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嗎?」
他舉起杯子,「你這狗孃養的滴酒不沾,」他說,「就是不明白這玩意兒會讓腦袋轉得多慢。你想從頭再玩一遍嗎?你一定早就知道了因為我一定知道因為你知道因為我說過你說過——你懂我的意思嗎,馬修?昏頭了嘛。」
「我知道。」
「所以你要從頭跟我玩一遍嗎?」
「我看不必了。」
「嘿,振作一點。是你提起這個的,所以——」
「放棄吧,馬蒂。」
「你什麼意思?」
「我知道是你乾的。你寫了那些信,而且殺了裡吉斯·基爾伯恩。」
「你他媽胡說八道。」
「我不這麼想。」
「我幹嗎做這些事情呢?你倒是告訴我。」
「你寫那封信,好讓自己繼續成為焦點。」
「我?你在開玩笑,是吧?」
「威爾讓你變得很重要,」我說,「你寫一篇專欄文章,然後大家都知道有個殺手在紐約殺了一堆名人。」
「還有奧馬哈,你忘了奧馬哈。」
「接著威爾自殺,結果《綠野仙蹤》里奧茲城的魔法師只是躲在簾幕後的尋常人罷了。他是阿德里安·惠特菲爾德,而且死掉了。於是再也沒有新聞,這表示你再也上不了頭版了。你不能接受。」
「我每星期有三篇專欄上報,」他說,「你知道不管有沒有威爾,有多少人在看我的專欄嗎?」
「非常多。」
「有幾百萬。你知道我寫這個專欄領多少錢嗎?不到百萬,不過很接近了。」
「你之前從來沒寫過這麼轟動的報導。」
「這麼多年下來,我寫過太多報導。這個城市充滿故事,故事就像屁眼,人人都有一個,而且大部分都是臭的。」
「這個報導不同,你自己也這麼告訴過我。」
「只要你在寫,它們就不同。你在寫的時候,必須把它們想得很特別,然後新聞落幕,你繼續往前走尋找別的故事,告訴自己新的這個很特別,而且比上一個特別兩倍。」
「威爾是你創造出來的,馬蒂。你給了阿德里安這個念頭,他也把所有的信寄給你。每回他寄信,你都是第一個看到的。你把自己的情報都告訴警方,警方有什麼訊息,也一定第一個告訴你。」
「那又怎樣?」
「所以你受不了看到這個新聞結束。裡吉斯·基爾伯恩沒想到,當他把這個案子比喻成百老匯的一齣戲之時,其實已經離事實不遠了。大明星已經離開舞臺,你卻不願意接受戲已落幕的事實。於是你穿上他的戲服,想自己串演。你寫信給自己,最後卻露出馬腳,因為你忍不住要引用自己失敗劇本里頭的句子。」
他只是盯著我看。
「看看你列在威爾名單上的三個人,」我說,「一個是威脅要讓全市停擺的工會頭子,一是把監獄大門敞開的法官。這兩個都激怒許多紐約人。」
「所以呢?」
「所以看看名單上的第三個名字。《紐約時報》的劇評家。誰會把一個評論家的名字放在這種死亡名單上?」
「你知道,我自己也想不透。」
「不要侮辱我的智慧,馬蒂。」
「那你也不要侮辱我的。還有不要騎著馬踐踏事實,否則你只會搞得自己屁股發痛。你知道《雲間騷動》是什麼時候上演的嗎?十五年前。你知道里吉斯·基爾伯恩什麼時候開始替《紐約時報》寫劇評嗎?我剛好知道,因為都登在他的訃聞上,是不到十二年前。當時替《紐約時報》評論《雲間騷動》的是另外一個人,他五六年前死於心臟病,我發誓不是因為我從衣櫃裡跳出來大叫‘喝!’把他給嚇死的。」
「我看過《紐約時報》那篇劇評。」
「那你就知道了。」
「我也看過裡吉斯的劇評,登在《哥譚雜誌》1上。」
1gothammagazinegotham,意為哥譚鎮、愚人村,是紐約市的別名。
「天老爺,你去哪兒挖出來的?連我都不確定自己看過。」
「那你怎麼會引用呢?在那封說彼得·塔利老邁的手扼住城市咽喉的同一封信裡,你這樣評論‘釋放法官」羅梅。」我查閱筆記本,「‘你毫不體恤人民的感受,也不顧慮他們的期望。’你是這麼寫的。而基爾伯恩評論你的劇本是:‘身為記者,麥格勞先生保持良知,不願迎合當權者。但身為劇作家,他毫不體恤觀眾的感受,也不顧慮他們的期望。’」
「我還記得那篇評論。」
「的確。」
「你現在唸給我聽,我就想起來了。但我發誓我看威爾的信時沒發現。該死,他引用我的劇本,還引用這出戲的劇評。也許那個狗孃養的對我著魔了,也許他以為引用這些句子,可以拍我馬屁,結果我根本沒看出來。」他看著我,然後聳聳肩,「嘿,我沒說這是合理的,不過這傢伙是個瘋子,誰知道他心裡想什麼?」
「放棄吧,馬蒂。」
「他媽的這是什麼意思?‘放棄吧,馬蒂。’有沒有人告訴過你,你這話聽起來像他媽的電視劇臺詞。」
