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
「你想想啊,李軍老奸巨猾,他可能找一個不戴手套作案的人謀殺吳小婉嗎?」
「江隊說得對,但他有可能聽到李軍和吳小婉的通話。」
「你和周挺、老吳去古坊派出所瞭解情況,必須儘快把楊飛天抓捕歸案。」
他們三人來到古坊派出所,找金所長了解楊飛天的情況,金所長說:「2013年12月30日深夜,我和民警例行巡邏時,在強光手電筒的照射下,發現一個人雙手緊抱在三樓的落水管上,身上揹著一個背包,我們喝令他下來,否則就要開槍。他怕得要命,乖乖從落水管上溜下來。原來他盜竊了7樓一家人的一臺筆記型電腦、500元現金、一個都彭打火機,被我拘留15天之後出去了。」
「有他的手機嗎?」
金所長在訊問筆錄中找到楊飛天的手機號碼,呂瑩瑩用派出所的電腦,輸入密碼,進入移動公司的系統,對他的手機進行定位,發現楊飛天正在濱海路的檯球俱樂部裡。
他們迅速趕到俱樂部,把楊飛天逮住了。
楊飛天坐在訊問室裡,迷惑地看著江一明說:「你們抓我幹嗎?我已經金盆洗手了。」
「是不是掙了大錢不幹偷雞摸狗這行了?」
「哪有啊?我打得一手好球,天天以賭球為生,一天下來也就掙百來塊生活費而已……」
「別扯遠了,我問你:10月21日深夜到22日凌晨4點你在哪裡?」
「我……我在俱樂部和人賭球賭通宵。」
「那你的指紋為什麼會留在吳小婉的玻璃窗上?我們懷疑你謀殺了吳小婉,你離死期不遠了。」
「不!不!不!我沒殺那個女人……我只是偷看她洗澡……」
「不對,是你扮鬼嚇死她的。」
「警官,事情不是這樣的。」
「那是什麼樣的呢?」
「好吧,我說……那天晚上10:00左右,我拿著微型望遠鏡在街上溜達,找下手的機會。這時,我看見一箇中年人在取款機上取出一沓錢,我就偷偷跟蹤他到海景小區門口,中年人把錢交給了一個年輕人,年輕人接過錢後開車走了,我趕緊攔下一輛計程車跟他到朝陽小區。他下車之後,進入了7幢1單元的702房。他進門後把錢交給一個漂亮的女人,就是後來死在浴室裡的那個女人。於是我來到樓後,觀察有沒爬上7樓的攀爬物,結果看到一條落水管……等年輕人走了之後,我順著水管爬上702房的陽臺,但陽臺的門從裡面鎖死了,我又來到浴室的視窗,想等那女人入睡之後,撬窗入室偷竊……這時,浴室的燈突然亮了,我趕緊躲到視窗邊,窗簾被拉上了。那女人正在和一個男人在通話,因為她的手機開擴音,我清清楚楚地聽到雙方的聲音,他們說著很肉麻的話,讓我很興奮。我看見左邊留下一條縫隙沒被窗簾遮上,就偷偷地往裡看,一看讓我熱血沸騰:那女人正一絲不掛地仰躺在浴缸裡,左手拿著裝滿紅酒的大號高腳杯在喝酒,右手拿著手機在說話,說著說著女人竟然睡著了,酒也喝光了……突然,那女人在浴缸裡抽搐幾下,就一動也不動地躺在那裡……我想她可能死了,為了不讓警方懷疑,我趕緊溜走了……」
「不,是你扮鬼嚇死她的。」
「警官,我真的沒有嚇死她……」
「你有證據證明你是清白的嗎?」
「這……哦,我有證據,因為他倆的通話太刺激了,我順手用手機錄下了他們的通話,你們聽一聽就知道了。」楊飛天拿出手機,輸入密碼,進入桌面,點選一段錄音,吳小婉和李軍的通話像流水一樣地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