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它並不在你家呀。你把它放在城裡湯頓公司你的辦公桌左下角的那個抽屜裡了。」
「完全是歪曲事實。」
被冤枉的怒火熊熊燒著。我曾在銅木彎道仔細審視過這把藍鋼打造的自動手槍,不過我現在卻跟他說那把槍在他的辦公室裡,那的確不是事實,他氣極了。
「當然是真的,」我說,「任何一個人都會把槍和子彈放在同一個地方。而我那該死的直覺告訴我,你有幾乎一整盒的點三二子彈在那個抽屜裡,還有擦槍布以及一對馬利‘惡魔狗’的備用彈匣。」
他瞪著我:「你闖進了我的辦公室!」
「別開玩笑了。」
「你——是你把那些東西放在那裡,故意陷害我。」
「別做垂死的掙扎了,」我繼續說道,「你還要說你沒有包養瑪德琳嗎?如果那是真的,你幹嗎要買猞猁毛皮大衣給她?不難想象她會想要一件吧,那真是很高檔的衣服。」卡洛琳除外,「不過你幹嗎要買給她,如果你們倆只是點頭之交的話?」
「我沒買。」
「我在你書房拿走那本書的時候還看過你的衣櫥,亞克萊特先生。你老婆有幾件相當令人印象深刻的皮草。它們的標籤都是同一家的。阿爾文·泰尼鮑姆。」
「那能證明什麼?」
「波洛克家裡的猞猁毛外套也是同一品牌的。」
「我再說一次,那能證明什麼?泰尼鮑姆是一流的皮草設計師,很多人都喜歡他的作品。」
「你上個月買了那件外套給瑪德琳。在他們的檔案裡有一筆交易記錄,上面有你的名字還有對外套款式的完整描述。」
「那是不可能的。我從來沒——我沒有——」他停了一下,重新組織他要講的話,現在他可要小心地選擇他的字眼了,「如果我養著這個女人,如果我真的買大衣給她,我應該會付現金啊。所以應該沒有什麼交易記錄才對。」
「你的確是這麼以為,不是嗎?不過我想他們大概認識你,亞克萊特先生。你一定是個大客戶。我也許弄錯了,不過我有預感,如果警察去翻泰尼鮑姆的檔案,他們一定會找到我剛剛提到的那筆交易記錄。他們甚至還會在你湯頓的辦公桌裡找到那筆賬單呢,上面有你的名字而且還註記著你付的是現金。」
「我的天哪,」他說,臉色蒼白,「你怎麼——」
「當然這都是我的猜測啦。」
「你陷害我。」
「這樣說不太好吧,亞克萊特先生。」
他把手放在胸口,彷彿心臟病快發作了似的。「這些全是謊言和似是而非的話,」他說,「這算什麼呢?最多是間接證據罷了。」
「有時只要間接證據就夠了。你包養著波洛克而且是你的槍殺了她,而你又有著殺她的強烈動機。水門事件又如何?找到了槍口冒著煙的槍嗎?他們沒抓到你手上拿著冒著煙的槍,是因為你夠細心,把槍放到了我手上,不過我想對地方檢察官來說,那些已經足夠讓你的日子不好過了。」
「那時候我真該把你殺了。」他說。他的語氣相當惡毒。他的手還撫著胸口,「我應該把你的手指扣著扳機,把槍放到你嘴裡,讓你自己把你的小腦袋轟掉。」
「那應該會不錯,」我同意,「我在偷東西的時候把她殺了,然後畏罪自殺。我小學五年級以後就沒做過什麼後悔的事兒,但誰會知道呢?為什麼你沒那麼做呢?」
「我不知道。」他看來彷彿陷入了深思,「我……以前從來沒殺過人。在我殺了她之後我只想趕快離開那兒。我根本沒想過要殺你。我只是把槍放到你手裡之後就離開了。」
好極了。全盤招認,在還沒有人來得及向他讀他的權利,或讓他叫律師來之前。現在該是官方出面的時候了。我把臉轉向書店後面,雷·基希曼和弗朗西斯·洛克蘭應該目睹了剛剛所有的過程,這時亞克萊特剛剛抓著胸口的手偷偷伸進外套裡,當手再伸出來的時候,手上多了一支槍。
在把槍掏出的那一瞬間他把椅子往後推,人也輕巧地往後跳,好讓我們四個人——我,威爾金,阿特曼·辛和王子——都在他的槍口範圍之內。而他的槍直指著我。這把槍比我握過的那把大,比「惠位元」或「惡魔狗」都大得多。而且是把左輪手槍——我注意到。也許吧,如果這也是馬利公司的產品,應該是「獒犬」吧,或者是「羅德西亞獵犬」什麼的。
「到此為止吧,」他說,向大家揮舞著槍,「誰先動一下我就射誰。你是個聰明人,羅登巴爾先生,不過這回聰明並不會給你帶來任何好處。我想這世界並不會懷念一個小偷吧。他們應該優先把你們這種人送進毒氣室,令人作嘔的社會敗類,完全不尊重別人的財產。至於你——」他對著威爾金說,「你騙了我。你付錢給瑪德琳讓她騙我的錢。你愚弄我,殺了你也不為過,另外兩位先生很不幸地出現在這樣不巧的場合裡。我很抱歉我必須這麼做——」
殺女人是不對的。但是忽略她們的後果更糟。他完全忘了卡洛琳,當她用銅質的康德胸像砸他腦袋的時候,他的嘴巴還在動著呢。那個胸像是我用來做書擋用的,放在哲學和宗教那一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