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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以命相搏(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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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兩點零五分,nf還未出現。

理論上講他應該來,因為萬琪就是滕自蛟,滕自蛟在城南只有這套房子,就算吃不準格蕾絲是否同意住到這裡,過來看看總是必須的。

當然nf行事詭異,他有可能有其它想法,或者在酒吧門口相遇純屬偶然,他只是閒逛時路過而已,無論如何方晟都會堅持守到天亮。

只要有一絲可能就不能放棄。

凌晨三點二十分,方晟輕輕合了閤眼,並非疲倦,而是長時間盯著遠處眼睛有點痠疼,唉,年歲不饒人吶,他暗暗發出感嘆。剛入特種部隊接受魔鬼式訓練時,天曉得,簡直是地獄般的日子,每天天沒亮就集合做越野拉練,然後是一系列高強度高危險集訓,晚上臨睡前還有五千米游泳,一天下來全身無處不痛,骨頭幾乎要散架,即使這樣,上床後還有精神哼哼張學友、齊秦的歌,尤其那首《狼》,個個跟在後面鬼哭狼嚎叫成一片,想想真有意思。

可是nf為什麼沒來?

再過兩個小時天就亮了,雖然這期間有段黎明前的黑暗,職業殺手通常不在這個時間裡動手,因為太倉促。他們要在天亮前撤離現場,再兜很大的圈子回到住處,然後偽裝成平時的身份,每個環節還得做得細緻周密,兩個小時是不夠的。

也許昨晚草坪裡那場追逐使nf起了警覺之心,寧可放慢節奏也要確保自身安全,這等級別的殺手很自戀,不會輕易冒險。

明晚以什麼方式進七號樓刺探虛實,水管工、收費員、保安,還是乾脆在對面樓上架起高倍望鏡?難道兩人關在家中一步不出,即使滕自蛟有泡麵將就著,格蕾絲恐怕很難捱吧?

這樣胡亂想著,方晟心神略松,懶懶打了個呵欠,幾乎在同時他突然感覺到右側五六米處有極其細微的動靜,就像老鼠出洞發出的聲響,很短暫,很輕盈,然而他還是聽到了。

有人!

他果斷一個側翻,手臂向右一揚,身體卻向左臥倒——這是高階避彈技巧,在黑暗中容易誤導對方以為自己朝右邊躲避。

「卟!」

一聲消音器下發出的手槍槍響,子彈擦著方晟面頰打在牆上。

nf!果然是nf!

原來nf比方晟來得更早,因此將方晟的行動盡入眼裡,然而nf知道如果倉促出手必定遭到反擊,到時招來保安和附近警察得不償失,遂一聲不吭屏息等待,等到方晟鬆懈之時偷襲。

誰知機會是等到了,可方晟的機敏尤在他預料之上,於刻不容緩間躲過必殺一擊。

方晟抬起手腕想開槍,但nf已盡佔上風,豈能容得對方有喘息的機會?他雙手執槍一步大步上前一邊交替開火,方晟藉助樹木、苗圃、院牆連連避讓,竟沒機會騰空回擊。

抬腕,開槍,方晟只需要0.5秒,然而nf就這麼霸道,硬是讓方晟找不到半點機會。

方晟在地上連續翻滾躲閃,心裡說不出的窩囊。第一次在阿斯道羅森林被動挨打情有可原,nf躲在暗處以逸待勞;第二次兩人相遇都沒有心理準備,nf利用地形從容逃逸;這回又複製阿斯道羅森林的情況,可為什麼不能像nf一樣輕鬆扭轉局面呢?

閃念間兩人一進一退已有十多米遠,nf如此離他四五步的距離,既防止他拚死反噬,又留走撤退的空間。方晟滾到院牆拐彎處,冒著危險將身體換了個角度,變成右腿在外左腿在內。匆忙中nf沒有注意到這個細節,堅持原有的戰術。誰知方晟單腿撐猛地一躍,右腳凌空射出一道冷芒——這是方晟的絕招「鞋中刀」!

從實戰效果上講,飛刀再快也比不上子彈的速度,如果nf拼著捱一刀繼續射擊,方晟立即成為槍下游魂。可這個假設是不存在的,nf才不會以負傷為代價換取一條人命,這樣做不值得,也違反職業殺手的原則,殺人要用智慧以巧取勝,而不是不要命地蠻幹,何況現在是在中國,強敵環伺,他絕對不可以受傷。

nf輕輕一閃躲開飛刀。

方晟要的就是這個效果,瞬間翻轉手腕對準nf連開四五槍,nf早有防備,跨開幾大步退到十米之外。

方晟並不指望能打中nf,這幾槍只有一個目的:鳴槍示警。

因為他的手槍沒有裝消音器,清脆的槍聲在深夜寂靜的小區顯得格外刺耳,足以將格蕾絲從睡夢中驚醒,接下來她應該知道怎麼做。

nf並未被嚇跑,相反靜靜地站在原地不動,身影與月光下樹木的影子融為一體,黑暗中透出森然肅殺之氣。方晟緊貼著院牆雙手執槍,眼睛一動不動盯著前方。彷彿受這種莫名氣氛的感染,草叢間蟲子們都知趣地閉上嘴,天地間宛如只剩下兩個黑影,三把槍。

兩人對峙了足足四五分鐘,七號樓後面傳來「踢踢踏踏」的腳步聲,還有電筒光柱的掃射,小區保安聽到槍聲過來檢視情況。方晟只聽得對面「簌簌」數聲,急步趕過去看時大樹間空空如也,nf早已不見蹤跡。

方晟心有不甘地看看七號樓,毫無疑問,這會兒格蕾絲肯定離開了102室,惶惶如驚弓之鳥的他們,下次會藏得更隱蔽、更令人難以想象。其實此時的方晟比任何人都急於見到兩人。自從知道萬琪就是滕自蛟之後,關於爸爸的死,他有太多太多不解要找滕自蛟當面問清楚。

十多年前,當他獨自在醫院停屍間摸著爸爸冰冷的面頰時,心裡近於執拗地認定一個念頭:爸爸不是死於醫療事故,而是謀殺。時至今日,這個想法依然沒變,而且更加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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