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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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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完全想不起來上一次是什麼時候吃的這道菜,幾乎整整三年不曾吃過肉了,第一年我還吃魚,後來也免了。」

「自然派小姐。」

「正是在下。」

「嗯,和你很相配。」

「喝酒就不適合你。瞧瞧我們,在這兒互相誇獎對方,有人說這就表示我們都老了。馬修,我上次過生日就已經三十八歲了。」

「並不老啊。」

「那是你說的。我上次過生日是三年前,現在已經四十一歲了。」

「還不算老。而且你看起來一點都不像。」

「我知道看來不像。或者說很像。格洛麗婭·斯泰納姆1四十歲時有人就說她一點也不像,但她回答說:‘我很像。這正是四十歲的模樣。’」

「說得好。」

「我也覺得。甜心,你知道我最近怎樣嗎?我正處於進退兩難之中。」

「我瞭解。」

「真希望這不是真的。但這卻是真的。這玩意兒夾在今天的信件中一起送來。」

她遞過來一張剪報。我翻開後看到一張照片,是名中年男子的大頭照,戴眼鏡、頭髮梳得整整齊齊,看起來是個自信樂觀的人,和頭條新聞好像不怎麼協調。頭版標題寫著:「商人殺妻殺子後自殺」,下面約有十到十二欄內文說明這則新聞。菲利普·斯特迪文特是斯特迪文特傢俱行的老闆,這家店在坎頓和馬西隆等地共有四家經銷商。他顯然在胡桃坡的家宅中發起瘋來,用菜刀砍死妻子和三個年幼子女後,打電話向警方自首。警方抵達現場後,發現斯特迪文特已用散彈獵槍射中頭部自殺身亡了。

我看完剪報抬頭說:「真可怕。」

「是啊。」

「你認識他?」

「不認識。」

「那是——」

「我認識他老婆。」

「他老婆?」

「你也認識。」

我再次研究那篇剪報,妻子名叫科妮莉婭,年約三十七歲,兒子分別是六歲的安德魯、四歲的凱文及兩歲的迪西。科妮莉婭,我努力在記憶中搜尋這個名字卻一無所獲,我疑惑地看著她。

「康妮1。」她說。

「康妮?」

「科妮莉婭·庫珀曼,你記得的。」

「科妮莉婭·庫珀曼,」我漫應著,終於想起一個充滿活力的啦啦隊長,金髮女孩。「我的天。」我說,「她怎麼扯進這些……什麼地方來著?坎頓、胡桃坡,這些地方到底在哪兒?」

「俄亥俄州,北俄亥俄州,離阿克倫不遠。」

「她怎麼會在那裡?」

「她嫁給菲利普·斯特迪文特。我不確定,她大概是七、八年前認識斯特迪文特。」

「怎麼認識的?也是恩客?」

「不是,不是那樣。那時她正在度假,週末去斯托滑雪,斯特迪文特也在那兒。那時他已離婚而且沒有固定關係,他深深愛上康妮。我不瞭解他當時多有錢,但至少手頭相當寬裕,他開了幾家傢俱店,生意做得不錯。他為康妮瘋狂,想娶她和她一起共組家庭。」

「後來真的結婚了。」

「對啊。康妮覺得斯特迪文特這人很好,而且康妮也想脫離當時的生活,脫離紐約。她又甜美又可愛,男人都很喜歡她,但是她實在不適合應召工作。」

「你適合嗎?」

「不,我也不適合。事實上我和康妮有許多相似之處,我們都是無意中陷入這一行的njg,只是我過得還不錯。」

「什麼是njg?」

「神經質的猶太女孩(aneuroticjewishgirl)。其實我不只過得不錯,而且還能夠適應這種環境生存下來。很多女孩受盡折磨,連最後的自尊也沒了,但是我並未到如此不堪的地步。」

「沒錯。」

「至少我自己這麼認為,」她堅強地對我笑笑,「除了偶爾某些個低潮的夜晚,不過誰都會遇上這種時候。」

「那當然。」

「一開始康妮過得還不錯。高中時她很胖不太受歡迎,但當她發現其實男人也喜歡她、覺得她很有吸引力時,她就建立起了對自己的信心。不過後來就完全不是這麼回事。幸好她遇上菲利普·斯特迪文特,他倆瘋狂相愛,所以他們便一起去俄亥俄州共組家庭養兒育女。」

