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特利:你怕我嗎?
伊萊恩:怕。
莫特利:很好,我很高興你這樣。我現在不過去。
伊萊恩:哦。
莫特利:這一兩天我會去找你,我會給你你想要的,伊萊恩。我給你的都是你最想要的,對不對?
伊萊恩:我希望你趕快過來。
莫特利:快了,伊萊恩。
他結束通話後我回到客廳,伊萊恩疲憊地癱在皮革沙發上,她說:「我覺得自己好像一隻被毒蛇所迷住的鳥。我當然是在演戲,好讓他以為他已經磨盡我的精神,甚至以為他真的擁有我的身體和靈魂。你猜他相信嗎?」
「不知道。」
「我也不知道。聽起來他好像相信,不過說不定他也是在演戲,在和我玩遊戲。他知道我這幾天沒踏出家門,他有可能在監視我。」
「可能。」
「說不定他拿了副望遠鏡躲什麼地方,搞不好還能看透我的窗戶。你相信嗎?剛才我是假裝的,不過到最後自己好像被自己說服了,竟然他媽的這麼容易就喪失意志力,就這樣被淹沒了。你知道我意思嗎?」
「大致能體會。」
「你猜他是怎麼進來的?那天,當我和那個叫什麼名字的傢伙在旅館交易那天,他騙過門房進了門。他是怎麼進來的?」
「要騙過門房很容易。」
「我知道,不過這裡的門房其實都相當盡職。那麼大門呢?你說找不到他強行破壞闖入的痕跡。」
「他可能有鑰匙。」
「他從哪裡弄到鑰匙呢?我當然沒把鑰匙給他,而且也沒弄丟過。」
「康妮有沒有你的鑰匙?」
「我為什麼要給她?好幫我澆花嗎?沒有,我沒有把鑰匙交給任何人,連你也沒有鑰匙,對吧?我也沒把鑰匙給你,不是嗎?」
「沒有。」
「我當然沒把鑰匙給康妮。他到底怎麼進來的?門上的那把鎖是把好鎖。」
「你出門時是不是用鑰匙上鎖?」
「應該是啊,我一向都這樣上鎖。」
「因為你如果沒有鎖上門栓,說不定他就能用信用卡弄開彈簧鎖。另一種可能就是他有足夠的時間,將鑰匙在蠟或肥皂上做模子。或者,還有一種可能就是他偷了你的鎖。」
「還可能就是他用手指頭開鎖」,她提議,「然後門一推就開了。」
我在那兒住的第四個清晨將近四點時,電話鈴突然響了。我才睡了兩個鐘頭,由於長期待在室內,我的內臟甚至整個身體都翻騰不已。我聽到電話鈴聲,強迫自己起來,不過意志力顯然沒有堅強到足以恢復神智。我以為自己已經醒來,結果身體竟仍賴在伊萊恩床上,腦袋還在神遊。後來伊萊恩拼命把我搖醒,我才丟開棉被坐起身來,兩腿搭在床沿上。
「剛才是他打來電話,」她說,「他要過來。」我問她現在幾點,她說:「我請他給我一個小時,好打扮一下用最美的樣子歡迎他。他只肯給我半個鐘頭,說這點時間足夠了。他已經在路上了,馬修。我們現在該怎麼辦?」
我叫她通知門房說她在等客人,請莫特利先生直接上來,並且在他上樓時一定要通知她。她與門房說完之後便走進浴室,淋浴兩分鐘,然後擦乾身子穿衣服,我記不得她最後選了哪一套衣服,不過她換了好多件,還難以決定穿什麼。
「這實在太可笑了,」她說,「你一定覺得我像要去約會。」
「可能正是。」
「對啊,跟命運的爛約會。你還好嗎?」
「還沒完全恢復正常,」我承認,「你若煮杯咖啡給我可能會好一點。」
「沒問題。」
我把兩個鐘頭之前才脫下的衣服又穿上,這件衣服我已經穿了幾乎一星期了。以前我在上班時通常都穿西裝——我現在還是如此——我弄了半天,領帶一直打不好,試兩次之後,發現這真是一件無聊的事,就乾脆拉下領帶扔到椅子上。
我把局裡發的制式點三八手槍放肋下槍揹帶中,試著拔了一兩次,又把槍套帶取下,把槍插在背後腰帶上,槍托剛好卡在在腰後凹進去的地方。
二百毫升裝的波本放在床頭櫃上,瓶中大約還剩二分之一品脫。我旋開瓶蓋,直接對瓶嘴喝了一口,這樣可以讓我那臺老引擎重新開始轉動。
