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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節(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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萊山別墅依山而建,只有東面左右兩個入口,出入口相隔150米,所有居民和車輛都必須從這兩個大門進入,別無他路,因為別墅的南、北、西三面被高達4米的圍牆緊緊圍住,如果沒有藉助攀爬工具,很難進入別墅。

吳江和周挺分工把兩個出入口的監控錄影調出來,從3月5日中午開始檢視,一直看到6日03:00,沒發現可疑的人。

之後,他倆調出監控104號別墅的10號監控影片,從案發時間前半小時開始檢視,結果發現一個穿著一身黑色緊身服的人,於6日01:20躲開明亮的路燈,有意選擇燈光昏暗的路走,悄悄靠近104號別墅,然後順著鐵柵欄,爬進104號院子裡,因為院子是監控盲區,看不見嫌疑人殺人的過程。

嫌疑人是從南面進入監控區域的,然後由南向北走,走近104號別墅,他目標明確,沒有左顧右盼。嫌疑人的臉部被黑布蒙著,看不清他的相貌特徵,只能模糊地看出他的身形,他故意低下頭躲開監控,這說明他對別墅的監控器分佈的情況很熟。

吳江目測嫌疑人身高為180釐米左右,體型偏瘦,步伐敏捷有力,步態像個軍人。

為什麼嫌疑人沒有出現在大門口的監控錄影中呢?難道他是乘車或者躲在某個人的後備車箱中進入別墅的?當然,還有一種可能:嫌疑人是從山後的圍牆進入別墅區的。

如果嫌疑人要爬上4米高的圍牆,肯定要藉助梯子和竹竿之類的東西,那麼就會在牆體上留下刮蹭的痕跡。吳江和周挺來到圍牆外面,從南面到北面一路檢視過去,結果沒發現有人攀爬過的痕跡,當然,因為圍牆又高又長,沒有足夠的時間無法仔細地檢視出來。

他倆來到104號別墅,發現電閘位於陽臺下的鐵皮箱裡,箱子呈開啟狀,吳江拿出放大鏡,試圖從鐵皮箱中找出指紋,但是看了許久,沒有發現指紋。

吳江檢視了電閘的手柄,手柄是白色陶瓷製成的,是指紋很好的附著體,但沒有在手柄上找到新鮮指紋,不過,手柄上厚厚的灰塵印著類似手指頭印跡,這說明兇手當時是戴著手套拉下電閘的。

吳江拍下手柄印跡的照片,然後把附著在上面的灰塵用顴毛刷刷掉,從中提取了一枚指紋,指紋像是女性的,應該是周朝花的,估計沒什麼價值。

吳江和周挺把調查結果向江一明彙報,江一明叫他倆繼續對萊山別墅的圍牆進行仔細觀察,可能會從中找出嫌疑人的鞋印,還必須走訪3月5日夜裡到6凌晨02:00進入別墅區所有的人和車輛,試圖從中找出嫌疑人。

呂瑩瑩和小克來到市工商局,想從註冊資訊中找出辦文化用品公司姓錢的法人代表,因為寧薇不能確定周朝花的前男友叫錢忠還是錢同,所以,首先找姓錢的。

他倆查到了一個名叫輝煌文化用品公司的法人代表叫錢同,但沒有叫錢忠的人。那麼,周朝花的前男友應該是錢同。

資料顯示:錢同為北市上鎮人,1972年出生,是個退役軍人,曾經在黑龍江當過邊防武警,身高178釐米,未婚,他的公司於2005年冬天倒閉,後來就失蹤了。有人懷疑他捲款逃跑了。

錢同身高很像萊山別墅10號監控器拍攝到的嫌疑人,事情應該是這樣的:周朝花騙走了錢同的百萬鉅款,然後玩人間蒸發,他對周朝花恨到骨子裡,發誓要找到騙他感情和金錢的美女蛇,因此,對公司疏於管理,資金週轉不靈,或者負債累累,最終倒閉。

小克和呂瑩瑩來到錢同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瞭解情況,所長說錢同因為被周朝花騙走鉅款之後,不久公司宣佈倒閉。兩年後,錢同在萊山背面的半山頂上建了一棟房子,承包了200畝的荒山,種植泡桐,荒山屬於江西區王朝鎮所有,要找錢同,可以去問王朝鎮分管林業的副鎮長。

他倆來到王朝鎮,汪副鎮長聽說他倆是市局的刑警,熱情地接待他們。汪副鎮長說:2007年春天,錢同以20萬元承包了鎮上的200畝荒山,時間為11年,因為泡桐是速生木材,效益比較快,所以錢同選擇種植泡桐,8年過去了,大部分泡桐都已成材,有企業想收購他的木材,但他不同意,因為覺得到承包期滿之後再出售,收益會翻一倍。

汪副鎮長開車送他倆上山找錢同。汪副鎮長邊開車邊說:原來這只是一條兩米多寬的泥沙山路,但兩年前政府為了開發萊山旅遊資源,撥款硬化了這條寬3.5米,長9.5公里的盤山公路,公路一直開到錢同房子前。

半小時之後,汪副鎮長對他倆說:「馬上就到了,你們看——」

他倆遠遠的看見一個木製大門,大門上方寫著「椰風寨」字牌,一會兒,車子駛過大門,在一棟木房子前停下,一條狗跑出來,衝他們狂吠,主人看見是汪副鎮長,罵了一聲那狗,狗便灰溜溜地跑了。

呂瑩瑩看了看周圍的環境:一座純木結構的房子建築在一個山崖下,崖下傳來潺潺的流水聲和相思鳥的鳴叫聲。房子前後左右長滿了高大的泡桐樹,高達六七米,都已成材,如果把它砍下賣掉,應該能賣一兩百萬,從中可以看出錢同是個多麼懂得賺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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