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麥田賊手》小說信息

第2章(第1頁,共2頁)

字體:

要辦的事在巴尼嘉書店。它是一家位於東十一街,介於大學廣場和百老匯大道之間的二手書店。帕丁頓酒店和我的店之間有十四個路口,而曼哈頓所有南北向的街道都是每英里二十個路口,這道數學題就留給你吧。我本想在兩點開門,那是我在門上的告示牌上寫的時間,不過早幾分鐘或是晚幾分鐘也無所謂,何況天氣太好了,搭計程車或地鐵都太可惜。我乘計程車去酒店時帶著行李箱,但回來時完全可以步行。

我穿過麥迪遜廣場,向切斯特·愛倫·亞瑟的雕像致敬——他是美國第二十一任總統,而且姓名裡的名比傑弗裡·彼得斯還要多。我一邊沿著百老匯往回走,一邊試圖回憶起我對切斯特·愛倫·亞瑟的所知所聞。等我開了店門,拉出特價桌(「三本五美元」)擺在門外以後,我便翻閱起自己的存貨,找到威廉·福特斯丘寫的《總統列傳》。此書出版於一九二五年,而且只寫到沃倫·甘梅利爾·哈定(一個名,一個姓,還有一個既是名也是姓)。此書顯然是為青少年讀者寫的,雖然我實在想不出有多少青少年會急忙關掉mtv,跑來查閱福特斯丘是如何談及富蘭克林·皮爾斯和拉瑟福德·博查德·海斯的(你也看到了,這兩個人湊在一起全是姓,一個名都沒有)。

福特斯丘的書已經在巴尼嘉書店的架子上駐留了很久,是幾年前我從利澤爾先生手裡買下這家店時接收過來的原始存貨之一。我沒指望能很快把它賣出去,這可不表示它註定會上特價桌。這本書有它自己的價值,是那種你願意擺在書店裡的書,而且這也不是我第一次用它查詢資料了。幾個月前我才跟福特斯丘請教過扎卡里·泰勒的資料——雖然我已回想不起多少當時讀到的東西,也不記得當時查閱的原因了。不過話說回來,當時他可挺有用——我的意思是福特斯丘,並非泰勒,而現在也是。

我把這本書放在櫃檯上,生意清淡的時候便拿起來翻一翻,而這種時刻在二手書店老闆的生命裡還真是數不勝數。我那天下午倒是有幾個客人,也做了幾筆買賣。一位常客找到了幾本她沒讀過的偵探小說,外加一本絕版的弗雷德里克·布朗,她覺得那本書她以前肯定讀過,但是再讀一次也無妨。我也正有此意,還沒來得及回顧就得眼睜睜地跟它分開讓我很難過,不過賣書難免遇到這種事。

一位留著無精打采的八字鬍,身材矮壯的紳士花了很多時間翻閱那套歐曼寫的六卷裝《諾曼征服之前的英格蘭》皮面精裝版。我標的價格是一百二十五美元,留下了一點降價空間,不過不會低太多。

「我會回來的。」他終於扔下了一句,然後就走了。也許他會遵守諾言,不過我可沒抱太大希望。顧客(或者更準確地說,非顧客)把這句話當作臺階,跟男人對女人說「我會給你打電話」一樣,不過是用在賣書人身上。也許他們會的,但多半不會,所以完全沒有必要坐在電話旁邊痴等。

下一個客人從特價桌上拿了一本書進來,付了兩美元,然後問我能否在店裡稍稍瀏覽一下。我跟他說隨便看,不過也告訴他這是危險的消遣。誰也說不準你什麼時候會碰上非買不可的書。

「我樂於承擔這個風險。」他說著便消失在書架之間。過去這個星期他來過幾次,打扮還算體面,只是稍稍露出了些許落魄的模樣,帶著一股淡淡的威士忌味,倒不算難聞。他大概六十歲,和我在帕丁頓看到的那個男人年紀差不多,皮膚曬成了深古銅色,短短的鬍子修剪得頗為整齊。鬍子修成一個v字,精準地結束於一點,色澤銀亮,和他的眉毛、頭髮的顏色一樣,或者說跟露在棕色貝雷帽外的頭髮顏色一樣。

這是他第一次在這兒買書,我有一種預感:他覺得這兩塊錢可以充做入場費。有些人就是喜歡在書店裡閒逛,我買下這家店以前就是這樣,而銀鬍子先生一看就是個無所事事、無處可去的傢伙。他不是流浪漢,作為流浪漢來說打扮得太體面了,看來是特意到這裡來消磨時間的。

