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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節(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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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江穿著警服帶小克和周挺,再次出現在李大明面前,他瞬間一凜,感到渾身被冰水澆透了一樣,色厲內荏地質問:「你們怎麼可以如此耀武揚威地出現在我的公司?」吳江沒想到他這次和上次的態度完全不同,簡直是一變色龍。

「什麼叫做耀武揚威?我們穿警服出現你面前是正式傳喚你,我們懷疑你偽造不在場證明,請跟我們去一趟刑警隊吧。」吳江拿出傳喚證,在他面前展開,讓他看清楚。

他盯著傳喚證整整看了五分鐘,似乎不可思議地問:「你們憑什麼傳喚我?」

「一是你有謀殺王先旺的嫌疑;二是你非法盜竊王先旺的1000萬元。」

「謀殺?我要打電話給我公司的律師。」

「可以,你馬上就打,我們等你。」

他掏出手機撥打公司的法律顧問羅曠野,把事情說明,羅曠野叫他先配合警方的工作,他隨後就到刑警隊瞭解情況。李大明怕羅曠野說話不算數,大聲叫著:「羅律師,羅哥,我求求你,你一定要把我救出來啊!」可見他多麼心虛。

「走吧,你所犯下的罪行,恐怕請一個律師團也救不了你。」小克向前一步,靠近他,做個有請動作,李大明覺得聽羅律師的沒錯,很不情願地跟他們走出公司。

李大明坐在刑警隊的訊問室裡,吳江和小克坐在他的對面,吳江說:「李大明,你為什麼要對我們說謊?」

「我沒說謊。」

「你說11月7日晚上11點到12點之間,你在稻浪苑的家裡睡覺,可是經過我們調查,你當時開車經過英雄街,把車開進了扇子巷,直到第二天早上才把車開出來。」吳江把錄影截圖的列印照片扔到李大明的面前。

他看完照片之後,額頭上的汗水慢慢滲出,他一邊擦汗,一邊在思考對策。

「這人這車是你的,沒錯吧?」

「沒,沒錯。」他想了一會兒說。

「請解釋一下你當時為什麼要去扇子巷,扇子巷離王先旺的死亡現場只有400多米,你有重大殺人嫌疑。」

「不不不,我沒有殺人,我只是去……」他說不下去了,內心焦急萬分,不知道如何解釋才好。

「不要以為我們沒有在現場找到你的足跡,你可以逍遙法外,你在做,天在看,現在坦白是你唯一的出路。」

「我沒殺人,我……我說,我說,事情是這樣的……一次江南區衛生分局在碧湖度假村開研討會時,我有幸受到邀請,會議一共開三天,實質上是我們各個企業出資讓分局幹部去度假。

「研討會由董明秀副局長主持,因為我們公司很多事情要局領導支援,我便想方設法討好董局長,我甚至像她私人秘書一樣給她無微不至地關心。

「董局長因此經常誇我,說我像她的親弟弟一樣關心她,使我受寵若驚,我從她的口中得知他丈夫對她不好,兒子去上海讀大學,她過得很寂寞,不像外表那麼光鮮亮麗,我不是傻子,當然明白她對我暗示什麼。

「有天夜晚,她打電話給我說她房間的電燒水壺壞了,叫我把我房間電燒水壺給她送去,我就住在她隔壁,這時已經凌晨1點鐘了,我毫不猶豫把電燒水壺送到她房間裡。

「我把水加滿後,把水壺放到電源座上燒,我正想離開,她叫我在床邊坐一會兒,我看見她穿著透明的睡衣,裡面沒有穿胸罩,兩個胸脯飽滿地凸出來,而她可能喝多了,醉眼迷離,雙頰緋紅地望著我,我們情不自禁地抱在一起。

