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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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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我想了一下,覺得這對我來說很好。我決定讓他好好地看我,然後百分之百確定從來沒有見過我。所以我走向鏡子,假裝自己面前只是一面普通的鏡子。要壓抑自己別對著鏡子擠眉弄眼做鬼臉實在有點困難,但我還是剋制住了,我只是對著鏡子整理了一下領帶。

單向鏡有個特性,如果你站近一點,還是可以透視到鏡子的另一邊,因為鏡子的反光作用還在,而你看到的影像會像雙重曝光的照片,不是很清晰。對面也是一個空房間,利奇勒正帶著一箇中年男子走進來。他身穿灰色西裝,頭上纏著繃帶,腫包和血跡還很明顯。

他走到鏡子前面看著我,我也看著他。我很努力地控制自己不要眨眼睛、不要伸舌頭、不要轉眼珠或者做其他白痴的動作。我靜靜地注視著他。

他不是讓人印象深刻的那種人。中等身材,五十五歲左右,橢圓形的臉,灰白的頭髮,嘴唇上方留著短短的鬍子,鬍子也已經灰白,微翹的鼻尖,小嘴巴,眼睛的顏色介於棕色和綠色之間。第一眼看到他,你會猜他是銀行經理或是稅務律師之類的人。他看起來不像剛失去一個漂亮老婆、擁有一枚價值五十萬美元鎳幣的人,或者應該說他看起來就不像是會擁有這兩樣東西的人。

他看著我,我看著他。然後他表情嚴肅,像一隻貓頭鷹一樣慢慢地左右搖頭。

我沒有笑,但是當他轉向利奇勒,隨他的手勢走出對面的房間時,我高興得露齒而笑,就像萬聖節的南瓜頭。幾分鐘之後利奇勒走了進來,我坐在椅子上正用一根鈍頭的牙籤剔指甲。我神情愉快地抬頭問他,現在是不是要當面指認。

「你很狡猾。」他說。

「什麼意思?」

「把你的領帶繫好。沒事了,沒什麼當面指認。羅登巴爾,你現在可以回家了。」

「你們已經知道抓錯人了?」

「我不這麼認為,我堅信昨晚的案子是你乾的。我知道你昨晚在樓上開保險櫃的時候,你的同夥在樓下對科爾卡農夫婦動粗,就因為這樣,他才沒有看到你,也無法指認你,你以為這樣就能保住你的腦袋嗎?打錯如意算盤了。我們終究會逮到你的同夥,而且我們手上還有其他證據證明你涉案。現在你自作聰明,最後的下場會更慘。」

「我只是一箇舊書商。」

「沒錯,你現在是。你可以滾了。你實在太笨了,不知道我們在給你機會。如果等一下你清醒了,可以打電話告訴我。但是不要拖得太久,如果我們先抓到你的同夥,他可能會把所有的事都推給你,那時我們就用不著你了。最後你會是在牢裡待得最久的人。那女人被殺的時候你根本不在場,但那又怎樣?你確定你現在不想把事實真相說清楚?」

「我已經說得很清楚了。」

「好,滾吧!羅登巴爾。」

走出警察局的時候,突然聽到一個熟悉的聲音在叫我的名字。「那不是伯尼·羅登巴爾嗎?在警察局附近逛逛總會遇到一些意想不到的人。」

「哈囉,雷。」

「你也好啊,伯尼。」雷·基希曼斜眼看著我冷笑。他的西裝一點也不合身,不過他向來就這樣。其實依他收受賄賂的錢,完全可以買些像樣點的行頭。「真是個愉快的早晨,不是嗎,伯尼?」

「很愉快。」

「可惜已經中午了。我剛剛和自己打了個小賭,賭他們會放你回家。」

「你知道這件案子?」

「當然,科爾卡農的案子。我知道那不是你乾的。你哪有什麼同夥?什麼時候又用過暴力?除了那一次——」他用責怪的眼光看著我,「你把我給撂倒了。你還記得那次嗎,伯尼?」

「我那時很緊張,雷。」

「我可記得很清楚。」

「我不是有意要傷你,我只想趕快逃走。」

「算了,算了。他們還是認定是你乾的,利奇勒咬定是你。他想就算現在一時拿你沒辦法,但時間一長肯定可以找到更好的證據收拾你。」

我們就站在紅磚建築外的人行道上,看著廣場對面市政府大樓的中央拱門。雷一手擋著風,一手點了一根菸,吸了一口,嗆了一下,又吸了一大口。

「今天天氣真好,真是舒服。」他說。

「為什麼他們認為科爾卡農的案子有我一份?」

「你的犯案模式,伯尼。」

「你在開玩笑嗎?我什麼時候會把一個地方搞得亂七八糟,還留下一個爛攤子?我什麼時候傷過人?我偷的時候如果不幸碰到主人回來,也只會趕緊逃跑。我什麼時候會打破天窗進屋子偷竊?這些加起來就是我的犯罪模式?」

「他們認為,那些都是你的同夥乾的。他們有證據證明有你一份,比如說,一隻手套。」

「什麼意思?」

「看這裡。」他從外套口袋裡拿出一樣東西,用拇指和食指捏著,就像捏著一隻死老鼠。

那是一隻剪掉了手掌部分的橡膠手套。

「這就是你的證據?」

「他們的證據,不是我的。你的檔案裡寫著:‘戴著切除掌心部分的橡膠手套。’意思是說,你會剪掉手套的掌心部分,他們這幫寫檔案的人就是不愛用‘剪掉’這個詞兒。」

「天哪,他們在哪兒找到這東西的?」我問。

「就在科爾卡農家的花園裡。」

「我可以看一下嗎?」

「這可是證物。」

「就像灰姑娘的水晶鞋。」我說,然後從他手上接過手套試戴,「那我一定是灰姑娘的醜姐姐之一,因為我沒辦法戴上這手套。手套也有大小之分,這隻根本不是我的尺寸。」

他仔細看了一下。「我想你說對了。」

我把手套還給他。「看好你的手套。你甚至可以告訴他們,這隻手套的尺寸不對。他們可以開始找有一雙小手的笨賊了。」

「我會告訴他們的。你要回店裡了嗎?我可以開車送你回去。」

「這也是你們的服務專案之一嗎?」

「我只是順路,老兄。」

這次我搭的不再是警車。我們在車上閒聊——棒球球員、垃圾車罷工、皇后區地方檢察官辦公室裡的貪汙。小偷和警察只要能忘了彼此的敵對關係,向來有足夠的話題可以閒扯。其實這兩種人有很多類似的地方,只是我們彼此都不願承認。就像菲爾和丹恩,如果他們沒穿制服,一點也不像警察。當他們走進書店的時候,我還以為他們是強盜。

雷把我載到書店門口讓我下車,叫我要自己小心。他對我慢慢地眨了一下眼睛,然後開車離開。我動手開門,然後轉身看他是不是真的走了,接著又把剛開啟的鎖鎖上。現在有比開店做生意更重要的事要辦。

我和那群殺了旺達·科爾卡農的強盜沒有關係。她丈夫不是沒辦法指認我,而是確實沒有見過我。如果他們的證物只是一隻手套,那他們所謂的證據也只是個笑話。

但是利奇勒還是認為有我一份。而且說來好笑,一直到店門口,我才發覺雷·基希曼也這麼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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