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知道。」
「也許說他是比爾曼的朋友誇張了一點,因為所有的賬都算到了比爾曼頭上。她是覺得還有別人涉案?」
「對。」
「先故佈疑陣,把搶劫案和霍蘭德夫婦命案栽在比爾曼和他的朋友身上;然後,再把這兩個人騙出來,偽裝成火併的模樣,先殺人再自殺,案子就結了。」
「她倒沒有想得這麼具體。」他喝乾了他的橙汁,擦了擦嘴角。他一轉頭,服務員還在忙賬單的事情,tj也就不理會他了,繼續說:「莉雅說,她不明白他們是怎麼做的,至於兇手是誰,作案動機是什麼,倒不難想明白。」
「那麼,兇手是誰,作案動機是什麼?」
「還是她親自跟你說比較清楚。」
「這是該警察辦的案子。」我說,「而且也已經結案了。我不明白現在還去攪和什麼。」
「可能不是這麼回事。」
「跟這個女孩聊聊,會有什麼損失嗎?你是不是要這樣說?」
「你既然想到了,也就不要讓我再費口舌了。」
「這只是浪費時間罷了。你到底有多喜歡這個女孩?」
「這不是豔遇,如果你是這個意思的話。」
「這個案子最好不要接。就算可以辦好,她能有多少錢?僱得起咱們嗎?」
「你不要想,這個女孩靠學生貸款過日子。」
「聽起來是越來越有意思了。」我說,「一個沒錢的女孩,僱我們偵辦一起已經結了的案子。她念哥倫比亞大學,住在上西城是不是?跟父母住在一起?」
「不是,她得東奔西走。她媽在亞利桑那,她爸在佛羅里達。」
「這個暑假她不會回家。」
「留在這裡上暑期選修課。她選了‘法國大革命與拿破崙’。」
「你就是在這堂課上認識她的?」
「這堂課挺有意思的。那些紈絝子弟也不是沒知識,只是不知道用罷了。莉雅選了這門課,還在一家所謂的愛爾蘭酒吧打工。這家酒吧很不地道,竟然還供餐呢。」他深吸一口氣,「她今天休假。莉雅住在宿舍裡,有三個室友。我想我們還是到百老匯和一百二十二街交會口那邊,找家咖啡館再聊吧。」
「今天?」
他點點頭。「我跟她約了一點鐘。現在走還不算晚。」
「如果我說不呢?」
「那我就一個人去。」他說,「跟她解釋,你在全力偵辦克雷特法官失蹤案1和林白之子撕票案2,分不開身。」
1克雷特法官失蹤案是美國最神秘的案件之一。一九三〇年八月六日,他在銷燬部分檔案並提取大筆現金之後就不見了,成為歷史懸案,傳言紛紛,至今沒有定論。
2一九三二年,著名飛行員林白僅二十個月大的長子被綁架並撕票,是美國曆史上最為轟動的案件之一,被稱為「世紀罪案」。
「你覺得我一定會去?」
「我覺得你可能會去。」
「我想看電視,」我說,「有高爾夫球和大都會隊的比賽。」
「該看哪個臺,實在很難決定。」
「不管哪個臺,都比到上百老匯的咖啡館裡浪費時間強。」
賬單還在桌上,我嘆了一口氣,伸手去拿。「我來付吧。」我說。
「我就知道你會付。」他說,「我們已經在辦案了,這筆支出可以報。」
tj,是我幾年前在四十二街那裡撿回來的。如今,杜斯1那一帶已被改建成迪斯尼樂園了。他自命是我的助理,我也喜歡有這麼個人在身邊,從來沒有想過要趕走他。沒過多久,我就發現這小夥子著實能幹。他的模仿能力是與生俱來的,從街頭黑人小混混的黑話,到皇后區的說唱英文,學什麼像什麼。不管是布克兄弟2的西裝,還是鬆鬆垮垮的短褲配突擊者隊的帽子,到他身上,看起來都很順眼。
1deuce,杜斯,紐約的一個區域,有很多電影院、性用品商店、皮條客和毒品交易者。
2brooksbrothers,布克兄弟,美國經典服裝品牌,創立於一八一八年。
有一陣子,我們根本不知道他住在哪裡;總覺得他的呼機號碼就是他的永久地址。有一年聖誕節,我把從賽奧斯特區搬出來之後就一直棲身的旅館房間借給他住。那時,我已經跟埃萊娜結婚,搬到凡登大廈去了。但我在對街保留了那個房間,名義上是辦公室,實際有點像個避難所。更何況這個房間還受到租金管制1的保護,除非被槍指著,否則在紐約誰會放棄受租金管制約束的房間?我把tj安置在這個房間裡,順便幫我打理生意。我還附贈了一個聖誕節禮物——電腦,當然也是由他負責照料。他總有辦法從國際網路上找到一大堆相關資料,就好像從空氣中變出來的一樣。埃萊娜也買了一部電腦,兩個人隔著馬路傳電子郵件,而且樂在其中。就像一對拿著兩個罐子,中間拉條線的小孩。埃萊娜一直跟我說,她可以在十五分鐘內就把我教會。改天吧,我總是說。
1在美國,有些州實施租金管制制度,在雙方同意的租期內,房東不得任意調整租金。
我總能找到事情給tj辦,跑腿,處理檔案之類的,希望他別在刀口上討生活。這也不難——我的工作本來就不是極端危險的那種——但他還是捱過一次子彈,受傷之後的tj,熱情毫無減退。他有時幫埃萊娜看店,態度自信而驕傲,對客戶卻又不失尊敬親切,讓人誤以為他在索斯比拍賣行受過訓練。最近他把時間都耗在哥倫比亞大學,穿著條卡其褲,上面套件馬球衫,覺得什麼課有趣,就進去旁聽。其實,沒有登記、沒繳旁聽費,這麼做是不行的;但是,有幾個教授認識課堂上所有的學生?就算是有幾個注意到了,也一定以為這個人真的對他們的課有興趣,只是不想拿學分罷了。
埃萊娜知道他是這麼打發日子之後,曾經表示她可以贊助學費。這個點子可把他嚇壞了。一年兩萬五至三萬的學費,把他放進教室裡,聽一樣的內容?唯一的差別就是混張文憑,再和以前一樣謀生?這有什麼意義?
在去地鐵的路上,我說:「伊凡科、伊凡諾夫,其實是同一個名字;只是一個是俄羅斯,一個是烏克蘭拼法而已。聽起來不錯,但也就是英文裡的約翰遜之類的名字。」
「你知道我為什麼喜歡這個工作嗎?」他說,「因為每天都可以學到新的東西。」
「是啊,是克里斯廷,對吧?」
「你說什麼?」
「她覺得整個事件是有人設計的,幕後黑手就是霍蘭德夫婦的女兒,她的表姐克里斯廷。她認定克里斯廷是兇手。」
「這個嘛,」他說,「反正不是簡·奧斯丁殺的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