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應該喝咖啡。不過要是這麼久沒睡覺,威士忌對我來說就跟咖啡一樣,可以提神,讓我保持清醒。」他倒滿酒杯。「她是個來自印第安納州新教徒家庭的好女孩,」他說,「她偷過東西,可是隻是為了刺激。你不能指望這種人,那幾乎就跟一個男人為了尋求刺激而殺人一樣。好小偷不會為了刺激而偷,他是為了錢而偷。而最好的小偷則只因為他是個小偷而偷。」
「保拉怎麼了?」
「她聽到了一些她不該聽的事情。」
「什麼事?」
「你不必知道,噢,這又有什麼差別?曾經有些拉丁美洲的混蛋成包成包走私海洛因來賣,然後有個人開槍把這些操他媽的全打死,搶走了他們的錢。報上登過,其實訊息都錯了,可是或許你還記得。」
「我記得。」
「他安排她去農場,我在歐斯特郡有個農場,登記的是別人的名字,不過那是我的,就像車子和葛洛根都是我的一樣。」他喝了口酒,又說,「我操他媽的什麼都不擁有,你相信嗎?有個傢伙讓我開他的車,另一個讓我住在他登記租來的公寓裡。還有一個男人,祖先來自愛爾蘭的西密斯郡,他一向喜歡鄉下,他和老婆住在那兒,房地產契約也是登記他的名字,他在那兒擠牛奶、餵豬,他老婆在那兒養雞、撿蛋,可是我隨時高興就可以跑去住。如果有稅務局的混蛋想知道我的錢從哪裡來——為什麼,什麼錢?我擁有什麼得用錢買的東西嗎?」
「尼爾和保拉在那個農場。」我打斷他。
「每個人都放鬆了,講話沒有顧忌,於是她聽到太多要命的事情,而且她不會保密,你知道。如果任何人去問她問題,她就變成那來自印第安納傳統保守的新教徒女孩,你知道,告訴對方一切。所以我就告訴尼爾得擺脫她。」
「你命令他殺掉她?」
「我見了鬼才會下這種命令!」他把酒杯「砰」的一聲放在桌上,一開始我還以為他是因為我所提的問題而生氣。「我從沒叫他殺她,」他說,「我說他應該讓她離開紐約,如果她不在這兒,就不會構成威脅。她回印第安納的話,就不會有人去問她問題,警察和那些操他媽的義大利佬也不會去找她。要是她待在這兒,你知道,總有一天會出問題。」
「可是他搞錯了你的意思?」
「沒有。因為他後來告訴我一切都搞定了,她已經搭飛機回印第安納波利斯,我們再也不會看到她。她已經辦好手續退掉那個房間,正在回家的途中,而且一切都清理乾淨,不必再擔心她了。」他再度拿起他的酒杯,又放下,然後往前推了幾寸。「前幾天晚上,」他說,「當我把你給我的名片翻過來,看到她的照片,我才改變原來的想法。因為既然她已經回家了,怎麼會有人受她父母之託到處在找她呢?」
「怎麼回事?」
「我就是這麼問他的。‘怎麼回事,尼爾?如果你已經把那個妞兒送回家,她父母怎麼會僱人來找她?,他說她已經回印第安納了,可是沒留在那兒。她馬上又搭上往洛杉磯的飛機,去好萊塢碰運氣。我問他,那她難道都沒打電話給她父母嗎?好啦,他說,或許她在那兒出了什麼事,或許她嗑藥,或者墮落了。總之,她在這裡就想找尋刺激的生活,所以她可能在那兒也是如此。我知道他在撒謊。」
「嗯。」
「可是我也就算了。」
「他打過電話給我,」我說,「應該是星期六凌晨吧,很早,或許就在葛洛根打烊後幾小時。」
「我那天晚上跟他談過。我們鎖上門關了燈,喝著威士忌,他告訴我,她去好萊塢想當電影明星。後來他又打電話給你嗎?他說了什麼?」
