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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節 因愛成恨(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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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一切都不能遂我所願,馬明花對我一天比一天冷淡,一天比一天看不起我,常常用汙辱我人格的話來罵我,有時還當著朋友和同事的面嘲笑我,而這一切我都忍受下來。

但是,我的忍耐換來的還是她那句無情的話:離婚!為了達到離婚的目的,她竟然大搖大擺地帶羅安來我家裡玩,而我此時只能躲避出去,為了不離婚,我不得不忍辱負重……

後來,她竟然向法院起訴離婚,接到法院離婚起訴通知那天,我像掉了魂似的不知如何是好,整整想了一天一夜,最後決然我作出一個決定:既然我得不到她,羅安也別想得到她,我要殺死她!讓羅安後悔一輩子……對,我要殺死她,她不是說我不是男人嗎?這次我要做一個真正的男人!

但是,過後我又有點後悔,第一,我真的捨不得殺死她;第二,我怕被警方發現要償命,說到底,我怕死。就這樣,我天天生活在巨大的痛苦和迷茫之中。

那天我到濱河市參加一個攝影頒獎會,晚上和老同學盧小華吃飯時,我把一肚子的苦水倒向他,他說這種女人就是該死。他說會幫我殺掉馬明花,為了回報他,我也要幫他殺掉王春月,我當時膽向酒邊生,說如果他幫我殺死馬明花,我一定會幫他殺死王春月。

盧小華叫我不要害怕什麼,說這種殺人方法很高明,就算警方懷疑我們頭上來,也找不出我們的殺人動機,我們有不在場證明,拿我們沒辦法。

盧小華說幹就幹,租車向長江奔去,當晚11點就殺死了我老婆,他回到濱河之後向我報喜,一個年輕美麗的女人就這樣從世上消失了,我有些惋惜,但我的痛苦被解脫了,輕鬆大於惋惜。後來的事你們都知道了。

唉,沒想到我們認為是天衣無縫的殺人方法,竟然這麼輕而易舉地被你們偵破,我……我非常佩服你們的智慧……

「盧小華為什麼要你殺王春月?」江一明問。

「盧小華說王春月有個男朋友在濱河娛樂城當保安,他們經常用盧小華給她的錢在外面開房偷情,這事被盧小華知道了,盧小華是個很有脾氣的人,容不得包養的女人吃裡扒外,他要和王春月分道揚鑣,王春月不願意離開盧小華這棵搖錢樹,她很有心計,早就把盧小華平時在她枕邊說受賄多少、何人、何地、何時都記錄在一個本子上,有的贓物是經過王春月手轉送給盧小華的。

王春月拿出這個本子的影印件給他看,叫盧小華給她兩百萬的分手費,要不她就把本子送到紀委去,讓他下輩子在監獄裡過,盧小華哪裡受得了這種窩囊氣?他對這種薄情寡義的風塵女子恨得咬牙切齒,發誓一定要殺死她,拿回那個要他命的本子,但是盧小華不動聲色,依然對王春月甜言蜜語百般溫柔,為了消除她的防備之心,給了她30萬元,王春月以為盧小華怕她的那個本子,所以回心轉意了。

盧小華在王春月的電話裡安裝了竊聽器,從王春月和她男朋友的通話中,得知那個致命的本子藏在她衛生間的天花板上,盧小華乘王春月外出,把那個本子偷了回來,但是,盧小華怕王春月以後還會用她知道的證據向紀委告發,為了永絕後患,叫我殺了王春月……」

江一明把審訊肖青的筆錄傳真給濱河市刑警隊,打電話給汪文明,叫他趕快去抓捕盧小華,三小時後,汪文明來電,說他們已把準備逃出境外的盧小華逮住了。

至此,這兩樁殺人案有了完美的結局。

但是江一明有一個問題沒弄清楚:那個叫肖青拍攝羅安出軌證據的神秘女人是誰?

按肖青的說法,那個女人應該是羅安的老婆張芳,但是張芳並不漂亮,江一明和吳江到羅安家去找張芳,此時她已孤身一人,因為馬明花的死,牽扯出了羅安,前不久羅安被紀委「雙規」,通過調查,羅安竟然為了馬明花受賄184萬,等著被判刑,張芳已經和羅安離婚了。

江一明問張芳是不是給過肖青5000元,叫他拍攝羅安出軌的照片?張芳說絕對沒有叫肖青幹這種事,她早就知道羅安和馬明花有一腿,但她並不想揭穿他們,因為她不想和羅安離婚,拍到證據有什麼意義?

江一明百思不解:那個人會是誰呢?難道是痛恨腐敗的無名英雄?或者是羅安的仕途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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