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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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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其實沒什麼區別。」

「幾乎沒有。什麼樣的藍色?」

「嗯?」

「深藍,淺藍,知更鳥蛋般的藍,普魯士藍,鈷藍,灰藍……到底是哪一種藍色?」

「有什麼不同嗎?」

「我只是不想錯拿了別的藍盒子而已。」

「那倒不用擔心。」

「你這麼說就行。」

「把那個藍皮盒子拿給我,別開啟。」

「知道了。」

這次談話後,我花了好幾個小時去想到底要不要開啟那個盒子。我太瞭解我自己了,每一道鎖對我來說都是一種不可抗拒的誘惑,我越是刻意不去開啟,那道鎖的吸引力就越大。

何況我已經不是孩子了。如果你已經被關過兩次,判斷力也應該有所提高。開啟那個盒子似乎只有危險,無利可圖。

不過在為這個問題煩惱之前,我得先找到那個盒子,在找到盒子之前,得先開啟書桌的抽屜。但我還沒打算動手幹活。首先,我要感受一下這個房間。

有些賊和戀人一樣,只是想進去再出來。有些賊則喜歡追尋房間主人的心路歷程,感受房間擺設傳遞的資訊。和他們不一樣,我喜歡全身心投入周遭的環境,想象我如果是這裡的主人會過怎樣的日子。

我現在就把j.弗朗西斯·弗蘭克斯福德的公寓變成了伯納德·格林姆斯·羅登巴爾內心的小城。我坐進寬敞的安樂椅中。這把椅子背後有羽翼狀的裝飾,用墨綠色皮革裹住。我把腿往腳凳上一放,神態悠閒,開始打量我的新生活。

牆上掛了好幾幅畫,畫框隱隱泛著金光。其中一幅是風景畫,畫風頗似透納,但畫技顯然遜色不少。兩幅歲月悠久的素描被裝進恰到好處的橢圓形畫框——一男一女在一塵不染的壁爐前深情相望,若有所思。他們是弗蘭克斯福德的祖先嗎?或許不是,但他會想象他們是嗎?

沒關係,我就認定他們是我的祖先,憑想象胡亂編個故事。壁爐裡應該有火,暖融融的。我拿了一本書、一個杯子,坐在搖椅上,一條狗依偎在我的腳邊。應該是那種大狗,上了年紀,不大會叫,也不莽撞。也許毛絨狗玩具最適合現在的情境……

書。我身邊有盞落地燈,燈光的高度恰巧適合閱讀。身後的牆壁前是一排排的書架和裝滿書的箱子。椅子的一邊是個可移動的書架,我坐在椅子上伸手可及,另一邊是張矮桌,上面有個裝香菸的銀盤和一個很大的玻璃菸灰缸。

好吧,我坐在這裡讀了很多書,是那種很有品質的好書,不是流行的快餐垃圾。也許架子上那些真皮裝訂的書不過是擺擺樣子,書頁還沒有裁切開。如果我真的住在這兒,或許情況就不一樣了。我要在手邊放兩個凸肚酒瓶,一瓶裝白蘭地,一瓶裝上好的紅酒。只要把香菸盤丟掉,就有地方可以放酒瓶;菸灰缸可以留著,我喜歡它的大小和式樣。我也許會重拾菸斗,以前我總是被菸斗燙傷舌頭,時光流逝,智慧增長,說不定我可以想出解決方法。我把腳往腳凳上一放,翻開手上的書,白蘭地和紅酒觸手可及,壁爐中火光搖曳,滿室生春……

我花了好幾分鐘遐想,琢磨著我搬進弗蘭克斯福德的公寓之後會過怎樣的日子。我知道做這種事很蠢、很孩子氣,也很浪費時間,但我這麼做是有目的的——可以讓自己不那麼緊張。我每次闖空門,心都懸著,連氣也喘不過來。胡思亂想一下,會讓我覺得這裡是我的家;哪怕只是輕鬆一下,似乎也很有幫助。我依然不明白最初自己為什麼要這樣做,以及為什麼會保持這個習慣。

我其實沒浪費多少時間,因為我戴上橡膠手套開始工作之前看了一下手錶,當時是九點十七分。我用的橡膠手套很緊、很服帖,就是醫生用的那種。我在手套的手掌和手背之間割了兩個開口,以免汗出得太厲害。跟其他的橡膠緊身製品一樣,這種手套不會影響你的敏感度,而且能讓你心裡踏實很多。

這張書桌有兩道鎖。第一道鎖鎖住了那個可以收捲起來的桌面,另一道鎖住了右手邊的第一個抽屜,只要將它開啟,其他抽屜也會應聲而開。我覺得可以找到鑰匙——很多人喜歡把抽屜的鑰匙放在書桌附近——不過,用我自己的工具開鎖更簡單,也快得多。到目前為止,我還沒遇到過打不開的書桌鎖。

這兩道鎖也不過如此。我把桌面推開,開始研究裡面的東西——一格一格的,這裡一個小抽屜,那裡一個小暗格。我們的祖先不知道為什麼覺得這是處理瑣事的好辦法。我一直覺得把零碎物件到處藏,還不如把它們全放在一個箱子裡,想要的時候再去找。但我想這世上有很多人相信每樣東西都有屬於自己的地方,應該井井有條地各歸其位。有人把鞋櫃裡的鞋按照高矮排好,有人每三個月換一次輪胎,還有人會每週固定一天剪指甲。

