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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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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候要去銀行已經太晚了。倫敦走後,我結完賬,拿禮券到吧檯換現金。我的第一站是第十八分局,我考慮到兩手空空地去不禮貌。

我先打電話確定他在,然後搭往東的巴士,再轉另一輛往市中心的巴士。阿姆斯特朗酒吧在第九大道靠五十七街的拐角處。我住的旅館在五十七街。第十八分局坐落在警察專科學校的一樓,這是一幢八層樓高的建築物。新生訓練,巡警預料班和警官升職考試都在這裡進行。這裡有一個游泳池,一座配備有重量訓練機和一條跑道的體育館。在這裡可以上武術課,或到震耳欲聾的手槍射擊場做練習。

我感覺到那種每次我進警察局都會有的心情。我覺得自己像個騙子,而且是個失敗的騙子。我在辦公桌旁停下來,說我來找菲茨羅伊刑警。穿制服的警員揮手叫我進去。他可能把我當成自己人了。我一定看起來仍舊像個警察,或走起路來像個警察,或是什麼別的。一般人這麼看我。甚至連警察也是。

我直接走到小隊辦公室,看見菲茨羅伊在角落的一張辦公桌上打報告。桌上堆放著六個保麗龍免洗咖啡杯,每個杯子裡都還剩約一寸高的淡咖啡。菲茨羅伊指了指一張椅子,我坐著等他做完報告。隔幾張桌子,兩個警察和一個瘦得皮包骨又長著一雙青蛙眼的黑人小孩吵翻了天。我猜他是因為坐莊賭西班牙紙牌被抓。他們不會太為難他的,況且那也稱不上是世紀之罪。

菲茨羅伊還是我記憶中的老樣子,也許年紀大了些,體重也增了些。我不認為他會花很多時間在跑道上運動。他有張結實的愛爾蘭臉龐,灰色的頭髮,留個小平頭。不會有太多人把他當成會計師、管弦樂團指揮或計程車司機,也不會以為他是個速記打字員——他在打字機上花了不少時間,但是他只用兩根手指頭打字。

菲茨羅伊終於做完了,他將打字機推到一邊去。「我發誓全部的工作都是紙上談兵,」他說,「光做這個和出庭,誰還有時間去調查什麼?嗨,馬修,」我們握握手。「好久不見了。你看起來倒不怎麼糟。」

「我應該很糟嗎?」

「不是,當然不是。要不要喝點咖啡?加牛奶和糖?」

「咖啡就好。」

他走到咖啡機那兒,又拿了兩個保麗龍咖啡杯回來。那兩個刑警還在戲弄那個賭紙牌的莊家,說他們懷疑他是第一大道的砍殺狂。那孩子還算能守得住他自己的立場。

菲茨羅伊坐下來吹涼他的咖啡,喝了一小口,做了個鬼臉。他點燃一支香菸,靠在旋轉椅上。他說:「你見過倫敦先生了嗎?」

「剛剛見過。」

「你怎麼打算?你會幫他完成心願嗎?」

「我不知道是不是用了這些詞兒。我告訴他我會試試看。」

「對呀,馬修,我想你可以從這裡面找到一點好處。這傢伙想要花點銀子。你知道這像什麼嗎?就好像要他的女兒活過來,然後再死一遍,他以為他可以辦得到這件事。問題是他根本就辦不到。但是,如果能讓他花一點錢,他會覺得好過一些,而這筆錢為什麼不能給一個配得上它的好人呢?他有幾個錢,你知道。這可跟你找殘廢的包打聽買訊息不是一回事。」

「我也是這麼想。」

他說:「所以,你答應了要試試看。那好。他要我推薦個人給他,我馬上就想到你。何不把生意介紹給朋友呢,對不對?人們互相照顧,才能使地球繼續轉動。他們不是這麼說嗎?」

他去倒咖啡的時候,我在手裡放了五張二十元的鈔票。現在我身體往前傾,把錢塞到他手中。「好啦,我可以利用幾天的時間來做這件事。我很感激。」我說。

「聽著,朋友就是朋友,對嗎?」他把錢收起來了。「朋友就是朋友,但幫忙是幫忙,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不能平白進出警察局。無論如何,沒這個道理。」他繼續說道,「所以,你要去找線索並且問一些問題。他要玩多久,你就哄著他玩多久,但你也不需要太賣命。看在老天爺的份上,九年了。只要你結得了這件案子,我們就用飛機把你送去達拉斯,讓你去猜一猜是誰殺了約翰·肯尼迪1。」

11963年11月22日,美國第35屆總統約翰·肯尼迪在達拉斯遇刺。

「破案的線索一定很難找。」

「比登天還難。如果那時候有任何理由讓人想到她不是冰錐大盜死亡名單上再添的那一筆,那也許就會有人深入一點去探査。不過你也知道事情是如何進行的。」

「當然。」

「現在第一大道上有個傢伙在街上揮舞著一把屠刀四處砍人。我們推測這些都是隨意攻擊事件,對吧?我們不會跑去問受害人的丈夫,他老婆有沒有跟郵差胡搞,就好像她,叫什麼來著,埃廷格,也許她就是和郵差胡搞才會被殺死的。不過,當時看起來似乎沒有必要清査這方面的問題,如今想要這樣做,簡直像是要變魔術。」

「是呀,我會裝作變得出魔術的樣子。」

「當然,為什麼不?」他用手輕輕拍著一個紙面壓有百褶細紋的牛皮紙檔案夾。「我叫他們把這個調出來給你。你幹嗎不花個幾分鐘大略看一看?我必須去見一個人。

他去了半個多鐘頭。在這段時間內,我用我的方法讀完冰錐大盜的檔案。在我結束之前’那兩個刑警把賭紙牌的莊家押到拘留室,然後急急忙忙出去了,顯然想去找找看有沒有第一大盜砍殺狂的訊息。這個砍殺狂在第十八分局已小有名氣,第一大道離分局所在地只有幾個街區,他們顯然急著把他抓起來。

弗蘭克·菲茨羅伊回來時,我已經看完檔案了。他說:「如何?找到什麼?」

「不很多。我做了一些筆記,大部分是姓名和住址。」

「經過這九年,資料都不準了。人們搬來搬去,生活也他媽的整個改變了。」

上帝知道我的生活真的整個改變了。九年前,我是紐約警察局的刑警。我,我妻子,和兩個兒子住在長島一幢有草皮、有後院、有烤肉架的房子裡。雖然,有時候我覺得要決定人生的方向實在很困難,但是無論如何我離開了。而我的生活當然也改變了。

我輕輕地拍了一下檔案夾說:「有多少把握確定皮內爾沒有殺芭芭拉·埃廷格?」

「信用保證,馬修。絕對可靠。他那時人在貝爾維尤醫院。」

「那裡經常有人溜進溜出。」

「我同意,但他那時候穿著緊身內衣。那個多少會限制行動。此外,有些跡象顯示埃廷格命案與其他幾件不同。只有用心去找,才會注意到,但它們確實存在。」

「比如說?」

「傷口的數目。在八個受害人當中,埃廷格的傷口數最少。這個差別不是關鍵性的,但是已經夠明顯了。再者,其他的受害人在大腿處都有傷口。埃廷格腿上和腳上則都沒有刺傷的傷口。問題在於受害人之間原本就互有差異。他可不是用糕餅模子來做這些謀殺案的。因此,埃廷格與其他人之間的差異在那時候並不顯得突出。大腿處傷口較少或沒傷口,可以看成是因為時間倉促,他聽到或者他認為他聽到有人來的聲音,所以他沒時間給她做完全套處理。」

「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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