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這附近嗎?你看到他了嗎?」
「沒有。」
「那你為什麼那樣說?」
「只是猜測,我再想想,普雷斯科特·德馬雷斯特?」
「不是,你是怎麼回事兒啊,伯尼?是錫克人。」
「我下一個就要猜他了。」
「唔,那你就對了。我那發燙的小手拿著相機跨出去的時候差點跟他撞個滿懷。他俯視著我,我仰望著他,告訴你,伯尼,我得用凳子站著才能跟他講話。」
「然後呢?」
「想不到我竟然如此聰明,真是靈光乍現。我把眼睛睜得大大的,然後說:‘哦,哇,包著頭巾呢!你是印度來的嗎?先生。你在聯合國工作嗎?天哪,你可不可以擺個姿勢讓我幫你拍張照片?’」
「結果怎麼樣?」
「棒透了,你自己看。」
「你越來越會用這臺相機了。」
「他對這個相機的印象比你還深刻。星期一一早他第一件事就是要去買一臺拍立得。我得拍兩張照片,想不到吧,因為他想要一張留作紀念。翻過來,伯尼,看後面的字。」
相當優雅的筆跡,龍飛鳳舞,還有很多不必要的圈圈和旋渦——給我的小公主\獻上誠摯的敬意\你的忠僕\阿特曼·辛。
「那是他的名字,」她解釋道,「阿特曼·辛。」
「我知道。」
「真聰明。跟你通電話的是阿特曼·辛的老闆,我想你大概也知道吧。他老闆的名字是——嗯,說到這一點,其實我不知道他的名字,不過他的頭銜是蘭奇普王子。不過我想你也知道,是嗎?」
「不,」我輕聲地說,「我不知道。」
「他們住在卡萊飯店,你猜對了。那位王子在旅行的時候喜歡隨身帶著侍從。尤其是女人。我有種感覺,如果我每一步都走對的話,很可能成為他的座上賓呢。」
「真不知道你肚臍上塞顆紅寶石是什麼樣子。」
「會有點太女性化了,你覺得呢?不論如何,阿特曼·辛喜歡我現在的樣子。」
「我也是。」我把一隻手放在她肩上,「你做得太漂亮了,卡洛琳,令我印象深刻。」
「我也是,」她說,「我自己也這麼認為。不過不是我一個人的功勞,如果不是那杯馬提尼,我絕對辦不到。」
在我們開車往東南方向走的時候,她說:「剛才真刺激,跟阿特曼·辛玩那種把戲。一開始我很害怕,然後我幾乎根本沒有意識到自己是不是害怕,因為我已經完全投入了。你知道我的意思嗎?」
「我當然知道你的意思,我在別人屋裡的時候也有同樣的感覺。」
「是啊,真過癮。在蘭蒂家的時候,我從來不知道當小偷會那麼驚心動魄。現在我終於瞭解真的有人可能只是為了那種刺激的感覺而去當小偷,金錢倒是其次。」
「當你是個職業老手時,金錢絕對不會是其次的。」
「我想不會是。她真的吃醋了,是不是?」
「蘭蒂?」
「是啊。嘿,這事兒全部結束之後,也許你可以教我幾手。」
「譬如?」
「譬如不用鑰匙開鎖。如果你認為我學得會的話。」
「嗯,不少人都能學會。我想開鎖這事兒是有訣竅的,只看你能不能掌握而已。不過除此之外我倒還有好些事可以教你。」
「不用鑰匙發動汽車如何?」
「用電線點火?那太簡單了,你十分鐘就學會了。」
「不過,我不會開車。」
「那還真的不用學這把戲了呢。」
「是啊,不過我還是有點想學,好玩嘛。嘿,伯尼?」
「幹嗎?」
她的小拳頭輕輕地捶了一下我的上臂。「我知道這是性命攸關的事,」她說,「不過我玩得很愉快。我想告訴你這一點。」
在五點五十分時我們把車停好——和以往不同的是,這次是合法的——距離西二十三街上的格里斯漢飯店約半條街。現在天色暗得極快。卡洛琳搖下車窗很快地拍了一張過往的陌生人的照片。從美學的角度來說拍得還不壞,不過昏暗的光線卻使得影像失真。
「我就怕這樣,」我告訴她,「我約了王子五點,威爾金六點,然後當我跟德馬雷斯特談話的時候,我本來是要跟他約七點的。後來我改成了四點,因為我突然想起我們需要光線。」
「相機有閃光燈。」
「那樣有點太明顯了,你不覺得嗎?無論如何,我很高興我們在光線還足夠的時候逮到了德馬雷斯特。至於威爾金就沒那麼重要了。我們未必能將他哄出飯店。」
「你認為他住在那家飯店裡?」
「當然有這個可能。我曾經打過電話到那兒,不過你猜我是找誰?」
「你該不會認為他會用他的真名登記吧?」
「首先,我認為他不會。其次,我根本不知道他的真名到底是什麼。我相信絕不是魯德亞德·威爾金。那是一個有趣的故事,被以吉卜林的名字命名,所以終其一生都在蒐集他的書,不過我覺得他只對我講過這個故事。」
「他的名字不是魯德亞德·威爾金?」
「不是,而且他也不收藏書。」
「那他要那些書幹嗎?」
「我猜是賣。我想——」我看了看錶,「——我想他現在正坐在格里斯漢飯店大廳的某個電話亭裡,」我接著說,「正在等我的電話。我該打給他了。」
