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加林德茲看起來比較像警察,不像藝術家。他身高中等,體格健壯,一雙可卡狗似的棕色眼睛,有著濃濃的眉毛。剛開始我猜他年約四十,後來發現是由於他的體重和嚴肅的態度所引起的誤解。幾分鐘之後我就把原先推算的年紀降低十至十二歲。
他準時在晚上七點半抵達伊萊恩家與我們見面。我到得比較早,恰好伊萊恩煮好了一壺咖啡,我就先喝了一杯。加林德茲不想喝咖啡,伊萊恩改問他要不要來瓶啤酒,他說:「也許晚一點再喝吧,女士。如果方便給我一杯水,那就真是感激不盡。」
他以先生、女士稱呼我們。當我向他說明整個事件的原委時,他則在素描本上隨手亂畫,然後我又順應他的要求,簡略描述莫特利的模樣。
「這件事應該辦得成,」他說,「你所描述的人具有相當獨特的外貌,這樣對我來說就容易多了。最糟糕的情況就是遇到目擊證人說:‘噢,那人很普通,長得很平常,就像大部分人一樣。’這種話代表兩種意義,要不是嫌疑犯那張臉實在沒什麼特點,要不就是這個目擊證人根本沒看清楚。尤其是遇到不同人種時,這種情況常常發生。當一個白人目擊者看著一個黑人嫌疑犯時,他看到的往往就只是黑人而已。人往往只看得出膚色,卻認不出那張臉。」
在他落筆畫圖之前,加林德茲先引導我們閉上雙眼,在腦中嘗試想像。「現在你所看到的他越清楚,」他說,「我們待會兒在紙上就能畫得越像。」接著他讓我仔細描述莫特利,我說話的同時,他拿起炭筆及素描用橡皮擦開始素描。下午我已經先去四十二街的圖書館,找到兩張莫特利的新聞照片,一張是他被捕時,另一張則是他在受審時。我覺得自己的記憶其實相當清楚,不過這兩張照片確實有助於理清一些印象,就好像撫去舊畫作上經過歲月所累積的塵垢。
素描本上畫出來的容貌令人不禁嘖嘖稱奇,他要我們兩人一起指出畫像上不符之處,然後再用橡皮擦作區域性修改。一次又一次,那幅畫像逐漸吻合我們的記憶。最後,我們實在找不到任何可以改正的缺點,他就把畫像定稿。
「我們這幅畫像的主角,」他說,「看起來已經大於二十八歲。這可能是因為我們三個都知道,實際上他現在已經四十或四十一歲,所以腦袋裡不自覺地會稍微修正我們的記憶。然而,我們能做到的不止這些,人年老的時候,特徵都會變得更加明顯。你如果找一個年輕人來,用誇張的漫畫筆觸畫下他的特徵,十年二十年後,看起來就一點也不誇張了。以前我有一位女老師,她曾經說過,我們每個人長大後都是自己特徵的誇張化面貌。現在我們要做的就是,把鼻子稍微畫大一些,再讓眼睛更加凹陷一點。」他在這兒新增一點陰影,在那兒做些許更改,就達到了他所說的效果。真是場精彩的演出。
「地心引力也會對人產生一些作用,」他繼續說明,「把你四處都往下拉,」橡皮擦一抹,炭筆一揮。「還有髮際,現在因為我們沒有足夠的資訊所以不能確定他的頭髮是否仍然那麼多,還是已經禿光了?實在不清楚。不過就讓我們來假設他和大多數人一樣,我是說,和大部分的男人一樣,他開始禿頭,髮際向後退。我不是說要讓他變成禿頭或是怎樣,只是表示他的髮際會有改變,額頭變得比較高,大概就是這個樣子。」
他在眼眶周圍補了幾條陰影線,嘴角新增一些皺紋,強調突出的顴骨,然後他伸長了手臂拿著素描本端詳,再用橡皮擦和炭筆做了些細微的修改。
「怎麼樣?你們認為如何?可以去裱框了吧?」他說。
他結束工作之後,接過一瓶喜力啤酒,伊萊恩和我則平分一瓶沛綠雅礦泉水。他稍微談了一些自己的事。剛開始他不太情願說,不過伊萊恩很有辦法開啟話匣子,我想這大概是她的職業才能。他告訴我們繪畫一直是他最拿手的事情,不過他從來沒想到要賴以維生,其實他一直很想當警察,他有個親近的舅舅在局裡做事,所以他讀完兩年京士堡社群大學後就去參加警察考試。
