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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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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件案子是晩上發生的,所以你想也許有人會看到什麼。不過他們只要看你一眼就知道你大概是警察,所以你沒法跟們談。」

「我壓根兒就沒試。」

「沒有人會把我當警察。」

「我也這麼想。」

「如果他們看到我跟你一起,他們想想就明白了。所以我們不去公園,在這裡見面。」

「想得真周到。」

「嗯,這並不需要一個火箭科學家才想得到。」他低下頭吃蛋奶,半晌他抬頭來喘口氣說,「我去比較合適。沒問題。說不定還會碰到我認識的哥們兒。不太可能就是了,克林登公園不是我的勢力範圍。」

「只差幾條街而已,你以前一定去過,你記得那個法蘭德斯指揮官。」

「哦,指揮官跟我是老朋友了,這裡是我的城市,我是想認識每條街,但這不表示不論我去哪裡,我一定認得在街上走動的哥們兒。你想問的人大都不怎麼走動。如果有新人出現,他會被細細看過,說不定他是競爭者,說不定他肚子裡另有算計,說不定他是警察,也說不定他是給警察辦事的。他問得越多,他看起來越像是個麻煩。」

「如果可能有危險,」我說,「那就算了。」

「過街有危險,」他說,「不過街也有危險。不能一輩子站在街角。你怎麼辦?還不是向兩頭張望,然後過街。」

「你的意思是?」

「可能得花好幾天工夫,沒法一上去就問人問題。得慢慢來,這樣才自然。」

「你就慢慢來,」我說,「不過這案子沒多少錢。湯姆·薩德斯基沒給我多少訂金,恐怕也不會再有。事實上,我有種感覺,最後我可能會把全部或部分的錢還給他。」

「我不喜歡聽你這樣說。把錢還回去。」

「那的確令人不舒服,」我說,「但有時我別無選擇。」

「這樣的話,」他說,一邊把賬單向我推過來,「我最好讓你付賬,趁你還有錢的時候。」

等他朝公園走去之後,我站在咖啡館前的人行道上看著格倫·霍爾茨曼的公寓。我告訴自己,應該另外選一個咖啡館跟tj見面的。這樣的地方多得是。在曼哈頓,這樣的咖啡館就跟在阿斯托里納的希臘館子一樣多,都有相似的選單,相似的氣氛,你也可說同樣地沒有氣氛。為什麼我偏要選上這個角落,面對我最不想做的事?

兇殺案的偵查得從被害人開始。從我站的地方,我可以上數二十八層樓看見被害人家裡的窗戶,在窗後我很可能找到被害人的妻子。無疑,莉薩·霍爾茨曼是第一個我應該去訪談的人,是最有可能提供我想要的資料的人。

但她是我最不想見的人。她失掉胎兒時,我沒有打電話去。她丈夫被殺後,我沒有打電話去。自從四月我們四個人消磨了一晚之後,我就沒有跟她說過話,而且我對她丈夫想和我做個朋友的表示不予理會,雖然談不上有罪惡感,我總覺得很不舒服。想到現在要去打攪她,在她最悲痛的時候,問她我非問不可的那些唐突的問題,我的不安就急速地增加了起來。

我數著窗戶往上看。我知道他們的公寓——她的公寓——在第二十八層,但我不能確定要數幾個窗戶,因為我以前沒有注意到他們有沒有十三層。大部分紐約的大廈都跳過這個號碼,但也有幾個建築商拒絕向迷信低頭。(哈蒙·魯滕斯坦,一個星期前從自己家的陽臺跳樓自殺的大亨,在這點上特別直言不諱。有好幾個專題報道都說他表示生命太短,不必信這個邪。有一個寫訃聞的特別指出,他住的是他自己的地產之一,這幢六十二大廈是真的有六十二層,如果是其他類似的建築,則會只有六十一層。)我告訴埃萊娜,不論是哪一層,都是那最後的半英寸會要你的命。

就我所知,霍爾茨曼所住的就是一座哈蒙·魯滕斯坦的大樓,但我不能完全確定,所以不知道到底哪扇窗戶是他們的。當然至多隻有兩種可能。此時西沉的太陽反射在大樓朝西的那一面,所以無論如何,我看不出來他們可能住的公寓是否開著燈。

我想,天哪,為什麼不去打個電話。

角落裡有兩部公用電話,一部壞了,另一部不收硬幣,只收電信公司的電話卡。電信公司每個月寄賬單來時都要給我一張電話卡,但我懶得再多帶一張卡,所以直到目前一概拒收,不過如果投幣電話再不斷消失的話,我就非得搞一張不可了。然後就像其他人一樣,我會開始奇怪怎麼可以沒有它。