如果他繼續待到六點的話,我可以請他幫我關門打烊。不過他在那之前就早早溜了。大概五點半的時候,電話響了,是愛麗絲·科特雷爾。「我訂到房間了。」我說,沒提熊的事。

「今晚嗎?」

「如果一切順利的話,」我說,「房費我預付了三天。不過我覺得越快越好。」

接下來就不像是二手書店店主和顧客之間的對話了。我壓低了聲音,就連銀鬍子先生跟我揮手離開以後也沒提高嗓門。我們嘰嘰咕咕地說了很長時間,最後,她道了聲再見,我自己動手把特價桌搬進店裡。我往拉菲茲的水盆裡倒了清水,為它的碟子添上貓糧,確定浴室門開著,以便它用馬桶。之後我便打了烊,鎖上門,去了「饒舌酒鬼」。

我和卡洛琳·凱瑟幾乎每天晚上都要到饒舌酒鬼來杯「感謝老天下班了特飲」,這是附近的一家酒吧,裡面有臺點唱機,和一個連調杯金湯力都得先參考他那本老波士頓先生手冊的酒保。我們有固定的座位,不過就算被人佔了,坐到別處也沒什麼大不了的。今晚我們的桌子被人佔了,兩個女人坐在那裡。我又看了一眼,發現其中一個女人正是卡洛琳。

另一位是埃麗卡·達比——最近轟轟烈烈地闖入了卡洛琳生命的女人。埃麗卡在一家有線電視臺上班。具體做什麼我不清楚,不過肯定非常重要,可能還很體面。埃麗卡給人的感覺就是如此。她精明幹練,長得又漂亮,栗色長髮,藍色眼眸,還有一副我出於理性而不去過分注意的身材。

「嗨,伯尼,」她說,「最近生意怎麼樣?」

「輕鬆有趣。」我說。

「好極了,」她說,「如果我的生意輕鬆有趣,也就意味著快混不下去了。」她推開椅子,站起身來。「我得走了,兩位。」她俯下身子,吻上卡洛琳的嘴唇,「回頭見。」

她像風一樣離開了。我坐下來。卡洛琳面前是盛在高腳杯裡的紅寶石般的液體,我問她那是不是覆盆子果汁。

「金巴利開胃酒加蘇打水。想嚐嚐看嗎,伯尼?」

「我好像嘗過一次,」我說,「而且一次好像就夠了。總之,這裡面有酒精,對吧?」

「他們是這麼說的,」她說,「不過我可喝不出來。」

「哦,那我就姑且相信了。」我一邊說,一邊招手跟瑪克辛示意。她走過來以後,我點了巴黎水。

「你今晚有活兒要幹。」卡洛琳說。

「我今天下午登記入住了。」

「房間怎麼樣?」

「挺小,可誰在乎呢?不過是擺小熊的地方罷了。」

「什麼?」

我解釋說酒店提供陪宿的玩具熊,卡洛琳揚起一邊的眉毛。「我也搞不懂我為什麼要了一隻,」我繼續說,「也許是不想讓它覺得沒人要吧。」

「不錯的理由。」

「總之,我退房時可以拿回押金。」

「除非你想留下熊。」

「留下它幹什麼?」

「免得它覺得沒人要啊,」她說,「而且等你們兩個的關係更進一步以後,甩掉它的影響可就更嚴重了。伯尼,我知道你的問題出在哪裡。」

「是嗎?」

「是啊。你的神經緊張過度。得放輕鬆。我這就讓瑪克辛給你拿杯威士忌,可你是不會喝的,對吧?」

我搖搖頭。「很難說今晚能不能成功,」我說,「不過還有機會。我已經在帕丁頓酒店預付了三天的現金——」

「更別提你還為小熊花了錢,伯尼。」

「所以就別提了吧。總之,如果可以一晚搞定的話,那就沒什麼好抱怨的。何況我還知道房間號碼,所以應該沒問題。」

「你訂了間房,而且還知道房間號碼?你的功力真是不減當年啊,是吧,伯尼?」

「我知道安西亞·朗道的房間號碼,」我說,「你這是明知故問吧?」

「哦,是啊。」她捧起她那杯金巴利,做出通常在喝了一口那種飲料之後才會做出的鬼臉,嘗都沒嘗就放下了杯子。「所以你只喝巴黎水嘍?」她說。

「沒錯。」

「我就知道,」她說著,向女招待揚起一隻手,「嗨,瑪克辛,」她叫道,「幫咱們的伯尼拿杯酒來,黑麥威士忌,乾脆雙份好了。」

「我才說了……」

「我聽到啦,伯尼。我知道。今晚有工作,你上班之前不喝酒,只喝蘇打水、果汁、咖啡和其他根本算不上飲料的東西,這我全都知道。」

「那你還……」

「我瞭解你的禁酒政策,」她繼續說,「雖然依我看是稍稍有點兒過頭了。當然,我可不想壞你的好事。」

「可你才幫我點了一杯酒。」

「沒錯,」她說,「而且點的是黑麥威士忌,因為前幾天晚上你好像很喜歡喝。怎麼,這麼快就端來了。謝謝,瑪克辛,你可以把這杯拿回去倒進漱口水瓶子裡了。」她把沒喝完的金巴利遞給瑪克辛。「那我就不客氣了,伯尼。」

