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取下掛在門把上的埃切瓦里亞的夾克,自己也不知道能搜出什麼東西來。我仔細地研究那上面的肩章,徹底翻遍口袋,最後還是把夾克掛回原處。
接著我又去梳妝檯檢查那上面的雜物,銅板、地鐵代幣、耳環、票根、香水瓶、化妝品、口紅和髮夾等等琳琅滿目。這位萊普考特小姐不知究竟是什麼人,她是怎麼認識了詹姆斯·利奧·莫特利的?對於這段關係,她付出了多大的代價呢?我一邊想著這些問題,同時伸手拉開梳妝檯上層抽屜。但理智告訴我,不必再浪費時間,絕不可能在抽屜當中找到這兩人的。這房子的格局是典型的出租公寓,三個小房間連成一排,房門相連,一進大門恰好正對著先前我爬進來的那扇窗戶。這時我腦中閃過一個念頭,覺得應該把窗戶關好,以免他回來時會發現窗戶不對勁。但這實在是多此一舉,他根本不可能注意到這些,更何況他一進門,我就會拿槍指著他鼻子,窗戶是開是關又有什麼關係?
想到這裡,我並不急於立刻就位等他。我檢查中間的浴室,裡面放著有腳座的浴缸。在通往第一個房間的走廊上,我猶豫了一會兒。我手中握著槍,卻彷彿拿的是手電筒一樣往前伸,希望能投出幾絲光線。其實在這片黑暗中,我仍然可以看得相當清楚,身後臥室那扇窗戶透出一些光亮,而且前面這間客廳面向防火巷的窗戶能透進更多光線。
我走進房內。
不知從哪兒突然冒出一件東西,朝我手腕上方几寸處猛力一擊,我的手臂完全失去力量,那把點三八手槍也飛落地上。
我的胳膊被控制住了。他一手抓住我的手肘,另一手則鉗住我的肩膀,然後他用力一舉,我整個人便像彈弓發射出去一樣摔落在房間另一端。我撞翻桌子後四腳朝天跌倒,雙腿發軟。我伸手想抓住支撐物卻撲了空,又撞到牆上跌倒在地。
他站在那兒嘲笑我。「來啊,站起來。」他說。
他身上穿著埃切瓦里亞的全套制服,除了那件夾克,腳上是雙棕色鞋尖的鞋。這時他已經開了燈,所以我才看到那雙鞋子的顏色。
我勉強站起來,心想,他看起來一點也不像警察,就算鞋子穿對了也不像。其實自從當局取消身高限制而且不再禁止蓄鬍之後,有很多警察看起來也不像警察。但不管怎麼說,無論是正規的、義務的、舊式或新生代的警察,他哪一種都不像。他倚在走廊邊,把手指關節弄得喀喀作響,饒有興趣地盯著我。「你那麼吵,」他說,「實在不會幹鬼鬼祟祟的事情。都這把年紀了,還要站到垃圾桶上爬防火梯,斯卡德,連我都替你捏把冷汗,真怕你摔下去跌斷骨頭。」
我張望四周,想找那支史密斯槍,結果發現槍飛到房間另一角,掉在一張鋪著針織椅背座墊的沙發下面。我把目光從槍移向他,看到他閃爍的笑容。
「你的槍掉了。」他一邊說,一邊拿起埃切瓦里亞的警棍,在掌中拍打,然後猛擊我的手臂,遭到敲擊的部位目前已經完全麻痺,一旦知覺恢復,疼痛的感覺將會持續數日。
這是假設屆時我還活著。
他又開口說:「你可以拼老命去拿你的槍,但恐怕機會不大。我不但距離比你近,而且動作也比你快,你還沒拿到槍我就把你制服了。這樣看來,你設法逃出這扇門的機會可能還大一些。」
他點頭示意前門,我也順從地把目光移過去。「門沒鎖,」他說,「本來我上了鏈條鎖,但我一聽到你在後院大肆喧鬧,就跑去把鏈條解開,我怕你一看到那個鏈條還鎖著就會知道有人在家。不過你大概沒注意到吧?對吧?」
「沒注意。」
「你知道嗎?我還特別為了你才把那件夾克掛在衣櫃門把上,否則你恐怕會爬進隔壁公寓。斯卡德,你真是個小丑,害得我非把事情弄到最簡單你才能應付。」
「確實很簡單。」我說。
我想在自己身上找尋恐懼的情緒,卻一絲也沒找到。相反的,我感到異常冷靜。我不怕他,根本沒什麼值得恐懼的。
我看了前門一眼,彷彿真考慮逃出去,但這實在是個可笑的主意。門鎖可能根本沒開啟,而且就算真的沒上鎖,在我設法跑到那兒,開啟門再逃出去之前,他一定早就抓住我了。