我叫伊萊恩,但她沒回答。我重新穿上外套練習拔槍。做這個動作的感覺很奇怪,當你練習一種致人於死地的動作時,都會有此感覺。我把槍移到左腹側邊,練習反手拔槍動作,不過感覺更不順手,所以我又考慮把槍放回肋下槍揹帶中。
或許我根本用不著拔槍,乾脆拿著槍等他。我們還沒計劃好,尚未決定她讓那傢伙進門時我應該站的位置。我想最簡單的方法,就是當她開門時,我躲在門後面,他進門後就直接拿槍對著他。不過比較好的方法可能是先讓他和伊萊恩兩人說話,而我則躲在廚房或浴室裡等待適當時機。這種作法在心理上佔有優勢,但是出錯的機會也比較大。她的焦慮或緊張可能使他產生警覺,或者他可能突然決定做一些更古怪的事情。畢竟這種瘋子淨是做一些瘋狂事,這就是他們之所以是瘋子的原因。
我叫伊萊恩,不過她顯然沒把水關掉,所以聽不到我喊她。我把槍插回腰帶,然後再拔出來,拿著槍穿過短廊走到客廳。如果咖啡已經煮好,我想喝杯咖啡,然後和她好好討論接下來該怎麼辦。
我走進客廳轉到廚房,然後停下腳步,因為他背靠窗戶站在那兒,而伊萊恩站在他前頭。他一隻手抓住伊萊恩手肘上方,另一隻手則緊抓她的手腕。
他說:「把槍放下。快點,否則我扭斷她的手。」
我的槍既沒有瞄準他,拿槍的姿勢也完全不對,手指距離扳機十萬八千里。我正以端一盤開胃菜的方法拿著槍。
我把槍放下。
她對他的描述十分中肯:瘦骨嶙峋的身軀上幾乎沒肉,全身緊崩得彷彿盤得緊緊的發條,狹窄的臉孔,奇特的髮型,好像有人用剪刀沿著湯碗邊緣胡亂修剪,那髮型在他頭上看起來像是一頂無邊便帽似的。他的鼻子很長,鼻端肥大,雙唇飽滿,前額向後斜傾,雙眼深陷在突出的眉骨之下,眼睛的顏色是渾濁的棕色。我完全無法從中讀到任何訊息。
他全身的特徵再加上那髮型,看起來有點像是個中世紀邪惡的修士,可惜他的服裝是唯一不像的部分。他穿了一件橄欖色的橫紋運動夾克,袖口、領口和手肘處都有皮革綴補,卡其褲子上掛著刃形短劍,腳上穿著一寸高跟的蜥蜴皮靴,靴子前端是銀色金屬鞋尖。他的襯衫則是西部風格,鈕釦是按扣式的,此外他還打了一條土耳其藍斜紋領帶。
「你就是斯卡德,」他說,「拉皮條的警察。剛剛伊萊恩一直想讓你知道我來了,不過我覺得還是給你一個驚喜比較好。我跟她說你一定是個喜歡驚奇的人,我叫伊萊恩不準發出聲音,即使在我弄痛她時,她也乖乖地沒發出一點聲音,我要她做什麼她就照著做。你知道為什麼嗎?」
「為什麼?」
「因為她現在開始明白,只有我才知道她最需要的是什麼,只有我知道。」
他的膚色非常蒼白,彷彿他的體內沒有一滴血。而伊萊恩站在他身旁,兩人彷彿配對一般,她的臉上也完全沒有血色,全身的力量和意志似乎已經消磨殆盡,像是恐怖片裡的殭屍。
「我知道她需要什麼。」他重複,「而她不需要的,就是一個愚蠢的警察幫她拉皮條。」
「我沒幫她拉皮條。」
「是嗎?那你是幹嘛的?她的合法配偶?惡魔情人?一出生就分離的孿生兄弟?失散多年的龜兒子?告訴我你是個什麼東西。」
人的注意力真奇怪。我一直看著他的手。他的雙手仍舊緊緊抓住她的手腕和手肘。先前伊萊恩已經告訴過我他的手勁很大。我當然相信她的話,不過莫特利那雙手,看起來實在不像有那麼大力氣的模樣。他的手掌很大,手指很長,關節有突瘤,指甲極短,應是隨意快剪出來的結果,指甲底端白色月形極明顯。
「我是她朋友。」我說。
「我才是她朋友。」他說,「我是她朋友和她的家人。」他停頓了一會兒,似乎在細細品嚐這段宣言,好像他很欣賞自己這句話。「她不需要任何人,她當然更不需要你。」他一笑正好露出突出的牙齒,他的牙齒大且外暴。他神采奕奕地說:「她以後不需要你的服務,你已經被解僱了,你這混蛋以後最好靠你自己,她不希望你再出現。別站在那兒不動,垮著一張臉好像晾衣服架上的破布一樣。快滾!」