「基爾伯恩登在《哥譚》上的評論非常嚴厲。那出戲的各方評價都不好,但基爾伯恩寫得最惡毒,而且他的惡毒全都直接衝著劇本和編劇而來。那篇文章根本是人身攻擊,他好像痛恨一個專欄作家把手伸過界去寫劇本,想確保他以後再也不敢寫。」
「所以呢?那已經是十五年前了,我喝了兩杯酒,踢翻一張椅子,捶捶牆壁,罵幾句髒話,就忘光了。你對著我搖頭是什麼意思?」
「因為你也引用過那篇劇評。」
「引用的是威爾,記得嗎?威爾二號。我不知道他是誰,但他不是我。」
「馬蒂,你在自己的專欄裡也引用了那篇劇評。」我開啟筆記本,念出馬蒂幾篇專欄中曾引用基爾伯恩那篇劇評的句子,有的出現在阿德里安·惠特菲爾德死前,有的在之後。我念完之後,合上筆記本,看著他。他的眼睛垂下來,整整一分鐘都沒說話。
然後他開口了,眼睛還是沒抬起來,「也許我寫了那些信。」
「然後呢?」
「又有什麼大不了呢?讓一個好新聞繼續炒下去,嚇嚇三個渾蛋。這又不犯法。」他嘆了口氣,「如果有好理由的話,我也不介意犯法。而且我不在乎打破這三個渾蛋的情緒平衡,他們從來沒在乎過有多少人的情緒平衡被他們打進地獄。我的說法平衡嗎?馬修,你學過拉丁文吧?」
「只有高中學過。」
「現在的小孩再也不學拉丁文了。我只知道,說不定以後又會開始學。amo,amas,amat,amamus,amatis,amant。你還記得嗎?」
「記不清了。」
「voxpopuli,voxdei意思是人民的聲音就是上帝的聲音。所以我想,人民是上帝的意志,你說是嗎?」
「我不是專家。」
「拉丁文專家?」
「或者上帝意志的專家。」
「是啊,我來告訴你吧,專家先生。我寫的第一篇專欄記得吧?就是我暗示裡奇·沃爾默去自殺幫全世界一個忙那篇?」
「那篇怎麼樣?」
「我寫那篇專欄時,從沒想到會啟發某個人去殺人,不過就算想到,我還是不管它,照寫不誤。」他身體前傾,盯著我的眼睛,「但如果我曾想到,假冒威爾之名寫信會引起某個人被殺,不論是塔利或羅梅或基爾伯恩,我就絕對不會寫的。」
「就是這麼回事嗎?你只是寫專欄讓某個人有這個念頭?」
他點點頭。「我發誓,不是故意的。我給了阿德里安這個念頭,然後也給了某個白痴這個念頭。」
「你知道,」我說,「警方會推翻你的說法。基爾伯恩死的那天晚上,你不會有不在場證明,就算你有,也一定靠不住。警方會找到能指認你當時出現在附近的目擊者,也會找到地毯纖維或血跡或其他什麼,不過他們不需要這些證據,因為在此之前,你就會投降,向他們自首。」
「你是這麼想的,對吧?」
「我很確定。」
「那你要我怎麼做?」
「現在就放棄。」我說。
「為什麼?好讓你大玩帽子戲法,是嗎?」
「現在的知名度已經讓我夠煩的了。我根本不想曝光。」
「那這一切是為了什麼?」
「我是替客戶做事,」我說。
「誰?你不可能是指惠特菲爾德吧?」
「我想他希望我讓能這一切結束。」
「那我又有什麼好處,馬修,能不能告訴我呢?」
「你會覺得比較好過。」
「我會覺得比較好過?」
「哈夫邁耶就是這樣。他以為可以謀殺一個人,然後回去過自己的生活。可是後來他發現辦不到。整個事情把他搞垮了,弄得他不知該如何是好。我踏進他家門那一刻,他就已經準備好要放棄了,而且他告訴我,他覺得鬆了一口氣。」
「你知道,他殺人那部分乾得很漂亮,」他說,「我是說哈夫邁耶。開槍射殺,跑上街,乾乾淨淨脫身。」
「沒有人能幹乾淨淨脫身。」
他閉上眼一會兒。重新睜開眼睛時,他說他絕對可以再喝一杯。他叫女侍者,豎起兩根指頭,又比了個圓圈。我們兩個都沒再開口,等著她端第二輪飲料過來,兩杯雙份烈酒和之後喝的啤酒給馬蒂,兩杯蘇打水給我。我前一輪的蘇打水還有一杯半,但她連同馬蒂的空杯子一起收走了。
「哦,他媽的,」他一等女侍者走遠聽不見馬上說,「你知道,有件事你說對了,沒有人能幹乾淨淨脫身。你要我說什麼,我寫了那些信,也宰了那個狗孃養的。你現在高興了吧?那什麼玩意兒?」
我把錄音機放在桌上。「我想錄音。」我說。
「如果我拒絕,最後會發現你身上根本裝了竊聽器,對吧?我看過那個節目。」
「我沒戴竊聽器。如果你拒絕,我就不錄。」
「可是你比較希望錄音。」
「如果你不反對的話。」
「他媽的,」他說,「錄就錄,有什麼好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