是他自己跳下去的。」
「對,誰會知道呢?有時候是事先計劃的,有時候有人僥倖沒死,你才發現他們根本沒有事先計劃,想都沒想過,只是一時衝動,就跳下月臺了。說不定赫勒就是這樣。也說不定有人站在他旁邊,算準時間推他一把或撞他一下,讓他掉下去。老話一句,有時是計劃好的,有時不是。告訴你,我有一大堆這類他媽的故事可以講。」
「很多人死掉嗎?」
「這還用說嗎。」他站起來,穿過酒吧裡擁擠的人群,端回一杯金湯尼給自己,還有另外一杯可樂給我。我想付錢,他搖搖手擋掉了。「行了,」他說,「我在這裡很愉快。你知道誰在這裡喝過酒?歐亨利。你知道,那個作家。這個店很引以為榮,而且絕對不會讓你忘記這件事,不過我得說,我喜歡在這種比上帝還老的地方喝酒。你知道東村的那家麥索利嗎?他們的廣告標語是:‘你出生前我們就在這裡了’。現在他們的顧客全是大學生,耶穌基督,世界貿易中心在他們出生前就存在了。」
「現在也還在。」
「是啊,而且我們的阿拉伯兄弟差點把那兒給炸掉了。」我們談著最近發生的那件爆炸案,然後他說,「至於被推下月臺的事情,沒錯,我想很多是這樣發生的。有時候是因為一時衝動,前面有人擋路,或者就是瘋掉了,不必嗑藥就能發瘋。要幹掉一個人而且可以脫身,這是全世界最簡單的方法。」
「可是要殺死一個特定的人,就很難了,對吧?」
「你說是蓄意殺死一個人?」他想了想,「你可以跟蹤他到地鐵車站,可是他可能沒站在月臺邊。車站很擠,你和他之間擠滿了人,而且離月臺很遠。除非你們是朋友。」
「你的意思是?」
「他叫什麼名字來著?伊恩?‘嘿,伊恩,看到你真好,近來如何啊老兄?’你伸出手攬著他,走過來走過去,等地鐵進站時故意走到月臺邊。如果他認為你是他的朋友,就不會往後退,不會疑心,接下來他就成了輪下冤魂了。你想會是這麼回事嗎?」
「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