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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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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夢也是一樣。潛意識發出了一個神秘的訊息,並不代表那是有意義的。

太多的錢。也許格倫·霍爾茨曼曾跟我說過這句話,也許他覺得我該捐點錢出去。好吧,這只是句智慧之語,如此而已。我付了咖啡錢,和平時一樣留下兩塊給侍者當小費。馬修·斯卡德一向很大方的。

晚餐後我和埃萊娜看了一會兒電視。剛好有連續兩個警察電視劇,我不斷發現到他們調查過程的錯誤。埃萊娜不得不提醒我,那只是電視劇而已。

十一點新聞過後,我站起來伸伸懶腰。「我要出門一下。」我說。

「替我向米克致上我的愛。」

「你怎麼知道我不是要去參加午夜的戒酒聚會?」

「你怎麼知道你不會在聚會上碰到他?」

「猶太女郎一向都是用問句回答問句的嗎?」

「這樣有什麼不對嗎?」

我往南走,然後轉向西走到葛洛根,這家酒吧位於地獄廚房1,顧客一向都是附近的人。偶爾會有推銷員走進來,說要找葛洛根,這有點像去布拉尼·斯通的酒吧要找斯通先生一樣。「沒有這個人。」我曾聽過白天班的酒保如此告訴訪客,「也可以說,他從來沒到這兒來過。」

1hell‘skitchen,指紐約曼哈頓的一個社群,包括第三十四和第五十七大街之間的地區,大致從第八大街到哈得孫河。

葛洛根是米克·巴盧的基地,不過房地契或執照上都找不到他的名字。他的犯罪前科會害他沒法拿到賣酒的執照,不過米克「無所有權」的原則已經延伸到他生活裡的每個領域。他車子的行車執照和沙利文郡農場的地產,上面登記的都是別人的名字。我曾聽他說,一個人如果什麼都不擁有,別人就無法奪走什麼。

我是幾年前認識他的,那次我走進葛洛根,問他幾個問題,感覺上像在虎口拔牙。這是我們奇特友誼的開始,並隨著時間而越來越深厚。我們兩人各不相同的成長背景,引匯出各自截然不同的人生,而我早已放棄為我們樂於相伴的這種友誼而尋找解釋了。他是個殺手,是個職業罪犯,也是我的朋友,隨便你怎麼解釋都行。我自己也搞不清。

有時候我們會坐上一整夜,坐到酒吧打佯,門都鎖上了,只剩一盞孤燈,互相分享故事和寂靜,直至天明。有時天亮後,我們會去西十四街的聖伯納德教堂去參加屠夫彌撒,他會穿上他過世父親沾了血漬的白圍裙,而一起望彌撒的其他人之中,也頗不乏同樣裝束要去附近肉品市場工作的肉販們。偶爾我會隨著他進行整個儀式,他跪下我就跪下,他站起來我就站起來。

男性的堅定友誼,我猜一般是這樣稱呼的。埃萊娜則稱之為男人那一套。

今夜我來得早,而且離打烊還有很久我就回家了。我不太記得跟米克聊了些什麼,不過似乎是想到什麼聊什麼,天馬行空。我知道我們聊到了夢,他還記得有個夢救了他一命,警告他一個原來沒注意到的危險。

我一定也告訴了他我如何發現自己站在阿姆斯特朗酒吧門口,因為他告訴我一些滾巖酒吧老闆的事情,有關誰殺了他、又為什麼殺了他等等。我們又談起多年來其他區所發生的兇殺案,大部分是老案子,兇手自己都已經跟他們的被害人一樣,上天堂或下地獄去了。米克還想起有一群人為了莫名其妙的原因而送命,只因為其中一個人醉了,誤會了別人的一句話。

