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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節(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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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什麼時候發現戴維受傷的?」

「你們勘查現場完走了之後,它就跑到我家來,對著我流淚,好像很痛苦的樣子,我想它可能受傷了,於是檢視它的全身,我摸到它的胸部時,它就痛得狂叫起來。」

江一明想:戴維是一隻機靈的狗,也許它是去保護主人時被踢斷肋骨的,那麼,這個人肯定是錢同。它會不會見主人倒下時,衝向前去咬錢同呢?要不它怎麼會受傷?如果它是在周朝花生前受的傷,寵愛戴維的周朝花肯定會帶它去看醫生,對,戴維應該是周朝花被害時受傷的。

如果是這樣的話,戴維應該咬到了錢同,否則錢同不可能發力踢斷戴維的肋骨,戴維身材碩大,要踢斷它的肋骨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假如戴維咬傷的錢同,那麼,戴維的牙齒可能會撕下錢同褲子上的纖維,纖維上可能還會留下錢同的血……

現場只有噴濺狀和流水狀的血跡,沒有滴落狀血跡。當初他們勘查現場時,提取了大量的血液,經過羅進檢測,除了周朝花的血液之外,沒有發現另外的血液,當然,因為他們不可能把死者的血液全部採集回去做檢材,假如錢同的血滴在了周朝花的血液中,混合在一起,他們是沒辦法知道的。

江一明叫羅進把周朝花已經凝固的血全部採集回隊,看能不能從中查出另一個人的血。他和吳江來到戴維的窩裡,拿出多波段光源,對狗窩進行仔細檢視。

狗窩是由咖啡色的羽絨被製成的,非常乾淨,江一明發現狗窩邊有一個白色的狗食盆,盆子邊有一截黑色的細小纖維。他用聶子把它夾起來,噴上發光氨,上面竟然有顯血反應,這讓他和吳江暗喜,假如纖維上的血屬於錢同的,那麼,這就是錢同的殺人鐵證。

羅進對纖維上的血液進行dna檢測,然後與錢同的dna進行比對,結果是相同的。

「說說你殺害周朝花的過程吧。」吳江對著被鎖在審訊椅上的錢同說。

「殺人?我哪敢殺人,請你們拿出證據來。」錢同色厲內荏地說,他是退役軍人,知道沒有證據檢察院是不會下逮捕令的,所以他心兒發冷,沒有底氣。

「好吧,我讓你輸得心服口服。」吳江走到錢同面前蹲下,擼起他的左褲腳,看了一會兒,然後把褲腳放下,又擼起他的右褲腳,仔細觀察,發現他的足背有齒痕,「你這是被周朝花家的牧羊犬咬傷的吧?」

「警官,你的想象力很豐富。」錢同說。

吳江站起來回到位子上,拿出一個物證袋:「這是從周朝花家的狗窩提取到的纖維,上面有血,經過dna比對,和你的血完全相同,你怎麼解釋?」

錢同一看,突然臉色發白,迅速低下頭,思考對策……

「別再削尖腦袋想逃避罪責了。」吳江又拿出一把匕首讓他看,「這是我們的警犬在你家後山的一堆亂石下發現的,雖然匕首被你清洗過,但是,我們照樣從上面找到了周朝花的血,最重要的是匕首上有你的指紋。」

錢同匆匆看了一眼,渾身抖了一下,知道自己的末日來臨了,他後閉上眼,緩緩地說:「栽倒在你們的手中,我認命了。」

「沒想到你竟然會用8年時間,打通礦洞,製造不在現場的證明,我真佩服你。」

「8年算什麼?看過美國電影《肖申克的救贖》吧,主人公安迪用了20年時間,挖通了一條50米的暗道逃跑了,我比不上半個他。」

「安迪是為了洗冤才有那麼強大的意志,而你是為了殺人。雖然周朝花騙了你100萬,但是,你的泡桐樹最少可以賣200萬,鉅額利潤的回報和十年的時間就不能沖淡你心中的仇恨嗎?」

「當然不能,我被她騙的不是100萬,還有感情,甚至家破人亡!那時我的事業剛剛起步,沒什麼錢,因為我發過誓:一定要先立業後立家!因此我35歲還沒成家,這時我認識了周朝花,我倆一見鍾情,以為是上天把她恩賜給我的禮物。我們也曾花前月下海誓山盟,我很愛她信任她。我父母要求我們結婚,她要求買房結婚,我和父母商量,父母非常支援我,把他們一生的積蓄50萬元交給了我。我用公司擔保,又從銀行貸款50萬,一起交給她,存在她的賬戶上。沒想到她竟然帶著我的100萬逃跑了,我四處找她,幾乎把整個長江都翻過來,就是找不到她。我父親氣得心臟病發作搶救無效去世,我母親從此得憂鬱症,跳樓死了,我公司也因此倒閉,我活著的唯一使命就是找到她,然後殺死她,才算不枉此生。」

「你是怎麼找到她的?」

「我冷靜下來之後,不再盲目地尋找,我買了竊聽器,乘她父母外出旅遊,把竊聽器安裝在她家的座機上,經過兩個月的竊聽,我終於知道她整容了,開了文化公司,並在萊山別墅安居下來,從此,我開始想辦法謀殺她,經過幾個月的深思熟慮,我終於想出了挖通礦洞的方法,來證明我不在現場……我真的沒有想到她那麼貪婪,竟然會為100萬整容,把我和她所有親友拋棄,你說這種人該不該為我父母償命?」

「當然不該,你如果足夠冷靜,你可以去報案,然後耐心安慰你父母,這樣也許什麼都不會發生,錢匯來匯去,事實證明,以你的智商和毅力,100萬不難掙到。」

「我當然報案了,可是十年過去了,警方卻沒給我任何交待,你們警察不是無能,就是受賄,否則她怎麼可能把戶口遷移走?」

「我承認我們的隊伍裡確實有腐敗分子,但那是個例,絕大多數的警察都是好的。」

「我不想跟你討論這個問題,我累了,也交待完了,送我到該去的地方吧,哪怕地獄我也認了。」錢同似乎放下了一副重擔。

吳江叫門外的警察進來,把錢同送走了。錢同走後,周挺感嘆:「唉,100萬四條人命,人命怎麼這麼不值錢?」

「這一切都源自周朝花的貪婪與拜金思想,周朝花從小窮怕了,她曾說過:‘好男人不如貼身錢’,愛情對於她來說不過是用來騙錢的一種手段。」呂瑩瑩回答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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