「叫我不要再找她了,我只是在浪費時間。」
「蠢小子,打那個電話真蠢。這只不過是讓你知道有點收穫了,對不對?」
「我已經知道了。」
他點點頭,「是我自己一手造成的,不是嗎?可是之前我從來不知道自己造了這樣的孽,還以為她回印第安納老家了。那個城市叫什麼名字來著?」
「蒙西。」
「蒙西,就是那兒。」他看著手上的威士忌,然後喝了一口。我很少喝愛爾蘭威士忌,但此刻我忽然回憶起那種味道了,不像蘇格蘭威士忌那麼衝,也不像波本那麼順。我喝光杯裡的咖啡,好像在服解藥似的一口吞下。
他說:「我知道他在撒謊。我給他一點時間解除他的緊張,然後昨天晚上,我載他往城北方向開了好遠,然後把事情全給問清楚了。我們到艾倫威爾那個農莊去,他就是把她帶到那兒的。」
「什麼時候?」
「七月的什麼時候吧。」他說,「他帶她去那兒一個星期,想在她回老家之前好好招待她一下。他說,他給了她一點可卡因,結果她的心跳就停止了。他說,她沒吸食那麼多,可是可卡因很難講,偶爾不小心就可能會送你上西天。」
「她就是這樣死的?」
「不是,因為這個混蛋還在撒謊。後來他又改變說法,說他帶她去農場,告訴她為什麼她必須回家。結果她拒絕了,當時她喝醉了,又生氣,就威脅說要去找警察,而且吵得聲音很大。他擔心吵醒照管農場的那對夫婦,想讓她安靜下來,揍她揍得太用力了,結果她就死了。」
「可是這也不是實情,」我說,「對吧?」
「嗯。因為他幹嘛開車帶她到一百里之外,告訴她說她必須搭飛機離開?老天,撒這種蹩腳的謊!」他露出獰笑,「可是,你知道,我不必讀他的權利給他聽。他沒有保持沉默的權利,也沒有請律師的權利。」他的手不自覺地摸到他圍裙表面的一塊暗色汙漬上。「他說了。」
「說些什麼?」
「他帶她去那兒,殺了她,那是當然。他說她絕對不會答應回家的,他聽她說過,她只是發誓她一定會保守秘密。他帶她去農場,把她灌醉,然後帶她到外頭,在草地上跟她做愛。他把她的衣服脫光,和她一起躺在月光下。辦完事後,她還躺在那兒,他就拿出一把刀給她看。‘這是什麼?’她說,‘你想幹什麼?’然後他就刺死了她。」
我的咖啡杯空了,我拿著杯子到吧檯讓酒保加滿。踩在地板上,我想象著腳下的鋸木屑都滲了血。我覺得自己看得見聞得到那些血。可是我唯一看見的,只不過是溢位來的啤酒,而我聞到的,也只不過是外頭飄進來的肉味而已。
我回到座位時,巴盧正在看我前幾天給他的那張照片。「她真是個俏妞兒,」他淡淡地說,「本人比照片漂亮,活潑得很。」
「生前是這樣。」
「沒錯。」
「他把她丟在那兒嗎?我想安排把她的屍體送給她父母處理。」
「不行。」
「有一個方法不會引起調查。我想如果我跟她的父母解釋,他們應該會合作。尤其是如果我告訴他們,正義已經得到伸張。」這些話聽起來很做作,不過的確出自真心。我凝視著他,「正義的確已經得到伸張了,是吧?」
他說:「正義?正義被伸張過嗎?」他皺起眉頭,盯著威士忌思索著。「你這個問題的回答是,」他說,「是的。」
「我也是這麼想。可是屍體——」
「你不能拿走,老兄。」
「為什麼不行?他沒說埋在哪裡嗎?」
「他根本沒埋掉。」他放在桌上的一隻手握成拳頭,指節都泛白了。
我等著。
