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一明把情況向席副局長彙報,席副局長向省公安廳彙報,公安廳向香港警察總部求助。
江一明派吳江和小克去香港協助香港警方抓人,他倆辦好手續,買好第二天的機票,準備出發。
江一明和呂瑩瑩去銀行查郭小月的賬戶,發現從她賬戶轉出了500萬到香港的一個賬戶上。郭小月是個坐檯小姐,她哪來的那麼錢?
呂瑩瑩耐心地查她每一筆出入賬,發現她的錢大多數是安思偉匯給她的,現金存了100萬左右,其中四筆錢是李仁轉給她的;三筆是方洪轉給她的,每筆都是10萬。
江一明分析這70萬應該是他倆自願給郭小月的,不是買兇殺人的錢,郭小月傍上安思偉這位鉅貪,像老鼠掉進米缸,有源源不斷的糧食,應該不很在乎李仁和方洪的錢,可能是因為她協助他倆所得的費用。
郭小月是把500萬匯給香港時進國際貿易公司。江一明打電話給吳江和小克,叫他們配合香港警方追查郭小月和錢的下落。
吳江和小克在香港警方的配合下,查出時進國際貿易公司位於荃灣的金色大廈裡,法人代表是陳展,男性,48歲,持有美國國籍。
他們來到時進國際貿易公司,陳展卻非常不配合。他說他根本不認識郭小月,擺出拒人於千里之外的態度。
小克看不慣陳展的傲慢,說:「陳經理,沒證據我們是不會從內地趕來找你,你最好跟我們合作。」
「收起你們那一套吧,雖然香港已經迴歸十七年了,但是香港是一國兩制,港民不會被你一兩句話嚇倒。」
「陳經理,我是好言相勸,你看,這是什麼?」吳江拿出郭小月從銀行轉賬到時進公司的票據影印件,陳展一看,愣了一下說:「這是栽贓陷害嘛,我的律師去美國度假了,要一個星期後才回香港,如果你們有耐心,等他回家再來找我。」
吳江清楚時進公司表面上是做進出口的,但極有可能是個洗錢公司,否則陳展不可能這麼嘴硬,吳江說:「郭小月是三起殺人嫌疑人,如果你不合作,是在包庇罪犯。」
陳展把吳江的話當作耳邊風,根本不予理睬。
吳江辦案多年,從沒見過這麼不合作的人,但又拿陳展沒辦法,他們只好回到下榻的酒店,思謀對策。
吳江要求香港警方配合,從滙豐銀行入手調查,他們從時進公司賬戶上查到郭小月匯來的500萬,錢還在陳展的賬戶上,這說明郭小月應該還在香港,陳展可能在幫郭小月想辦法把她送往他國。
這讓吳江和小克微微放心。吳江請荃灣警署利用手段竊聽陳展的手機通話,雖然這是件容易的事,但配合他們調查的方警長說要局長批才行,因為這樣侵犯陳展的隱私,是要受到起訴的。
小克覺得香港的法律比內地更嚴格,在長江警方是可以隨時竊聽嫌疑人的電話的。當然,因為陳展在香港沒有犯罪記錄,香港警方不會把他當作嫌疑人對待。
吳江只好去求他們的局長,把陳展幫助郭小月洗錢的證據放在局長的辦公桌上,說明郭小月對社會造成了極大危害,而且極其危險。局長覺得如果不答應吳江,吳江一定會向公安部求助,如果公安部出面,他們還是要照辦,到時可能會弄得很尷尬。他猶豫了一會兒,終於答應吳江的要求。
方警長拿到局長特批的指令後,叫技術科的警員幫助竊聽陳展的手機。
現在的竊聽技術已經非常高超,不需要安裝竊聽器到陳展的手機上,利用網路技術進入移動公司的系統,就能竊聽到嫌疑人的通話,所以,給警方帶來便捷的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