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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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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意思是你相信他的胡說八道?」

「你本來就是什麼錢都拿的,羅倫。不過你做得那麼幼稚,還是讓我很驚訝。通常幹這行的,需要過一段時間才會伸手拿錢。錢是我們這個體系裡的一部分。工作久了,做事便越來越狠辣,拿錢的胃口也越來越大。但是你,羅倫,你一齣道就這麼貪,拿錢從沒手軟過。也許白羊座還是他媽的什麼星座的本性就是如此,你是我這輩子見過最貪婪的警察。」

「雷,但你知道我從沒殺過人。」

「我不怎麼確定。」

「行了,雷,你覺得我會用警棍殺人嗎?」

我很高興他自己提到這一點。我甩甩羅倫的警棍,往我的手掌裡一拍,聲勢驚人。「好棒的警棍,又光又滑。任何人看到這根警棍都可以確定它沒有被用來打過人,羅倫。」

「我本來就沒有啊。」

「你是沒有。也沒有把它掉在地上、撞到什麼東西,更沒有用它刮過牆壁。甚至在兩天前,你根本還沒有用過這根警棍!」我很戲劇化地用警棍指著他,坦白說這有點誇張。「這是新的,對不對,羅倫?全新的,沒用過幾天。因為舊警棍不能用了。舊警棍被玩得太過火了,經常摔在地上,早就破破爛爛了,表層有很多刮痕和細縫。你知道弗蘭克斯福德的血已經滲進去了——除了血,說不定還有皮肉的碎屑——你也知道化驗室的人可以查出來,因為你再怎麼擦洗也沒有辦法把罪證洗乾淨。所以,你乾脆就把舊警棍扔了。」

羅倫的嘴張得大大的,但沒說一句話。雷從我手上接過警棍,仔細看了看。「還真是粉嫩粉嫩的。」

「雷,看在上帝的分上。」

「他媽的,這是全新的。這不是你平常帶的那根,你什麼時候換了新警棍?」

「一星期,或者兩星期前吧。」

「那是在弗蘭克斯福德被殺之前?」

「當然是在竊案發生之前啊,雷——」

「舊的那根有什麼不好?」

「我不知道,我只覺得這根警棍輕重很合手。雷——」

「舊警棍被你扔了嗎,羅倫?」

「我不知道把它弄到哪裡去了。」

「有必要的話,你覺得你找得到嗎?」

「我想可以吧。哦,我現在想起來了,那根警棍在我家後院。也許被隔壁的孩子偷去玩了,但說不定還找得到。」

這兩個人互相看著,好像我不存在一樣。過了好一會兒,羅倫才把目光放低,看著他的鞋子。他穿了一雙黑色的舊式皮鞋,擦得鋥光閃亮,比我那雙褐色的休閒鞋更配筆挺的警察制服。

雷說:「馬桶。他說他要去上廁所,而我們聽到衝馬桶的聲音之後,沒隔幾秒鐘他就進到客廳了,他哪有時間做那麼多事?」

「他是回來的時候才沖水的,雷。他直接走進臥室,回來時順手衝了馬桶。」

「你說這是掩護?」

「沒錯。」

「是啊,我想這樣也行得通。但是菸灰缸又怎麼解釋呢?弗蘭克斯福德不是被菸灰缸砸死的嗎?」

「而且還是從客廳飛過去的。」

「這點你怎麼解釋?」

「你記不記得我曾經問過菸灰缸的事情?我坐在客廳裡,身邊的桌子上就有一個。那天晚上,那個菸灰缸就在旁邊,所以我以為原本是有一對的,化驗室不知道為什麼把兩個都拿走了。其實只有一個菸灰缸,就是我進屋之後見到的那個,也是化驗室的人從臥室裡拿走的那個。」

「菸灰缸怎麼跑到那裡去了?羅倫拿的?」

「當然。他先回到客廳演出昏倒的那幕活劇,但仔細想一想,你不覺得他的反應遲鈍得有點奇怪嗎?當然可能是因為他以前沒有見過屍體——」

「他見過幾具。」

「那麼也許這是第一具和他有關的屍體吧,也許正因如此他的膝蓋才有點軟,但他還是有辦法一直跑到我們面前才昏倒。當然這不是真的。幾分鐘後,我衝到門外,而你爬起來一個勁地追我,對不對?」

「那又怎樣?」

「你出門之後,他還躺在地上,但你前腳出門,他後腳就爬起來,從桌上抓起菸灰缸便往臥室跑,然後就用那玩意兒往弗蘭克斯福德的頭上砸去。也許他用警棍把弗蘭克斯福德打昏了,也許弗蘭克斯福德已經死了,但他想製造一個顯眼的謀殺兇器。我猜那時弗蘭克斯福德還有幾口氣,但被那麼重的菸灰缸狠砸兩下,也就完了。然後他就假裝清醒,跑到街上,和你一起追捕兇嫌。他把所有的錢撿了起來,拍拍屁股輕鬆回家了,反正謀殺的重罪已經套在我的脖子上。」

