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一下,這把敲肉錘應該是小閨為了攻擊露咪小姐才拿出來的,她打算稍後把粘在上面的血跡洗掉,所以才放在水槽旁邊。歸根結底,小閨可以說是在雙重意義上對巖仔犯下了罪行。假如她在使用之後能把這件兇器好好地放回原處,或許可以避免巖仔這一時衝動的犯罪行為。
於是,我襲擊了在客廳沙發上纏綿的兩人。
你們有什麼權利……我是這麼想的。你們有什麼權利把我排除在外?你們究竟有什麼權利把別人珍貴的東西當作垃圾來嘲笑?你們有什麼權利把別人當傻瓜,以為只有自己的東西是美麗的,有價值的,而別人一輩子也得不到?你們有什麼權利讓別人不要痴心妄想,閃一邊去?你們有什麼權利以男女主角自居,而把別人都貶作小丑?
他們倆情慾正濃,根本來不及抵抗。我揮舞著敲肉錘猛打他們的腦袋。怎麼,原來你倆還穿著衣服啊——不知為何,我到現在仍然清楚記得自己當時閃過的這個蠢念頭。
直到他們兩個頭破血流地倒在我眼前,我才回過神來。
把屍體就這樣放在這兒肯定不行……我這麼想著。到了明天,美緒的父母就會回來,當然,他們肯定會立刻報警。
要是這件事傳開來,第一個被懷疑的就是我。因為……
到此,巖仔應該是注意到如果要說出這個理由,就不得不提到漂撇學長和我的名字。畢竟我們倆親眼目睹了他是最後和活著的小閨在一起的人。但巖仔似乎終究無法下定決心供出我們的名字,在這之後的部分,圓珠筆的筆跡變得繚亂,並且沒了下文,而是就這樣換了一行。
總之,我決定將兩人的屍體從濱口家搬到遠一點的地方,便輪流扛起他倆的屍體,放進車裡。我從不知道人類的屍體居然那麼重,而且還有兩具。這簡直是個讓我差點兒昏過去的重體力活,但我咬咬牙還是挺過去了。
就這樣,我下意識地把車開往剛剛才去過的棧橋市民交流公園。我想一定是因為我想不出其他地方了。
當我到了涼亭一看,發現剛剛那個被我誤認為是屍體的女人忘了把她塞在絲襪裡的頭髮帶走……
這裡補充說明一下,巖仔在搬運露咪小姐的時候,已經把戒指戴回到她手上了。
我突然靈光一閃,載著兩個人的屍體,又返回了濱口家。接著,我從廚房拿出料理用的剪刀,剪斷美緒的頭髮,並脫下她的絲襪,把頭髮塞入其中,然後重新帶著美緒的屍體前往棧橋市民交流公園。
要問我為什麼這麼做……
當然,如果要說明他這麼做是為了讓人認錯屍體的身份,肯定又不得不提到漂撇學長和我的名字,巖仔注意到了這點,所以再度中斷了文章。其實他打的如意算盤是:萬一自己被查出跟遺棄屍體有關,也可藉由漂撇學長和我的證詞,證明夏娃的屍體是小閨以外的某個完全不認識的女性。
為了避免誤會,我事先宣告:關於巖仔刻意省略的部分,漂撇學長和我在接受警方盤問的時候已經全部吐露出來。
然而,我不想把宮下學長的屍體跟小閨扔在一起,在丟棄掉美緒的屍體之後,我再次發動了車子。
最後,我開車進了山裡,把宮下學長的屍體扔在國道沿線的雜木林中,就在這時,我犯下了無法挽回的錯誤。
我以為自己的行動一直出奇的冷靜,但我犯下的畢竟是殺人這樣的滔天大罪,腦袋裡早已血氣上湧。
我把裝有美緒頭髮的絲襪和宮下學長的屍體扔在了一起。當然,我本來是打算分開來處理的,但似乎一不小心就這樣錯手丟進了雜木林。
說起來我也真是糊塗,直到看了十九號的早報,我才想起這件事。這時我才終於知道自己犯下了重大失誤,嚇得臉都綠了。
