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審判的情況急轉直下,形勢對德威特越來越不利。儘管我在此期間並無任何收穫,但為了保住他的性命,不得不主動涉入,提供德威特手指受傷的辯護觀點。在這裡我得特別指出,我絕不是仗著自己察知德威特手指受傷這張王牌,懷著愚弄之心,才放手讓你們收押他。布魯諾先生,事情正好相反,我完全是太信任你們的判斷和智慧,才放心讓德威特面對審判的危險,否則我會主動把我所知道的一切全說出來。
「隨著德威特的無罪開釋,他的安全問題立刻變得迫在眉睫了。」這時雷恩的臉色變得陰鬱,聲音也不安起來,「案件發生以來,我一而再再而三想說服自己,德威特被殺,責任不在我。很清楚,我從頭到尾一點兒也不敢掉以輕心;事實上,我也答應陪德威特回他西恩格爾伍德的家裡,甚至還打算留在那兒過夜,我當然也無法完全把一切預備得天衣無縫。
「然而,在內心深處,我不得不承認,我真沒料到伍德會選在德威特獲釋的當天晚上立刻動手。畢竟,儘管當時我對伍德的新身份、對他身在哪裡毫無概念,但我總以為他會耐心地等上一星期或一個月再慢慢找機會下手。但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伍德很會抓時機。
「他一發現德威特獲釋當晚機會絕佳,便毅然緊抓不放。在這方面,伍德無疑比我敏銳多了,才能如此有效地發出致命一擊。當天晚上,柯林斯找上德威特時,我一點兒也不以為怪,因為我太清楚柯林斯絕不可能是伍德扮的。總而言之,」——在雷恩清澈的眼中,有一抹自責之色——「在這樁罪案中我並無資格宣稱獲得勝利,我還是不夠敏銳,不夠敏銳到能將被害人從兇手的魔掌中救回來。我甚至認為,自己只能算個業餘的半吊子偵探罷了,如果將來還有機會參與任何探案工作的話……」他嘆了口氣,繼續說,「我接受德威特邀請的另一個理由是,德威特允諾我第二天早晨會說出一切秘密,當時我猜想——現在我已完全確定——他要告訴我的是他一段秘而不宣的往事,也就是斯托普斯認罪書裡所說的往事,更是為什麼德威特家會出現那位南美訪客的原因。巡官,我猜你不知道有過這麼一位南美訪客吧!——我追查這位南美訪客,依循線索找到了烏拉圭領事阿約斯先生……」
布魯諾和薩姆滿眼驚訝地看著雷恩。「南美訪客?烏拉圭領事?」薩姆急促地說,「為什麼我從沒聽說過有這兩號人物?」
「巡官,這兩人的事先不說,」雷恩說,「我們把話題帶回來。當我知道伍德只是改名換姓、仍好好活著的這個致命事實後,伍德是謀殺案共犯的所有可能性,一下子全不存在了。他千真萬確就是殺人兇手,用好幾年的時間來籌劃這一系列謀殺案的每處細節,手法極其大膽,想象力十足且幾近完美。而從另一方面來說,我得承認,對於這麼一個兇手的長相身形,我連一點點概念也沒有。查爾斯·伍德,那個我知道已徹底從這個世界消失了的查爾斯·伍德,至於他將以怎樣的身份怎樣的容貌復出,我除了臆測毫無他法。但有一點我完全可以確定,那就是他的殺人計劃勢必重現,這就是我所等待的。」
「第三樁謀殺案怎麼來的?」
雷恩喝了一口熱咖啡振作精神,「德威特的驟死,以及該案所呈現的一些事實,清楚地顯示這也是一樁計劃周詳的罪案——極可能和前兩樁謀殺案同為一項連環殺人計劃的一環。
「我能順利解開這第三樁謀殺案,幾乎全憑德威特身上那本五十張的新回數票。那是案發當晚在西岸線候車室裡等車時,德威特當著我和埃亨、布魯克斯的面買的,若不是那本回數票,我實在不敢說能否有如此圓滿的收場。畢竟,儘管我知道殺人的仍是謀害朗斯特里特的兇手,但我完全不知道他要戴著哪種假面具來殺德威特。
「其中最重要的一點是,這本新回數票放在德威特身上的位置。在威霍肯終站,德威特將回數票連同為眾人購買的六張單程票,一起放入他背心的左胸口袋。而後,在他和柯林斯到末節車廂談判前夕,他同樣從背心的左胸口袋掏出六張單程票交給埃亨,而且我親眼所見他並未將回數票拿出換到另一個口袋。然而,薩姆巡官親自搜查屍體時,我驚駭地發現,這本新回數票不復出現在原來的背心左胸口袋中,而改放在他外套的裡層口袋!」雷恩感傷地一笑,「德威特是子彈擊中心臟致死的,這顆子彈穿透他的外套左上部、背心左胸口袋、襯衫、內衣,直達心臟。事情再清楚不過了,他中彈那一刻,顯然這本回數票已不在背心的左胸口袋之中,否則這本回數票一定也被打出個彈孔來。然而,我們找到這本回數票時,它完好無缺,甚至沒檢過票,也沒有列車員收票的記號。
「我立刻問自己:在德威特被殺之前,究竟是什麼緣故使得這本回數票被移到另一個口袋?
