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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節(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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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號嫌疑人名叫邱林楓,他住在溫馨苑對面的常青藤小區14棟504房,出生於1973年5月19日,在益民賓館背後的華樂酒店當倉管員,主要負責管理酒店裡的床鋪、桌子、椅子、電視、電腦之類的東西,他是那是的主管,有自己的辦小公室。

他的身高和體重符合嫌疑人的條件,更巧的是:他曾經因為和人打架鬥毆,把對方打成殘疾,法醫鑑定為重傷二級,因為他把對方的膝蓋骨打碎了,無法治癒,只能拄著打拐杖走路。

他因此被判刑15年,賠償對方30萬元,入獄之後,他在監獄裡重新做人,被減刑3年,坐了12年監獄才出來。

那是2001年初夏的一天,他和朋友巫凱在黃金海岸大排檔吃夜宵,巫凱開了一家紡織品貿易公司,生意做得風生水起,在經濟上對邱林楓有所照顧,所以,他有把邱林楓當作是自己小弟的意思。

夜宵吃到一半,巫凱因為點了一道菜白灼竹節蝦和鄰座的人爭吵起來,因為鄰座也點了同樣的菜,服務員先把菜上到巫凱的桌子上,鄰座不肯,一定要叫服務員把菜先給他們上。

於是,巫凱和他們吵起來,沒有想到鄰座一個名叫武龍的人自恃人多,藐視巫凱的人少,動手打了巫凱,巫凱既氣又怕,他對邱林楓和安傑說:如果他倆誰能把帶頭打架的武龍給打倒,他立即給他十萬元。

邱林楓少年氣盛,為了掙那十萬元,同時為了給巫凱出氣,他去旁邊找來一條木棍,大聲叫著衝向武龍,武龍正在吃菜,他見狀之後,迅速站起來,但是他還沒有站穩,膝蓋就被邱林楓敲打了一棍,那一棍正在打在他的膝蓋骨上,武龍當場倒下,再也爬不起來。

邱林楓知道出事,趕緊和巫凱、安傑跑掉,但是,他不敢回家,巫凱遞給邱林楓5000元,讓他先躲一躲,看看對方的傷勢如何再說,巫凱人脈好,當晚就從醫院瞭解到武龍的膝蓋骨被打碎,他可能一輩子殘疾。

巫凱打電話邱林楓,叫他在外面躲一段日子,等事情過平息下來他再現身。但是,邱林楓還沒有躲過一夜,就在賓館裡被民警抓獲,在江北區刑警隊裡留置了半夜,第二天被關進拘留所,不久又被轉到看守所。

邱林楓以為巫凱會為這件事負責,結果出乎他的意料之外:巫凱說他根本沒有指使邱林楓打武龍,是他自己一時看不過,講江湖義氣而為巫凱出頭而打人的,更氣人的是:安傑的說法和巫凱一模一樣,沒有一點漏洞。

而武龍指認只有邱林楓一人打他,別的人沒有打。邱林楓知道自己被巫凱出賣了,他認為價值千金的江湖義氣竟然一文不值。他不服氣,始終實話實說,他是在巫凱的指使下去打人的。

後來,邱林楓改口了,承認自己是為了替巫凱出氣,才把武龍打傷的,這件傷害案很快就被檢察院認可,並向江北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結果邱林楓被判刑15年,責令他一次性賠償給武龍30萬元。

這種結果完全出乎邱林楓的意料之外,因為他沒有想到會被判那麼多年刑,他以為賠償之後,最多的坐三五年的監獄。他在監獄裡發誓:出獄之後一定要找巫凱算賬,因為他完全被巫凱當作棋子使用,根本不講義氣。

但是,巫凱於2015年10月15日在開車時,追尾一輛大貨車,貨車上的沙石把巫凱給埋住了,當場死亡。法醫對巫凱進行了屍檢,發現他是因為酒後駕車追尾,被沙石埋住窒息而死的。