「我很好奇,」他說,「不知道你那個人是不是從小就愛殺人。」

「我那個人?」

「就是那個殺了人還寫信去報社的傢伙。那個‘人民的意志’,你想他本名會不會就叫威爾?」

「不知道。」

「這樣一定更有樂趣,」他說,「不過看起來不太可能。他很自大,不是嗎?殺了人還到處炫耀,像個他媽的恐怖分子。」

「的確是這樣,」我說,「像恐怖主義。」

「一開始都是有原因的,」他說,「原因可能高貴也可能不,可是逐漸地,當初的動機就越來越淡、越來越模糊。慢慢的,他們愛上了這種恐怖行動,之後再去殺人,又何必需要原因呢?」他的眼光望向遠方,「當一個人喜歡上殺人,」他說,「那就會很恐怖。」

「你喜歡殺人。」

「我從中發現了樂趣,」他承認,「就像喝酒,你知道。會讓你血脈賁張,心跳加速。你還搞不清怎麼回事,就跳起舞來了。」

「這種形容方法很有趣。」

「我訓練過自己,」他慎重地說,「沒有充分的理由不能隨意取人性命。」

「威爾有他的理由。」

「一開始有。但現在,他可能只是像喝醉酒跳舞一樣。」

「他說他殺夠人了。」

「是哦。」

「你不相信他?」

他想了想。「很難說,」他慢吞吞地開口,「我不瞭解他,也不知道驅動他的力量是什麼。」

「也許他已經照自己的方式,殺光了他名單上的人。」

「也或許他厭倦了這個遊戲。這個工作有它本身的代價。不過如果他喜歡的話……」

「那麼也許他戒不掉。」

「啊,」他說,「反正等著看就知道了,不是嗎?」

接下來將近兩個星期,我只是照常過日子,逍遙地享受秋天。有個案子找上門來,是個律師,他有個過失殺人的案子,得設法找出一場意外事件的證人,可是我沒接,藉口說我手上案子太多。其實我手上沒有很多案子,根本連一個都沒有,只是一時之間,我想繼續輕鬆下去。我每天早上都看報,每天中午去參加戒酒聚會,偶爾晚上也去。我出席戒酒聚會的頻率,隨著生命的潮汐而起伏增減。我也曾想過,我已經戒酒太多年,不需要參加那麼多聚會,然後我叫那個想法滾下地獄去吧。這個他媽的病以前幾乎要了我的命,我最不希望發生的,就是讓它再有機會殺掉我。

不參加聚會時,我就在市內散步,或和埃萊娜去聽音樂會、逛博物館,或者和tj去公園和咖啡廳坐坐。我花了一些時間思索威爾和他殺掉的人,可是媒體上沒有什麼新聞可以替這堆火再添燃料,所以隨著日子一天天過去,這堆火也越來越小。那些小報儘可能讓這個事件不從版面上消失,可是他們能做的很有限,再加上英國皇室的一樁輕率事件,就把威爾從頭版給擠走了。

一天下午,我走進一家教堂。多年前,我辭掉警察的差事,離開了妻兒後,常常會不經意走進教堂,可是都不是去做禮拜。我想我在教堂裡找到了一些平靜,就算沒有其他的收穫,至少還有寧靜,而這點在紐約不是那麼輕易可得的。我會習慣性的替死去的人點根蠟燭,而一旦開始,就很難停下來,因為死亡的行列逐漸壯大,人們會不斷死去。

我也養成了另一個習慣,我開始會捐出收入的十分之一,把我所賺來的錢放進我所碰到的第一個教堂濟貧箱。所有的基督教我都不排斥,但天主教堂我去得最多,因為開放的時間最長。每次我找尋自己饋贈的受益人時,他們的教堂通常都開放著。

我想過這件事,卻不太確定自己捐出十分之一收入是什麼目的。那些年,我從來不記賬,不繳稅,或甚至不保留收據。所以有可能我把這種捐獻當成一種自願納稅。但無論如何,那些錢也不會太多,因為我長期沒有工作,有工作上門時,也從來不能賺到大錢。我一向準時交房租,也時不時會跟阿姆斯特朗把賬結清,有能力時,我還會寄錢給安妮塔和兩個兒子。可是這些錢加起來都不多,總之我收入十分之一的捐款,絕對供不起讓某個神父買部林肯大轎車去遊街。