「我們回想一下屍體被發現時的樣子。德威特的左手中指纏在食指上,形成某種奇怪的手勢,而席林醫生堅稱德威特是瞬間斃命的,因此這兩個奇怪交纏在一起的手指便明白顯示了以下三點:第一,德威特這個手勢是在中彈前做的——因為沒有死前掙扎這回事;第二,德威特慣用右手,但手勢卻出現在他的左手,因此,我們可推斷,做此手勢的同時,他的右手有事忙著;第三,我們實驗過,做出這個奇特的手勢相當費力,因此,它是有意做出的,和謀殺案有某種關聯。
「我們先跳到第三點開始。如果德威特生性迷信,那這兩根怪手指做出的可能就是某種驅魔避邪的手勢,而且可能是他知道自己將死時,本能地做出這種有關鬼神的手勢以驅趕即將附身的邪靈惡鬼。但眾所周知,德威特連最輕程度的迷信都沒有,因此,這個他有意留下的手勢,必然不是為了他自己,而是和兇手有關。毫無疑問,德威特會在死前留下這個手勢,源於德威特被柯林斯找去前,我、他、埃亨和布魯克斯的一段談話。我提到一個被謀殺的人,他在死前奮力留下資訊以揭發兇手的身份,因此,我十分確信德威特這可憐的人,在面對死亡的一剎那突然想到這剛剛聽來的故事,留下資訊給我——對不起,我應該說留給我們——意圖指出殺他的人是誰。」
布魯諾忽然得意起來,薩姆更是興奮地大喊:「這點我和布魯諾總算猜對了!」但他的臉馬上一拉,「但是,」他說,「猜是猜對了……這個見鬼的手勢怎麼和伍德扯上關係呢?這小子迷信嗎?」
「巡官,德威特的資訊並非以迷信不迷信來指認伍德或斯托普斯,」雷恩回答,「坦白說,我並沒花心思按照那個思路去解析這個手勢。怎麼說呢,我覺得這太神奇太異想天開了。當時我對這個手勢的意義完全沒有概念。事實上,若能弄清德威特這個手勢和兇手的關聯,其實對解決整樁罪案非常有效——我得很丟臉地承認,手勢和兇手的關聯非常直接非常清楚,從頭到尾擺在我眼前瞪著我看……
「總而言之,關於這兩根交纏的手指,唯一合理的解釋是,德威特藉此指出兇手是誰,而你們知道,德威特能夠留下和兇手的身份有關的線索,證明他認識兇手,熟悉要殺他的人是誰,這樣他才能留下一個資訊指出兇手某種獨有的特徵。
「而從這個手勢我們可知道更多的事。不管它代表什麼意義,它出現在左手,表示面對兇手時,德威特所慣用的右手正做著某件事,如同我剛才說過的。現在,我們就來想想,他的右手可能在做什麼。現場並無任何格鬥的痕跡,會不會他當時用右手抵著兇手呢?但從現場的情形來看,德威特以左手做手勢時,右手似乎不太像在做這件事——我們再強調一次,做這個手勢頗費幾分力氣。我不斷問自己,還有沒有更合適的解釋呢?從屍體發現的情況,有沒有任何跡象顯示出右手可能做些什麼呢?有的,有跡象!——就是我所知道的車票從一個口袋移到另一個口袋這件事!
「我立即檢驗各種可能。比方說,可能德威特在兇手找上來之前,自己把車票換了位置——是有可能,沒錯,但如此一來,車票換了位置這事就跟整樁命案毫無關聯,有關他當時右手做些什麼這問題就只能原地踏步了。然而,如果車票換了位置這事發生在謀殺前後,那我就能解釋當時右手在做什麼,也能讓德威特不以慣用的右手、改用左手留下資訊的現象合情合理。後一種想法的延展性很大,它的確讓所有的事實得到了解釋,也正因為牽涉如此廣泛,所以需要更縝密的檢驗分析。這裡,我們先問:這樣一種想法會引領我們到哪裡?
「比方說,它匯出這樣的推論:為什麼兇案發生時,德威特的右手會拿著他的回數票?