他把素描當興趣所以一直在畫畫,替他的同事畫些人像和誇張漫畫。後來有一天,局裡的專任畫家缺席,他就被叫去替一個強暴犯畫素描。現在這反而成為他的主要任務,他喜愛這份工作,不過總覺得自己似乎脫離了警察勤務。曾經有人對他說,他在藝術領域裡的發展潛力遠遠大於執法工作,他自己不很清楚這種說法是不是正確。
他婉拒伊萊恩的第二瓶啤酒,感謝我遞去的兩張五十元紙鈔,然後說希望我們能把事情發展的結果告訴他。「你們抓到他的時候,」他說,「我希望能有機會親眼看看他長什麼模樣,不然他的照片也好,只是想看看我猜得準不準。有時看到對方真正的面貌後,發現跟自己畫的一點也不像。但也曾有看到人的說我一定是找到那個人當的模特兒。」
他一離開,伊萊恩便關上門,隨手鎖上所有的門鎖。「總覺得這麼做有點愚蠢,」她說,「不過我還是都會全部鎖上。」
「這城市裡不知有多少人,都裝了好幾道門鎖、警報器,還有其他各種設施。即使他們並沒有遭到別人的威脅。」
「我好像該為這種訊息感到欣慰是吧?」她說,「雷這小夥子還不錯,不知道他會不會繼續當警察。」
「難說。」
「除了當警察,你曾經想過做其他的事嗎?」
「我根本沒想過要當警察,我是不小心進去的。警校還沒畢業之前,我就知道自己天生是塊當警察的料。不過小時候我還不瞭解,我曾想過長大以後要當喬·迪馬喬1,他是每個小孩的偶像,不過我一直缺乏實行這種想法的驅動力。」
「那樣你就可以娶到瑪麗蓮·夢露了。」
「還可以在電視上賣咖啡。饒了我吧。」
她把空杯子拿到廚房,我跟著走進去。她把杯子洗淨後放在網架上,說:「我最近一直待在房子裡,都快發瘋了,你今天晚上有什麼計劃?有約會嗎?」
我看看錶,通常星期五我都會去聖保羅教堂,參加八點半的聚會,不過現在太遲了,活動已經開始,而且今天下午我曾到城中參加了一個午間聚會。所以我告訴她今晚並無計劃。
「那麼,去看電影好嗎?這主意怎麼樣?」
好主意。我們走過十六街和第三大道,來到一家首輪戲院,因為是週末所以隊伍排得很長。那是一部還不錯的精緻喜劇片,凱文·柯斯特納和米歇爾·菲佛主演。「米歇爾·菲佛其實不美,」後來伊萊恩說,「不過她有一種韻味,你不覺得嗎?如果我是男人,我會很想和她雲雨一番。」
「不只一番。」
「噢,她對了你的胃口嘍?」
「她還不錯。」
「不只一番。」她輕聲笑著重複我的話。第三大道上擠滿了年輕人,喧嚷熱鬧的景象,彷彿共和黨所製造出來的繁榮畫面。伊萊恩宣告說:「我餓了。你要不要去吃點東西?我請客。」
「好啊,不過為什麼要讓你請客?」
「電影是你付錢。你有沒有想到什麼好地方?星期五晚上的這一帶,無論走到哪兒,都會擠滿了一堆堆的雅痞。」
「我住的那附近有一家店,漢堡和薯條都很棒。噢,等一下,你不吃漢堡對嗎?那兒的魚也不錯,不過我忘記你到底吃不吃魚了。」
「現在不吃了。他們的沙拉如何?」
「沙拉也很好吃。不過這樣你吃得飽嗎?」
她說如果可以從我這兒偷吃一些薯條,就夠了。大街上一輛計程車也沒有,而且還有一大堆人都在等著叫車,所以我們決定走路,然後在五十七街搭公車到第九大道下車。我想去的那家巴黎綠餐廳,距離城中心有五條街。我們一踏進餐館,名叫加里的酒保便朝著我們猛揮手。他的身材瘦長,棕色的落腮鬍看起來彷彿金鶯的窩。幾個月前他幫了我一個忙。當時我受僱尋找一個女孩,她曾在那兒喝過酒。餐館的經理是布賴斯,當時他沒幫上任何忙,不過今天他倒還挺熱心的,面帶微笑迎上來,並選了一個好桌位給我們。穿著短裙的長腿女招待上前來替我們點酒,隨後為我帶回一瓶沛綠雅礦泉水,給伊萊恩一杯處女瑪麗。大概是我一直盯著那女招待直到她離開,伊萊恩拿起她的酒輕輕敲著我的杯子,建議我對米歇爾·菲佛專情一些。
「我正想到她。」我說。
「我想也是。」
那女孩回來後,伊萊恩點了一份大的田園沙拉,我則點了平常在那兒吃的丹麥乳酪漢堡和炸透的薯條。食物送來之後,我突然感到一種似曾相識的感覺,然後才想到星期二晚上,我和託妮在阿姆斯特朗也吃了一頓類似的宵夜。兩家餐廳並不相同,同桌的女子也不同。大概是乳酪漢堡的關係。
