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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爾特·泰勒住在一棟破舊但整潔的白色隔板房中,房屋一側有一堆輪胎,堆得不太牢固,牌子上寫著「出售」。碎石和修剪整齊的草坪上擺放著其他正在出售的物品,包括兩臺修理過的舊割草機、各種發動機和零件,還有一些生鏽的運動裝置,其中包含一整套啞鈴和槓鈴。

泰勒很高,略有些駝背,留著一頭灰髮。那張照片證明了他從前很英俊。他現在依然保持著一種鬆弛的優雅,似乎不願意承認自己的容貌發生了很大改變。失去了唯一的孩子後,他先是充滿擔心和憂慮,後來便陷入了無盡的悲傷。

他和馬丁打招呼時還算熱情,但是和我握手時,便沒有那麼友善,而且也不太願意讓我們進屋。雖然可能還會下雨,他卻讓我們坐在門廊上。泰勒坐在一把舒適的藤椅上,馬丁和我坐在兩把華麗的金屬躺椅上,它們原本應該是成套的,但現在不再完整,我的椅背後面也掛著「出售」的牌子。

泰勒還沒說什麼,一個女人就用乾淨的瓷杯端上了咖啡。她或許比泰勒年輕十歲,或許從前也更美麗,不過她的面容因成熟變得更有魅力了。這個女人身上帶有一種平靜的優雅,她不害怕衰老,皺紋雖然改變了她的容顏,卻不會抹去她的美貌。她看了泰勒一眼,自從我們來到這裡之後,泰勒第一次露出了微笑。她也回以微笑,然後回到了屋裡。之後,我們便沒有在門廊上見到她。

馬丁正要說話,泰勒卻輕輕擺手,阻止了他:「警長,我知道你們為什麼來這裡。你帶陌生人到我家來,通常只有一個原因。」他的眼睛泛黃,眼眶有些紅紅的,卻饒有興趣地使勁盯著我看。

「你就是那個在汽車旅館開槍打人的傢伙吧?」他問。他的臉上掠過一絲笑容:「你活得真刺激。肩膀受傷了嗎?」

「有一點兒。」

「我在韓國也中過一次槍。子彈打中了我的大腿。那可不只是一點兒傷,簡直疼得要死。」

想起過去的事,他誇張地皺了皺眉頭,然後又沉默了。我聽見雷聲從頭頂傳來,門廊上變得更加昏暗。但我依然能看見沃爾特·泰勒正盯著我看,他臉上的笑容消失了。

「帕克先生是個偵探,沃爾特。他以前是警探。」馬丁說。

「泰勒先生,我在找一個人。」我說,「是一個女人,你可能還記得她,她叫凱瑟琳·狄密特,是艾米·狄密特的妹妹。」

「我知道你不是作家,阿爾文不會帶那些人過來。」他思索著描述他們的詞語,「那些吸血蟲。」他拿起咖啡杯,安靜地喝了一大口,彷彿是為了阻止自己在那個話題上說太多。我認為,他同時也在思考我說的話。「我還記得她,但是她爸爸死後,她就沒再回來過,大概有十年了吧。她沒有回來的理由。」

他的回答融入了個人情緒。「我還是認為她回來了,一定和從前發生的事情有關。」我說,「泰勒先生,相關的人只剩下了你們幾個,你、警長,還有另外一兩個人。只有你們經歷過當時的事。」

我想他已經很久沒有提起過這件事了,但是每過一段時間,他總會想起它,也可能會模糊或清醒地感受到它,它就像是一道永遠不會消失的舊傷口,雖然會在忙於其他事情時忘記疼痛,卻又常常被想起,無法徹底遺忘。每一次重新想起,他的臉上便會增添一條皺紋,於是曾經的英俊男人變成了一座精緻卻正在慢慢被毀掉的大理石像,由於摧毀的速度很慢,人們還記得它從前的樣子。

「你知道嗎,我有時還能聽見她的聲音,聽見她夜晚走上門廊,聽見她在花園裡唱歌。一開始,只要聽見她的聲音,我就會半夢半醒地跑出去。但我從沒有見過她。過了一段時間,我不再跑出去,但還是會驚醒。現在她來的次數變少了。」

即使在天色慢慢變暗的夜晚,他也能在我的臉上看到一種神情,這使他明白了什麼。但我也不能確定,他沒有任何表現,我們之間除了聆聽和傾訴也沒有更多的感情。但他停下了片刻,在那段時間裡,我們就像是兩個旅客,走在一條漫長、艱辛的道路上,彼此安慰著。