「這隻有唯—一種解釋——他正打算使用。而我們知道,柯林斯和德威特分手之前,列車員並未前來檢票收票,當天凌晨警方到公寓逮捕柯林斯時,查出他的車票並未被撕走也未被剪洞;如果說列車員來過,那柯林斯的身上只會出現剪了洞的票根。所以說,德威特獨自走入那節加掛車廂時,列車員尚未前來收票。當然,這個推論我不是案發當晚在車上完成的,那得等到你,巡官,追查柯林斯發現那張未被撕走的車票時,但我當時的確已完成了這樣的基本推論。因此,你的新資料被送來時,立刻有了清楚的意義,也證實了我的推斷。
「於是這個假設得到了證實,德威特在進入加掛車廂之前,列車員尚未前來收票。然而,依據我進一步的推論,為什麼在他死前一刻右手會拿著回數票呢?最自然最合理的解釋是什麼?答案很簡單:列車員來了。偏偏兩名列車員都宣稱並未看見德威特,難道我的推論有誤嗎?不,不見得。我們不難想到,如果這兩名列車員之一見過德威特,那他就是兇手,而正因為他是兇手,所以他得謊稱並未見到德威特。」
布魯諾和薩姆都坐到了椅子前端,身子幾乎要掉到地上,他們全部的注意力都投注在雷恩精巧的案情解析之中。雷恩以柔和卻震撼力十足的聲音繼續說:「德威特死前右手拿著車票的這個說法,是否合理解釋了已知的所有事實呢?是的,的確是這樣。
「第一,它解釋了為什麼德威特用左手留下手勢。
「第二,它解釋了為什麼右手有事忙著,以及右手正在做什麼。
「第三,它解釋了為什麼車票未經列車員處理。因為,若兇手果真是列車員,當他殺了德威特後,發現他手上有車票,絕不會如常撕票剪洞,因為票根上所剪的洞將成為鐵證,證明他可能是最後一個見到被害者的人,也因此必然涉嫌重大,或至少成為警方調查的重點物件——自然,對一名計劃周詳的兇手而言,這絕不是件愉快的事。
「第四,它也解釋了為什麼回數票出現在外套裡層口袋裡。如果兇手真是列車員,他當然不能讓警方發現車票握在死者手中,理由和前面所說的不可檢票收票一樣——被害者臨死前極具說明意義的這類特殊跡象,是兇手最該避免的——它說明德威特看到了列車員,未及收票,隨即遭害。而從另一方面來看,列車員又不能把車票拿走,因為回數票上的日期是案發當天,德威特又有數名同伴隨行,這批人中間可能有人目睹購票經過,而一旦屍體被發現時回數票不翼而飛,警方順理成章會產生‘車票——列車員’這樣對兇手不利的聯想。不行,拿走車票行不通,最好的方式是保留列車員沒和被害人碰面、從頭到尾置身案件之外的乾淨印象。
「好,既然最聰明的方法是不把車票帶走,那該如何處置出現在德威特右手的這本醒目的車票呢?當然是重新放回德威特的口袋裡——這最合理是吧。但放在哪個口袋呢?有關這點,不管是兇手原來就察覺了德威特放置車票的固定口袋,抑或經過檢查知道了德威特放置車票的口袋,當他在德威特外套的口袋中找到過期的舊回數票時,自然會將新回數票也一併放入,試想,還有什麼地方比這裡更自然更不引起懷疑呢?退一步來說,就算兇手知道德威特的新回數票其實是收在背心左胸口袋中,他也無法把車票放回原處,理由是,這個口袋已被射殺德威特的那顆子彈貫穿,把一本完好的車票放回一個有彈孔的口袋,這等於宣告世人,這本回數票是謀殺發生後才放進去的,這樣的疑點兇手非避免不可。
「第五,從上述四點,我們可簡單歸納出——德威特死前右手拿著車票這個推論,也合理解釋了回數票上為什麼沒有彈孔。列車員無法對著車票再開一槍製造一個一模一樣的彈孔,以便把車票神不知鬼不覺放回原來的背心口袋之中。而且,我還可以再加一個理由,再開第二槍等於要再次冒著槍聲被聽見的危險,而這第二槍很可能在車上留下彈頭,或者彈痕被警方發現。無論如何,這些補救手法顯然都太冒險、太費事、太容易留下破綻,也太不明智了,不行。因此,經由每一方面的分析,兇手只能選擇最自然,看起來也是最安全的一條路。
「到此為止,」雷恩繼續說道,「這個推論已通過每一處細節的檢驗,但我們是否有確證證明兇手就是列車上的列車員之一呢?有一個極有意思的心理學方面的證據。我們知道,列車員是整趟列車上最不容易被留意到的一個人,他出現在列車上任何地方都不會引起懷疑或注意,也就不容易有人記得他的一舉一動。也就是說,車上其他任何人有什麼不太尋常的舉止,很容易被注意到——而一名列車員,正如實際所發生的,可堂而皇之地穿越車廂,跨入最後的加掛車廂,而不在任何人腦中留下記憶。事實上,儘管我應該是當時全車最警覺最留心有任何異狀的人,連我也沒注意到這點。兇手肯定是在柯林斯跳下車後從我們身邊經過進入加掛車廂的,但我完全沒有他走過去的印象。
「另一個確證是,槍的消失和最後的尋獲結果。這把左輪手槍沒留在車上——它的發現地點是謀殺發生後五分鐘車程處的一條小河中。很明顯,兇手在作案五分鐘之後才處理兇器,這難道只是個偶然?——而且又那麼偶然,槍哪裡不能扔,非要讓其準確地沉入到沿線的小河中幾乎不被發現?按照常理,兇手作案後立刻處理兇器,遠比他帶著槍等五分鐘要安全多了,但他決定等——為什麼?