我吃到一半,才想到問她是否介意我吃漢堡。她驚奇地看著我,彷彿我昏了頭似的,然後問為什麼她該介意。
「我不知道,」我說,「你不吃肉,所以我只是猜想。」
「你別開玩笑了,不吃肉只是我個人的選擇,如此而已。我的醫生並沒禁止我吃肉,而且這也不是什麼難以戒除的癮。」
「你也不用去參加聚會?」
「什麼聚會?」
「禁肉食協會。」
「多虧你想得出,」她笑著說,眯起眼睛打量我,「這是你的作法嗎?匿名戒酒協會?」
「嗯。」
「我就知道你會這麼做。馬修,如果我剛才點了酒,你會介意嗎?」
「你已經點了。」
「對啊,一杯處女瑪麗。如果——」
「你知道英國人怎麼稱呼這種雞尾酒嗎?除了處女瑪麗之外?」
「血腥恥辱。」
「沒錯。不,如果你點真正的酒,我也不會介意。你要想喝,現在就可以點。」
「不要。」
「所以你剛才點處女瑪麗,是因為你怕我覺得不舒服嗎?」
「事實上,我根本沒想到。最近,我幾乎不太喝酒。我之所以這麼問,是因為你先這麼問我乳酪漢堡的事。而且當我們在討論酒肉時,我已經偷偷吃了你的薯條。」
「該說是當我的注意力放在別的事情上時。要不要替你也點一客?」
她搖頭,說:「偷來的總是比較好吃,小時候媽媽沒有這麼告訴你嗎?」
她堅持不讓我付賬,也拒絕我提議的兩人平分。「是我邀請你,」她說,「而且,我還欠你錢呢。」
「這話怎麼說?」
「雷·加林德茲。我欠你一百元。」
「胡說。」
「明明就是。有個瘋子想要殺我,而你是來保護我。我應該要付你鐘點費,不是嗎?」
「我不收鐘點費的。」
「反正,我應該像其他客戶一樣付錢請你,我更應該負擔所有的支出。說到這一點,你飛到克利夫蘭又飛回來,你還住在旅館——」
「我負擔得起。」
「我知道你可以,但那又怎樣?」
「我這麼做也不只是為了你。」我繼續說道,「至少我和你一樣,都是他的目標。」
「你這麼覺得嗎?他大概不怎麼想要和你肛交吧。」
「我們怎麼知道他在監獄裡學到什麼。我是說正經的,伊萊恩,我這麼做也是為了我自己的安全。」
「你也是為了我。而且這樣使你失去收入。你說過你不去偵探社,以便處理這件事。如果你貢獻你的時間,我唯一能做的就是負擔這些支出。」
「為什麼不讓我們兩人來平分?」
「因為這樣不公平。只有你一個人必須跑來跑去,只有你必須在這段日子中把日常工作放在一邊。況且,我的經濟狀況比你好。請你別鬧彆扭了,這並不是貶低你們男人的自尊,只是事實情況如此,我的錢很多。」
「噢,那是你辛苦賺來的。」
「我和史密斯·巴尼,我們用最傳統的方法滾錢。我賺錢、存錢、然後投資。親愛的,我並不富有,不過我也永遠窮不了。我擁有不少房地產,擁有自己的房子,這房子當初變成可以出售時,我就買下來了。我在皇后區還擁有許多房屋和複合住宅,大部分都在傑克遜海茨,另有一些在伍德賽大道上。我每個月都可以從管理公司收到支票。有時候,會計師還會說我金錢往來賬戶裡的餘額太多,所以我還得出去再買一處房地產才行呢。」
「真是個獨立生財的女人。」
「現在才知道。」
結果由她付賬。我們離開時,在吧檯停了一下,我把她介紹給加里認識。他想知道我是否正在辦案,「有一次他讓我扮演華生,」他告訴伊萊恩,「我現在時時等著有機會再來玩玩這遊戲呢。」
「最近應該會有吧。」
他瘦長的身軀依靠在吧檯上,壓低聲音,「他把嫌犯帶來這裡烤肉,」透露情報似的,「我們用豆子來烤他們。」
她驚訝地翻了白眼,他為此道歉。我們離開之後,她說:「老天,出來走走真好。這種天氣不知道要持續多久。」
「要我說,這得看老天爺高興與否。」
「實在很難相信,離聖誕節只剩下六個星期了。我還不想回家,有沒有什麼地方我們可以去?走路到得了的地方?」
我想了一下,「附近有個我挺喜歡的酒吧。」
「你也上酒吧?」
「通常不。我現在所想的,是個相對而言屬於底下階層的地方,那裡的老闆,我本來想說他是我的朋友,不過這樣說好像也不對。」