因此,邱林楓出獄之後,無法報復巫凱,那麼,最有可能是去報復被殺的四個死者,而邱林楓身高為171釐米,體重達60公斤,符合嫌疑人的條件,嫌疑比較大,必須找他詢問。

江一明和周挺來到常青藤小區14棟504房前,敲開了他家的門,是邱林楓來開門的,他認識江一明,知道他們是市局刑警隊,便把門開啟,讓他倆進去,客氣地請他們坐下泡茶。

邱林楓皮膚黝黑,但是五官端正,像黑葡萄般的眼睛炯炯有神,臉部線條柔和,嘴唇稍稍厚了一點,從外表看去很斯文,不像是一個能把人打成傷殘的壞人。也許是經過了監獄的教化才變成目前這樣。

他忐忑不安地看著江一明:「江隊,我出獄之後就重新做人了,從來不干犯法的事,你們不會是來找我的吧?」

「對不起,你猜錯了,我們就是來找你的……你認識林希吧?」

「當然認識,他是審訊我的刑警之一,我可領教過他的厲害了。」

「他死了,你知道嗎?」

「知道,小區裡許多大媽大爺都在傳這件事,這種人遲早都要得到報應的。」他的眼裡閃著陰鬱與仇恨的光。

「你知道他是怎麼死的嗎?」

「聽說是因為心臟驟停而猝死的,送到醫院已經斷氣了。」

「不,他是被人謀殺的。」江一明緊緊地看著他,想從他的表情中得到某種資訊。

「謀殺?怎麼可能?」他望著江一明匪夷所思地問,好像他剛剛得到這資訊似的,完全出乎他的意料之外。

「沒什麼不可能,你用‘報應’這個詞語,說明你對他沒有好感,甚至恨他是吧?」

「當然了,他們都一群蠢豬,只會拿老實人開刀,否則我也不會被判15年。」

「他們對你刑訊逼供嗎?」

「沒有打我,但是動用了疲勞審訊和洗腦法,直到讓我覺得生不如死,我鬥不過他們,所以,我承認了……不,是他們叫我承認沒有任何人指使我打人,更別說巫凱獎勵我10萬元的事了。可惜巫凱這個膽小鬼不敢出來承認,不僅如此,還買通了林希他們,讓我一個人承擔責任。」他住下來,深深地吸了一口氣,眼裡竟然溢位淚花。

「打人致殘判15年不算太重,如果巫凱承認和你共謀,他也必須被判刑,刑期不會少於你。」

「問題我不是故意想打碎武龍的膝蓋骨,我只想打傷他的腳,讓他無法反抗,以此來震懾武龍的同夥。可能是蒼天有眼吧,給巫凱更大的刑罰:死刑!假如他和我一起坐牢,他肯定不會出車禍,他家有錢,只需在監獄呆上十年八年的,就會提早出獄。」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法網之外還有一張天網……所以,你到現在還在怨恨林希和成歸來?」

「對,我是恨他,是他們毀掉了我最美的青春年華,害得我成了一個空虛乏味的倉管員,如果那次不出事,我肯定有了自己的公司和美滿的家庭。」

「為什麼你只會埋怨別人,而不為武龍想一想,如果你沒有把他的頭蓋骨打碎,他如今會那麼慘嗎?他現在沒有家庭、沒有工作、沒有娶老婆,一個人坐在塵土飛揚的街角替人擦皮鞋過日子,你呢?有老婆、孩子、工作,到底是誰毀了誰?」

邱林楓一聽,愣了一下,慢慢低下頭去,雙手揪住頭髮,眼淚像珍珠般地掉在地上,一會兒又抬起頭來:「江隊,你所說的情況是真的嗎?」

「當然,我們是經過調查得出的結果,不是隨意杜撰的。」

「對不起,我欠武龍一個道歉,說實話,到現在我還埋怨他太貪婪,竟然要我賠償30萬元,看來我是賠少了,以後我一定會去看他,如果有什麼地方不需要我照顧的,我決不含糊。」他滿臉愧疚。

「衝動是魔鬼,你這一棍打下去,不僅毀了自己的青春,而且毀掉了武龍的一生……你現在是我們的嫌疑人,希望你配合我們的工作,只有這樣才能洗脫你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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