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往回走,穿過公園。聖馬克斯街二百二十號是一家叫布蘭奇·泰文的酒吧。我走進去,這酒吧就像一桶已經敗壞的血,有壞掉的啤酒味、尿騷味和體臭味。
裡面可能有上打的人,大部分坐在吧檯邊,只有幾個坐在桌子旁邊。我走進去的時候,酒吧變得一片死寂。我想我看起來不像是屬於這裡的人,我祈禱上帝,我永遠不要屬於這裡。
我先使用電話簿,羊頭灣那家分局的資料可能有誤,或者是安東尼裡唸錯號碼,再不然就是我記錯號碼了。西一百零三街有個伯頓·哈弗梅耶,但在聖馬克斯街沒有叫哈弗梅耶的人。
我身上沒硬幣了,酒保讓我換零錢。他的顧客知道我和他們毫不相干,所以態度顯得輕鬆不少。
我往投幣口塞了個硬幣,撥了記事本中的電話號碼。但是沒有人接聽。
我出了酒吧,走過幾間房子到聖馬克斯街一百一十二號,檢查門廊中所有的信箱,其實我也不是真的認為會找到哈弗梅耶的名字,我又走到外面來。我想喝一杯,但布蘭奇·泰文不是我想去的地方。
在暴風雨來時,任何港口都得去停靠。在酒吧裡,我叫了一杯純波本威士忌,最暢銷的牌子。我右手邊有兩個人正在討論一個他們都認識的朋友。其中的一個人說:「我早就叫她別帶那個男的回家,他不是什麼好東西,他會毆打她,並且會整垮她。但她偏偏要這麼做,把他帶回家去,那男的真的揍她又整她。所以她現在哭訴無門。」
我又撥了一次電話。響到第四聲的時候,一個男孩來接電話。我還以為我撥錯號碼了,我問他這裡是不是哈弗梅耶家。他說沒錯。
我問他哈弗梅耶太太在不在。
「她在隔壁房間,」他說,「有很重要的事嗎?我可以去叫她。」
「不必麻煩。我只是要查一下送信地址。你家的門牌號碼是幾號?」
「二百一十二號。」
「什麼二百一十二號?」
他開始講公寓棟號,我告訴他我要知道的是那條街的名稱。
「聖馬克斯街二百一十二號。」他說。
我一時之間產生了一種有時候在夢中才會有的錯覺,昏睡中的心智面對著一種不可能的矛盾掙扎,最後才認清是一場夢。我正和一個聲音稚嫩的小孩講話,他堅持他住在一個事實上並不存在的住址。
也許,他和媽媽跟松鼠們一起住在湯普金斯廣場公園。
我說:「介於什麼之間?」
「啊?」
「交叉街道的名稱?你家位於哪個街區?」
「哦,」他說,「第三和第四。」
「什麼?」
「我家在第三和第四大道之間。」
「這是不可能的。」我說。
「啊?」
我將停在電話上的目光移開,還真希望能看到一些跟布蘭奇·泰文酒吧截然不同的地方。也許,一幅山水畫吧。聖馬克斯街是從第三大道開始向東延伸的。第三和第四大道之間根本沒有聖馬克斯街。
我說:「哪裡?」
「啊?先生,我不——」
「等一下。」
「也許我應該去叫我媽媽。我——」
「你是在曼哈頓?布魯克林?布朗克斯?你家在哪裡呢?孩子。」
「布魯克林。」
「你確定嗎?」
「是,我確定。」他的聲音聽起來好像都快哭了。「我們住在布魯克林。你到底要做什麼?怎麼搞的,你是瘋了或怎麼了?」
「沒事,」我說,「你幫了個大忙。非常謝謝。」
我結束通話電話,覺得自己像個白痴。街道名稱在紐約的五個區內都會重複。我沒有理由假設她住在曼哈頓。
我往回想,把我先前和這位女人的談話內容重新再想一遍。有沒有哪一句話,讓我知道她不住曼哈頓。「他在曼哈頓。」她是這樣說她丈夫的。假如她自己也住曼哈頓,她不會這樣說話的。
但是我和哈弗梅耶之間的對話呢?「你的妻子還住在東村。」他同意我的說法。
也許他只是想結束談話。同意我說的話比向我解釋布魯克林也有聖馬克斯街要容易多了。
我離開布蘭奇,然後迅速向西走到我買詩集的那家書店。他們有哈格斯托姆的紐約五區袖珍地圖。我在後頁找到聖馬克斯街,翻出那張地圖,找到了。
布魯克林的聖馬克斯街和曼哈頓的一樣,只延伸了三個街區。往東,過平林路,繼續到聖馬克斯大道處轉彎成一個角度,然後一直延伸到布朗斯維樂。
向西,聖馬克斯街結束在第三大道,就好像它在曼哈頓也結束在另一條完全不同的第三大道。在第三大道的另一邊,布魯克林的聖馬克斯街有另一個名字。
懷科夫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