因為……
或許是因為不能如實地將真相全部寫出來,所以心裡很不耐煩吧,巖仔寫到這裡開始用圓珠筆狠狠地亂畫,以至於在大學筆記本上戳了個洞。
當然,理由我們很清楚。即使亞當的身份被判明為宮下學長,但只要沒人想到這件事和棧橋公園的案子有關,巖仔就沒什麼好擔心的。
然而,巖仔卻親手給了警方,甚至我們將兩案當作關聯案件來考慮的機會,因為他犯了個重大錯誤,竟然把裝有小閨頭髮的絲襪遺棄在亞當的屍體旁。
接下來的午間新聞報道了亞當是投宿在市區旅館的名叫米倉滿男的男子,是給了巖仔更沉重的打擊。
巖仔當然立刻明白,米倉滿男就是宮下學長,更糟糕的是,被害人的行李居然還放在旅館裡。
也就是說,死者的真實身份很快就能被查明。巖仔認為,既然宮下學長預定和小閨一起赴美,他的行李之中應該裝著護照、機票之類的東西,從這些東西上可以立刻明白死者的身份。
一旦亞當的身份被查明,而且知道了他正準備前往美國,那麼相互關聯的棧橋公園案件中被遺棄的屍體實際上是小閨一事,也會跟著水落石出。就算警方沒有注意到,漂撇學長他們也會發現——巖仔是這麼想的。小閨被殺這件事曝光之日,便是朋友們察覺自己是殺人兇手之時。他只能認命。
事實上,我的確察覺到了,因此巖仔的想法並沒有錯。只是有一點他弄錯了,就是「米倉滿男」放在旅館的行李中,別說護照,連任何能證明身份的檔案都沒有發現。
宮下學長的護照和機票等貴重物品都是在機場巴士出發車站的投幣式儲物櫃裡被發現的,大概是為了防備自己住的旅館被山田一郎和榮治他們發現進而找上門來。用心如此之深,可見他有多害怕山田一郎。
在這一點上,巖仔可以說是操之過急了。
話說回來,既然要認命,我多麼希望他去自首。如此追悔的,想必不止我一個。我不知道巖仔本人是怎麼想的,但他結束了自己的生命,離開了這個世界,可以說是永遠地「排擠」了我們——那麼害怕、那麼討厭被排擠的巖仔。
經由濱口夫婦認屍,確認了夏娃就是小閨——濱口美緒。另一方面,對於宮下家來說,母親才剛剛去世,隨即就發現了長男的屍體,這個夏天簡直是遭到了雙重悲劇的侵擾。
事到如今,再重複這些怨言已經無濟於事。但我不禁想到,如果小閨只是個普通的女大學生,或許就不會發生這次的事件了,至少發生的可能性會變得很低。
如果小閨沒有被父母如此戲劇化(嚴格一詞已不足以形容)地束縛和管教,而是正常地享受著普通的大學生活,宮下學長就無法乘虛而入,也無法利用她進行逃亡計劃。這一點應該錯不了。
濱口夫婦究竟為何猶如對待「囚犯」一般對待獨生女兒?難道是因為他們自身那不為人知而又不道德的「嗜好」所產生的反作用?
只要不給別人造成困擾,無論擁有什麼興趣或者嗜好都是個人自由——如果他們堅持這樣乾脆明確的態度,就不會有任何問題。然而,他們做不到——至少我是這麼想的。他們心中有愧。沉溺於不道德而又罪孽深重的快樂之中,所產生的罪惡感時常糾纏著濱口夫婦。因此,在這樣的反作用之下,他們對待女兒極端嚴厲,甚至到了歇斯底里的程度,以此來維持表面的道德感——我只能這麼想。
要真是這樣的話,那是多麼滑稽的一件事啊!他們的雙重標準,竟然以如此怪異和諷刺的方式在獨生女兒的身上結出了果實。
是的,怪異。這個夏天的一切都顯得如此怪異。
於是,在大二的暑假結束之時,我們失去了三個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