「我想我該幫他拍照了。」
「手法細膩點,嗯?」
「那是我的拿手絕活。」
我試的第一個電話壞了。街斜對面有另一部電話,不過正好有人在用。最後我在布拉尼玫瑰酒吧裡面的牆上找到一部電話。這個酒吧和桑弗德比起來就差多了,不像格里斯漢飯店和卡萊飯店那麼類似。酒吧後面貼著手寫海報,上面標示著好幾種品牌的雙份威士忌都在特價優惠中。
我撥了威爾金給我的電話號碼。他剛才一定是把手放在話筒上,因為電話剛響他就接了起來。
我們的談話比剛才和王子的談話簡短些,其實本來還可以再短些的,因為中間有一段我聽不太清楚;電視播報員正在報足球比分,他不知道說了些什麼話引發了大聲的爭辯,好像跟諾特丹隊有關。不過吼叫聲漸漸平息,我和威爾金又開始交談。
我為剛才的干擾道歉。
「沒關係的,小子。」他安慰我,「我所在的地方也挺麻煩的。一個像是歐亞混血的小鬼蜷在一張長凳上,看起來就像嗑了藥昏迷過去了似的;一個目光兇狠的老女人把手伸進購物袋裡掏著,喃喃自語;還有另一個比她年輕得多的女人正在忙著幫每個人拍照。哦,天哪,她朝這兒走過來了。」
「聽起來她似乎沒什麼惡意。」我說。
「你只好這麼希望了。我會給她一個迷人的微笑打發她走。」
幾分鐘後我回到龐帝克上仔細瞧著魯德亞德·威爾金的特寫。他露出了整排的牙齒,看來相當潔白閃亮。
「很細膩。」我對卡洛琳說。
「有時要細膩,」她說,「有時得大膽。有時要用劍,有時得用棒。有時要迂迴曲折,有時卻得正中紅心。」
「在布拉尼玫瑰裡有一個諾特丹隊的球迷會為剛才的得分或失分跟你爭論不休。在我走出去的那一刻我還真想喝一杯,不過我感覺他們的巴黎水好像賣完了。」
「你現在要去那裡嗎?」
「沒時間。」
「威爾金說什麼?」
在我們再往上東區開的時候,我把我們的談話像《讀者文摘》似的摘錄給她。我講完之後她對我皺著眉,一手還抓著頭。「真他媽的搞不懂,」她抱怨道,「我不知道誰在說謊,誰在說實話。」
「就當每個人都在說謊吧。那麼偶爾出現的驚喜就會令人相當愉快了。我把你送到布林家,你知道怎麼做了吧?」
「當然,不過你不進來嗎?」
「沒必要,而且還有太多事要做。你知道在拜訪完布林夫婦之後要做什麼嗎?」
「好好喝一杯。」
「在那之後?」
「我想是的。要不要再幫我複習一遍呢?」
我再幫她複習了一次,並和她討論了一些重點,然後我在東六十六街的路旁並排停車,停在一輛捷豹轎車旁,那輛車有外交使節的車牌,右前方的保險桿相當丟臉地凹了下去。它就停在消防栓旁,而它的主人,由於安全地躲在外交豁免權的保護傘之下,所以根本不必擔心被開罰單或拖吊什麼的。
「我們到了,」我說,「照片在你那兒嗎?」
「全都在,甚至還有阿特曼·辛的。」
「你最好也帶著相機。沒道理把它留在車上。布林家的手鐲呢?帶在身上嗎?」
她把手鐲從口袋裡拿出來,將它套到手腕上。「我對珠寶並不熱衷,」她說,「但它真漂亮,不是嗎?伯尼,你好像忘了一件事。你必須跟我一起進去,如果你要去波洛克的公寓的話。」
「我為什麼要去波洛克的公寓?」
「去偷猞猁毛皮大衣啊。」
「我為什麼要偷猞猁毛皮大衣?我開始覺得我好像在表演雜耍似的了。我為什麼——」
「你不是答應了那個警察嗎?」
「哦,我正奇怪你怎麼會那麼想呢。不,雷想要給他老婆的是一件貂皮長大衣,而瑪德琳·波洛克衣櫥裡掛的是一件及腰的猞猁毛外套。基希曼太太可不想要任何野生毛皮。」
「這對她有好處。我沒聽清楚你們的談話,我想。你要到別處偷貂皮大衣。」
「時機成熟的話。」
「我懂了。我聽到你說了那個皮草店的名字,所以就搞混了。」
「阿爾文·泰尼鮑姆。」我說。
「沒錯,就是它。」
「阿爾文·泰尼鮑姆。」
「你剛才說過了。」
「阿爾文·泰尼鮑姆。」
「伯尼?你還好嗎?」
「天哪,」我說,看了看手錶,「好像總有做不完的事,去不完的地方,時間總是不夠,卡洛琳。你有沒有注意到?時間總是不夠。」
「伯尼……」
我探過身子幫她開了她那邊的車門。「好好應付布林夫婦,」我說,「待會兒來接你。」
費·唐娜薇(fayedunaway,1941—),美國女演員。
巴克拉克(bachrach),美國著名的人像照相館。
尤爾·伯連納(yulbrynner,1915—1985),美國影星,擁有瑞士、蒙古和俄羅斯血統。
伯比·肖特(bobbyshort,1924—2005),美國歌舞演員、鋼琴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