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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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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從沉湎的情緒中回過神來,就立刻找了個公共電話打給加里,沒人接電話。我搭了地鐵往上城,走到巴黎綠,發現他在吧檯後面。吧檯是空的,不過旁邊有幾桌客人在吃遲來的早午餐。我看著他調了兩杯血腥瑪麗,然後又在兩個鬱金香形的高腳杯裡,加了一半柳橙汁和一半香檳。

「這是‘含羞草」」他告訴我,「完全不配,加起來的味道不如分開喝。要我的話,要麼就喝柳橙汁,要麼就喝香檳,可是不要兩樣加在同一個杯子裡。」他拿出一塊抹布擦擦我前面的吧檯。「喝什麼?」

「有沒有咖啡?」他叫了一個招待送杯咖啡到吧檯來,然後湊近我,「布賴斯說你在找我。」

「那是昨天晚上。之後我還打過幾次電話去你家。」

「噢,」他說,「昨天晚上千萬別打來。感謝上帝,這世界上還有女人願意把一個可憐的酒保當成浪漫偷情的物件。」他鬍子後面的嘴巴露出一個大大的笑容。「如果你找到我的話,你會說什麼?」

我把心裡的想法告訴他。他聽著,點點頭。「沒問題,」他說,「我可以去做。不過,我今天的班是到晚上八點,還有好久,可是現在找不到代班的人。除非——」

「除非怎樣?」

「你要不要客串酒保?」

「不了,」我說,「我八點左右再來找你。」

我回到旅社,試著看接近尾聲的美式足球賽,可是坐不住。我出門逛逛,走著走著才發現自己早餐後就沒吃過東西,然後在一個披薩攤子停下來,加了一大堆碎辣椒,希望吃了能讓自己振作一點。

離八點還有幾分鐘的時候,我回到巴黎綠,邊喝可樂邊等加里清點現金和支票辦理交班。我們一起走出去,他又問了我了一次那個地方的店名,我告訴了他,他說沒聽過。「不過我很少去第十大道,」他說,「葛洛根開放屋?聽起來像個典型愛爾蘭酒吧。」

「差不多。」

我們複習一遍我要他做的事,然後我待在對街,他緩步走向葛洛根的前門,進去。我站在人行道上等著,時間慢慢過去,我開始擔心有什麼不對勁,說不定我把他推進了一個危險的境地,如果換了我自己去會不會更糟。正想到一半,店門推開了,他走出來。他把手插在褲口袋裡,慢悠悠地走著,看起來簡直快活得不真實。

我配合著他的速度走了半個街區,然後過馬路到他那一邊。他說:「我認識你嗎?暗號是什麼?」

「認出什麼人了嗎?」

「嗯,沒問題,」他說,「之前我不確定還能認得他,可是看了一眼我就認出來了,而且他也認得我。」

「他說什麼?」

「沒說什麼,只是站在我面前等我點酒。我沒表示出我認得他。」

「很好。」

「可是,你聽我說,他也沒表示出他認得我,但我看得出來,他偷偷望向我這邊的樣子。哈!罪惡感,是這個說法沒錯吧?」

「一般是這麼說。」

「那家小店不錯,我喜歡他們的瓷磚地板還有暗色木頭,我喝了一瓶豎琴牌麥酒,然後邊喝第二瓶,邊看兩個傢伙射飛鏢。其中有一個,我敢說他一定大半輩子都在當比薩斜塔,我老想著他快摔到地板上了,可是他沒有。」

「我知道你在講誰。」

「他喝健力士啤酒。那種味道對我來說太重了。我想可以摻點柳丁汁喝。」他打了個寒顫,「不知道在這種地方調出來的會是什麼個樣子,這兒唯一的調酒就是蘇格蘭威士忌加水,偶爾調杯伏特加摻湯力水。一輩子可能都不會聽到有人點杯含羞草,或者哈維撞牆,或者西克利·迪克利·臺克利1隨便什麼的。」

1哈維撞牆和臺克利均為雞尾酒名。

「那是什麼鬼?」

「你不會想知道的。」他又打了個寒顫。我問他在那兒有沒有認出其他人。「沒有,」他說,「只有那個酒保。」

「他就是你提過以前跟保拉在一起的那個人。」

「他以前看起來跟在葛洛根時不太一樣。」他又沉思起來,想象能夠在一個簡單、誠實的酒吧裡工作的歡欣,那兒沒有羊齒植物盆景裝飾,也沒有正經八百的雅痞。「當然啦,」他提醒自己,「那裡的小費很少。」

這也提醒了我。我頭先已經準備好一張紙鈔,這會兒我掏出來,遞給他。

他怎麼都不肯拿。「你給我的生命帶來一點點小刺激,」他說,「我付出了多少?十分鐘和兩瓶啤酒的代價?有一天我們坐下來,你可以告訴我整件事情的結果,甚至連啤酒都讓你請,夠公平吧?」

「夠公平。可是事情不見得都有結果,有時候就是成了懸案」

「我願意賭一下。」他說。

我晃盪了十五分鐘,然後獨自回葛洛根。我沒看到米克·巴盧,安迪·巴克利在店後頭射飛鏢,尼爾站在吧檯後。他穿得跟星期五晚上一樣,黑紅法蘭絨襯衫外罩皮背心。

我站在吧檯前,點了一杯不加味的蘇打水。他端來的時候,我問他巴盧有沒有來。「他早些時候來過,」他說,「稍晚可能會來。你要我跟他說你在找他嗎?」

我說沒關係。

他走到吧檯尾端。我喝一兩口蘇打水,不時朝他那兒看一眼。罪惡感,這是加里的說法,看起來是這樣。原先很難確定是他的聲音,前兩天凌晨打來的那個人啞著嗓子,接近耳語,可是我猜出是他。