「我的推論是,兇手心中十分清楚,儘管車外漆黑一片,列車必定會經過那條小河——這是處置兇器的最佳地點——因此,他寧可多等五分鐘,等到車開到他熟知的小河邊再扔。這意味著,兇手極其熟悉列車沿線一帶的狀況,而這列車上誰最可能如此熟悉沿線狀況呢?不言自明,當然是長期執勤的列車僱員,他們每天同一時間經過沿線同一處地方。這些人包括司機、機務員和列車員……列車員,又是列車員!兇手是列車員這個推論又一次得到證明,儘管這純粹是心理學上的佐證。
「我還有另一個確證,一個最有力、最直接的確證,但等一會兒再談。
「案發之後,我就從相反的方向倒過來思考槍的問題。我問自己:如果我是這名兇手列車員,我會怎麼處置這把棘手的槍?如何處置最不容易被發現?最惹眼之處——沿線兩旁甚至鐵軌路基邊——是警方的必搜地點,這應該放棄。而說到這條路線兩側的所有可能地點,既適合丟棄兇器又能保證兇器不容易被找到,我純靠推論,馬上就想到了最符合這些條件的所在,一條河流……於是我檢視了沿線的地圖,標出所有符合這些條件的沿線河流,終於成功地找出了這把槍。」
雷恩的聲音激昂起來:「好,究竟哪個列車員是兇手——湯普森或勃登利?除了最直接的一點,列車的後半部分車廂屬於湯普森的執勤責任區之外,我們並無其他直接的證據可用來分辨誰是兇手。
「但等等!我既已推論出這第三樁命案的兇手是列車員或說售票員,而第一樁命案的兇手也是售票員,可不可以說這兩名售票員其實是同一個人呢?——也就是那個伍德?是的,非常可能。因為,殺朗斯特里特,殺渡輪上的不知名男子,和現在的殺德威特,無疑出自同一隻手。
「而關於伍德的身體特徵,我們知道的是什麼呢?紅頭髮和傷疤在這裡不用談,前者可簡單用假髮來冒充,而後者則擺明了是假的——我所掌握的最起碼的特徵是,伍德是個高而壯的男子。老列車員勃登利,矮小而瘦弱;年輕的列車員湯普森,高大而壯碩,於是,湯普森便是我們要找的人。
「至此,我終於走到這盡頭的一點:德威特是湯普森殺的,而我有充分的理由相信,這個殺人的湯普森,也必定是殺人的伍德。
「但這個伍德-湯普森究竟是什麼人?很明顯,這三起案件源於同一個動機,而這動機至少已有五年之久,甚至更久。於是,我的下一步就清楚地出現在眼前——我必須追溯朗斯特里特和德威特兩人的陳年往事,去找出究竟是什麼人有如此強烈的殺人動機,籌劃多年,非置這兩人於死地不可。
「你們二位現在已知道兇手的真正身份是斯托普斯了。但當時,我對過去這段往事一無所知。從德威特的管家約根斯口中,我得知不久前德威特家曾住著個謎一樣的南美訪客——我就由此出發,巡官,你得承認在這方面我小小領先一步……這看起來是條有用的線索,因此我立刻追問各個南美領事館,最後才追到烏拉圭的胡安·阿約斯領事那兒,從他口中問出一段殘酷的往事。這段往事現在你們也都清楚了,但在當時對我而言,卻是一個重要的環節,讓我可將德威特、朗斯特里特和另外兩人聯絡起來——馬丁·斯托普斯,越獄的犯人;威廉·克羅克特,德威特—朗斯特里特證券公司隱性的第三合夥人。在這兩人之中,斯托普斯必然就是那個伍德—湯普森,他的殺人動機再清楚不過——復仇,而且目標直接指向其他三人。因此,我得出結論,斯托普斯就是該名列車員,而克羅克特則是渡輪上的被害人——斯托普斯精心策劃五年,刻意仿冒克羅克特的一頭紅髮和腿上的傷疤,以便除之而後快。因此,克羅克特的屍首被發現時,由於身體其他可辨識的部分已被摧毀,就被誤認為伍德了。
「這就是第二樁兇案發生後,我向二位索要失蹤人口報告的理由。早在聽阿約斯領事講述往事之前,我一推論出屍體並非伍德,就知道伍德一定殺了某人,而這些失蹤人口報告裡也許有某些線索也說不定。直到聽了阿約斯領事所言,我才知道死者就是克羅克特,畢竟,斯托普斯不可能只因為需要一具屍首詐死,而隨便殺死一個不相干的第三者,他可是花了整整五年時間去模仿克羅克特的紅髮和傷疤。至於斯托普斯是如何誘騙克羅克特上渡輪來進行謀殺的,我不知道,直至現在仍然一無所知,布魯諾先生,斯托普斯有沒有說明這一點?」
