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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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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我的理由非常糟糕。我一直在想它要是戴在某人的手腕上會多好看啊。」

「我想這個人應該不會是蘭蒂吧。」

「就是你那與生俱來的聰明才智讓我愛你,伯尼。」

「我還以為是因為我迷人的微笑呢。她喜歡那手鐲嗎?」

「喜歡死了。」她咧嘴對我笑著,「我昨晚到她那兒去還拍立得,她根本沒注意到相機不見了。我把手鐲給她希望和好,而且告訴了她所有的事情——」

「於是你們就和好如初了。」

「嗯,昨晚的確是。不過能否長久我可沒把握。告訴你,能伺候好女人的手腕,就能掌握她的心。」

「伺候好哪裡都可以。」

「是啊,我告訴她:‘你去東區的時候最好不要戴,因為這玩意兒是贓物。’」

「你是那樣告訴她的嗎?你說出這種話?」

「是啊,這還挺讓她興奮的。我發誓下次即使是我買給她的也要告訴她那是偷來的。」她嘆道,「好了,伯尼,布林夫婦該怎麼辦?」

「我在想一件事。」

「我曾經想要告訴你,但是——」

「我看得出來你很想討論這件事,你是那麼想談一談布林夫婦什麼的。」

「嗯,我——」

「很酷,」我說,「放輕鬆,吃你的抹醬吧。」

過了一會兒她說:「聽著,蘭蒂今天晚上有舞蹈課,你下班以後想過來嗎?我們可以在家弄著吃或出去吃,然後去看場電影什麼的。」

「我很樂意,」我說,「但今晚不行。」

「約會這麼多啊?」

「也不算是。」我猶豫了一下,然後想管他呢,「如果我們今晚要喝點什麼的話,我只會點巴黎水。」

她坐在那兒皺著眉頭,眼睛睜得大大的:「不是唬我吧,你又要出去幹壞事了?」

「我不會用那樣的字眼,不過,是的,就是那檔子事。」

「去哪裡?」

「林園山莊。」

「跟上次同一個社群?」

「同一幢房子。我形容給雷·基希曼聽的大衣並非無中生有。我星期三晚上在艾爾弗麗達·亞克萊特的衣櫥裡看到了它。我答應要拿給雷的,我答應警察的事通常會做到。所以我今晚要到那裡去拿大衣。」

「艾爾弗麗達不會反對嗎?」

「艾爾弗麗達不在家。昨晚她去監獄看她丈夫,然後回家把整件事情想了一遍,於是她開始收拾行李,接著便不知去向。回孃家了吧,也許。或者去棕櫚灘的別墅。我猜她不願被牽扯到這件醜聞裡。」

「可以想象。」她抬起頭,眼睛彷彿凝視著遠方。「他咎由自取,」她說,「這渾蛋殺了他的情婦,而且還不用坐牢。我還記得你是怎麼跟我形容這個房子的,伯尼。你說你希望把卡車開到他的前院,從燈架到地毯,全部給他偷個一乾二淨。」

「我是有這個衝動。」

「你打算那麼做嗎?」

「不。」

「你只要拿走大衣?」

「嗯……」

「你說那裡有珠寶,對不對?也許你可以找到什麼東西取代吉特·布林的手鐲。」

「我是想過。」

「那裡還有錢幣收藏。」

「我記得他們收藏的錢幣,卡洛琳。」

「我還記得你提到的其他東西。你要去開那輛龐帝克嗎?」

「我覺得那樣會把我的好運用完。」

「那你要偷輛別的車嘍?」

「應該是吧。」

「帶我一起去。」

「呃?」

「為什麼不呢?」她傾身靠近我,把一隻手放在我的手臂上,「到底為什麼不行?伯尼,我幫得上忙。我們偷蘭蒂的拍立得的時候,我並沒有礙事兒,不是嗎?」

「我們是借用蘭蒂的拍立得。」

「媽的。我們是偷的。然後在用完以後碰巧還了回去而已。如果這樣看的話,我在闖空門界算是老手了呢。帶我去嗎,伯尼。好不好?我會弄副橡膠手套,然後挖個洞讓手掌露出來。我可以下班以後不喝酒,我什麼都聽你的,好不好?」

「天哪,」我說,「你是……你是誠實的好公民,卡洛琳。沒有前科,有著值得尊敬的社會地位。」

「我洗狗,伯尼。非常令人厭煩的行業。」

「會有危險。」

「我不怕。」

「而且我一向都是獨自行動的,從來沒有合夥人。」

「哦,」她臉一沉,「哦,那就算了。我並不是那樣想的。也許我會是你的包袱,對不對?沒關係,伯尼,我不介意。」

「下班以後不喝酒?」

「滴酒不沾。我可以跟你去嗎?」

「你絕對不可以告訴任何人,不可以告訴蘭蒂,不可以告訴任何未來的情人。任何人都不可以。」

「我的嘴封起來了。你是認真的嗎?我可以跟你去?」

我聳聳肩。「管他呢,」我說,「你前一晚挺機靈的,有你在可能會挺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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