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咚咚咚」,江一明辦公室的門被人敲響了,江一明知道來人不是1號重案組的,誰會不約而至呢?他看了一下電腦顯示屏的右下角,正好是2017年8月10日8:58:58。
「請進!」江一明對著大門說。
門被慢慢推開,一個老大娘出現在門口,她身穿紅色旗袍,上面繡著盛開的牡丹,牡丹上百鳥朝鳳,顯得華麗又大氣。她穿著半高跟紫色皮鞋,和旗袍相襯,顯然是個很懂得著裝的人。
她的五官精緻,皮膚白得像蛋白,氣質優雅高尚,滿身書香味,如果除去臉上的皺紋和老人斑,或者時光倒流40年,她一定個極品美女。江一明從沒見過一個這麼典雅端莊的老人,也許40年後的宋婉晴會是她這般模樣?
她緩緩地走到江一明身邊,淡淡地說:「請問你是江隊嗎?我是吳明霞。」
「哦,原來是吳老,失迎失迎!」江一明趕緊站起來與她握手,他認為她可能是來為楊萬俊求情的,但是,她沒有伸出手與他相握。
「走進這間辦公室之後,我就沒有權力和你握手,失禮了……」她的笑容像風中的白雲,慢慢變淺變淡,逐漸消失在臉上。
「為什麼?」江一明預感到她有重大的秘密要說。
「因為我是階下囚,是人民的罪人。是我殺了池野和何文東……」
「吳老,您開玩笑吧?」江一明認為她可能是來替楊萬俊承擔罪名的。
「不,我曾經在軍隊呆過,軍中無戲言。審訊室在哪裡?我去審訊室慢慢坦白。」她轉身想向外面走去,但是,門外站著吳江和小克,他倆也茫然地看著吳明霞。
江一明這才感到她不是開玩笑,但是,她絕對不可能殺死池野,因為殺池野是一個身材高大,年富力強的人。
江一明把她安排在訊問室,而不是審訊室,因為在審訊室是要戴手銬和腳鐐的,在沒有任何證據下,是不能把嫌疑人帶到審訊室的。
「吳老,您想好再說,如果您偽造事實,也是要負法律責任的。」江一明溫言軟語地說,他身邊坐著吳江和呂瑩瑩。小克、周挺和羅進坐在監控室裡觀看他們。
「這我知道,我說過我曾經隨軍在我國大漠深處為國效力,也算半個軍人,懂得法律。」她從容而認真地回答。
「那好吧,請把您的殺人動機和殺人過程詳細地描述一遍。」
「謝謝您仍然用‘您’稱呼我,不過,我建議您從此用‘你’來稱呼,最好直接叫我的名字。
「1997年7月1日,我看到《長江晚報》頭版頭條報道十二生肖鑽石被盜的事件,我開始懷疑是我兒子楊春發和兒媳李小新所為,於是不停地傳呼他們,結果沒有任何回覆。
「於是,我提前下班,回到明村的家中,結果只看到我孫子楊萬俊躺在床上哭泣,我意識到我的猜測終於成真了,但是,因為沒有證據,我不敢報警,我認為他們不久就會回家。
「就這樣,我等了一年又一年,結果望穿秋水,不見他倆回家,我只好含辛茹苦地把俊兒撫養長大,讓他上最好的大學,過最好的日子,但是,我和我老伴始終無法放下兒子和兒媳失蹤的現實,日子在陰霾滿布中度過。
「我們只能用拼命工作來忘記失子的痛苦。他們失蹤後的第五年,我偶爾去地窖裡檢視是否還有葡萄酒,結果在一瓶最貴的葡萄酒的包裝盒裡發現了一張紙條,是我兒子和兒媳倆人的簽名。
「上面寫著兩行字:爸媽,我們和另外兩個朋友盜走了十二生肖鑽石,每人分得三顆鑽石,我們擔心有人扛不住警察的審問,今夜要逃到外地去,等風聲過後,我們會回來和你們團聚的。俊兒就拜託你們了。假如我們回不來,那一定是被同夥殺掉了,你們就去埋葬我們的地方找鑽石吧,我們把鑽石裝進安全套裡,吞到肚子裡去了。
「日期是1997年7月1日凌晨。我一看差點暈倒,因為我預感到他們永遠回不來了。我反反覆覆地讀著紙條上的每一個字,那些字已經深深地烙印在我的腦海中。
「那些字告訴我:一、他們有內鬼和四個大盜裡應外合;二、另外兩個大盜是個兇殘而詭計多端的人,我兒子和兒媳面臨巨大危險;三、兩個大盜極有可能從展覽館直接跑到我家來,然後他們一起合計,終於決定逃跑,在逃跑時,我兒子和兒媳留下了遺書。
「我把紙條給我老伴看,他當場暈倒。於是,我決定單獨行動,尋找另外兩個大盜。我開始利用業餘時間,把古今中外所有著名的偵探小說買來讀,有的讀了好幾遍,我想從中找出殺害我兒子和兒媳兇手的辦法。
「經過幾個月的苦思冥想,我終於想出一個辦法:如果我兒子和兒媳被殺,兩個大盜可能會改頭換面,重新回到長江市生活,比如整容和更換身份,你們是警察,明白警察隊伍也有害群之馬,給他們幾萬元,更換戶籍不是難事。何況20年前的警察做事並不十分規範。
「我把房子高價掛牌出售,因為,殺害我兒子和兒媳的大盜不可能想到他們會把鑽石吞到肚子裡,以為他倆會把鑽石藏在家裡。有幾次我和我老伴去外地出差,回家發現,屋子被人搜查過,我所有東西都放得井然有序,他們當然不知道我有這種習慣。
「連保險櫃也被人開啟過,然後又關上了,但是,他們沒有想到我家有地窖。所以,儘管賊在我家搜尋了很久,也沒有得到任何東西。那麼,如果要徹底搜查我的家,只能把房子買下。
「只要肯出高價把房子買下的人一定是殺害我兒子和兒媳的兇手,或者是其中之一,我一直盼望著有人能早日來買我的房子,可是十幾年過去了,沒有任何人看上。
「2003年我老伴因為兒子和兒媳被殺或者失蹤得了肝癌,鬱鬱而終,臨終前,他交代我一定要為兒子和兒媳報仇,否則,他在九泉之下不得安寧,我含著淚答應他:一定會為他們報仇,否則誓不為人!