「是的,」布魯諾啞著嗓子說,「斯托普斯一來為了不讓克羅克特認出他的筆跡,再者為了不讓他起疑,從未寫過恐嚇信給克羅克特。作案前,他謊稱自己是德威特—朗斯特里特證券公司因故被解僱的會計,寫信給克羅克特,說德威特和朗斯特里特在賬上做了手腳,侵佔了克羅克特應得三分之一收益中的絕大部分金額,那半年一次的大額支票,其實和克羅克特應得的數字相距甚遠。當初,三人帶著錢回到美國,克羅克特堅持要求分得未來收益的三分之一;而對這個莽撞、殘酷成性又極不可靠的同夥而言,他只要一天掌握著三人在烏拉圭的秘密,德威特和朗斯特里特也就別無他法,只能答應他佔有三分之一的股份,並分享未來三分之一的公司收益。我所瞭解的是,這些年來,朗斯特里特幾次不願再分錢給克羅克特,卻被德威特擋了下來。總之,信寄到克羅克特手中,斯托普斯以公司會計的身份謊稱他手中握有侵佔的確實記錄,說如果克羅克特肯前來紐約碰面,他會提供這份證據給克羅克特。斯托普斯看得極準,抓住了三人的心事及一貫的流言——克羅克特立刻就信了,認定這兩個當年聯手作偽證的老同夥要一腳踢開他。斯托普斯在信上還說,要克羅克特到紐約後留意《紐約時報》的個人通訊欄。克羅克特完全上鉤了,懷著一肚子的怒氣和擔心打算到紐約興師問罪,果然在《紐約時報》上見到了斯托普斯給他的訊息——要他悄悄結賬離開飯店,十點四十分在威霍肯碼頭搭上渡輪,到北側的頂層甲板碰面,一切行動得隱秘,不可引起注意。就這樣,克羅克特非常合作地上門送死。」
「不止這樣,」薩姆插嘴道,「斯托普斯這狡猾的魔鬼還說了他誘騙德威特上船的經過。他仿冒克羅克特,在星期二的早晨打電話給德威特,約德威特搭當晚十點四十分的渡輪,在底層甲板碰面。他特意以極其嚴厲又緊張的口氣,說有要事商量,不見不散,還叮囑德威特‘千萬小心’,不要被看見——他也同樣叮囑了克羅克特,把兩人在船上偶遇的機率降到最低。」
「有意思,」雷恩低聲說,「這完全說明了德威特為什麼不肯透露碰面物件的身份。對於克羅克特這個人,德威特一定得保密到底,免得克羅克特在警方的偵訊下,一時情急全盤托出過去在烏拉圭的汙穢往事。斯托普斯也完全知道德威特會保持沉默——他敏銳地掌握了德威特的性格。
「說真的,」雷恩深思著繼續說,「斯托普斯這個人無與倫比的才華和膽識,一再讓我歎服不已。記住,在整個謀殺過程中,沒有激情,沒有衝動,甚至沒有一絲一毫的情感滲入其中,而是以常年鋼鐵般的意志力凝鑄出冷靜且精準無比的殺人行動。這個人實在具備了偉大人物的所有條件。你們想想看他是如何進行第二樁謀殺的,他必須以伍德的身份和克羅克特在頂層甲板碰面,誘他到角落裡,拿出手提袋中的鈍器重擊他,再脫掉被害人的衣服,給他換上自己的制服,然後從手提袋裡拿出另一套裝束——推銷商尼克森的衣服,再把克羅克特的衣服包著行兇的鈍器棄於河中。做完這些事還不算結束,他得冷靜地等待,等默霍克渡輪準備靠向威霍肯碼頭這準確的一刻,才將不省人事的克羅克特准確地丟向碼頭木樁處,讓船身和木樁的必然擦撞毀損屍體,接著他還得神不知鬼不覺下到底層甲板,以推銷商尼克森的身份加入那些高呼‘有人落水了’的人堆。這裡的每個步驟都說明,此人不僅是個勇者,而且是個聰慧無比的思考者和策劃者。當然,更換衣服一事危險而耗時,而斯托普斯卻簡單地以四趟船程來解決問題,他用來完成謀殺案的時間,可能是前三趟,包括擊倒克羅克特、更換衣服及扔掉克羅克特的衣物,等等。他精確地選擇漆黑又罩著濃霧的夜晚時分,精確地選擇這趟航程不遠的渡輪,因為乘客很少會上到頂層甲板;他也瞭解所有的謀殺環節都可慢條斯理地進行,事實上如果真有必要,他還大可來回搭乘八趟,而警方只能乖乖守候在威霍肯碼頭的岸上吹冷風。」
