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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七章 歸去來兮!(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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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胡警官的交代,我和磊子一口允諾下來。

說句實話,這幾天在鳳凰古城碰上這麼多事情,我倆早就不想繼續在這裡待下去,巴不得早點離開古城,遠離這個是非之地。

我和磊子也被限制了人身自由,整整一天,沒讓我們離開殯儀館。

等到午夜,立馬讓我們趕屍離開。

當然,我們知道,這些並不是胡警官的安排,但是心裡多少還是有些不太爽快,感覺好像把我和磊子當成了災星似的。

磊子罵道:「媽的,需要我們的時候,把我們當大爺一樣供著!現在不需要我們了,就把我們當垃圾一樣踢開!」

我冷笑道:「吃官飯的人,都是這副德性,沒必要跟他們置氣!」

我和磊子在殯儀館睡了一整天,唯一的好處是,胡警官讓人給我們送了些酒菜。

我倆飽餐一頓之後,又困了一覺,直到午夜才爬起來,準備趕屍上路。

上路之前,我清點了一些死屍,一共十一具屍體。

不過很遺憾的是,這十一具屍體,已經沒有一具屍體是完整無缺的。

我感覺就像一支殘疾人隊伍,有的缺了胳膊,有的缺了手指,還有的缺了耳朵,也有缺了半邊腿兒的,最嚴重的就是最先那個王建,被我們開槍打爆了腦袋。

出發之前,我們委託殯儀館的工作人員,對這些屍體進行了一些修復。

在那些殯儀館工作人員的眼中,這些屍體就像人偶一樣,縫縫補補,雖不能完全恢復原狀,但至少比之前好了許多。

就連王建爆掉的腦袋,都被重新縫合了起來,裡面還填塞了棉花之類的東西。

我看了看,感覺非常滿意。

我需要的黑紗斗笠,胡警官也派人跟我們送來了。

我掏出十一張黃符,給十一個喜神點亮天燈,用引屍鈴召喚他們站了起來。

磊子負責打下手,幫忙給十一具喜神全部戴上斗笠。

一切準備就緒之後,我清了清嗓子,再次搖響趕屍鈴,尖聲叫喊道:「陰人上路,陽人迴避!」

因為之前我跟那些警察有交代,當聽到我喊出這句話的時候,他們就需要回避,所以當我領著這群喜神走出殯儀館的時候,路上一個人影都沒有,那些警察全都躲藏了起來。

我大搖大擺地走出殯儀館,磊子跟在後面,往空中拋灑了數張冥紙。

那十一個喜神前後排成一串,跟著我們搖搖晃晃走進夜色之中。

從成為趕屍人到現在,這可能是我一次性接過最重的活,以往都是趕一個喜神,這次卻要趕十一個喜神,不得不打起十二分精神。

我和磊子專揀偏僻的山路行走,避開了人流密集的城區,孤獨的身影留在崇山峻嶺之間。

做趕屍人,其實相當辛苦,所以這也是趕屍一門,一直不太興旺的原因,很多人吃不了這個苦。

除了要應付各種可能出現的狀況和危險以外,我們首先要面對的就是孤獨!

那不是一般的孤獨,而是漫長的孤獨。

夜深人靜,一個人走在荒山野嶺,一走就是一整夜。

有時候出去接活,短的來回也要好幾天腳程,距離長的可能需要十天半月,甚至更久。

當你日復一日在杳無人煙的窮山惡水間行走,寒冷,飢餓,睏乏,成天面對的都是沒有盡頭的蒼莽大山,你永遠都無法體會,那是怎樣的一種滋味?

這一路風餐露宿自不必提,幸運的是,一路上平安無事,並沒有大事情發生,我們很順利就抵達了土家族村寨。

在湘西一帶,屬於土家族的大本營,這裡世代生活著勤勞樸實的土家族人。

其實城裡都有很多土家族人,只是我們這次抵達的村寨,是一個大山深處的土家族人聚集地,四面環山,山腳下分佈著很多土家族的吊腳樓,這些吊腳樓密密麻麻,形成了一個規模龐大的村寨,裡面可能居住著幾百戶土家族人。

沱江穿山而過,村寨裡的人如果要外出,通常都會選擇走水路,能夠乘船直接抵達鳳凰古城。

村裡人早就得知了這個噩耗,也知曉我們要送不幸遇難的十一個土家族漢子回家。

所以,雖然我們抵達的時候是第二天午夜,但是村子裡的村民們全都沒有休息,而是自發地聚集在村口,夾道迎接死去的親人。

當時的場面挺讓人感動的,村裡無論男男女女,老老少少全部出動,井然有序地站在村道的兩邊,每個人的手裡都提著一盞紙糊的白色小燈籠,燈籠裡點著白蠟燭。遠遠望去,這條燭火通明的路,從村口一直延伸到村子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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