我不知道自己還能挖出多少,或者根據目前所知道的去做些什麼。

我站在那兒一定有個半小時了,他就一直待在吧檯尾端。我離開時,那杯蘇打水還很滿,離杯口不超過半寸。他之前忘了跟我收錢,我也沒留小費給他。

祝伊城堡的經理說:「喔,對,尼爾,尼爾·蒂爾曼,沒錯。他怎麼了?」

「他在這裡工作過?」

「工作了大概六個月,大概是春天時離開的吧。」

「所以他曾和保拉一起在這兒工作?」

「我想是吧,不過沒查過我不敢說。資料在老闆辦公室,現在鎖著。」

「他為什麼會離開?」

他猶豫了一下。「這裡的人來來去去,」他說,「我們的員工汰換率很驚人。」

「你們為什麼會請他走路?」

「我沒說是我們開除他的。」

「可是事實如此,不是嗎?」

他不自在地說:「我不想談。」

「他有什麼問題?他私生活有問題嗎?還是偷吧檯的錢?」

「我真的覺得不該談。如果你明天白天來,或許可以問問老闆。可是——」

「他可能是個嫌疑犯,」我說,「可能是一宗殺人案。」

「她死了嗎?」

「現在看起來有點像了。」

他眉頭緊鎖,「我真的什麼都不該說的。」

「你的談話不會列入記錄。只是我自己調查而已。」

「信用卡,」他說,「沒有確實的證據,這就是為什麼我不肯說。不過看起來好像是他偽造顧客的信用卡消費記錄。我不知道他動了什麼手腳、怎麼動的,不過事情不太對勁。」

「你們開除他的時候怎麼跟他說?」

「不是我開除的,是老闆。他告訴尼爾,他不適合在這兒工作,尼爾也沒有爭辯。看起來很像是承認有罪,你不覺得嗎?他在這兒做了這麼久,不會沒有原因就開除他的,可是他沒問原因。」

「保拉是怎麼被扯進來的?」

「保拉也介入了嗎?我不知道她也有份。她是自己要走的,沒人開除她,而且我很確定我們開除尼爾後,她還在這兒繼續做。如果她曾經和他共事——呃,他們可能共事過,不過不是走得很近,沒見過他們在角落說悄悄話之類的,反正我從沒想過他們兩個在交往。沒有人說閒話,我當然也不會刻意去打聽。」

接近午夜時,我帶著兩杯咖啡隔著馬路守在葛洛根對面。我找到一個門口坐下來,喝著咖啡,看著對面。我想我在那兒不會太醒目,很多門口都有人,有些站著,有些躺著,我比大部分人都穿得好,不過不是比每一個都好。

比起站在那兒等加里時,現在時間走得快一些。我的心緒漂盪,努力想解開一個謎團。十來分鐘過去了,我還是牢牢盯著葛洛根的門口。監視時,你必須讓自己的思緒漫遊,否則會無聊得發瘋,可是你又得學著調整自己,這樣當你看到上面交代你應該注意的事情時,才能讓心緒回到原點。偶爾有人進出葛洛根酒吧,都會把我從白日夢中拖回來,去注意進出的是些什麼人。

有幾個人同時離開,幾分鐘之後,門開啟了,又有四五個人走出來。這兩批人裡頭,我唯一認得出的只有安迪·巴克利。第二批人走掉之後,門又關了起來。過了幾秒鐘,店裡的頂燈都熄了,只剩下昏暗的光影。

我過了街,正對著那兒站著,現在可以看得更清楚了,不過也靠店門口更近,要躲開就更困難了。看起來尼爾在裡面忙,做些關門前該做的事。當門開啟時,我往後縮一點,他拖著一個大垃圾袋走到街上,丟進一個綠色的垃圾拖車廂。然後他回到店裡,我聽到上鎖的聲音,聲音很模糊,不過就算隔著一條街,只要留心還是聽得見。

時間又慢吞吞地過去了一點,門又一次開啟,他走了出來。他把鐵門拉下來鎖住。店裡依然有模糊的光影,顯然那些燈是為了安全起見而整夜開著。

他把所有掛鎖都鎖上之後,我站起身,準備跟在他後面。如果他招計程車,那我就不跟了;如果他去搭地鐵,那我大概也算了;可是我猜他很有可能是住在附近,而他如果是走路回家,要跟蹤他就不會太難了。我之前在曼哈頓的電話簿上沒查到他的名字,所以想知道他住在哪裡,最簡單的方法就是讓他帶我去。

我不確定找到他住的地方該怎麼辦。或許要靠耳朵吧。說不定我可以在他公寓門口攔下他,看他會不會說出什麼來;說不定我可以等到他不在的時候,想辦法進他公寓裡。不過首先,我得跟蹤他,看看他住在哪兒。

沒想到他哪兒都沒去,就站在那兒,跟我一樣躲在門口,冷得肩膀縮著,兩手圈住嘴哈著氣。我沒那麼冷,不過他只穿了背心和襯衫。

他點了一根菸,抽到一半就扔了。煙滾到人行道邊,拉出幾星火花。火熄了之後,第十大道上一輛往上城方向的汽車右轉,停在葛洛根門口,擋住了我的視線。那是一輛加長型的銀色卡迪拉克。車子的玻璃都是唷的,我看不到開車的人,也不知道里面坐了幾個人。

有一會兒我以為會聽到槍聲大作,我以為槍響之後,車子會飛快開走,然後我會看到尼爾抱著肚子倒在人行道上。可是這一切都沒有發生,他跑到車旁,乘客座旁邊的車門開啟,他上了車,關上車門。

卡迪拉克開走了,只剩下我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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