他說:「我告訴過你農場的事情。它在鄉下,那裡的兩夫妻姓歐馬拉,他們很喜歡做農場的事情。妻子很會種菜,到了夏天他們就會不斷給我很多玉米和番茄,還有苦味小黃瓜,他們總是要硬塞苦味小黃瓜給我。」他的拳頭鬆開,掌心朝下按著桌子。「他養了些牲畜,二十來只豪斯坦種的乳牛。他靠賣牛奶賺錢維生。他們也想送我牛奶,可是我要牛奶幹嘛?不過他們的雞蛋真不錯。他還養了些土雞。你知道這代表什麼嗎?這代表他們得辛辛苦苦才能維生。老天,我想這對他們有好處。那些蛋黃都是深黃色,接近橘色。哪天我給你一些雞蛋。」
我一言不發。
「他也養豬。」
我喝了口咖啡,有一剎那我嚐到了波本威士忌的味道。我想,他可能是趁我離開時加在我的杯子裡的。不過這當然是胡思亂想,我離開時是帶著杯子的,而且桌上的酒瓶裡裝的是愛爾蘭威士忌,不是波本。只是我已經很習慣喝咖啡時有這種錯覺,我的記憶產生了種種變化,讓我覺得腳下的鋸木屑裡有血,讓我的咖啡裡冒出波本味。
他說:「每年都會有幾個農夫喝醉了跑到豬舍,有時候就醉倒在那兒,你知道接下來他們怎麼樣嗎?」
「告訴我。」
「豬就把他們給吃掉了。豬會這樣的。鄉下有人會宣傳說他收集死牛死馬,替你處理動物屍體。豬需要一些葷的食物,你懂吧。吃了以後會長得更肥。」
「那保拉——」
「唉,耶穌啊。」他說。
我想喝杯酒。一個人想喝酒有一百個理由,但我現在想喝,是基於最基本的原因。我不想感覺自己此刻所感覺到的,我心裡的聲音告訴我,我需要喝杯酒,不喝酒我受不了。
但那個聲音在說謊,你一定可以承受痛苦的。那種感覺會很痛,就像在傷口上撒鹽巴一樣,可是你撐得住的。而且,只有持續在選擇承受痛苦,而非喝酒解脫,你才能熬過去。
「我相信他是故意的,」米克·巴盧說,「他想用刀子殺掉她,把她丟到豬舍裡,然後站在豬欄旁邊看著豬吃掉她。沒有人叫他這麼做,她可以回到她原來熟悉的家鄉,我們再也不會有她的訊息。如果必要的話,他大可以嚇唬她兩句,可是沒人叫他殺了她。所以我不得不認為,他這麼做是因為他喜歡。」
「有些人會這樣的。」
「對,」他熱切地說,「而且其中偶爾也會有樂趣。你知道那種樂趣嗎?」
「不知道。」
「我有過。」他說。他把瓶子轉過來看著標籤,眼睛不抬地說:「可是沒有好理由的話,你不能殺人。你不能隨便編個理由找藉口殺人。而且你也不能跟你不該騙的人亂講那些操他媽的謊話。他在操他媽我的農場裡殺了她,還把屍體拿去喂操他媽我的豬。然後他讓我一直以為她回到印第安納操他媽的蒙西市,正待在她母親的廚房裡烤餅乾。」
「你昨天晚上去酒吧接他。」
「沒錯。」
「然後開車去歐斯特郡,我想你是這麼說的,去那個農場。」
「對。」
「然後你整夜沒睡。」
「是,開車大老遠跑去那兒,又大老遠跑回來,今天早上我就想去望彌撒。」
「屠夫彌撒。」
「屠夫彌撒。」他說。
「一定很累,」我說,「一路開去又開回來,而且我想你一直在喝酒。」
「沒錯,而且開車也很累。不過,你知道,那段時間路上車子不多。
「那倒是真的。」
「而且去的路上,」他說,「我有他作伴。」
「回來呢?」
「我就聽收音機。」
「想必不會那麼無聊。」
「的確,」他說,「卡迪拉克裡頭的音響不錯,前後都有喇叭,聲音棒得就像是好威士忌一樣。你知道,她不是出現在豬舍裡的第一具屍體。」
「也不是最後一具?」
他點點頭,嘴唇緊閉,眼睛就像綠色的燧石似的。「也不是最後一具。」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