「她是我唯一的孩子。」他接著說,「當時是秋天,她是在從鎮裡回來的時候消失的,從那以後,我再也沒有見過她。後來再見到,她已經骨瘦如柴,讓我認不出來。我那已故的妻子向警察報了案,但是一兩天內根本沒有人過來檢視,我們只得自己搜遍了所有的田野和房子。我們挨家挨戶地敲門,詢問她的訊息,沒有人知道她在哪裡或者可能去過哪裡。她失蹤三天之後,一個警察來到這裡逮捕了我,指控我殺死了自己的孩子。他們扣留了我兩天,拷問我,說我是強姦犯。除了我知道的事情,我什麼也沒說。一週之後,他們把我放了,但我的女兒再也沒有回來。」

「她叫什麼名字?」

「埃特·梅·泰勒,當時她只有九歲。」

我聽見樹木在風中低語,房子的牆板吱嘎作響。院子裡,一架兒童鞦韆被風吹得來回搖晃。我們說話時,周圍傳來了很多聲音,彷彿那些沉睡已久的事物都被我們的話語喚醒了。

「三個月後,又有兩個孩子失蹤了,也都是黑人,兩起事件相隔不到一週。當時天氣很冷。人們猜測第一個孩子——多拉·李·帕克——在玩耍時掉進了冰窟窿,她很喜歡在冰上玩。但是她的家人找遍了所有的河,打撈了所有的池塘,也沒有找到她。警察又來了,再次審問了我,有一段時間,連鄰居們都用奇怪的眼光看我。後來,警方對這件事失去了興趣。兩個孩子都是黑人,而且他們認為這兩起失蹤事件沒有什麼關聯。

「第三個孩子不住在海文縣,他來自40英里之外的奧特維,也是個黑人。這次是個小男孩,名叫……」他停了下來,輕輕用手掌按壓著額頭,雙眼緊閉。「博比·喬伊納。」他低聲說出男孩的名字,並微微點頭,「那時候人們開始害怕了,上面派來了搜查團隊支援警長、鎮長。天黑之後,大家都不讓自己的孩子出門。警方審問了方圓幾英里內的每一個黑人,還有一些白人。

「我想中間有一段等待期。那些傢伙以為黑人們會鬆一口氣,不再小心翼翼,然而他們並沒有。幾個月內無事發生,直到1970年年初,狄密特家的小姑娘失蹤了,一切都變得不一樣。警察審問了附近所有的人,錄口供,組織搜查。但是沒有人看到什麼。那個小姑娘就像是憑空消失一般。

「形勢對黑人更加不利。警方終於相信這些失蹤事件存在關聯,並聯絡了聯邦調查局。從那以後,只要黑人在天黑後走在鎮裡,就會被逮捕或拷打,有時兩者兼有。但那些傢伙……」他又一次採用了這個稱呼,聲音中流露出對他們的行事方式的恐懼,「那些傢伙上了癮,再也停不下來。那個女人想在貝茨維爾抓住一個小男孩,由於她是單獨行動,男孩連踢帶抓,撓傷了她的臉,然後逃走了。她也追了一陣子,最終卻還是選擇了放棄。她知道接下來會發生什麼。

「那個男孩很聰明。他記得那輛車,也描述了女人的樣貌,甚至能想起車牌上的一些數字。到了第二天,又有人想起那輛車的樣子,他們才開始尋找阿德萊德·莫迪恩。」

「警察嗎?」

「不是警察。是一群居民。有的來自海文縣,有的來自貝茨維爾,還有兩三個來自揚西米爾。事情發生時,警長不在鎮上,聯邦調查局的人也走了。但是厄爾·李·格蘭傑警官也在尋找的隊伍中,他們來到莫迪恩家,發現她不在。她的哥哥把自己關在了地下室,於是他們破門而入。」

他不再說話,我在夜色中聽見了他咽口水的聲音,我知道他也在隊伍中。「他說不知道他的妹妹在哪裡,也不知道孩子被殺死的事情。於是他們把他吊死在房樑上,說是自殺,還讓海姆斯醫生做了證。地下室有14英尺高,那小子又不會爬牆,不可能把自己吊死。後來人們總是開玩笑說,他肯定是太想自殺了,所以都不需要別人幫忙。」

「但你剛才說,那個女人抓最後一個孩子時是單獨行動。」我問道,「那些人怎麼知道那小子也參與了呢?」

「他們不知道,至少不能確定。但她需要有人幫忙。有時候控制一個孩子很難,孩子會掙扎,還會大喊大叫,向人求助。因為沒人幫忙,她在最後一次才會失敗。至少那些人是這樣認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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