更何況,我並不是來躲他的,我是來抓他歸案的。
「去啊,就讓我們瞧瞧你能不能逃出那扇門。」他說。
「我們一起走出去,莫特利,我會抓住你的。」
他大聲嘲笑我,舉起警棍指著我說:「我想把這玩意兒插進你屁眼裡,你覺得怎麼樣?伊萊恩挺喜歡這樣。」
說完他仔細觀察我的反應。我不動聲色。
「她已經死了,」他說,「那可憐的寶貝,死得很慘。但我猜你已經知道了。」
「你錯了。」我說。
「當時我可是親臨其境,斯卡德。如果你忍受得了,我還可以給你描述細節。」
「那時你確實在那兒沒錯,但你離開得太早。門房及時趕到並且叫來救護車。她這會兒正在紐約醫院,狀況好得很。她已經把證詞交給警方,那門房也證實了她的說法。」
「騙人。」
我搖頭。「我不會去擔心這些,」我說,「還記得尼采說過的話吧,這隻會使你更強壯。」
「這倒沒錯。」
「當然,除非它能完全把你摧毀。」
「斯卡德,你真是越來越無聊了,我比較喜歡你求饒的時候。」
「奇怪了,」我說,「我怎麼不記得曾經求饒過。」
「很快就會開始了。」
「我可不這麼想。你已經玩過了,而現在你也玩完了。一開始你很小心,但後來就變得粗心大意,你的氣數已盡。你自己也知道,這輩子無論什麼事都一樣,你註定是個輸家。」
「我會用膠帶貼住你的嘴,這樣就不會有人聽到你叫了。」
「你完了,」我說,「留下伊萊恩這個活口就已經失去機會。你能挾持她兩個鐘頭,卻無法在離開時確定她是否斷氣。現在你只能站在那兒威脅我,對於一個不怕死的人而言,威脅發揮不了一點作用。你必須有本事才能嚇退別人,但現在你什麼都做不到。」
我扭過頭好像顯示我對他的輕視。他站在那兒正準備採取行動時,我立刻抓起一個銅製中國香爐,那個香爐大約半個葡萄柚大小,本來放桌上。
我抓起來朝他扔過去,然後躲到桌下。
這一次他沒有試圖抓住我向他扔去的東西,他揮手把香爐打到一邊,撲過來反擊。我佯裝打他的頭部,卻蹲下襲擊他的中盤。那個部位一點贅肉也沒有,全是結實的肌肉。他出拳打中我的頭側,只是從旁擦過,並不嚴重。我蹲下躲開他的第二拳,繃緊下巴出拳回擊他小腹,同時一腳踢向他胯下。
他轉身避開,然後抓住我的肩膀,用手指深深箍住。他的手勁和從前一樣強大,但這次恰好不是抓在壓力點上,我還忍得住。
我猛擊他腹部,他不禁縮了回去,於是我欠身起來把他推向牆壁。他一拳又一拳打向我的肩膀及頭部,但他肉搏戰的本事顯然比不上那套壓、戳、捏的技術。我再度試圖攻擊他鼠蹊部。在他移身防衛時,我用盡全力一腳踩在他腳背上。這一招終於讓他感到疼痛,我趁機再一次出擊,用鞋跟狠狠踢向他的脛骨,使盡力氣踹他腳,用勁折斷他幾根小骨頭。
他移動雙手,一手抓住我上臂,另一手則扣住我後頸,手指探索著痛點位置。這一次他沒失去準頭,拇指深深戳在我耳後,那種痛楚鮮明而劇烈。
然而這次卻有些不同。毫無疑問,那痛楚確實存在,非常劇烈,但這次我卻能夠知道那疼痛的存在卻感覺不到,確知有痛楚而毫不受影響,某種力量讓那種知覺通過我體內,但我毫髮無損。
接著他轉移另一隻手,雙手都放在我脖子上,兩隻大拇指壓在我耳後,其他手指則環繞著我頸部。痛楚並不能阻止我的動作,但是他若是勒住我,讓我不能呼吸或血液不能流動,那麼我真會生不如死。
我又攻擊他的腳,他的手略微鬆了些,我壓低身子儘量蹲下,他又湊過來,伸手找我的痛點。我縮緊雙腳,猛然站立起來,頭朝上頂,像個撞牆槌一般。
有些事情永遠都不會改變,他的手指仍然像是鷹爪,力量前所未見。而且,老天,他的下巴也依然不堪一擊。
我連續揍了他好幾次,但其實在揍他第一拳時就已經徹底打敗他了。等我放開他退後一步時,他整個人就像具屍體一樣滑靠在牆上,長長的下巴搭拉著,口水從一邊嘴角流下來。
我把他拖到房間中央,拿出事先買的手銬,把他雙手銬在背後,又用掛在埃切瓦里亞皮套裡的另一副手銬銬住他腳踝。我從口袋裡拿出錄音機檢查了一下,確定帶子轉到可錄音的段落,以便他恢復知覺後隨時可以錄音。