然後她便捧起我的酒一口灌了下去。「因為我跟埃麗卡說好了,」她解釋說,「她不太喝酒,所以不懂酒,你知道,她幫我點了金巴利,是因為喝一杯就不想繼續喝了。」

「多棒的推薦詞。‘點杯金巴利,保你下不為例。’」

「重點是,她很在乎我喝多少。」

「你平常也喝不了多少啊。」

「我知道,」她說,「而且,如果我點了杯女孩喜歡的飲料,外加水果沙拉和幾把小雨傘,或者灌下幾瓶霞多麗白葡萄酒配晚餐的話,她是絕不會反對的。可就因為我喝酒像個男人一樣,她總想著衝到匿名戒酒協會去跟會員們報告我灌起酒來有多可怕。」

「你偶爾是會喝醉,」我同意道,「不過很少酗酒。」

「我就是這個意思。總之,我每熬過一天洗狗的日子,就來個稍稍過火的慶祝,她對此憂心忡忡。她要我乾脆就別來饒舌酒鬼了。我跟她說這事沒有討價還價的餘地。‘我全世界最好的朋友就是伯尼,我可不打算讓他不得不獨自喝悶酒,所以你漂亮的小腦袋就別再有這種念頭了。’說起來,她可真漂亮。伯尼,你說對吧?」

「非常漂亮。」

「更妙的是,」她甩了一下頭說道,「她覺得我很漂亮。簡直是妙不可言吧?」

我也同意——雖然對這事我不打算多想。卡洛琳·凱瑟的身高比她自稱的五英尺二英寸還要矮兩英寸,所以和街頭方向(或者街尾方向,取決於你面朝哪裡)兩個店面之外的「貴賓狗工廠」裡那些她經手美容的狗比起來,她也高不了多少。我們每週一到週五在她的店裡或我的店裡一起吃午餐,下班後則一起到饒舌酒鬼放鬆,她是我的至交好友,偶爾充當智囊。若不是她偏偏是個女同性戀(或者,依此類推,若不是我偏偏是個男人),我們或許會像普通人一樣談場戀愛,而且像普通的戀愛一樣,這場戀愛也早晚會結束,然後我們就徹底玩兒完了。不過照目前情況來看,我們可以永遠都做至交好友,對於這一點我深信不疑。(有一回我們倆跟同一個女孩上床,當時是搞得有點兒複雜,不過我們安然渡過了那一關,沒對我們的友誼造成任何傷害。)

所以沒錯,她是挺漂亮,深色頭髮,圓臉上有雙大眼睛。偶爾我會讚美她的打扮,就像我有可能誇獎男性友人的領帶一樣。不過這種事發生的機率不高,因為我很難閒出一隻眼睛去注意她穿了什麼。

「她說得沒錯,」我說,「事實上,你看起來是有點不一樣。你的頭髮長了,對吧?」

「大家都是如此,伯尼。不剪頭髮的話就會長啊。這跟刮鬍子可不一樣。不用天天剪。」

「看起來比往常要長。」我說。自從認識卡洛琳以後,我只看她剪過荷蘭男孩頭,或許是潛意識裡在向那位把指頭堵進堤壩而救了荷蘭的機靈男孩致敬吧。「劉海的長度沒變,後面的頭髮比過去長了。」

「我想嘗試一下新鮮感,」她說,「只是想知道看起來會是什麼樣。」

「哦,看上去很好。」

「埃麗卡就是這麼說的。其實是她出的主意。」

「挺適合你,」我說,「感覺好像,呃……」

「別吞吞吐吐的,伯尼。」

「看起來不一樣了,就這樣。」

「‘比較柔和,多了女人味。’你是想說這個吧,伯尼,對不對?」

「呃……」

「用不了多久,男人就會在我進出的時候為我拉門,我喝的酒會從尊尼獲加變成茴香甜酒,然後失去自我,變成秀蘭·鄧波兒那樣的小甜妞。你就是打算說這個,對吧?」

「事實上,我是想談談切斯特·愛倫·亞瑟。」

「為什麼?看在老天的分上。」

「為了換個話題,」我說,「還因為我在麥迪遜廣場看到了他的雕像,花了一個下午閱讀有關他的資料。一八八○年,他因為紐約州共和黨主席羅斯科·康克林的大力舉薦,贏得副總統提名。他是加菲爾德的競選搭檔,而且——」