我過街在阿姆斯特朗酒吧打了電話。以前我幾乎就像住在阿姆斯特朗一樣,所以當我剛開始戒酒時,我總刻意避開這個地方。我沒去光顧的時候,吉米失去了他的租約,他的店從五十八街和第九大道交匯的東南側搬到現在的地址。我同樣避開他的新店。不僅如此,我也絕不踏進在原處新開的店,那是一家毫不相干的中國餐館。(有一次吉姆·費伯建議星期天晚上去那裡吃飯,我告訴他那不成。「在那家餐館沒開之前,我常去那裡喝酒。」我解釋給他聽。他並沒有對我的句子或邏輯多加追問。只有另一個曾經酗酒的人懂得我的意思。)之後的一天,另一個朋友,也是一個終於戒了酒的酒鬼,建議去阿姆斯特朗吃晚飯,自此之後如有需要我就去。現在我有理由去,但我心裡有一個聲音在挑戰我的選擇。難道附近沒有其他電話?難道不能用那個咖啡館裡的電話?為什麼我找藉口在酒吧外面流連?

浪費心智可能是件可怕的事,但聽從它是更糟糕的選擇。我告訴我的心,多謝費神,走進去打了電話,先打一一四,再打我抄下的號碼。莉薩·霍爾茨曼的電話響了四聲,接下來我聽到她丈夫錄下來的聲音,他告訴我現在沒人在家,要我在聽到嗶一聲後留話。「現在請稍待。」他說。不錯,我是等到了那一聲「嗶」,但我接著掛了電話。

這不是我第一次聽一個已經死去的人的聲音。多年以前一個叫波爾蒂亞·卡爾的英國應召女郎被一個顧客殺死——她的顧客,不是我的——有一天我喝得大醉,醉得打電話給她,但一聽到她的聲音,我就立刻驚醒過來。當然這是她的應答機,等我一明白怎麼回事,我又不省人事了。

應答機當時還不多。現在除了我之外,每人都有一個,而我們也習慣聽到死者的聲音。不久之前我打電話給一個朋友,是漢弗萊·鮑嘉1的聲音接的電話。一個星期之後我再打給他,換成是塔盧拉·班克黑德2。你可以買一種錄音帶,通過現代神妙的科技,讓早已仙逝的名人為你接電話。「親愛的,我的夥伴傑裡·帕爾米耶裡現在不能來接電話,不過如果你留下電話號碼,等我們捉到了那批一直在名單上的嫌疑犯,他會立刻給你回電話。」

1漢弗萊·鮑嘉(humphreybogart,1899-1957),美國著名演員。

2塔盧拉·班克黑德(tallulahbankhead,1902-1968),美國著名女演員。

格倫·霍爾茨曼的聲音不比波爾蒂亞·卡爾的更嚇人,也不比塔盧拉的令人驚奇。但我一開始就有點不平衡,在一個我不想去的地方打一個我討厭打的電話,而我只要有一點兒藉口就想溜走。在這種情形下,就算是約翰·韋恩1接的,我也會立刻把電話掛了。

1約翰·韋恩(johnwayne,1907一1979),以西部片著稱的好萊塢明星。

回到旅館後我又試了一次,再次聽到他聲音時,我還是決定不要留話。跟她說話是一回事,要她打電話給我是另一回事。我再一次靜聽那一聲「嗶」,再一次,我沒有回答。

我打電話給埃萊娜,告訴她我不記得我們晚上有沒有計劃。她說沒有。「但我想要看到你,」她說,「只是我不想離開家。」

「我也是。」

「那我們想要在一起就難了,」她說,「除非我們打一個晚上電話,把時間用個精光。」

我們找到了解決辦法。「離開我的地方沒問題,」我說,「我只是不想離開你的地方。」

「哦,你永遠不需要走,」她說,「你隨時來嘛,我會燒飯,或我們叫點菜。在家靜靜過一個晚上。」

「在甜蜜的家。」

「嗯,是呀。我要看點書及處理一些檔案,但不會花多少時間。嘿,你來的時候帶盤錄影帶過來。」

「有沒有你特別想看的?」

「沒有,給我一個驚奇,但我不想看有妖魔鬼怪的,別的都可以。」

「在真實生活裡,妖魔鬼怪已經夠多了。」

「那你什麼時候來?」

「我要趕一個聚會,八點左右過來。你覺得怎麼樣?」

「那真是——」她說,「太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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