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話就此打住。
「嗯,」我說,「今晚不行。簡,到底有多緊急?」
「有多緊急?」
「如果很重要,我可以立刻趕過來,不然就等明天。」
「明天吧。」
「你還去福賽思街星期天下午的聚會嗎?我可以在那裡跟你碰面。」
「天哪,我不知道多久沒去那裡了。不過,反正我不想跟你在那裡碰面。如果你不介意的話,你可以來我這裡。」
「沒問題,你定個時間。」
「你說吧,我整天都在家。」
「兩點鐘?」
「好,就這樣。」
掛了電話後,我坐在床邊納悶。我不知道她到底想要我幫什麼忙,為什麼她不能在電話裡說。我告訴自己很快就會知道,而且顯然我也不太在乎,不然現在我立刻趕過去也行。在我去找埃萊娜之前,並沒什麼重要的事情必須得做。我打算看世界體育播出的中量級拳賽,不過沒人說這是了不起的世紀之戰,不看也無所謂。
我再拿起電話撥了七一八,一名男子接的電話,我說請找托馬斯先生。他說:「呃,你說的是托馬斯先生?還是你想要找湯姆?」
我查了留言條。「是托馬斯先生。」我說,「不過我的留言條不一定準確,得看是誰接的電話。我叫馬修·斯卡德。有人留了兩次話,要我打這個號碼找一位托馬斯先生。」
「哦,我知道了,」他說,「我明白是怎麼回事了。是我打電話給你的,不過他們記名字時犯了一個小錯誤。我沒說‘托馬斯’,我說‘湯姆·s’。」
「我猜我是在聚會里認識你的。」
「老實說,」他說,「你根本不認識我,事實上我不確定我是不是真的找對了人。先請教一下,你有沒有參加過一個叫‘此時此地’的聚會?」
「‘此時此地’?」
「那是一個布魯克林團體,我們每星期二及星期五在格里森大道的路德教堂聚會。」
「我想起來了,那一次有三個人演講,一個叫昆西的傢伙有車,所以由他開車,但我們迷了路,差一點遲到。這是兩年前的事了吧。」
「大概三年。我記得相當清楚,因為當時我戒酒剛滿九十天。當時,我還在聚會宣佈這件事,贏得了不少掌聲。」
我差點要恭賀他。
「讓我先確定我找對了人,」他繼續,「你曾經是紐約市警察,辭了工作,改行做私家偵探。」
「你的記憶力很好。」
「嗯,現在我聽過一個人的資歷,十分鐘後馬上忘得一乾二淨,但先前幾個月聽過的卻印象深刻。那天你演講時,我記住了你講的每個字。我問你,你還在做同樣的事嗎?還幹私家偵探?」
「不錯。」
「太好了,這正是我所希望的。你看,馬修,很抱歉,可以叫你馬修嗎?」
「可以,」我說,「那我就叫你湯姆,我也只知道你叫湯姆。」
「天哪,你說得對。我還沒說我的姓。真愚蠢,我講得顛三倒四的,是不是?或者最好從我的姓開始,那個s代表薩德斯基。」
經過一分鐘的沉寂,我才出聲,「哦。」我說。
「喬治·薩德斯基是我哥哥。我不想留下我的姓,因為,呃,我就是不想這樣做。並不是我對有這樣的兄弟感到羞慚,千萬別搞錯了,我可不。對我來說,他是英雄。從某些方面來說,他現在仍然是。」
「我猜他的日子很難過。」
「好多年了。他們把他從越南送回來之後,他就一直不對勁。哦,其實沒去之前他就有點問題,你不能把所有事全怪在戰爭頭上。最先我們一直等他恢復正常,等他處理好自己的生活。但二十多年都過去了,上帝啊,很久之前就可以看出來,他不可能有任何改變的。
「早些時候他試過很多工作,但都幹不長。他沒法跟人相處。倒不是跟人打架或什麼的,他就是不能跟人好好相處。
「之後他便完全找不到工作,因為他的樣子非常奇怪,特別是臉上那副表情,而且他開始不洗澡。我知道你的聚會在第九大道,你就住在那附近,說不定你認識喬治。」
「只是見過。」