說到這裡,雷恩用手摸摸自己的咽喉部位,「我覺得自己真是一天不如一天了,沒多久前我還能毫不費力連續說上幾小時臺詞……我們言歸正傳吧。」接下來,雷恩說的是,第三樁謀殺案發生當晚稍後,他在西恩格爾伍德德威特家中找到了那封斯托普斯寄給德威特的威脅信,寄信的日期是幾星期前。說著,雷恩把信拿出來,交給眼前這兩人。
「當然,」他說,「在發現此信之前,我已完全解決了這個案子,因此,對我而言,這封信浮不浮出水面其實無關緊要,畢竟我已完全知道伍德和湯普森是同一人。
「但從法律的觀點來看,此信十分重要。一眼就可看出,信中斯托普斯的筆跡,和我記憶裡見過的伍德告密信及其識別證上的簽名,完全一致。字跡吻合這個事實,我得再強調一次,對解決案情並不重要,僅僅在法庭審訊中才會成為重要證據。
「接下來,我面對的問題變成了這樣:如何把我對本案的理解,轉化成法庭承認的實證。畢竟,知道伍德、斯托普斯和湯普森三位一體是一回事,但如何加以證明卻是另一回事。因此,我求助於阿約斯領事,從烏拉圭政府當局要來斯托普斯指紋的電傳照片。逮住湯普森時,巡官,我要你馬上採下他的指紋,你也照做了。經過比對,湯普森的指紋果然和斯托普斯的指紋照片完全吻合。就這樣,關於湯普森就是斯托普斯這一點,我得到了牢不可破的法庭所需證物;而從筆跡的比較,又可證實伍德和斯托普斯也是同一人。依據最基本的代數定理,湯普森自然也就等於伍德,三位一體一事完全得到了證明。」
雷恩又精神百倍地說下去:「但整個案子還有一些環節沒有理清,比方說,斯托普斯究竟如何安排他的三個不同身份——伍德、尼克森和湯普森,能有效進行而不至於手忙腳亂?這一點我承認自己仍不得甚解。」
「關於這一點,斯托普斯也做了說明,」布魯諾說,「聽他說起來,並不像想象的那麼困難。扮演伍德,他的工作時間是下午兩點三十分到十點三十分;而湯普森部分,則是凌晨十二點整到一點四十分的短時工作,頗特殊的一樣工作。扮演伍德,他住在威霍肯,方便他上列車執勤時換裝改容。假扮湯普森時,他住在西哈佛斯特羅,列車的終點站,在那兒過夜,第二天早上再搭車回威霍肯的住處成為伍德,如此迴圈不已。至於尼克森這個身份是靈活性的,很少使用,像渡輪謀殺案發生的當晚,斯托普斯之所以選用這個假身份,一部分原因也是因為當晚不用在列車上執勤,他無須裝成湯普森,就這麼簡單!另外,挺出乎預料的,他的改裝工作遠比想象的簡單。斯托普斯禿頂,這雷恩先生已經知道,扮伍德時,他只消戴頂假髮,再約略裝扮幾下即可,至於湯普森,那就是他沒換裝的本來樣子……這方面雷恩先生是行家,完全清楚用不著費多少手腳。當然,扮尼克森稍微麻煩些,但時間相對而言也較充裕,可以慢慢裝扮,而且,正如我說過的,扮尼克森的機會並不多。」
「斯托普斯有沒有解釋,」雷恩好奇地追問,「他究竟怎麼把德威特的私人雪茄放到克羅克特的屍體上來嫁禍於德威特的?」
「這小子,」薩姆粗聲粗氣地回答,「什麼都講了,除了沒說您是怎麼解決這整樁案子的,不過我很難相信這一點,他說,在殺朗斯特里特前不久,德威特親手送他的——送給列車員湯普森的。這是一些闊佬常有的舉動,沒什麼特別意義——擺闊隨手送支雪茄罷了,而偏偏斯托普斯善加利用,狠狠地回敬了他一下。」
「當然,」布魯諾說,「有些事斯托普斯也無法解釋,比方說,德威特和朗斯特里特的不和,他知道,但不清楚原因何在。」