「就這樣,我們變成了情人,為了能經常在一起幽會,我們商量好在常田村租一套房子,免得去酒店開房被監控器拍攝到,於是,我在常田村扇子巷找到了一套寬敞明亮的房子。

「這套房子成為了我們的愛巢,她雖然比我大五歲,但她比我老婆成熟漂亮,而且人脈非常好,給我的事業帶來極大的幫助,為了感情和金錢,我願意和她長相廝守,甚至到天荒地老。

「開始她同意離婚,然後和我結婚,結果等我和老婆離婚之後,她反悔了,她說她大我五歲,女大男少不合適,因為女人比男人老得快。雖然她中途反悔,但我沒有恨她,反而更加迷戀她,她不僅有女人的魅力,還能通過各種渠道讓我們公司營利。

「11月7日那晚11點,她打電話給我,說她老公臨時有急事出差了,她老公是反貪局局長,經常出差異地查案,所以,要我在11點半之前到愛巢和她幽會,我當然不敢違命,畢竟她是我的財神爺,就這樣,我於11點開車到扇子巷和她睡了一夜。唉,我出賣她了,明秀,我對不起你啊……」

他深深地嘆了一口氣,整個人像虛脫般癱軟在椅子上。他當然知道當他說出這些話時,就等於毀掉了董明秀的前程,在強力反腐的大背景下,權色交易是必定會被關進牢籠的。

「有誰能證明你和董明秀在一起?」

「除了董局長之外,恐怕只有天知道了。」

「房東不知道你們的關係嗎?」

「不知道,我們不會讓任何人知道的。」

「你租住的房子具體位置在哪裡?」

「扇子巷19號5樓,是用我的身份證租下的。」

吳江和小克去扇子巷19號找房東,房東是個將近70歲的人,他稱不知道董明秀和李大明住在一起,從來沒有看見他倆出雙入對過,每次看到的都是李大明獨來獨住。

李大明可能再次說謊,必須找董明秀對證,否則,不足以相信李大明。

他倆來到江南區衛生局找董明秀,董明秀認識吳江,他在市電視臺的《說法》欄目上見過他,所以,她一眼就認出了吳江。

她請他倆在沙發上坐下,接著搬一把椅子在他倆對面坐下,好奇地問:「吳警官,今天是來查案嗎?」她笑起來雖然很燦爛,但是眼底卻有一種隱隱約約的憂慮。她不是很美,卻有幾分姿色,透出成熟和知性之美。

「是的,有件事需要向你求證,請問你認識李大明嗎?」

「認識,他是萬健醫療器械公司的副總,曾經一起開過會,但不是很熟,僅僅知道他的名字而已。」她毫不慌張,如磐石般安穩。

「他現在是我們的殺人嫌疑人,他說11月7日晚上11點10分以後,你和他在扇子巷19號5樓共度了一夜,請問這是真的嗎?」

「哈哈哈,他真會意淫,竟然用這種辦法來證明自己不在現場。他只是個小老闆,我是堂堂一個副局長,怎麼可能與他同床共枕狼狽為奸?」她憤怒了,臉漲得通紅,眼睛瞪得快把眼珠吐出來了,再也不能安穩。

「董局長,我們是在辦命案,不是紀委,不查男女之事,請你如實相告,否則要承擔法律責任的。」吳江好心勸解著。

「不,這絕對是汙衊!我怎麼會做出這種荒唐事來?我怎麼會讓感情衝昏頭腦,違反黨紀法紀呢?」

「好吧,既然如此,我們也不想再說什麼,但是,如果沒有你的證詞,李大明可能背上殺人罪,你得三思啊,現在反悔還來得及。」

「難道你要逼我承認子虛烏有的事嗎?」

吳江看她橫眉怒目橫的樣子,知道不可能讓她說實話,於是,讓她在筆錄上簽字和摁指印,然後和小克走出她的辦公室。

小克說:「吳哥,李大明會不會虛構他和董明秀的事?」

「有可能,但機率不大,我覺得董明秀為了表明自己清白,決然捨車保帥,因為一旦她承認事實,她不僅前途盡毀,如果存在重大的權色交易,她必定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可能要在監獄裡度過下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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