我坐下來讓自己喘口氣,開始設想今後事情的發展。倘若伊萊恩撐得下來,那麼她的證詞應該足以定他的罪。但如果她死了……於是我打電話到紐約醫院,轉接到加護病房。他們在電話中不肯多談,只肯說伊萊恩目前情況危急。
至少她還活著。
萬一她死了,門房也可以指認莫特利。此外,一旦警方開始全力偵辦這個案子,說不定就會有一堆證人紛紛出現,證明莫特利曾經出現在埃切瓦里亞遭刺殺、伊莉莎白·斯卡德受屠害、以及託妮·克利裡飛出窗外等現場。如果沒有專業的監識人員朝正確的方向蒐集證據,警方將很難找到有利的證據。更何況,關鍵在於,由於俄亥俄州允許死刑,因此最好能讓湯姆·哈夫利切克的上司在合理可行的狀況下重開斯特迪文特案。但在紐約這個大城市展開徹底搜查工作,絕對會使馬西隆的財政陷入窘境。
但是,如果能有他的自白將會使情勢更為有利。這混蛋的話特別多,我只需要坐著等他醒來,誘他開口就行了。
他原本臉朝下,雙手銬在背後俯臥在地。我把他翻過來,用手指撐開他的眼皮,他的眼珠子滾進眼窩、翻出白眼來。他全身僵直毫無知覺,看來似乎還得再昏迷一段時間。
我撿起史密斯槍,盯著槍然後再看著他,回想起他幹過的壞事,審視自己內心,試圖喚起我對他的仇恨,卻發現自己完全找不到這股情緒。
幾分鐘之前也是這樣,當時他甚至還不是現在這副動也不動倒在房中央的模樣。就在幾分鐘前,我為了活命而與他搏鬥奮戰時,心中是完全冷靜的,我當時根本不恨他,現在也是如此。
我把槍抵在他太陽穴上,試試扳機的鬆緊度,然後又縮回手指,把槍放地上。
我花了好幾分鐘把這整件事仔細思考清楚,然後深深吸了一口氣,用力的程度似乎要傷到胸腔。我又拾起那把槍,開啟彈匣。
我把旋轉彈匣裡的六顆子彈都卸下來,用手帕把子彈及槍身擦拭乾淨,徹底擦掉任何可能殘留的指紋。然後我先確定他不是在裝死後才解開手銬。我抓著他的手指去觸控那些子彈,接著又把子彈裝回槍膛。
緊接著,我把槍放下,架著他的手臂拖了幾尺,抬起他的身子把他扔在那張針織沙發椅上。他一點一點往下滑,我得把他再推上去,維持平衡的坐姿。我回頭拿起那把史密斯,用手帕再擦拭乾淨,把槍放進他右手,把他的手指塞進扳機,再用我的左手撥弄他的下巴,設法開啟他的嘴,把這支槍短小的槍管塞進他的上下牙齒之間。
我再三確定槍管的角度正確無誤。時不時總有警察飲彈,似乎這是最受歡迎的自殺方法。但有時也會失誤,子彈雖射穿頭部但卻未造成致命傷口。我想讓這件事完美結束,但只有一次機會。我希望這子彈直接射穿他的上顎,然後進入他的腦部。等把槍架在預期的位置後,我維持著這姿勢停了幾分鐘,心中似乎有些話想說,但可以對誰訴說呢?
我心想:就對他說吧。我想起加護病房護士告訴我的事。根據她的說法,昏迷中的病人能夠聽懂別人說的話。
於是,我說:「我也不知道這是不是個好主意。但假如這次又讓你逃脫,你的律師還會搬出什麼精神異常的辯護,讓你遠避他鄉逃過這一劫。我怎麼能放過這種機會?」
我停頓了一下,搖頭說:「不知道事情是否真能就此結束,反正我就是不希望你繼續活在這世上。而且我希望能夠親眼監督這件事。一開始就是這樣的,對吧?以前我扮演上帝的角色,栽贓說你謀殺未遂。那時候如果我順著事情自然發展,情況又會怎麼樣?會有任何不同嗎?」
我停下來,彷彿等待他回答,然後又開口說:「這一次我又要來假扮上帝,雖然我知道這不應該,但我還是要這麼做。」
說完這些,我單膝跪在他身旁,把槍架在他口中。他的手指扣在扳機上,我的手指則壓著他的手指。我自己也不知道究竟等了多久或在等些什麼。
最後他的呼吸開始有些改變,身體也稍微動了動。我的手指終於移動,他也跟著移動。一切結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