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後,我馬上開始設計犯罪的具體構思。
我從林小峰那裡得知,工商所每年年底前都會有一次集體旅遊,只去工商所的幾個人,不帶家屬,因為姚江和朱夢羽關係曖昧,大家都心照不宣。
我想著那個時機應該是最合適的,因為工商所的目標都聚在一起,沒有多餘的閒雜人員,一次性作案最乾脆,也能保證效率和成功率。
一次殺七個人,總比殺七次人靠譜得多。
但該怎麼動手?
在酒店?各人分別住自己的房間,而且酒店動手難度太大,不可能。
那麼半路上呢?
幾個目標都在車裡,似乎也不可能。
但我仔細一想,目標都集中在車裡,這反而是最好的下手機會,唯獨比較麻煩的是,他們開車時不會經過沒有人的路段,現在的公路上到處都是監控,高速上的監控更是數不勝數,在行車過程中犯罪,最困難的地方在於躲過監控。
同時我還要考慮一個問題,怎樣把一車人控制住,並且,這需要得到林小峰的配合。
我的設計當然要把他當成最後的替罪羊,不過如果提前讓他發現我的企圖,無論怎麼用影片威脅,反正是個死,他不會幫我犯罪的。
所以,關於如何下手這一點,我花了很多心思,既要控制一車人,又要讓林小峰自願配合,不會想到我會拉他當替罪羊,更要躲過監控。所有的目的都要考慮進去。
我承認,做到這些,很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