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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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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問。」

「你怎麼是處理屍體的?」

兄弟倆先交換了一個眼神,然後彼得做了個讓凱南說下去的手勢。於是凱南吸了一口氣說道:「我有個表兄是獸醫,他在……我想在哪裡並不重要,反正是個舊社群,他開了一家獸醫院,我打電話給他,說我需要借用他的地方,處理一些私人事務。」

「這是什麼時候的事?」

「我是在星期五下午打電話給他的,星期五晚上我就從他那兒拿到鑰匙過去了。他有個煤氣爐,應該可以說是個窯吧,用來焚化被他安眠後的寵物。我們把……呃……我們把……」

「放輕鬆,寶貝。」

他很不耐煩的搖搖頭,「我沒事,我只是不知道該怎麼說。你怎麼說呢?我們把弗朗辛的碎塊拿去焚化了。」

「你拆開了每一袋,呃……」

「沒有,何必呢?膠帶和塑膠袋也會一起燒化的。」

「你確定那是她嗎?」

「對,對,我們拆開了幾袋,足以,呃,確定。」

「這些我都非問不可。」

「我瞭解。」

「重點是,現在屍體沒有留下,對不對?」

他點點頭,「只剩骨灰。骨灰和小碎骨頭,就這麼多了。說到焚化,你會以為最後除了粉末狀的骨灰之外,什麼都不會留下,就跟從火爐裡拿出來的東西一樣,但事實並非如此;有一種輔助工具,可以把碎骨頭壓成粉狀,看起來不會那麼礙眼。」他抬起眼來直視著我,「我上高中的時候在洛的醫院打過工。我本來不想提他名字,操!其實這又有什麼差別呢?我父親希望我當醫生,認為這是很好的訓練,我不知道;我對那個地方很熟,尤其是那些裝置。」

「你表兄知道你為什麼要借他的地方嗎?」

「人們都只知道自己想知道的事。他反正不會認為我晚上溜進去是想給自己注射狂犬病疫苗就是了。我們在那兒待了一整夜,他的煤氣爐大小是給寵物用的,得分好幾次燒,中間還得讓爐子冷卻。老天,讓我談這件事就好像要我死一樣。」

「我很抱歉。」

「不是你的錯。洛知道我用過焚化爐嗎?我想他一定知道。他很清楚我正在從事的行業。他大概以為我把一個競爭對手給宰了,得消滅證據吧。大家整天在電視上看到這些狗屁情節,就以為世界就是這樣的。」

「而他並不反對?」

「他是親人。他知道情況緊急,也知道這是不能明講的事情。而且我給了他一些錢,雖然他不想拿,可是那傢伙有兩個孩子在讀大學,他怎麼能不拿呢?況且也不多。」

「多少?」

「兩千。辦個喪禮花兩千元,預算夠低了,是不是?我是說連買個棺材可能都不止這個數。」他搖搖頭,「我把骨灰裝進錫罐,放地下室的保險箱裡。我不知道該怎麼處理它,完全不知道她會希望我怎麼做,我們從來沒討論過。老天,她才二十四歲,比我小九歲,九歲差一個月。我們結婚剛兩年。」

「沒有孩子?」

「沒有。我們本來打算再等一年,然後……噢,老天,太可怕了。我喝一杯你介意嗎?」

「不。」

「彼得也這麼說。操!我就是不喝!禮拜四下午我跟他們通過電話之後灌了一杯,然後就再沒碰過了。我會有那種衝動,可是我還是把酒推開,你知道為什麼嗎?」

「為什麼?」

「因為我就是要這種感覺。你認為我做錯了嗎?我帶她去洛的醫院,把她給火化了?你認為這樣做不對?」

「我認為這樣做不合法。」

「嗯。那方面我並不是很在意。」

「我知道你不在意。你只是想做一件保住尊嚴的事,但同時你卻毀滅了證據。屍體通常隱藏著很多資訊,只要你懂得去找,但如果把一具屍體化成骨灰和碎骨頭,所有的資訊也跟著消失了。」

「這有關係嗎?」

「這對於知道她是怎麼死的,或許有幫助。」

「我不在乎她是怎麼死的,我只想知道是誰幹的。」

「這兩件事情或許互有關聯。」

「所以你認為我做錯了。老天,我不能打電話報警,把滿滿一袋子肉塊交給他們,說:‘這是我太太,請好好照顧她。’我從來沒有找過警察,幹我這一行不可能找警察。可是如果當時我開啟那輛福特後車廂,看到的她是完完整整的。雖然死了,卻是完整的,那麼也許,也許,我會去報案。可是在這種情況下……」

