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奕飛坦白地告訴陳海柳,這個案子的確存在著一些疑點。但是疑點力量有限,尚不足以令警方就一個定案再次啟動偵查程式。而在龍州城裡,除了警方之外,最有能力去揭開那些隱秘事實的人,恐怕就要數她——大名鼎鼎的陳海柳記者了。
任何人聽到恭維話都會感到舒服,尤其是這些話恰好又說中了你真正的優點。陳海柳此刻便有些飄飄然,她笑了笑:「好吧,那現在就讓我聽聽你們發現的那些疑點是什麼。」
「第一個疑點,也是最明顯的一個——」張奕飛忽然話題一轉,「陳小姐,你應該也聽過庭審。」
陳海柳點點頭。
「那你應該知道這個疑點是什麼。」
「你是指行兇的過程?在孟建雲的供述中,他對行兇過程的描述並不圓滿,甚至說不清自己到底擊打了孟少強幾下。」
「很難得你看出了這一點。」張奕飛讚許地看了陳海柳一眼,「要知道,公開庭審的時候,這個疑點已經被最大程度掩蓋了。而根據我們的瞭解,孟建雲並非忘記了擊打次數這麼簡單,事實上,他對整個行兇過程都一無所知。」
「怎麼可能?」陳海柳露出驚訝的表情,「如果是這樣,警方是怎麼定的案子?」
「這就要將事發當天的整個經過從頭說起了,叔叔,您是當事人之一,就請您再講一次吧。」
陳海柳從包裡拿出紙筆,做好了記錄的準備。
「唉。」張大偉重重地嘆了口氣,「我的好朋友——孟國富是在去年十二月八日去世的。在此之前他已經預感到自己死後,兩個兒子會因為財產問題而起糾紛,所以預先立下了一份遺囑,想要避免類似事件的發生,這份遺囑的內容,你應該是知道的吧?」
陳海柳點點頭:「遺囑最核心的內容有四條,這四條遺囑使得兄弟二人任何一方想要加害另一方時,都無法獲得實際上的利益。因為即便是其中一人死了,他名下的那份財產也不會被活著的人獲得。而且行兇者還會面臨失去所有財產的危險。」
「是的,這份遺囑從內容上來說應該是完美的。但即使如此,卻仍然無法阻止兄弟相殘。」張大偉蹙起眉頭,開始回憶發生在一個多月前的那場悲劇。
當時大家都認為,在孟家日後可能發生的內鬥中,孟少強佔據著絕對優勢,這份遺囑其實是為了限制他。孟少強在看到遺囑後,一氣之下離家出走,甚至連新婚不久的老婆都沒有帶上。誰也沒法聯絡上他。直到孟國富死後,才終於有了他的訊息。
他沒有直接回家,而是打了一個電話過來,約孟建雲在南城外龍騰山莊的度假村中見面。約定的時間就是去年的十二月二十五日,案發的那一天。
那天下午四點,一群人來到了龍騰山莊。當時同去的除了張大偉和孟建雲,還有孟少強的妻子於婷,以及孟家公司中的幾個重要成員。他們在度假屋中找到了孟少強,孟少強甚至沒從沙發上起身,就命令所有人都退出大門外,只允許孟建雲一個人留下來。
孟少強約他們見面的地方是一幢三層小樓中的一間。這間屋子在一層,與樓梯口相鄰,他讓那些人到大門外面,就是到樓外。
這些人退到大門外,一等就是個把小時,就在大家有些不耐煩的時候,只見孟建雲一個人走出了樓門。當時他神情恍惚,手裡提著一根棒球棍,棍子上沾滿了血跡。他絕望地搖著頭,嘴裡語無倫次地叫:「我做了什麼?!……天哪,我殺了他,我殺了自己的親哥哥!」當時大家全都驚呆了。很快有人報警,有人負責照看孟建雲,張大偉和於婷則趕緊衝進了那間屋子,見到屋內的情形,於婷一下子癱倒在地上,而張大偉的心則是「咯噔」一聲,猛地沉了下去。屋裡的男人已經變成了一具屍體,從身形衣著看,正是剛剛回到龍州的孟少強。
「等等。」陳海柳捕捉到了對方話語中的玄機,「為什麼這樣說?」
「因為屍體倒下的時候,頭正好栽進了屋子裡的壁爐中,臉被完全燒焦,難以辨認了。」
陳海柳皺起眉頭,在記錄本上畫了一個大大的問號,繼續問道:「在這樣的地方,警察應該很快就來了吧?」
「是的,非常快。警察來了之後,對我們分別進行了詢問,然後便把孟建雲當做重大嫌疑人帶走了。後來與警方溝通的工作,都是由我侄子去做的。具體的情況就讓他告訴你吧。」
陳海柳把目光轉向張奕飛,示意對方開始,後者隨即說道:「警方在現場勘查的情況對孟建雲非常不利。死者的致命傷在頭部——被鈍器多次擊打,造成顱腦的開放性骨折。兇器正是孟建雲手中的那根棒球棍。在屋子裡,還有兩件東西引起了警方的關注,其一是一張財產轉讓文書,其二則是一塊手帕。」
「請你詳細講一講,關於這兩樣東西。」
「嗯。財產轉讓文書是由孟少強寫的,這一點經過筆跡比對,已經得到確認。不過文書的內容卻是用孟建雲的口吻說出,核心意思是:孟建雲將把自己所獲得的所有遺產轉讓給孟少強。」
「嗯,如果孟建雲在文書落款上籤了字,那麼所有的遺產就都是孟少強的了。」陳海柳緊接著又問,「那手帕呢?有什麼特別的?」
「手帕上含有大量的精神類藥品三唑侖。」
「三唑侖?」陳海柳抬頭看著對方,「這是什麼東西?」
「俗稱迷魂藥,從口鼻吸入後,會令人神志模糊,失去自控能力,而且這種藥有過性遺忘的特點,即服用者醒來之後會忘記藥效期間發生的事情。」
「迷魂藥,迷魂藥……」陳海柳低頭沉吟了一會,豁然開朗,「是孟少強!他想用迷魂藥控制孟建雲,從而讓對方在那張財產轉讓文書上簽字!」
「所有人都是這麼認為的,孟建雲後來的供述也證實了這件事情。據他說,孟少強把眾人趕到樓外之後,便拿出那張文書,逼他簽字。他當然拒絕了,於是孟少強先是拿起棒球棍威脅他。見武力威脅無效,孟少強突然掏出一塊手帕,捂在了對方的口鼻上。孟建雲聞到一股刺鼻的氣味,立刻失去了神志。當他清醒過來的時候,發現孟少強已經倒斃在牆邊,而自己手中握著那根行兇用的棒球棍。」
「難道說孟建雲失去神志之後,不但沒有在文書上簽字,反而奪過棒球棍,把孟少強給打死了?」雖然早已知道事情的結局,但中間過程如此變化,陳海柳還是覺得有些出乎意料。
「從理論上來說,這完全是有可能的。所謂迷魂藥,它的功效並非能讓使用者操縱對方的行為,事實上,迷魂藥只是讓受害者失去判斷和控制能力。」
「也就是說,如果孟建雲根本不願意在文書上簽字,即使被迷暈,也是沒有用的?」
「不錯。」張奕飛接著往下分析,「現在我們可以假定,孟少強以為可以通過迷魂藥完全操縱對方。可事情的發展出乎他的意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