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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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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博爾那時候就說,他第一步要知道它的真假。他說要是時間合適,他不必離開住的大樓就能確定鎳幣的真假,我當時以為他是說可以找到一個專家到他那裡鑑定,而專家在將近午夜的時間不可能到家裡來。

「但是這不是他當時的意思。他的意思是說大樓裡有人可以幫他鑑定。我剛開始以為大樓裡就住了一個專家,後來又放棄了這個想法。我想埃博爾絕不會讓一個專家知道他手上有那麼一枚鎳幣,一九一三年的v鎳幣太稀有、太珍貴,這方面的專家大都是正直的人,不可能會鑑定一枚偷來的錢幣,更不可能保持沉默。

「不,埃博爾需要的不是專家的意見,他需要的是x光。」

我又掃視了一遍聽眾,兇手仍然面不改色。我開始有點懷疑自己的推論,但是卡洛琳一個勁地點頭,她顯然知道我的想法。

「到哪裡才能照x光?實驗室?醫院的急診室?放射科?去這些地方你都得離開大樓。但大樓裡確實有一個牙科診所——吉克醫生,根管治療是他的專長。」

「沒錯,」波莫倫斯太太證實說,「找他看牙不會痛,但是收費貴得嚇人。」

「他們的收費都很高,吉克醫生沒比其他人多要。」另一個人說。

「埃博爾戴假牙,」我說,「所以我想他不需要吉克醫生的服務。也許他們有私人交情,他可以借用儀器。但他既不是吉克醫生的病人,和這位鄰居似乎也沒有私人交情。

「總之,埃博爾和大樓裡的某人有工作上的來往,而且那人還擁有x光儀器。你們知道埃博爾有腳痛的毛病。我不清楚他有沒有摩頓腳,但是他常常腳痛,而且體重過重更加重了腳的負擔,只要看看他衣櫥裡的鞋子你就知道了。每一雙都是特別定做的,鞋底不同,而且還有各種奇怪的配件,都是在普通鞋店買不到的。」

我看了兇手一眼,他不再沒有表情,眼中似乎閃著驚恐。因為他的山羊鬍擋住了,我不確定他的嘴巴是不是在顫抖。

「埃博爾是默裡·法因辛格的病人,而且是常客。」我繼續說,「他既不跑步也不跳舞,但是從病歷可以知道他常常去看腳,他在被殺的那天早上就和醫生有約。」

「胡說八道!」法因辛格大喊,「哪有什麼約?他是我的病人,也是我的朋友,這也就是為什麼我會到這裡來。我是來參加追悼式而不是來受審問的。他死的當天和我沒有約。」

「有趣,你的門診名冊和病歷卡上都有登記。」這些是今天清晨才登記上去的,但是有什麼關係?「這不是他第一次借用你的x光儀器用於非醫學的用途,不是嗎?」

法因辛格聳聳肩。「也許。他有時會過來問是否可以借用一下儀器,他既是病人又是朋友,我當然不在乎讓他使用。但是那天早上他沒有來,如果來了,我也沒有注意到。我沒有殺他。」

「當然不是那天早上。你一直等到吃午飯的時間,候診室沒人了,你才上樓。當然他想都沒想就讓你進去了。你告訴他想看看那枚鎳幣,他便讓你看了。你殺了他,然後取走了鎳幣。」

「我為什麼要那樣做?我又不需要錢。現在我的診所生意比以前好得多,再說我又不收集錢幣,我有什麼理由要殺他?」

「貪婪,」我說,「就這麼簡單。你不收集錢幣,也不一定是收集錢幣的人才會知道那枚一九一三年v鎳幣的價值,每個人都知道。你的診所生意好,正好讓你嚐到生活富裕的滋味,這是你在替我量腳的時候親口對我說的。」我想到我的那雙矯正鞋墊最後會怎樣。訂單已經送出去了。但是如果我的醫生被控殺人且最後進了鐵窗,它們要怎樣才能到我腳上?

不管了!「斯賓諾莎給了我們答案,」我說,然後順手開啟書,翻到我做記號的地方,「當我們看到別人喜愛一樣東西且從中獲得喜悅,就相信自己也必定喜愛那樣東西,並且能從中獲得喜悅;但是我們假定想象中的喜悅會被別人的喜愛所破壞,就必得竭力去防止他擁有那樣東西。」我合上書,「換句話說,埃博爾那麼重視那枚鎳幣,激起了你強烈的佔有慾。你殺了他,拿走了鎳幣。」

「你沒有辦法證明,」他說,「你不能證明任何事。」

「那是警察的工作,但我想他們不會有什麼困難。你不只拿走了鎳幣,還拿走了其他我從科爾卡農那裡偷來的東西:一對祖母綠耳環和一塊皮亞傑手錶。如果他們在你的診所找到那些東西,我一點也不會驚訝。比如說,在你上了鎖的中間抽屜裡。」

他瞪著我。「是你把它們放進去的!」

「我怎麼會這麼做?你從埃博爾那裡拿走的還不止這些,你還拿走了他的鑰匙,以便離開的時候可以把門鎖上,這樣就能延遲屍體被人發現的時間,還可以掩飾你的行蹤。我想你應該夠聰明,已經把鑰匙處理掉了。」

「沒錯。」他說漏了嘴,然後拼命搖頭,「我沒有拿什麼鑰匙,」他狡辯,企圖隱瞞,「我沒有殺他,我沒拿什麼鎳幣,也沒拿什麼珠寶,更沒有拿什麼鑰匙!」

「你忘了把鑰匙處理掉,鑰匙和耳環、手錶都還在你的抽屜裡。」它們確實在抽屜裡,但鑰匙不是他拿走的那一串,可誰會知道?

好吧,他知道。「你想陷害我,」他說,「是你把那些東西放進去的!」

「鎳幣也是我放的嗎?」

「你不會在我那裡發現鎳幣。」

「你確定?如果警察來一次地毯式搜尋,把所有東西都掀開來找,而且他們知道要找的是一枚鎳幣,你百分之百確定他們找不到?好好想一下。」

他想了想。我猜我的話生效了,而且顯然他比我對警察能力做出的評價要高,因為在眾人還沒有意會過來發生了什麼事之前,他已經推開椅背,拔腿越過坐在他旁邊的女人,衝向門口。

雷迅速拔出槍,但是他坐錯了位子,在他和法因辛格之間還有其他人。大家一陣騷動,全站了起來。我原本可以讓他走,但是他能跑多遠?

我拔出藏在外套下面的槍,大喊著要他站住。他不聽,我只好給這渾蛋一槍鎮靜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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