「我猜,」雷恩說,「想出一個恰當的解釋倒也不難。德威特的道德鎧甲上,除了在遙遠的烏拉圭造成的那個裂縫之外,基本上,他是個光明磊落的人。也許年輕的歲月裡,他凡事聽任朗斯特里特的宰割,但很快地,他對自己當年在脅迫下參與陷害斯托普斯一事非常後悔。我敢說,德威特近些年來,不論是在公司業務方面,還是在個人的社交生活方面,都有意和朗斯特里特劃清界限。而朗斯特里特這個人,可能有某種虐待狂的傾向,他清楚德威特的商業經營長處,知道他是自己經濟收入的重要支柱,當然不允許德威特躲開他。自然,當年大家聯手策劃的血腥陰謀,便成了好用的緊箍咒,緊緊地套在德威特的頭上。我絕不驚訝,朗斯特里特可能早就陰險地威脅說要將此事告訴德威特的掌上明珠珍妮·德威特。總而言之,這毫無疑問就是兩人矛盾日深的原因。為了保持距離,又要嚴守秘密,一方面,德威特力求填補朗斯特里特公私兩方面的虧空,另一方面,對朗斯特里特的種種公開惡行,德威特也只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聽起來很有道理。」布魯諾頗表贊同。
「對克羅克特此人,」雷恩說,「斯托普斯殺他的手法就可說明一切。這個人才是殺害斯托普斯妻子的真兇,因此,三件命案中,斯托普斯選擇最殘酷的手段殺他。當然,另一方面斯托普斯得借用他的屍體,以便讓伍德這個身份消失,因此非把屍體弄得面目全非不可。」
「雷恩先生,」薩姆想了想,說,「您自己應該還記得吧,那批電傳照片被送到哈姆雷特山莊時,我第一次聽說斯托普斯這名字,當時我問過您這叫斯托普斯的是個什麼鬼,您曾告訴我,馬丁·斯托普斯是得為朗斯特里特、伍德和德威特從這個世界消失負責的人,差不多這類的話。現在想起來,您把伍德也包含在裡面,不是誤導我嗎?斯托普斯怎麼可能扮成伍德,又把伍德給宰了呢?」
雷恩笑出聲來,「親愛的巡官,我並沒有說斯托普斯殺了伍德啊,我說的是,他得為伍德離開這個世界負責,你想想,這是不是百分之百正確?殺了克羅克特,替他換上伍德的衣服,他的的確確是讓伍德這個角色從這個世界消失了啊!」
笑談之後,三人有短暫的一陣沉默,各自陷入深思。爐火旺了起來,布魯諾注意到雷恩的雙眼已平和地閉上。這時,薩姆忽然重重一拍大腿,這啪的一響把布魯諾的目光吸引了過去。「老天!」薩姆嗓門不小,並傾身向前,輕拍著雷恩的肩膀,雷恩睜開眼睛,「我一直在想您好像有什麼事沒說完,雷恩先生。沒錯,正是如此,有件事我還是不知道,而您也忘了說明。德威特那兩根手指的鬼把戲,剛才您說您從頭到尾不認為這和鬼神之說扯得上關係,好吧,那到底是什麼意思?」
「對不起,我疏忽了這一點,」雷恩輕柔地回答,「這絕妙的一點。巡官,很高興你提醒我。真的,非常巧妙的一點,也是整個罪案中最引人入勝的部分。」雷恩線條清晰的臉嚴肅起來,聲音也清晰有力,「在我完全確定湯普森殺了德威特之前,我無法對這個手勢作出任何解釋,唯一能確認的是:德威特,在他生命的最後一刻想起了我講給他聽的故事,有意留下這個手勢來指出兇手是誰。因此,這個手勢必然和湯普森有某種關係,要不然,我那一整套看起來還不錯的邏輯推論就會崩塌。因此,除非對這個手勢的意義我也能找到滿意的解釋,否則,我不能貿然進行逮捕湯普森的行動。」
說著,雷恩扶著椅子扶手站了起來——典型的雷恩方式,迅速、利索,似乎毫不費力。薩姆和布魯諾同時仰著臉看著他。
「在解釋之前,我想先了解一件事,斯托普斯有沒有確實交代,在他開槍殺德威特之前,兩人之間的情形究竟是怎樣?」
「這個嘛,」布魯諾說,「他記得相當清楚。大約在德威特一行人上了車之後,他就一直睜大眼睛注意找尋一個——聽清楚——一個德威特落單的機會。若情況需要,他還會耐心等下去,再等一年都不在乎,總之要找一個無人目擊的謀殺機會。剛好,他看見柯林斯和德威特走到沒人的末節車廂,又從車門看到柯林斯跳下車,便知道苦心等候的時刻終於到了。於是,他靜靜穿過你們所在的車廂,一走進昏暗的末節車廂,立刻看見德威特一人坐在後來屍體被發現的位子上。他走進加掛車廂,德威特抬頭髮現是列車員來了,立即掏出新的回數票,但湯普森當時心情太激動了,並未留意德威特是從哪個口袋掏出車票的。他滿懷怒火,知道這是他一生復仇計劃的最終一步。