「你這麼一說倒引起我的興趣了。」她說。於是我們走到葛洛根酒吧。選好桌子後,我到吧檯去點飲料。這家酒吧並沒有服務員,一切都得自助。
負責調酒的酒保大家都叫他伯克,就算他有名有姓,我也從沒聽過。他說話時嘴巴幾乎沒有張開。「你若是在找老大,他剛才還在這裡。我也不知道他還會不會出現。」
我端了兩杯蘇打水回座。喝飲料時,我找了幾個米克·巴盧的故事告訴她。其中最精彩的是有關於帕迪·法雷利這個人,他做了一些令巴盧憤怒的事情。後來一天晚上,巴盧幾乎走遍西區的所有愛爾蘭酒館,他們說他提著一個保齡球袋子,到處開啟來給別人看,裡頭裝的正是帕迪被搬家的腦袋。
「我聽過那個故事,」伊萊恩說,「報紙上好像也登了。」
「大概是某個專欄記者寫過這件事。巴盧拒絕置評論,不管事實究竟如何,那個帕迪確實再也沒有出現了。」
「你認為他真的做了這件事嗎?」
「我想他是殺了帕迪,這應該是確定的,也確實提著保齡球袋到處給人看。至於他是否曾經把袋子開啟,或是袋子裡到底有沒有東西,這就不太能確定了。」
她考慮之後開口說:「你的朋友都相當有趣。」
我們的蘇打水還沒喝完,她終於有機會見到這人的廬山真面目。巴盧走進來,身邊跟著兩名保鏢,兩人穿著一樣的牛仔褲和飛行皮夾克。他帶領兩人穿過整個酒吧,走進後面的一扇門內,途中對我略微點頭致意。不到五分鐘,他們三個人又再次出現,那兩人走出酒吧沿著第十大道朝南走去,巴盧則在吧檯停留片刻,手裡捧著一杯十二年份的蘇格蘭威士忌,走到我們這一桌來。
「馬修,」他說,「好兄弟。」我指著一張空椅請他坐,他卻搖頭說:「不能坐,自己當老闆的人,最後總是被自己壓榨得不得休息。」
我說:「伊萊恩,這位是米克·巴盧。這是伊萊恩·馬德爾。」
「很榮幸見到你。」巴盧說道,「馬修,我老說你一定要過來坐坐,結果現在你終於來了,我卻得離開。下次記得再來,好嗎?」
「沒問題。」
「我們可以說一整夜的故事,然後早上再一起去望彌撒。馬德爾小姐,希望下次有機會再見到你。」
他轉身,彷彿突然想起什麼事,一口喝光杯子裡的酒,把杯子放在旁邊的空桌上離去。
他一走出酒吧大門,伊萊恩說:「我壓根兒沒想到他是這種體型,相當巨大,不是嗎?看起來好像是復活節島上的大雕像一樣。」
「我知道。」
「一塊未經雕琢的花崗岩。他說早上去望彌撒是什麼意思?是某種暗語嗎?」
我搖頭,「他父親以前在華盛頓街從事屠宰生意,有時候巴盧會穿上父親的圍裙,到聖伯納德教堂參加早上八點的彌撒。」
「你和他一起去嗎?」
「去過一次。」
「你總是帶姑娘去一些怪地方,」她說,「然後再介紹她認識一些怪人。」
我們出來後,她說:「馬修,你不是住在這附近嗎?你只要送我上計程車,我自己回去就可以了。」
「我送你回家。」
「不必麻煩了。」
「沒關係。」
「你確定?」
「確定。」我說,「更何況,我需要加林德茲畫的那張素描。我想明天一大早拿去影印,然後就可以開始拿給人家指認。」
「對呀。」
這個時間計程車很多,我揮手招來一輛,然後兩個人在沉默中坐車穿過市街。她的門房替我們拉開車門,又趕在前面替我們開啟大樓的門。
我們搭乘電梯上樓時,她說:「你剛才應該請計程車司機等你。」
「現在滿街都是計程車。」
「這倒也沒錯。」
「再叫一輛車還比付錢請他等待划算。況且,我可能會走路回家。」
「這種時候?」
「對啊。」
「走起來很遠吧。」
「我喜歡走遠路。」
她把海鷗牌門閂和福斯牌警察鎖,這兩道鎖都開啟,我們進去之後,她又鎖上門鎖。除了先前開啟的兩道鎖之外,她還鎖上那個只能從裡頭開啟的警察鎖。雖然我在幾分鐘之內又要出去,而且這一道一道的上鎖程式既耗時又耗力,我還是很高興看著她這麼做。我正希望她能夠養成習慣,每次一進入房內就記得鎖上所有的鎖。不是大部分時間上鎖,而是每次都上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