「你指的不是約翰·加菲爾德吧?」

「不,也不是布萊恩。是詹姆斯·艾布拉姆·加菲爾德,而且他們贏得了選舉的勝利,加菲爾德三月就職,然後——」

「不是一月嗎?」

「那個時代的選舉耗時較久。加菲爾德三月就職,六月和查爾斯·吉託會面。‘我叫查爾斯·吉託,我永遠不會否認這個名字’記得這首歌吧?」

「不,伯尼,一八八一年的歌我能記得的不多。」

「有個民謠歌手幾年前翻唱過這首歌。本以為你可能聽過。」

「我八成是忙著聽安妮塔·奧德跟比莉·哈樂黛才會漏掉了。寶拉或公爵夫人店裡都不放查爾斯·吉託的歌。查爾斯·吉託是誰?為什麼會有人把他寫進歌裡?」

「他申請公職失敗。由於過度失望且就職困難,向加菲爾德開了一槍,一個月之後,加菲爾德死了。」

「看來以前的人連死都耗時較久。」

「吉託的死可沒花多長時間。他們把他吊死了,然後切斯特·愛倫·亞瑟成了美利堅合眾國的總統。羅斯科·康克林以為他從此就可以為所欲為了,不過事與願違。亞瑟開始推行公務員任用制度,廢除了聯邦政府一大半的任命權,所以當權者能分發的官職自然就減少了。」

「我看這也不失為一個減少因申請公職失敗而失望過度的人數的好辦法,」她說,「可這樣是贏不了的,對吧?這樣一來,光是應付心有不滿的郵局僱員就夠受的了。結果呢?大家把亞瑟當成了英雄嗎?」

我搖搖頭。「康克林氣得要命,所以亞瑟沒能得到一八八四年的黨內提名,他們選了詹姆斯·布萊恩參加競選,結果被格羅弗·克利夫蘭擊敗了,而切斯特·愛倫·亞瑟便恢復了眾人認為他更適合的無名小卒身份。」

「不過他至少為自己賺到了公園裡的一座雕像。」

「康克林的命運也一樣,」我說,「同一座公園,不過在另一邊。兩人隔著麥迪遜廣場遙相對視,看起來都挺失望的。」

「真是個悲慘的故事,」她說,「由此可知,追求正義的人是什麼下場。」她揮起一隻手,「瑪克辛,」她叫道,「伯尼才給我講了一個悲慘的故事。你最好再給這個可憐蟲拿杯雙份威士忌過來。」

她灌下我的酒,我又陪她喝了杯巴黎水。我們舉杯共敬切斯特·愛倫·亞瑟身體健康,我真納悶到底有多久沒人舉杯敬祝此人健康了。大概很久了,可能有幾百年了。

「這樣好些了,」卡洛琳放下她的空杯子說道,「跟你說實話吧,只要有你跟我坐在同一張桌子旁,我就算只喝剛才那杯漱口水也無所謂。待會兒我要跟埃麗卡見面,她也許不會說什麼,不過就算她問起來,我只要跟她說實話就行。‘我陪伯尼聊天的時候,’我會說,‘只喝了那杯金巴利。’」

「我覺得,有些人可能會認為這是省略性說謊。」

「我認為你是對的,伯尼,但是管他們呢,去死吧。」她瞥了我一眼。「我知道你在想什麼。你想在出發之前再點一杯,不過我可不允許。我打算表現出一點兒自制力——就算你不想。」

「太感謝了,沒有你的話,」我說,「我現在八成正在陰溝裡打滾。」

「而不是跑去作案。」她做了個手勢,要來賬單,揮手打斷我伸手拿皮夾的動作。「省省吧你,」她說,「你只喝了氧化氫和二氧化碳。我來付賬是應該的。」

「要是我能把東西拿到手,」我說,「這可以算成公務消費。讓頭腦在工作的夜晚保持清醒,這個價錢算是很低了。」

「你覺得今晚可以行動嗎,伯尼?」

「越快越好。」

「欲速則不達,」她睿智地說,「而且凡事應該三思而後行。」她皺起眉頭。「可話說回來,打鐵總得趁熱,而且猶疑又是失敗之母。」

小說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