「所以你清楚我說的。他不肯洗澡也不肯換衣服,也不整刮鬍子和理頭髮。你給他買衣服等於是在由費錢,因為就算他衣櫃裡還有六條褲子,他不把身上的那條穿得稀爛絕不脫下來。
「好像是他有一套自己的生活方式,你不可能改變他。他有地方住,你知道嗎?或許你不知道。他們給他貼上游民的標籤,人人就信以為真了,其實在五十六街的一個地下室,他有一間房間。他自己找的,而且是他自己付的房租。」
「靠回收鋁罐付的錢?」
「每個月他都收到幾張支票,退伍軍人的,以及社會安全福利,除了付房租之外,還有一點剩餘。在他租下房間後,我和我姐姐跟房東說好了,如果喬治沒給房租,我們會負責。但這從來沒發生過。你看到這麼個傢伙,髒兮兮的流浪漢躺在公園椅子上,你想他一定什麼事也幹不了。但他每個月都按時付房租。就拿這事來說,你得承認他並不是沒有這個能力。」
「他現在怎麼樣?」
「還好吧,我想。昨天下午我去看了他,他們把他關在瑞克斯島1,我大老遠開車跑去,發現他被移到貝爾維醫院做心理檢查。他在十九樓的犯人區,我只跟他在一起待了幾分鐘。我不想離開他,但我得告訴你,我真高興離開那個鬼地方。」
1rikersisland,是紐約市最大的監獄,島位於東河上,在皇后區和布朗克斯區之間。
「他看起來如何?」
「哦,我不知道。我猜很多人會說他看起來不錯,因為他們多少把他清洗過了,不過我只注意到他眼睛裡的神色。喬治常常瞪眼,這是讓很多人不舒服的原因之一,但現在他那種迷亂的眼神真讓你傷心。」
「我猜他已經找了律師。」
「啊,當然,我原來打算給他找個律師,不過他們已經幫他指定了一個,人看起來還不錯。他正在考慮幾個方案。他可以以精神失常或行為能力不夠為理由,讓我哥哥脫罪,他也可以替他安排,以較輕的罪名服刑,他可以不必受審直接判刑,而被送到療養院去。其實兩種辦法都差不多。他還是會被長期關起來,只是不在監獄,說不定他還能得到某種程度的照料和幫助。」
「那喬治自己的想法呢?」
「他也同意了,他說他最好服刑,好像他覺得是他殺的。」
「那麼他已經承認他殺了霍爾茨曼。」
「是啊,他覺得是他殺的,覺得他一定做了。他雖然不記得,但明白證據對他不利,他可不笨,他知道警方證據相當充分。他的反應是,他不能發誓是他乾的,但他也不能發誓他沒幹,因為他們說不定是對的。」
「當時他是不是神志不太清楚?」
「不是,不過他的記憶力向來不是很可靠。他會記得一些事,但把前後發生的次序全搞混,或是完全記錯,跟真正發生的事件或談話完全不同。」
「嗯。」
「你對我這樣有耐心,馬修,謝謝你。我知道我弄了大半天還沒講到重點。」
「沒關係,湯姆。」
「現在的情況是,」他說,「每個人都很滿意,你知道嗎?警察結了案,記者不再找麻煩。檢察官手上有個案子,不論出庭與否,他都只贏不輸。而無論他的律師作了什麼決定,喬治都會跟著走,他的律師呢?他只想少費周章結案了事,同時他知道這樣處理對所有相關人員都再好不過。我姐姐說一旦喬治進入精神病院,她就不用老擔心睡不著,怕他吃不飽,怕他有危險,怕他凍死,或有人傷害他。我太太也這麼說,她還說他可能早該住在病院裡,這樣對他對社會都好。是我們走運,他沒有殺死一個無辜小孩,她說,真正的悲劇是,他沒有早去住院,不然格倫·霍爾茨曼今天還活著。
「所有人都告訴其他人,這樣最好不過了,而我坐在那裡,好像是油罐裡唯一的一隻蒼蠅。每個人見了我就頭痛。你以為我哥哥真是瘋子?我才真快瘋了。」
「什麼意思,湯姆?」
「因為我不相信是他殺的,」他說,「我知道這聽起來有多無稽。但沒辦法,我就是不相信他殺了那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