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真是累人的差事。我搭公車回到旅館房間,開啟電視,電視正在轉播晚場的大學杯美式足球聯賽,其中一隊的四分衛最近正被媒體吹捧為海斯曼·特羅菲再世。我坐下來開始觀賞,終於瞭解這小子是怎麼回事。他也是一個白種男孩,身材壯碩,已經足以加入職業隊。我猜他未來十年內的收入肯定比我高。
大概是看著電視時,不知不覺睡著了,電話響起時,我以為正在做夢。我睜開眼睛,把電視音量轉小,然後拿起話筒。
是伊萊恩。她說:「哈羅,親愛的。我之前打過電話,他們說你不在。」
「我沒看到留話。」
「我沒有留,只是想向你道謝,但不想用留言的方式。你是一個很體貼的男人,一定很多人跟你說過。」
「並沒有很多人這麼說。」我說,「我今天和一堆人講話,其中沒有一個人對我這麼說。大部分傢伙都沒說出什麼來。」
「你今天做了些什麼事?」
「找我們的朋友。我找到他出獄後待過的一家旅館。」
「在哪裡?」
「在西區九十幾街一家廉價旅館,叫本傑明·戴維斯之家。我想你大概沒聽過。」
「我應該知道這個地方嗎?」
「大概不應該。我們那幅畫像很好,這是我勉強歸納出來的結論,大概也是今天得到最重要的訊息。」
「你把原稿拿回來了嗎?」
「你還是想拿去,對不?」
「我當然想要。今晚有什麼打算?要不要把畫帶過來給我?」
「有些地方還要跑。」
「我打賭你八成有雙強壯的腿。」
「我想去參加聚會,」我說,「還不太晚的話,結束後再打電話給你。如果你晚上想要有人陪,也許我可以過來。」
「太好了。」她說,「馬修,知道嗎?你真體貼。」
「我自己也想這麼做。」
「你一向這麼浪漫嗎?我只是想讓你知道,我很感激你為我這麼做。」
我掛上電話,把電視聲音扭大。球賽已經進入最後一節,所以剛才我確實是睡著了。比賽到此階段,已經沒有多少戰鬥力了,但是我還是看完結果,再出去吃點東西。
我拿了一疊莫特利的畫像副本和至少一寸厚的名片出去,吃完東西后就往市中心走。我走遍切爾西區的旅館和出租公寓,再往下走到格林威治村。我算好時間,趕上了派瑞街的聚會。七十多個人擠在僅可容納四十人的房間裡,我到的時候座位已滿,只剩下少許寶貴的站位。聚會的內容相當精彩。中場休息的時候人潮漸退,我才佔到了一個座位。
聚會十點結束。然後我又繞到一些比較低俗的酒吧轉了一圈,克里斯多夫街的靴子與馬鞍,格林威治街的牛仔廚房,西街上沿河的無照酒吧等等。同性戀酒吧裡總是瀰漫著煙霧朦朧的氣氛。在現在這種愛滋病風行的年代,我發現那裡的氣氛更顯得不安。可能是因為那裡的人,儘管大都穿著優雅的厚棉上衣和牛仔靴,抽著萬寶路香菸,輕酌小飲,但人人都像顆定時炸彈,隨時都面臨著遭病毒傳染或發病的可能。不論他們自己清不清楚這種狀況,我卻一眼看穿他們每一個人。
我憑著一絲微弱的靈感到同性戀酒吧。第一次在伊萊恩公寓看到莫特利時,他的穿著就像那些城市牛仔打扮一樣,腳上也穿了一雙有金屬鞋尖的靴子。我不得不承認,這仍不足以證明他是一個喜好作牛仔打扮的同性戀。但也不難想像他混跡在同性戀酒吧裡的情景:斜倚著身子,強壯而修長的手指握著啤酒瓶,無情的雙眼冷冷打量著四周。就我所知,女人是莫特利攻擊的物件,但卻無法確定他是否歧視女性。如果他不在乎性伴侶的死活,也應該不會在意其性別。
所以,我四處展示他的畫像,打探他的訊息。有兩個酒保覺得莫特利看起來相當眼熟,但卻無法確定。西街一家酒吧,週末時有服裝規定,必須穿厚棉衣或是皮衣。穿著兩者兼備的保鏢把西裝筆挺的我攔了下來,指著說明告示。
看看四周穿著牛仔褲和飛行夾克的人也進不去,他們的門禁果然森嚴。「我不是來找樂子的。」我告訴他,並把莫特利的畫像拿給他看,問他是否認得此人。
「他做了什麼?」
「他傷了一些人。」
「我不會白白提供線索。」
「我也不會讓你吃虧。」
「讓我瞧瞧。」他拿下太陽眼鏡,把畫像湊到眼前仔細打量,「對了,就是他。」他說。
「你認識他?」
「我見過他。算不上是常客,不過我認人的功夫特別好。」
「他來過幾次?」
「記不得了,四五次吧。第一次見到他,大概是在勞工節1前後,也許更早一點。之後他還來過,呃,四次。也許他現在來的時間比較早,我沒有再見過他了。因為我九點才開始上班。」
「他的打扮如何?」
「他嗎?我不記得了,實在沒有什麼印象,大概是牛仔褲靴子之類的吧。我從來沒有攔過他,所以不論他穿什麼,一定是合乎我們規定的。」
我又問了一些問題,把名片給了他,並讓他留著畫像。我告訴他,若是不會嚴重影響他們的著裝規定,我想進去給酒保看看莫特利的畫像。
「凡事都有例外,」他說,「你是警察,沒錯吧?」
「便衣。」我答,自己也不知道怎麼會冒出這句話來。
「嘿,便衣警察。那更好了,不是嗎?」
「是嗎?」
「沒問題。」他戲劇化地嘆了一口氣,然後開口說,「老兄,就算你穿了龍袍,我也讓你進去。」
我跑完所有的酒吧,正好過了午夜。其實還有很多地方我可以去試的,俱樂部的宵夜時間才剛剛開始。但是,我所知道的都關門大吉了,都是受了世紀黑死病的影響。當然其中也還有一兩家仍在營業,而且今晚我也知道了幾家新開的。我相信,莫特利這時候一定在其中一家,等待別人邀請他到俱樂部後頭的廂房一聚。
但是時間已晚,我也累了,實在沒有精神再去找他。我徒步走了十幾條街,企圖清除鼻腔裡混合的變質啤酒、下水道的廢水、皮革、硝酸水以及地下室裡灰塵的腐臭味。走路的確有幫助,如果不是白天已經走了一大段路,我會一路走回家去。最後我還是跳上一輛開過來的計程車,搭車回家。
回到房間我才想起伊萊恩,但時間已太晚,不好打電話給她。我花了很長時間沖澡,然後上床睡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