我戒酒後,開始常常上教堂,不過不是在正殿,而是去地下室參加戒酒聚會,聚會中傳籃子捐錢時,我也會捐,但匿名戒酒協會傳統上最多隻能捐一元。那時起我很少點蠟燭,也不再捐出十分之一收入,不過原因是什麼,我還是不清楚,就如同我也無法解釋自己是怎麼開始捐錢的一樣。

「因為你比較開竅了,」我的輔導員曾提出他的看法,「然後你瞭解到,你比教會更能妥善運用這些錢。」

我不知道這是什麼意思。有一陣子,我常在路上送錢,本質上是把我十分之一的收入捐給紐約的流浪人口。(也許我只是跳過中介的慈善機構,把捐給濟貧箱的錢化整為零,把錢放到路邊乞討的空杯子和伸出的手中。)後來這個習慣也慢慢停止了,也許只因為我實在受不了越來越多的空杯子和伸出的手。我開始疲於憐憫,沒辦法把一元鈔票塞到每個懇求的杯子或手中,於是我停止這麼做;就像大部分的紐約人一樣,我看夠了,甚至到最後根本無視流浪漢的存在。

世事多變。戒酒後,我發現自己得像其他人一樣,去做些不得不做的狗屁事情。我得記賬,得繳稅。曾經有好些年,我隨便收客戶一些服務費,這樣省去了替客戶逐條列每一項費用的麻煩,可是這招不能用來對付律師,而且現在我有了私家偵探執照,很多工作都是來自律師。我還是用老方法替一些跟我一樣作風隨意的客戶工作,可是偶爾我還是得像其他偵探那樣保留各種收據,記下我的各項花費。

埃萊娜和我捐出十分之一的收入。當然,我的收入來自偵探工作,而她的則主要來自房地產投資,雖然她的店也開始小有利潤。她負責記賬——感謝上帝——以及開支票,我們微薄的捐款分別交給十來個慈善團體和文化機構。可以確定的是,這樣捐錢比較有組織。我覺得自己更像一個腳踏實地的公民,也更不像一個自由的靈魂。我不見得喜歡如此,但我也不想花太多時間去煩心這些錢的去處。

我這回去的教堂,位於西四十幾街岔出去的一條小街上,我沒注意街名是什麼,也不知道以後自己還會不會再來。

我很幸運,教堂還開著。這幾年去教堂越來越少了,而教堂的開放時間也越來越短。至少,我覺得以前天主教堂似乎整天開放,從早晨直到午夜。但現在教堂的正殿若沒有禮拜或儀式進行時,通常都鎖著。我猜是為了防止犯罪事件或無家可歸的人,也可能兩者皆是。想必敞開大門的教堂是一種邀請,不單邀請那些偶爾想尋找一絲平靜的公民,也邀請那些縮著身體在一排排座位上打瞌睡的人,還有從祭壇上偷蠟燭的小毛賊。

這個教堂沒上鎖,而且似乎也無人照管,這也是一種反常現象。兩側小祭壇上的蠟燭是真的蠟燭,真的用蠟做的,還燃著火焰。現在很多教堂的祭壇都電氣化了,把兩毛五的硬幣丟進投幣孔,一個火焰狀的燈泡就會亮起來,亮上值兩毛五的時間。就像停車計費器,如果你停得太久,他們就把你的靈魂拖走。

這不是我的教堂,所以我看不出自己有什麼挑剔的權利,可是這類邏輯怎會讓一個酒鬼不痛恨呢?我很確定電燈蠟燭比較省錢,而且也知道上帝不會因此難以看清世事。也許我是個心靈上的反機械化主義者,就是不願意事物有這類改變,我拒絕燭光的改進,甚至就像我拒絕tj要買電腦一樣。如果我活在古代,我可能也會對蠟燭取代油燈而感到不滿。「一切都不同了,」你會聽到我的咕噥,「你能期待融化的蠟有什麼好效果呢?」