「嗯,怎麼說呢,」我說,「我來這裡是伊萊恩邀請我來的,不是你。所以如果她要我走的話——」
「告訴他,伊萊恩。」
「馬修——」
「告訴他。」
「馬修,你還是離開好了。」
我看著她,試著透過眼神向她打暗號。「你真的要我走?」
「我想你最好走。」
我猶豫一下,聳肩說:「就照你說的。」我慢慢移向先前放槍的那張桌子。
「不準動,你幹嘛?」
「看起來像幹嘛?我拿我的槍。」
「不行。」
「那我怎麼能走呢?」我理智地說,「那是我的配槍,如果留這裡,我的麻煩可大了。」
「我會把她的手扭斷。」
「你把她脖子扭斷我也無所謂,可是除非把槍帶走,否則我哪兒也不去。」我想了一會兒,「聽著,我拿著槍管好了。我不想拿槍來射誰,只是想帶著我的槍一起離開而已。」
趁他還在考慮的時候,我又走了兩步,拿著槍管拾起槍。我沒有讓槍離開他的視線,好讓他知道自己並沒有危險。反正我無法向他開槍,他讓伊萊恩擋在我們中間,緊抓的手指似乎深深陷入她的皮膚。不過就算有何痛苦,我想她也未感受到,她臉上只有害怕與絕望。
我握著槍向自己的右前方轉。我一面靠近他,一面設法使咖啡桌介於我們之間,那是一個鋪著麗光板之類的夾板立方體。我邊移動位置邊說:「我把槍給你好了,你實在讓我覺得自己很蠢。你是怎麼通過門房的?」
他微笑不答。
「然後怎麼進來的?」我說,「這道門鎖很牢,而且她說你沒有鑰匙,你有嗎?還是她幫你開門的?」
「把槍拿開,」他說,「然後快滾。」
「你是說這把槍?你覺得不舒服嗎?」
「把它拿開。」
「如果你覺得不舒服,」我說,「拿去。」然後把槍扔過去。
他所犯的錯誤就是太用力抓她,以致於反應時間不夠。他必須先放開她,然後才能採取下一個動作。他緊抓的手一鬆開,她忍不住叫了出來。他放開之後伸手去接槍,這時我一腳朝咖啡桌踢去,非常用力地踢過去。桌子撞上他的脛骨,我也飛身朝他撲去,我們倆一起撞上牆壁,險些撞出窗外,他幾乎喘不過氣來。他摔得四腳朝天,我則壓在他身上。等我從他身上擺脫開來時,他仍躺在地上動彈不得。我狠狠一拳擂在他的下巴上,他眼神變得呆滯。我抓著他的衣服領口,把他朝牆上摔去,然後又三次狠擊他的腹部。他全身都是堅硬的肌肉,不過我使盡力氣出拳總算把他打倒。他整個人幾乎癱在地上,我拉起他一隻手臂扛在肩上,手肘抵住他下巴,然後一個過肩摔,給他最後一擊。
他像個破布娃娃一樣躺在地上動彈不得,頭和肩膀剛好卡在在白色牆邊,一隻腳還勉強撐著,另一隻腳則完全癱直。我喘著氣站旁邊瞪著他,他一隻手攤在地上五根指頭張開,我還記得那幾根手指狠狠抓住伊萊恩的情景。我忍不住想把腳再移動幾寸,踩在那隻手上,把全身的重量都加在上面,看看能不能廢了他那鋼鐵般的手指。
不過我沒有這麼做。我把槍收起來,插在腰帶上,回到伊萊恩身邊。她臉上已恢復些微血色,看起來雖然仍舊很糟糕,不過比起先前被抓住時,已經好多了。
她說:「說他扭斷我的脖子你也不在乎時——」
「噢,得了。你也知道我是在轉移他的注意力罷了。」
「對,我知道你一定有計劃。不過我還是很害怕計劃失敗。我怕他可能會出於好奇,為了想看看你是不是真的不在乎,而扭斷我的脖子。」
「他不會扭斷任何人的脖子,」我說,「不過現在我得好好想一想如何處置他。」
「你不逮捕他嗎?」
「當然要,不過我怕他最後還是會逍遙法外。」
「你沒開玩笑吧,他做了這種事還能逃得過?」
「這種案子很難起訴,」我告訴她,「你是應召女郎,而陪審團通常不太關心妓女遭到的暴力脅迫,除非當事人因此身亡。」
「他說他殺過一個女孩。」