「後來他發現康妮過去的事,所以發起瘋把她殺了。」

「不是。」

「不是嗎?」

她搖頭,「他一開始就知道。當她決定嫁給斯特迪文特時就告訴他了,真勇敢。但康妮這麼做是對的,事實證明他並不在意,否則兩人之間就會有個秘密橫亙其間。他是個見過世面的人,比康妮大了十五到二十歲,有過兩次婚姻,雖然一輩子都住馬西隆,不過他倒是經常旅行。他一點也不介意康妮在這一行中打了幾年滾。我想就算他心裡有什麼疙瘩,也老早就想開了。」

「他們從此以後就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

她沒理會我。「這幾年中她寄過幾封信給我。」她繼續說,「只幾封而已,因為我每次都沒空回信。如果你不回信,人家就不會再寫信給你了。每次大概都是在聖誕節前後,康妮會寄張卡片來,你知道那種用全家福相片製成的卡片嗎?她寄來幾次那種卡片。她的孩子們一個個都很漂亮,這不用想也猜得到,因為她丈夫挺英俊,剛剛報紙上的相片你也看了,而康妮多美更是不用說。」

「沒錯。」

「真希望我留下了她上次寄來的那張卡片。我不是那種會收拾東西的人。每回不到一月十日,所有收到的卡片大概都已經當垃圾丟了,所以她的卡片我一張也沒辦法拿給你看,但是我下個月再也收不到卡片了,因為……」

她低聲哭泣,雙肩不住顫抖,雙手緊絞著。半晌,她終於控制住自己,深吸了一口氣再吐出來。

我說:「真不知道斯特迪文特為什麼會做出這種事來?」

「不是他做的,他不是這種人。」

「人不可貌相。」

「不是他做的。」

我瞪著她。

「我在坎頓或馬西隆一個人都不認識,」她說,「唯一認識的就是康妮,而唯一知道康妮認識我的就是斯特迪文特,現在他們兩人都死了。」

「所以?」

「所以到底是誰寄這張剪報來給我呢?」

「誰都可能。」

「是這樣嗎?」

「康妮也許曾經和那裡的朋友或鄰居提起過你。發生這起謀殺和自殺事件後,她朋友整理她的東西,找到她的通訊錄,也想讓她這位異鄉朋友知道這件事。」

「然後這個朋友就這樣直接剪下報紙寄來?隻字片語都沒有?」

「信封內沒有短柬?」

「沒有。」

「說不定這個朋友寫了信,卻忘了一起放進信封裡,這種事誰都有過。」

「而且連回信住址也忘了寫嗎?」

「信封還在嗎?」

「在另一個房間,是個很普通的白信封,我的名字住址是手寫的。」

「可以給我看一下嗎?」

她點點頭,我坐在椅上欣賞那幅價值五千元的畫。從前我有一陣子非常想朝它開一槍。許久沒想起這件事,現在好像又開始想這麼做了。

那個信封正如她所說的,普通訊封,到處都買得到,難以追查。以圓珠筆用印刷體寫上她的名字和住址,信封左上角及背面都沒回信住址。

「紐約的郵戳。」我說。

「我知道。」

「所以如果是康妮的朋友——」

「這人必須千里迢迢帶著剪報跑來紐約,然後把它丟進郵筒裡。」

我站起來走到窗邊,心不在焉地看著窗外,然後轉身面對她說:「還有一種可能就是:兇手另有其人,殺了她,她丈夫還有孩子。」

「沒錯。」

「然後再偽裝成謀殺及自殺。兇手當場撥了通電話假裝自首,等到當地報紙刊登出來以後,剪下報道,帶回紐約,然後寄給你。」

「對。」

「我猜我們倆想的是同一個人。」

「他發誓說他要殺了康妮,」她說,「和我,還有你。」

「他的確這麼說。」

「‘你和你所有的女人,斯卡德。’他是這麼說的。」

「這麼多年來不少壞人都說了不少狠話,你不能全都當真。」我走上前去又拿起信封,彷彿我能從中得到一些心靈感應似的。不過就算真有感應,也實在微弱到令我無法感知。

「為什麼等到現在呢?老天,多久了,十二年吧?」

「差不多。」

「你真認為是他,對不對?」

「我知道就是他。」

「莫特利。」

「沒錯。」

「詹姆斯·利奧·莫特利,」我說,「老天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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