他掏出手槍,對著嚇呆了的德威特表明了自己的真正身份——馬丁·斯托普斯。他冷笑著斥責德威特,並告訴他要血債血還,他罪惡的生命已徹底終結。斯托普斯說,那一刻,德威特很奇怪地瞪著斯托普斯,或說湯普森腰部垂掛的列車員剪票夾,像被催眠了一般。接著,他的臉色慘白如死人,縮在椅子上,一句話也說不出口——應該就是在這一刻,某種意念飛快地閃過他的腦海,他留下了那個奇怪的手勢。帶著熊熊的怒火,湯普森開了槍,這一了百了的一槍,讓他的憤恨心緒像槍聲響起般爆開,但立刻又平復下來。當他神志清醒過來時,德威特已垂著腦袋死了,手中還握著那本尚未使用過的新回數票。他立刻想到不能帶走這本車票,也不能讓車票留在德威特手中,所以他搜了德威特的口袋,把新車票放到裝舊車票的外套裡層口袋裡。湯普森還說,他完全沒注意到德威特那兩根交纏的手指。事後他知道時相當訝異,但他跟我們一樣,也不清楚那個手勢是什麼意思。
「總之,他在波哥大站開啟末節車廂的門,跳下車,又關上車門,然後沿著車站往前跑,上了另一節車廂。至於那把準備扔到河裡的左輪手槍,情形和原因正如您解釋的那樣。」
「謝謝你說明得這麼詳細。」雷恩鄭重地說,在閃爍的爐火的映照下,他修長的身子宛若剪影,「現在,我們回頭來談那個奇特手勢的意義。湯普森和交纏著的手指,交纏著的手指和湯普森……有何關係?我反覆問自己。
「彷彿一道耀眼的強光閃過眼前,在那一剎那,我記起一個我曾瞥見過的東西,非常不容易留意到的東西,卻是這煩人問題唯一可能的答案……」雷恩平靜地說,「且別管那類驅魔避邪的想法,那是毫無意義的,除此之外,這兩根交纏著的手指還可能意味著什麼?前提是和湯普森有關。
「我先把我對兩者有何關係的臆測方式暫時放在一旁,從另一個全然不同的角度重新考慮:這兩個交纏著的手指的外形有什麼意義?形成和這麼古怪的形態相似的哪個特定的幾何符號?我想了一下便得出個有趣的答案,和這兩根交纏著的手指最接近的幾何符號,毫無疑問是x!」
雷恩停了下來,看著眼前的兩張臉上緩緩浮現出恍然大悟的神色;薩姆還試著把手指交纏在一起,若有所悟地點點頭。
「但x,」雷恩用平穩的聲調繼續說,「x通常代表未知數,所以我又錯了,當然,德威特絕不會在死前留給我們沒有答案的未知數!x……我沒辦法把這個想法驅出腦海,模模糊糊中總覺得自己好像更接近答案了,於是我試著把x和湯普森放在一起想。二位,遮蓋著我眼睛的薄紗瞬間被撥開了,我完全記起來了,這的確清楚地指出了兇手的一個特徵,一個列車員湯普森的特徵,一個明明白白、準確無比、獨一無二地代表湯普森的特徵——正如每個人有他不同的指紋一樣。」
布魯諾和薩姆茫然地對視一眼。檢察官眉頭深鎖,巡官則拼命模仿那個手勢:手指交叉,分開,再交叉,再分開,最終,他狠狠一搖頭。「不行,我放棄了。」他極度不耐煩地喊著,「我八成是笨驢一頭。雷恩先生,饒了我吧,到底是什麼?」
雷恩的答案是:他再次掏出皮夾,但這回抽出的是一張長形紙片。他興味盎然地看著它,接著走到壁爐前,把紙片放在茫然的布魯諾的手中。檢察官和巡官把頭湊在一起,身子也緊靠著。「二位,這只是一張經由列車員愛德華·湯普森剪過的車票票根,」哲瑞·雷恩先生輕輕地說,「是你,親愛的巡官,在我們逮捕他之前幫我們大家買的車票。」
說完,雷恩轉過身,面對著壁爐,深深吸著嫋嫋輕煙中飄蕩的木頭香味,布魯諾和薩姆則睜大眼睛看著這最後的證物。
車票上有兩處地方——「威霍肯」這幾個印刷字旁,以及下面「西恩格伍德」這幾個印刷字旁——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留著列車員愛德華·湯普森檢票時剪下的交叉符號——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