「2000年我55歲,退休了,除了讀書和種花之外,幾乎所有的時間都想著報仇,我每天起床第一件就是在神龕前祈禱讓我早日報得大仇,然後上天堂和老伴相聚。
「等了20年之後,就是今年4月30日,終於有人看上我的房子,我心中無比驚喜,結束通話周國華打來的電話之後,我喜極而泣,過後又放聲大笑,幸好沒有外人看見,否則,一定認為我是個瘋子。
「我看到池野和何文東之後,看他們的眼神和氣質,我的第六感告訴我:他們就是殺害我兒子和兒媳的兇手。當然,憑第六感是沒有用的,否則會濫殺無辜,於是,我要求他們給現金。
「為什麼要現金?因為我需要時間在他倆的手機安裝定位器和竊聽器,只有這樣才能確認他們是不是真正的兇手。結果,他們去我的書房數現金時,把手機放在我空客廳的茶几上。
「60萬元需要數半小時,這給我贏得時間,我在他們的兩部手機上安裝了微型定位器和竊聽器,對於搞電機的我來說,這太容易了。他們交完現金之後的第二天,我就搬到銀河鄉黃龍街去住,我不想和我孫子住在一起,不想連累他。
「池野和何文東從我家走了之後,我就開始竊聽他們的談話,這款竊聽器不僅能聽到通話時的聲音,即使沒有通話也能聽到他們談話的內容,他們得意忘形地說出當年殺害我兒子和兒媳的全過程。
「原來,他們要從明村徒步逃往西巖市,然後再逃往雲南,準備把鑽石帶到泰國出售,那麼,他們就要經過明皇谷,這都在沒有偷走鑽石之前,他們就設計好的,因為只有我兒子和兒媳能開啟藏鑽石的防盜玻璃櫃,所以,必須和我兒子和兒媳分鑽石。
「他們叫我兒子和兒媳把鑽石帶上,一起逃走,因為他們偷到鑽石之後,把十二顆鑽石分成四份,每人三顆,各自帶在身上,我兒子和兒媳對他們說已經把鑽石帶在身上了,他們也看見我兒子和兒媳把鑽石裝進口袋裡,但是,他倆說要寫一張留言給我和老伴時,倆人來到地窖,把鑽石吞到肚子裡。
「他們知道自己是在與狼共舞,非常兇險,但是,他倆不想被警察抓捕,坐半輩子牢,只能和他們一起翻過魔鬼山,到西巖市的馬山鎮,然後再坐車逃往雲南。
「池野和何文東,不,當時他們肯定不是名叫這個名字,是他們把鑽石賣掉之後,在泰國整容再潛回長江市,用錢買通戶籍警和所長,用池野和何文東之名,上了戶口。戶籍警建議他倆去買房子,因為只要在長江買房子,就能上戶口。他倆把六顆鑽石賣了60萬美金,相當於當時的600萬人民幣。
「他倆各自拿出10美金,在市區買了最好的房子,池野把剩下的20萬美金拿去放高利貸。何文東則拿去辦房地產公司,結果何文東的生意越來越興隆,而池野因為懂得賄賂官員,也掙得盆滿缽滿。
「我不知道他倆原來名叫什麼,我沒有竊聽到,但是,那已經對我不重要,對我重要的是我確認他倆就是兇手。更重要的是,他倆殺死我兒子和兒媳之後,沒有從他倆身上找到鑽石。
「20年前,何文東是池野的老大,池野是何文東最得力的助手,他們早已把我兒子和兒媳拉下水,準備大幹一場,結果我那沒有腦子的兒子和兒媳,和他們一拍即合,從來沒有想到會把自己推進萬劫不復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