起初我不知道雷·基希曼到底相不相信我說的話,但說到最後一段話時,我想他的疑心完全消失了。我聽到了他把槍套暗釦開啟的聲音,顯然他想在需要動手的時候能儘快把槍拔出來。羅倫完全沒有注意到這個動作,他好像想衝出去,卻一屁股坐在了沙發上。

雷說:「到底有多少錢,羅倫?」羅倫沒說話,於是他掉過頭來問我。

「他遲早會說的,我猜不止兩萬,實際數目有可能是一倍以上。反正數目很大就是了,所以迪巴斯才想把它弄回來。當然,羅倫要回家數過才知道到底有多少錢,不過單單瞥一眼,他就知道那錢值得他傷人。」

羅倫沉默了很久才說:「我以為他已經死了。」

我們都看著他。

「他躺在那兒和死人完全一樣。我想是有人殺了他,除此之外,我的腦子一片空白,而後發現自己開始撿錢,那是不自覺的。我撿得什麼都忘了,這時他睜開了眼睛——你知道嗎,我以為他死了,他卻睜開了眼睛。」

「然後你就用菸灰缸砸過去,讓他的眼睛永遠也睜不開了?」

「哦,天哪。」羅倫說。

「到底有多少錢?兄弟,兩萬?四萬?」

「五萬。」

「五萬美元。」雷輕輕地吹了聲口哨,「難怪你對今天晚上的買賣沒什麼興趣。已經有五萬進賬了,何必為這一萬冒險?更何況這一萬還得和我分,而那五萬卻可以獨吞。」

「一半是你的,雷,你以為我不會分給你嗎?」

「哦,你還真可愛啊,羅倫。」

「我只是在等一個機會向你解釋,我怎麼會獨吞呢?」

「當然不會。」

「兩萬五千美元可以淨得,不用扣稅,雷。天哪,殺人犯就在你身邊,這還不明白嗎?媽的,他是個賊啊,雷,這不是很簡單的事情嗎?」

「哦,我明白了,你要我把所有的事情往伯尼身上推。」雷摸了摸下巴,「但是,如果他把剛才那個故事告訴大家,那怎麼辦?他們無論如何都會來找你查一查的,那不就露餡了,羅倫?」

「他會因為企圖脫逃被警方擊斃。雷,他不是逃跑過一次嗎?而且,他很危險哪。雷,想想那兩萬五千美元。如果你想多分一點也是可以商量的,雷,你聽我說——」

雷揍了他一拳,出手又狠又準,把羅倫的臉揍得歪到一邊。羅倫呆呆地站著,手撫著下巴,好像回不過神來,但清脆的聲音還在房間內迴盪。

「你有權保持緘默。」雷過了好一會兒才說,「你有權……哦,他媽的,說這些廢話幹什麼?伯尼,如果將來出了什麼問題,你可得替我作證,我向這渾蛋宣讀了他的權利。」

「沒問題。」

「我希望這件事情能做得很漂亮。我一直很討厭這個渾蛋,但還以為他分得出乾淨和骯髒的差別,分得出拿黑錢和殺人取財的差別。你知道我想幹什麼嗎?我現在想要真憑實據、鐵證如山,把這傢伙釘死在牆上。如果有那根沾了弗蘭克斯福德鮮血的警棍就好了,但我想他已經把它丟進焚化爐燒掉了。」

「你可以把那錢搜出來啊,上面沾了血。」

「他可能已經把錢藏起來了。」他瞪著羅倫,「不過,我想他會告訴我們把錢藏在哪裡了。」

「用不著。」

「你這話是什麼意思?」

「他沒有把五萬美元全撿回去,只撿了四萬九千九百美元。」

「這話我不明白,伯尼。」

我揚了揚藍盒子。「我現在還沒法開啟這個盒子,」我說,「因為我沒法破解這個號碼鎖。但我會想出辦法的,我想我知道里面是什麼——應該是一張百元鈔票,上面有血跡,血跡上說不定還有個指紋。如果弗蘭克斯福德在遭到羅倫的攻擊之前就已經流血的話,那上面就該是弗蘭克斯福德的血指紋。也許他撞到桌燈之後被割傷了也說不定。但我有個預感,上面是羅倫的指紋,這應該是很好的證據吧,你說是不是?」

雷意味深長地看了我半天。「你真的可以猜到盒子裡面有什麼東西?」

「就算是直覺吧。」

「乾脆把盒子開啟,我們自己看不就行了?」我開啟盒子之後,他說,「美妙,簡直太美妙了。你是什麼時候變這把戲的?哦,對了,你上廁所的時候,還和羅倫一樣故意去衝馬桶。真有意思。這張鈔票一直在那裡,可是化驗室的人卻沒找到?我的天哪。」

「也可能一直都在藍盒子裡啊。」

「呃?我想我一輩子也不會知道藍盒子裡到底有什麼,而且也不想知道。我真喜歡盒子裡現在裝的東西。這枚指紋印得真好。我敢跟你打賭,這是你的指紋,羅倫。血液鑑定也一定會符合,羅倫。」他重重地嘆了口氣,「你這回可脫不了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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