「我瞭解。」

「但你還是認為我做錯了。」

「當時你不可能有別的選擇。」彼得說。

每個人不都是這樣嗎?我說:「關於對與錯,我知道的不多。或許換作我,如果我也有一個後院裡有座焚化爐的表兄的話,也許我也會做同樣的事。不過我會怎麼做並不重要,現在木已成舟,問題是下面該怎麼走?」

「走哪兒去?」

「這正是問題。」

那並不是唯一的問題。我問了很多問題,而且大部分都不止問一遍。我反覆詢問他們兩人故事中的細節,在我的記事本里作了很多筆記。在將事情的片段拼湊起來之後,我們發現似乎整件事情裡唯一可以掌握的證據就是弗朗辛·庫利,而她也已經化為一縷輕煙了。

我終於合上了記事本,庫利兄弟坐在那裡等著我吐出第一個字。「從表面上看來,」我說:「他們似乎很安全。他們全程排練過,執行得很徹底,沒有留下任何線索。就算有留下蛛絲馬跡,到目前為止也還看不見。或許在超市或大西洋街那家店裡有人能夠指認出其中一名歹徒,或碰巧瞄到一眼車牌號碼,這很值得我們花力氣去找出這位目擊證人。不過目前這個證人只是我們假設的,很可能根本不存在,他所目擊的東西可能並不能給我們提供任何頭緒。」

「你是說我們一點機會都沒有。」

「不,」我說,「我不是那個意思。我是說,這件案子的調查工作要涉及的不僅僅是他們留下的這一點線索。起始點是他們拿著差不多五十萬元逃之夭夭的事實,他們可能做兩件事,兩件事都可以引起人們的注意。」

凱南想了想。「花掉,」他說,「還有呢?」

「吹噓。歹徒常常會自吹自擂,如果遇到值得誇耀的事情則更不得了,有時候他們會對那些很樂意轉手出賣訊息的人吹噓,要訣在於你得把風聲放出去,讓大家知道買主是誰。」

「你有什麼主意嗎?」

「我的主意多得很,」我說老實話,「剛才你想知道我還保有多少警察的成分,我實在不知道,不過碰到這類問題,我的解決方式仍然和帶警徽時一樣,那就是反覆琢磨,直到感覺可以掌握它為止。像這樣的案子,我立刻會想到幾條不同但都有可能性的調查途徑,很可能到頭來每一條都會走進死衚衕,但仍值得一試。」

「所以你願意試試看?」

我低頭看看自己的筆記本,說:「嗯,我有兩個問題:第一,我想我在電話裡已經跟彼得提過了,這個週末我本來打算去愛爾蘭的。」

「出差?」

「度假。今天早上我剛剛全部安排好。」

「你可以取消啊。」

「我是可以。」

「如果取消會讓你在金錢上有任何損失,我一定會費用給予補償。另一個問題是什麼?」

「另一個問題是,不論我辦出什麼結果來,你會怎麼處理?」

「答案你已經知道了。」

我點點頭。「這就是問題。」

「你不可能控告他們綁架或謀殺,因為沒有犯罪證據,有的只是一個女人失蹤了。」

「沒錯。」

「所以你一定知道我想要的是什麼。這樣問有什麼意義?你真要我說出來嗎?」

「但說無妨。」

「我要那些天殺的死!我要在現場,我要自己下手,我要看著他們死!」他說得很平靜,很直率,聲音裡不帶感情,「這就是我要的,」他說,「現在我想這件事想得發狂,其他的我一概不想要了,我無法想象自己還會想做任何別的事。跟你想的是不是差不多?」

「差不多。」

「抓走一個無辜的女人,把她剁成肉塊,幹出這種事情的人,你還會在乎他們的下場嗎?」

我想了一下,並沒有想太久。「不會。」我說。

「我跟我哥哥會做我們該做的事。你不必參與。」

「換句話說,我只是判他們死刑而已。」

他搖搖頭,「是他們自己判自己死刑的,」他說,「就憑他們的所作所為。你只是從旁協助運作而已。怎麼樣?」

我猶豫了一下。

他說:「你還有疑問,對不對?有關我的職業。」

「那是因素之一。」我說。

「你說我賣可卡因給學生,我並不,呃,我沒有在學校裡交易。」

「我想你也沒有。」

「更準確地說,我並不是賣貨的人,我是所謂的貿易商;你知道其中的差別吧?」

「當然,」我說,「你是那條一直都能躲開魚網的大魚。」

他笑了,「我不知道我是不是特別大的那條。從某些方面來看,其實中間商才是最大的,交易量也最大。我做生意時以重量計,也就是說我要不就帶大量的貨進來,否則就向有貨的人購買,轉手給那些少量出售的人。我的顧客或許交易得比我多,因為他們永遠都在買和賣,而我一年卻只做兩三筆生意。」

