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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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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他給了我一千元支票,幾張照片,還有他所有的資料——她最後一個地址、工作過的幾家餐廳店名。他還給了我那兩張節目介紹單,我確信他一定還有很多份。我記下他在曼西的地址,還有家裡和汽車展示店裡的電話。「隨時都可以打電話來。」他說。

我告訴他,除非我有了什麼具體的事情可說,否則我不會打電話。但只要有需要,我一定會打。

他付了我們兩個人的咖啡錢,又給了女招待一元小費。到了門口,他說:「我感覺很好,我想我踏出了正確的一步。你很誠實很坦白,我很欣賞這一點。」

外頭,一個「三張牌芒提」1的攤子旁圍了一小群人,莊家要大家注意紅色牌,他自己則注意提防著警察。

1三張脾芒提(three-card-monte)是一種街頭牌戲,莊家把三張撲克牌—字排開,讓圍觀者看清牌色後蓋牌,將三張迅速交叉輪換,此時賭客便可押其中某個特定的牌色在哪個位置。莊家會針對賭客貪婪心理有各種作弊和引人上鉤的手法,基本上是一種騙局。

「我看透那種牌戲了。」赫爾德特克說。

「那不是牌戲,那是種小騙術、小欺詐。去玩的人從來不會贏的。」

「我就是看透這一點,不過還是會有人去玩。」

「我知道,」我說,「真讓人想不透。」

他走了之後,我拿了他給我的照片中的一張,到影印店印了一百張皮夾大小的副本。我回到旅社房間,找出刻有我姓名電話的橡皮圖章,在每張照片後頭蓋章。

保拉·赫爾德特克最後一個為人所知的地址,是一個專門出租套房的公寓,這棟髒乎乎的紅磚建築位於五十四街,離第九大道的交叉口只有幾戶遠。我趕到那兒的時候剛過五點,街上擠滿了返家途中的上班族。入口大廳有個門鈴盤,總共有五十來個按鈕,角落有個標示著「管理員」的鈴。按鈴之前,我先檢査了其他門鈴上頭的標籤,沒有保拉·赫爾德特克的名字。

管理員是個很高的女人,瘦巴巴的,有張三角臉,寬寬的額頭往下收成個窄小的下顎。她穿了一件印花家居服,拿著一根點著的香菸。她先打量了我一會兒,然後說:「對不起,現在沒空房,如果你找不到別的地方,過幾個星期再來找我。」

「有空房間的話,房租是多少錢?」

「一星期一百二十元,但是好一點的房間還要貴一點,包括電費。沒有廚房,可是你可以弄個小電爐,無所謂的。每個房間都有個迷你冰箱,很小,不過可以放些牛奶之類的,免得餿掉。」

「我喝黑咖啡,不加牛奶。」

「那你大概不需要冰箱,不過也不重要,因為現在根本沒有空房間,而且我想短期內也不會有。」

「保拉·赫爾德特克有電爐嗎?」

「她以前是女招待,所以我想她是在工作的地方吃飯的。你知道,我第一眼看到你以為你是警察,可是接著由於某些原因,我改變了想法。幾個星期前有個警察來過,前幾天又有個男人跑來,說是她父親。長得真不錯,滿頭剛開始泛灰的亮紅色頭髮。保拉怎麼了?」

「這正是我想査清楚的。」

「你想進去嗎?我知道的都告訴過第一個警察了,後來也都告訴她父親了。不過我想你另有些問題要問,一般都是這樣的,不是嗎?」

我隨著她走進一條長廊,樓梯口的桌子上堆著一些信封。「大家都在這兒拿信,」她說,「郵差不會把信投進五十四個不同的信箱,而是把一大疊信就扔在這個桌子上。信不信由你,這樣更保險,其他公寓的門廳會有信箱,不過常會有嗑藥的來偷,找福利津貼的支票。我就住這兒,左邊最後頭的房間。」

她的房間很小,可是收拾得異常整齊。有一張大沙發床,一把直背木椅和一把扶手椅。還有一張有掀開式桌面的小楓木書桌,一個上了漆的抽屜櫃,上頭擺著電視機。地板上鋪了拼花油氈布,在那上頭又鋪了一塊橢圓形鑲邊地毯。

她開啟書桌翻著房租賬冊時,我找把椅子坐了下來。她說:「找到了,我最後一次見到她,是她最後一次來交房租的時候,七月六日。那是星期一,她固定在這一天交房租,她付了一百三十五元。她的房間不錯,就在二樓,而且比較大。接下來的那個星期我沒見到她,到了星期三我就去找她。一般要是到了星期三,房客還沒交房租的話,我就會去找他們。我不會因為遲交兩天房租就趕人,可是我會去找他們要錢,因為我遇到過一些人,如果我不去要,他們就永遠都不付。

「我敲了她的房門,沒人應,後來我下樓前又去敲了一次,她還是不在。第二天早上,應該是十六日星期四,我又去敲她的門,還沒人應,我就用我的備用鑰匙進去。」她皺起眉頭,「我為什麼這麼做?她早上通常會在家,不過也不一定,要是房租晚了三天沒付,她就不會在。噢,我想起來了!有一封她的信放在那兒好幾天都沒拿走,我看到那封信好幾回了,加上她的房租一直拖著沒付——反正,我就開門進去了。」

「你發現了什麼?」

「不是我害怕發現的事情。你知道,我們很不希望用這種方式進門。你是警察,我就不必多說了,是吧?那些人單獨住在連傢俱出租的套房,你會很怕開啟他們的門發現那種事情。感謝上帝,這次沒有,她的房間是空的。」

