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須在最短的時間內找出伊娜,因為她很可能迅速逃離省城,出去避風頭。她應該不是主謀,可能被人利用。那麼,利用她的人應該是劉少強。伊娜可能不知道手錶藏有氰化氫,否則她不一定會當替死鬼。
吳江把手錶拿去做痕跡簽定,試圖從中找出嫌疑人的指紋。結果他只提取出兩種指紋,經過比對,其中一種指紋是李所長的;另一種指紋是江一明的。這讓江一明百思不得其解:「李所長,伊娜把手錶交給你的時候手上戴著手套嗎?」
「沒有呀。」李所長肯定地回答。
「這就奇怪,手錶上怎麼沒有女性的指紋呢?」
「這不難做到,只要伊娜把透明的指甲油塗在十個手指上,就能把指紋覆蓋,因此不會留下指紋。以前我們也抓過一個‘無指紋’的嫌疑人,她就是用這種方法。」吳江說。
「這說明伊娜懂得內情,否則她不會把指甲油塗在手指上。」
「也未必,她只是主謀的木偶,主謀叫她怎麼做,她就怎麼做,否則她拿不到佣金。」
「你是說她是劉少強僱傭來的?」
「應該是這樣,不過,她可能是劉少強手下的教徒,對教主言聽計從,所以,她甘願冒險前來送手錶。」
江一明帶呂瑩瑩和吳江趕往河東看守所,調出大門、走廊、會見室的監控錄影進行檢視。因為是雨天,加上伊娜撐著雨傘疾步而入,大門和走廊錄影並不清晰,但會見室裡的錄影非常清晰。
呂瑩瑩把錄影進行截圖,把伊娜正臉和側臉截下來,然後放大,進行清晰處理,用雷射印表機把她的相片列印100張,傳真給各機場、火車站、汽車站、碼頭、高速公路的派出所,請求協查。
晚上20:12,南方長途汽車站派出所民警打電話到市局值班室,說他們已經發現伊娜,並把她留置在派出所內,叫他們前去認人。江一明接到值班室民警打來的電話之後,叫上李所長和呂瑩瑩趕往汽車站。
伊娜是在視窗買票去昆明時被售票員發現的,因為伊娜晚上還戴著一個大墨鏡,引起了售票員的懷疑,伊娜和協查通知上的嫌疑人很像,售票員不動聲色地示意站在旁邊的民警,民警一看,知道她伊娜正是刑警隊要找的人,飛快衝出去,把伊娜抓個正著。
在汽車站派出所的留置室裡,他們見到了神情落寞的伊娜。李所長確認就是她把手錶交給他的。江一明叫呂瑩瑩給她戴上手銬,押回刑警隊審訊。
「叫什麼名字?」江一明問。
「我身份證上有。」她神色慌張地說。
「你的身份證是偽造的,你說實話吧。」
「我叫伊小蓮。」
「住址?」
「雲南西雙版納江下村。」
「出生年月日?」
「1983年6月16日。」
呂瑩瑩開啟公安內部網,輸入伊小蓮的資訊進行查詢,結果真有其人,資訊庫上的照片也對得起來,這才是她真正的身份。
「為什麼把手錶送給唐明?你知道嗎,手錶裡面裝有劇毒,我們可以控告你殺人未遂,幸好你的毒計沒有得逞,否則你將被判處死刑!」江一明嚴厲地盯著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