「不過你還是過得很不錯。」

「我過得不錯。吃這碗飯風險很大,你要擔心法律,還要隨時小心那些想坑你的人。通常如果風險大,利潤就會高。而且生意就在那裡,大家就是要那些貨。」

「你所謂的貨是可卡因?」

「其實我做可卡因的機會很少,大部分交易的都是海洛因,還有些大麻,不過這兩年來差不多都是海洛因。聽著,我老實對你說,我不會為此道歉。有人用它,上了癮,他們會搶自己老媽的錢包,會闖進別人家去偷,會用因為藥過量而死,死的時候手臂上還扎著針筒,他們會共用針筒,傳染艾滋病,這些事我全都知道。還有人制造槍支,蒸餾烈酒,種菸草。每年死於酒精和尼古丁的人有多少?和死於毒品的人數比較起來又怎麼樣?」

「酒和煙是合法的。」

「有什麼不同嗎?」

「有一些差別,雖然我不確定有多大。」

「或許吧。就算有我也沒看到。無論是哪一種,貨本身都是骯髒的。它能夠殺人,或是被人用來自殺或彼此殺戮。但有一點我至少比他們強,我不會去替我賣的東西作廣告,不會派說客去國會,不會聘請公關去對大眾鬼扯淡,說我賣的屎其實對他們有好處。哪一天人們不想要毒品了,就是我改行作別的買賣的時候了,我也不會到處去哭去嚎,要求政府發聯邦補助金。」

彼得說:「但你賣的東西到底不是棒棒糖,寶貝。」

「確實不是。貨本身是骯髒的,我從來沒說過它不髒。可是我做的部分,是乾乾淨淨的去做,我不會去訛人,不會去殺人,我做的是童叟無欺的交易,而且我會謹慎地挑選交易物件。因為這樣,我還活著,也是因為這樣,我不在監獄裡。」

「你曾經入過獄嗎?」

「沒有,我從來沒被逮捕過。所以如果你考慮的是這一點,怕說出去難聽,說你替一個人盡皆知的毒販做事……」

「這並不是我考量的因素。」

「從官方的觀點來看,我不是人盡皆知的交易商,不過我可不敢保證緝毒小組或毒品管制署沒人知道我,但我沒有前科,據我所知,我也從來不是官方調查的物件。我的房子沒被監聽過,電話沒被竊聽過。如果有,我一定會知道,剛才我已經告訴你了。」

「對。」

「你坐一會兒,我想給你看樣東西。」他走進另一個房間,回來時手裡拿著一張鑲在銀框裡的五乘七寸大小的彩色照片。「我們結婚那天照的,」他說,「兩年前的事,還不到兩年,五月才滿。」

他身穿燕尾服,她一身白。他笑得很開心,而她則沒有露齒,我先前提過原因。不過她容光煥發,你知道她是從心底裡洋溢著快樂。

我不知道該說什麼。

「我不知道他們對她做了什麼,」他說,「這是我不讓自己去想的事情之一。他們殺了她,像屠夫一樣剁了她,對著她開了些下流的玩笑,所以我非採取行動不可。因為如果我不做,我就會死!如果我能自己可以,我一定會自己行動,事實上我和彼得已經試過了。可是我們不知從何下手,我們沒有這方面的知識,我們不諳步驟。你剛才問的那些問題,所要採取的途徑,都讓我見識到在這一方面我根本像個無頭蒼蠅,所以我要你幫我,再高的價錢我都會想辦法付,錢不是問題,我有很多錢,只要有必要,我都願意花。如果你說不,我要麼就會去找別人,要麼就自己再去試,否則我還能怎樣呢?」他隔著桌子伸手把那張照片拿過去,看著它說:「老天,那是多麼完美的一天,」他說,「接下來的每一天也都如此,但最後搞得一團糟!」他看著我,「沒錯,我是個毒品經銷商,是個毒販子,你愛怎麼叫怎麼叫。沒錯,我就是打算宰了那幾個天殺的人渣。一切都擺明了,你怎麼說?是留下還是出去?」

我最好的朋友,那個我想去愛爾蘭跟他會合的人,是個職業罪犯。據聞,有天晚上他手提一個保齡球袋,大搖大擺地走過「地獄廚房」1的街道,然後從袋子拿出一顆人頭。我雖不敢發誓真有其事,但不久前在馬斯佩斯體育館地下室,我就在他的身邊,親眼目睹他一刀斬下一名男子的一隻手。當晚我的手裡握了一把槍,而我也開了槍。

1指紐約曼哈頓的一個社群,包括第三十四和第五十七大街之間的地區,大致從第八大街到哈得孫河。

所以說,在某些方面我仍是個十足的警察,但在另一些方面,我已改變了不少。我早已吞下了駱駝,怎麼會被蚊蟲噎住?

「我留下。」我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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