「完全空的嗎?」

「不,你想想看。她留下了寢具,房客得自備寢具。以前我會提供的,但後來我改變做法,呃,應該是在十五年前的事情吧。她的床單、毯子、枕頭都還在床上。但櫃子裡沒衣服,抽屜也是空的,冰箱裡也沒有食物。毫無疑問她搬出去了,走掉了。」

「我不懂她為什麼要留下寢具。」

「或許她要搬去的地方提供寢具;或許她要離開紐約,沒辦法帶走太多東西;也或許她只是忘了。你收拾行李打算離開旅社房間的時候,不會把床單和毯子帶著,除非是想偷走,住在這兒就有點像是在住旅社。以前也有房客搬家的時候沒把寢具帶走。天主在上,有些人留下的還不只是寢具。」

她還打算繼續講,但我轉移話題問道:「你剛剛說她以前是女招待?」

「是啊,她就靠端盤子維生。她是個演員,或者該說想要成為演員。我們這兒的房客很多都想進演藝圈,都是些年輕人。還有幾個老房客住了好多年了,靠養老金和政府補助過日子。我還碰過一個女的每星期只付我十七塊三毛,你能相信嗎?而且她住的是這棟房子裡最好的房間之一。還有,我得爬五層樓去跟她收房租,有時候還收不到。」

「你知道保拉離開前在哪兒工作嗎?」

「我連她有沒有在工作都不知道。就算她告訴過我,我也不記得了,而且我懷疑她根本沒跟我說過。我跟房客不熟,你知道。我只不過是白天待在這兒罷了。他們來來去去的。老房客會住到蒙主寵召,不過年輕人一直搬進搬出、搬進搬出。他們可能受挫後搬回家,或者存了點錢換個普通公寓,或者結了婚搬走了,諸如此類的。」

「保拉在這兒住了多久?」

「三年,快滿三年了。她剛好是在三年前的這個禮拜搬進來的,我知道是因為她父親來這兒的時候我查過。當然她兩個月之前搬走了,所以不算滿三年。即使如此,她也算是房客裡面住得非常久的。除了那些有房租管制的老房客之外,有幾個住得比她久,不過並不多。」

「談些她的事情吧。」

「談什麼?」

「不知道。她有些什麼朋友?她平常做些什麼?你很機警,一定會注意到一些事情。」

「沒錯,我很機警,不過我常常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你懂我的意思吧?」

「應該懂。」

「我有五十四個房間出租,有些房間比較大,由兩個姑娘合租。我一度曾有六十六個房客。我只計較他們安不安靜、行為好不好、交房租準不準時。我不計較他們靠什麼賺錢。」

「保拉成了妓女嗎?」

「我沒有理由這樣想,不過我也不敢在聖經前面發誓說她不是。我打賭我的房客裡至少有五個是用這種方式賺錢,可能還更多,但是我不知道是哪幾個。要是哪個女孩起床出門去工作,我不會知道她們是去餐廳裡端盤子,還是去按摩院做別的事、或者隨便大家怎麼稱呼的那種事情。我們這兒的房客不準帶客人來,這是歸我管的;他們在外頭做些什麼,那就歸他們自己管了。」

「你沒看過她的任何一個朋友嗎?」

「她從沒帶任何人回家過,這裡規定不準的。我不笨,我知道大家偶爾會偷偷帶人進來,不過我管得夠緊,所以不會有人試圖天天帶人來。就算保拉跟這棟公寓裡的女孩或任何年輕男孩很要好,那我也不會知道。」

「她沒給你任何轉信地址嗎?」

「沒有,自從她最後一次來交房租後,我就沒再跟她說過話。」

「那她的信你怎麼處理?」

「退回給郵差。上頭寫個‘已退居,無轉信地址。’她的信不多,只有電話單,還有每個人都會收到的那些垃圾郵件。」

「你跟她相處得還好嗎?」

「我想是吧。她很安靜,講話很有禮貌,不會惹麻煩。她按時付房租,只有幾次超過了三天。」她翻翻賬本。「有回她一次付了兩星期的房租,還有一次她幾乎一整個月都沒交房租,接下來她就每星期多付五十元,直到前面欠的房租還清為止。如果跟房客處得比較熟,知道他們這方面信用還不錯,我就會讓他們用這種方式分期還清。不過不能讓他們養成習慣就是了。有時候你得幫幫別人,因為每個人偶爾總會有手頭緊的時候。」

「為什麼你認為她會不跟你講一聲就搬走?」

「我不知道。」她說。

「沒有任何想法嗎?」

「你知道,有些人會這樣。就這樣消失了,半夜裡提著行李箱偷偷跑掉。不過這麼做的人通常都是拖欠了一個星期以上的房租,而她還沒拖這麼久。事實上,她可能已經付清了房租,因為我不確定她是什麼時候走的。她最多也不過晚了兩天,但據我所知,她的房租星期一到期,她是隔天走掉的,因為我記得在她最後一次付房租之後,和我用備用鑰匙進她房間之前,中間我有十天沒看到她了。」

「她什麼都沒說就走掉,看起來好像有點怪。」

「唔,或許她走的時候時間很晚,她不想吵到我。或者可能時間並不晚,但我不在。你知道,我有機會就會出去看電影。非假日時間的下午,我最喜歡去看電影了,那時候電影院幾乎是空的,只有你和銀幕。我曾考慮弄個錄影機,那我隨時都可以看我喜歡的電影,而且也不貴,兩三百塊就可以租到一臺錄影機。可是那不一樣,在自己的房間看自己的電視,熒屏又小小的。兩者之間的差異,就好像在自家祈禱和在教堂祈禱一樣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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