我不會浪費兩毛五去買一個電子火焰。但這個教堂有真蠟燭,祭壇上點燃了三四根。我看著那些蠟燭,心中浮起阿德里安·惠特菲爾德的影像。我不知道為他的死而點一根蠟燭,對他能有什麼好處。但我想起埃萊娜的話。又有何傷呢?於是我塞了張一元紙鈔到濟貧箱裡,藉著一根蠟燭的火焰點燃了新的蠟燭,然後想著惠特菲爾德。

我想象出一組滑稽的蒙太奇影像。

一開始我看到阿德里安在得知威爾寫信給他幾小時後,站在他公寓裡的樣子。他正在倒酒,但是宣佈自己不喝酒,然後又解釋,說他那天已經喝了多少酒。

然後我看到他躺在地板上,凱文·達爾格倫在他旁邊蹲著,撿起他掉下的酒杯,嗅著上面的味道。我當時並不在場,只是聽達爾格倫敘述過,可是我心中浮現的景象鮮明得就像我曾親臨現場一般。達爾格倫聞到了上等純麥威士忌香味中透出來的苦杏仁臭味。我一生從沒聞過這兩種味道融合在一起,但我的想象力足以逼真地創造出這種味道來。

下一個鏡頭是馬蒂·麥格勞。他坐在跟我相遇的那家無上裝酒吧,一手抓著烈酒的酒杯,另一手拿著啤酒杯。他臉上有一種天人交戰的表情,嘴巴說著話,可是我編不出他說的內容。廉價威士忌的氣味從烈酒杯飄到我臉上,走味的廉價啤酒味從另一個杯子裡傳來,兩種味道融合在他的呼吸中。

接著又是阿德里安,他在講電話。「我要去把精靈釋放出來,」他說,「今天的第一杯。」

米克·巴盧在葛洛根酒吧,是我們最近碰面那一晚的情景。那一夜他說要少喝點酒,所以不喝威士忌,只喝啤酒。這個場景中,他喝的啤酒是健力士1,我可以看到他的大拳頭抓著一品脫啤酒杯的黑色液體。我聞到了那個氣味,又黑又濃又狂野。

1guinness,一種啤酒,產於愛爾蘭,是世界著名的黑啤酒。

這些影像迅速一閃而過,一個接一個,每一個都覆蓋著濃烈的氣味,不論是一種或多種氣味。據說,香味是最古老、最原始的感官,是觸動記憶的裝置,它跳過思考過程,直接進入腦部最原始的部位。它不會離開,也不會整理分類。

我站在那裡,任這一切掠過我心中,努力想從中思考出一些什麼來。我不想作過多聯想。我不是掃羅,在趕往大馬士革的路上突遇耶穌顯靈1,也不像匿名戒酒協會的創辦人那樣篤信掃羅那個著名的白光經歷。我只是回憶——或者想象,或者兩者兼具——一大堆事情,一個緊接一個。

1《新約·使徒行傳》記載,保羅原名掃羅,出生於大數,在耶路撒冷長大,原先迫害基督教會。一日掃羅欲前往大馬士革搜捕基督徒,途中忽有一道強烈的白光冬天而降籠罩著他,並有耶穌的聲音與他說話。掃羅抵達大馬士革後,便皈依基督教,後改名保羅,四處傳教,宣揚耶穌現身的故事。

這花不了幾分鐘,我想只有幾秒鐘吧。做夢也是如此,夢所發生的時間,遠遠不及做夢的人在事後追述內容那麼久。最後只有蠟燭——溫柔的光芒,以及蠟與燭芯燃燒的氣味。

我必須再度坐下,思索我剛剛所經歷的一切。然後我又四處走了走,重溫我記憶中的每個畫面,像個暗殺迷反覆研究肯尼迪遇刺的錄影帶一般。

我無法眨眨眼或聳聳肩就擺脫掉,我明白了一些之前所不知道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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