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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場(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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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長官。車子客滿了,所以到下一站第八大道轉角時,我連門也沒開啟,沒有人再上來,從後門這邊也沒人下車。但我不知道是不是有人從前門下車,這個你得問我的搭檔吉尼斯,他是司機,他應該知道。」

薩姆找到司機吉尼斯。他是個肩膀很寬的愛爾蘭人,編號四〇九。吉尼斯說他在這條路上開了足足八年時間的車,從沒見過被害人。說完他想了想,又說,「可能是這樣吧,我要開車,不像查爾斯得面對乘客。」

「你確定從沒見過嗎?」

「呃,這——好像,好像又有點兒印象。」

「從第八大道重新發車後,有人從前門下車嗎?」

「根本連門都沒開過,巡官。你應該知道,搭乘這條線路的絕大多數乘客都是從起始站坐到終點站,再換渡輪到新澤西去,那邊有一堆公司。而且,達菲警官也可以證明我說的,他剛好就站在我旁邊——下班回家。他是警官,沒錯嘛!總之,他正好在這趟車上,太好了。」

薩姆聽著眉頭緊皺起來了,但這是隱含某種興奮成分的皺眉深思。「好,沒問題。過了第八大道那站後,門就沒再開過,不管前門或後門,是不是這樣?」

「沒錯。」伍德和吉尼斯異口同聲地回答。

「很好,辛苦你們啦。」巡官轉而詢問其他乘客,但似乎沒人注意到有什麼東西跑到朗斯特里特的口袋裡,也沒有任何可疑的跡象,其中,有兩名乘客含含糊糊地說了些,但一聽就知道是瞎熱心,只不過是無聊的猜測。經驗老到的薩姆沒理會他們,只吩咐喬納斯把這些人的姓名和住址全登記下來。

這時,皮博迪副組長扛著一個裝滿雜物的麻袋,喘著氣衝了進來。

「中獎了嗎?」薩姆問。

「一堆破爛,你看看吧!」皮博迪把麻袋往地板上一撂,裡面有碎紙片、破報紙、空煙盒、斷了芯的鉛筆頭、點過的火柴棒、被踩扁的巧克力糖,還有兩份破舊的時刻表——完全是一般的垃圾,沒有任何有關軟木塞或針的線索,或者說,沒有哪樣東西和軟木塞或針有一點點牽連。

「我們搜了整輛車,從頭到尾,徹徹底底,只差沒用顯微鏡去找。因此,這幫人要是帶了什麼東西上車,我想,現在可能還在他們身上。」

薩姆的灰眼睛陡然一亮。他是紐約警察總局最幹練的巡官,靠著超人一等的精力、靈敏的反應、一腦袋豐富的常識,以及充滿威嚴的大嗓門,一路從基層爬到現在的職位,辦起案來一板一眼,絲毫不打折扣,而且當機立斷,絕不遲疑。

「那就表示只剩一件事要做,」他說,「開始搜身,這屋裡的每個人都要搜。」

「搜什麼?」

「軟木塞、針,還有所有和身份、場所不合,看起來礙眼的東西。誰呱呱亂叫不合作,就揍他一頓。開始吧!」

皮博迪莞爾一笑,走了出去,一會兒後帶回來六名男警察和兩名女警察。他跳上椅子,大聲吆喝:「每個人都聽著,現在請排隊,女士一邊,男士一邊,嘴巴閉上。誰想早點兒回家,就快點兒排好隊。」

接下來的十五分鐘裡,薩姆巡官背抵著牆,香菸叼在嘴角,冷酷地看著倒不如說是鬧劇的這一幕。女警察用堅定有力的手毫不客氣地搜身,翻口袋,檢查皮包、帽子和鞋子,而認為遭到侵犯的女士則報以此起彼落的尖叫聲。男士一般都努力保持著優雅的風範,安靜如一群待宰的羊羔。搜完身,則由喬納斯負責記下姓名、所在公司名和住址。薩姆巡官雖沒動手,但他那雙銳利如鷹的眼睛沒放過任何一個人。他喊住一個男人,一個瘦小蒼白、辦公室職員型的傢伙,穿著一件舊外套。薩姆要他到一旁脫掉外套——那是件防水野戰外套。男人嚇得當場嘴唇都發紫了。薩姆仔仔細細地檢查完,一言不發地把外套還給他,這人如獲大赦似的,幾乎是逃命般離開。

很快,人都走光了。

「什麼都沒有。」皮博迪失望地說。

「再檢查這間屋子。」

皮博迪率領手下再次開始地毯式的搜尋,包括牆角,包括長椅下。所有的雜物很快全被清理在一起。薩姆蹲跨在從麻袋裡倒出來的廢物堆上,仔細地用手指撥弄搜尋。

最後,他看了看皮博迪,聳聳肩,快步走出休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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