他們會把指甲刀放在哪裡呢?一定是規規矩矩地放在抽屜的某個格子裡吧。

藍盒子沒放在桌面底下。我那個身材像梨子的顧客比畫得很清楚,盒子不可能塞到某個暗格或是小抽屜裡去。我開啟鎖,把扣住下面抽屜的暗釦鬆開,先抽出右邊最上面的抽屜。大部分人會把珍貴的物品藏在右邊的第一個抽屜裡——我不知道為什麼——我一個抽屜、一個抽屜地找,卻找不到那個盒子。

我翻抽屜的速度很快,但也不至於快得失去頭緒。雖說盡早脫身總是對的,可眼睜睜地看著公寓裡的財物從眼前溜過,這實在不是我可以容忍的損失。許多人把現金放在家裡,也可能是旅行支票、珍奇錢幣、可以輕易變賣的珠寶,或是別的可以放進購物袋的好東西。交貨之後,我可以收到四千美元的尾款——一千美元的預付金現在正鼓鼓地塞在我的褲子後口袋裡——不過,外加點紅利也不錯。這套公寓的主人絕對不用愁他的下一餐在哪裡。如果運氣好,五千美元甚至會讓我明年所有的生活開支都有著落。

只有在逼不得已的時候,我才會想幹活兒。我也知道這不好。但活兒幹得越多,被抓的機率也越大。空門闖多了,遲早會被發現。只要被抓到一次,接下來你就會連續被捕。一年做個四次五次,或者六次,也就夠了。幾年前我不是這麼想的,也許我還想證明什麼吧。只要還活著,就會學乖,人生通常就是這麼回事。

我儘快翻了一下抽屜,從這一邊搜到那一邊,只找到一些檔案、賬本、相簿、幾串好像什麼都開不了的鑰匙、一本面值三分錢的郵票——還記得那東西嗎——一隻小孩用的毛手套、一副你媽會叫你戴上的那種耳罩、一個一九四九年水牛城海上信託公司印的萬年曆和一本跟撲克牌差不多大小的欽定版《聖經》、一副和《聖經》差不多大小的塔裡-荷撲克牌、一沓裡面可能還有信的信封、很多張用舊橡皮筋捆著的、用過被退回的支票——大概包括過去二十年來所有的票子,還有一大堆回形針,多得可以串起來給小孩跳繩玩,說不定連大人都可以……此外,就是一張來自沃特金斯·格倫的明信片。幾支鋼筆、圓珠筆,還有一大把鉛筆——筆尖全都斷了。

沒有值錢的錢幣,沒有現金、旅行支票、記名債券、股票、戒指、表、寶石——不管是打磨過的還是沒打磨過的,不過這裡倒有一塊挺雅緻的石木,鑲在厚木板上,可以做鎮紙。我也沒翻到金條、銀鏈,連比三分郵票值錢的東西都沒有。天哪,更慘的是我也沒找到藍盒子,別說是鑲皮的,連個盒子都沒有。

媽的。

我當然不高興,但也不緊張。我撐直身體,輕嘆一口氣,尋思著弗蘭克斯福德把威士忌放在哪裡。此時我突然想到自己在工作的時候一向滴酒不沾,但一轉念又想到了放在銀盤裡的香菸,只得再次提醒自己很多年前就戒菸了。我又嘆了口氣,還是再看一遍抽屜吧,裡面的東西亂七八糟,就算是雪茄盒般大小的東西也很有可能看漏。我瞥了一眼我的表,還差二十三分就十點了,我想我在十點前離開為好,最晚也不能超過十點半。再把抽屜搜一遍,然後就去起居室,看看有沒有別的可藏東西的地方,如果還有必要,再到其他房間轉轉,之後就該說再見了。我朝微微冒汗的手掌吹了口氣,想涼快一下,可是裹在橡膠手套裡的手掌一點都感覺不到。我正想嘆第三口氣,卻聽到了鑰匙插進鎖孔的聲音,頓時僵立住沒動。

弗朗西斯·弗蘭克斯福德應該在十二點左右才會回來,大個子說得很清楚。

同樣,藍盒子也該在抽屜裡才對。

我轉向門邊,屁股抵住桌子。我聽到鑰匙轉動,釦環被挑起,然後彈簧門把被扭開,隨即是一陣死寂。門向內推開,兩團藍影倏地閃了進來。兩個男人拿著兩把槍,槍口對著我。

「別緊張。」我說,「只有我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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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哈拉(bokhara),烏茲別克西部的一個地區,以地毯聞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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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納(josephmallordwilliamturner,1775—1851),英國風景畫和水彩畫家,代表作包括《嚴寒的早晨》、《渡過小河》等。他終身未娶,對私生活諱莫如深,行為孤僻。

欽定版《聖經》(kingjamesversionofthebible,簡稱kjv),是《聖經》的諸多英文版本之一,於一六一一年出版,由英王詹姆斯一世下令翻譯。欽定版《聖經》不僅影響了隨後的英文版《聖經》,對英語文學的影響也很大。為了讓更多未受良好教育的普通人也能知曉「上帝的旨意」,該部《聖經》的總詞彙量只有八千個常用的英語單詞,十分容易理解。

沃特金斯·格倫(watkinsglen),紐約西部的度假勝地,有壯觀的峽谷和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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