「他可能只是隨便說說,而且就算是真的——事實上我猜也是——我們又不知道究竟她是誰,以及這是什麼時候發生的事情,更別提要用那個案子逮他了。現在我們只有拒捕和襲警兩項,但隨便哪個沒道德的被告律師都可以讓別人懷疑我們倆的關係。」
「怎麼會?」
「他可以讓別人認為我是替你拉皮條的。這樣他一定會無罪釋放。就算他們朝最好的方向去想,還是有問題的。我是個已婚的警察,卻和小姐交友。你也想得出來,這在法庭上會被他們說成什麼樣,而且還會寫成白紙黑字。」
「你說他以前也被逮捕過。」
「沒錯,而且也是類似的案子,不過陪審團不會知道這些。」
「為什麼?因為那些指控都已經撤銷了嗎?」
「就算他以前曾經被定罪甚至服刑坐牢,陪審團也不會知道,因為從前的犯罪記錄在刑事法庭上一律不能提出來。」
「到底為什麼不能?」
「我不知道,」我說「我從來都弄不明白這些,好像是說會造成偏見,不過這不正是這人特性的一部分嗎?為什麼不能讓陪審團知道呢?」我聳聳肩。「康妮可以作證,」我說,「他傷害她而且威脅你。但是她願意站出來嗎?」
「我不知道。」
「我想她可能不肯。」
「大概吧。」
「我來看看。」我邊說邊彎腰檢查莫特利,他仍未恢復清醒,他的玻璃下巴是致命弱點。有個拳擊手鮑伯·薩特菲爾德也是這樣,他能承受最重的拳仍屹立不倒,不過如果你打中他下巴,他就會臉朝下摔倒在地,十秒鐘都爬不起來。所以這樣一拳,就能讓他在中國鞭炮聲響中還睡得著。
我在他的夾克口袋裡翻搜,然後直起腰,轉身把我找到的東西拿給伊萊恩看。「這玩意兒就可以幫大忙,」我說,「一支小型自動傢伙,大概是點二五口徑的。他一定沒有登記,而且一定也沒有執照。這樣他就是二級刑事非法持有致命武器,這是丙級重罪。」
「這樣夠重嗎?」
「沒什麼用。重點是,我希望他的保釋金額高到他無法負擔,而且他的罪要夠重,這樣他的律師就算承認有罪放棄抗辯也不能免掉多少刑責。我要他進監獄,這個婊子養的,最好別再出現在這世界上。」我看著她,「你願意站出來嗎?」
「什麼意思?」
「你願意作證嗎?」
「那當然。」
「不只如此,你願意在宣誓後說謊嗎?」
「你要我說什麼?」
我仔細地觀察她一陣子。「我猜你願意出來作證,」我說,「我要冒個險。」
「你想說什麼?」
我用厚紙巾將那把槍上的指紋擦拭乾淨,藉手撐在牆上的力量,把莫特利的肩膀頂起來,讓他坐起呈半蹲姿勢。他雖然那麼瘦,但體重卻比外表看來重得多。我能感覺到他全身組織的僵硬,即使是在喪失意識的狀態下,他的肌肉仍然緊崩著。
我把槍放進他的右手裡,把他的食指插入扳機處扣住,開啟保險,然後我用自己的手握住他的手,將他的身體再稍微撐直起來,檢查槍口所指的角度。我讓槍對準牆上的一幅畫,後來這幅畫價值變成只剩五十元。我向左做了些許調整後,捏住他的食指扣動扳機,在牆上打了一個洞。我把第二槍角度調高一些,第三槍則幾乎射進天花板。然後我放開他,讓他跌回地上靠在牆邊,而手槍則從他手裡滑落到地上。
我說:「他握槍瞄準我,我踢開咖啡桌去撞他,他被桌子撞得失去平衡,不過他在跌倒那一刻,還是開了三槍,然後我撲到他身上,把他打昏了。」
她點著頭,一臉專注的模樣,即使她先前受到槍聲的驚嚇,此時也已經恢復鎮定。那槍響當然不會製造很大聲音,那些小子彈也未造成很大損傷,只是在牆上留下幾個小洞罷了。
「他開槍射擊,」我說,「試圖殺害警察,這可不是能夠隨便打發的罪名。」
「我會作證發誓。」
「我知道你會,」我說,「我就知道你會站出來。」我抱了抱她,然後走到臥室拿起那瓶波本酒,喝了一口之後才撥電話。在等待警方人員到達的這段時間,我把剩下的波本都解決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