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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信念崩潰(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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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桑炯沒有一個人溜!

他怎麼捨得扔下金小咪獨自偷生呢?

可是他一直在認真考慮一個問題,為什麼nf只認準自己不放?

這些日子無論他躲到哪裡,無論地點有多隱蔽,不出24小時nf準會出現在附近,若不是nf對他的飛鏢絕技有幾分忌憚,加上方晟、鄭陽和警方屢次從中作梗,不知已死了幾回了。

nf像只附骨入髓的蛆蟲,頑強地盯著他。

今晚天氣不錯,金小咪和喬都蜷在洞裡休息,蒲桑炯一個人在月光下散了會兒步,心中陡然生出幾許不安。是的,一天快要過去了,按慣例nf又即將殺上門來,怎麼辦?

他踱了兩圈,決定到山下轉轉。

從前山口下來穿過兩條街選了家網咖坐下,在搜尋條裡輸入「nf」和「殺手」等條件,很快查到這位歐洲第一殺手的相關資料。原來nf除了槍法精準、頭腦靈活、爆發力強、反應機敏等優點外,還有一項天生的本領:像狗一樣靈敏的嗅覺。

狗的嗅覺神經密佈在鼻黏膜上,所佔面積為人的4倍,對氣味的敏感度高於人類40倍以上。人的嗅覺細胞只有500萬個,狗達到2億2千萬個,可以分辨2萬種不同的氣味。人們利用狗嗅覺的絕對優勢,培養軍犬、警犬進行刑偵、緝毒、搜爆和救援工作,參與大量人類無法做到的工作。

據殺手界訊息靈通人士說,nf鼻黏膜上分佈的嗅覺神經是普通人的兩倍多,因此他對氣味的敏感度、分辨能力也遠遠超過正常水平,在辨別路途、方位及追蹤等方面具有與生俱來的優勢。

然而當追蹤獵物混合在眾多人群之中時,nf與狗的差距就表現出來了:他無法做出精確判斷,因為他只能認準一個目標。

蒲桑炯心中釋然,終於弄清總是甩不掉nf的原因。

走出網咖蒲桑炯隨即買了瓶古龍香水,從頭灑到腳,弄得香氣襲人,路上行人個個側目以對,暗自揣測他的身份。

走了一段突然看到街頭佈滿了神色嚴峻的便衣,各交通要道站著實槍荷彈的警察,聯絡從路人交談得到的零星訊息,他判斷出今夜警方將有大動作,心中暗暗為王小安是否能準時赴約而發愁。王小安是金小咪在郭川的最後一樁心事,只要見了面,不管結果如何,金小咪都答應明天帶喬離開郭川,南下到雲南邊境設法混出去,他們一走他就能放開手腳大幹一場了。

這樣想著,他嘴角浮起一絲笑意,走到十字路口正打算穿過去,無意中瞥見nf從街對面穿過馬路,目不斜視走進網咖。

蒲桑炯不由驚出一身冷汗:到底哪兒出了差錯?半瓶古水香水都掩不住身上的體味?

他臨時改變主意,決定繞一大圈從後山入口回去,於是打車來到舊城門附近的小街。這裡大多數房屋上被紅漆劃了圈,中間寫著觸目驚心的「拆」字,市政建設早在兩年前就停止後續服務了,街面上破舊不堪,幾乎沒什麼行人,街道兩邊街燈十盞當中只亮兩三盞,而且光線很暗。

蒲桑炯從計程車下來,獨自沿著人行道向前走,線路與剛才經過這兒的鄭陽差不多,也打算避開警亭保安的視線後快速溜進去。

陡然間他發現對面來了個女孩,兩人越走越近,女孩瞅了他一眼便低下頭,好像很害羞的樣子。

兩人擦身而過。

蒲桑炯仔細看了她一眼,嘴裡唸唸有詞,又走了幾步他腦中靈光一閃,大叫道:「小姐,請留步!」

那個女孩聽了全身一顫,當下放開腳步向前跑。

「站住!」蒲桑炯趕緊追上去。

女孩回頭一看跑得更快。

「站住!站住!」蒲桑炯邊跑邊說,「我沒有惡意,請停下來聽我說好不好?」

女孩見兩人之間的距離不斷縮短,索性橫穿馬路,越過護欄從對面圍牆一段稍矮處翻過去。

蒲桑炯大叫道:「我真的沒有惡意!」

說著也從街面上跑過去,孰料剛到街心,前面急拐彎處突然衝過來一輛計程車,將毫無防備的他撞飛出十多米之外。

汽車軋然停在路中央,車窗滑下,露出nf那張平板的臉。

蒲桑炯從血汙中抬起頭,畏懼地看著nf,勉強支撐起身體一寸寸向後挪……

nf調轉車頭,加大馬力準備衝過去。

「滋……」

又一輛車從遠處急馳而來,正好擋在nf的車與蒲桑炯之間,方晟從裡面探出頭來不及裝消音器抬手就是一槍!

對付nf不能手軟,更不能客氣,唯有先下手為強。

這就是鄭陽和格蕾絲在小山丘裡聽到的槍聲。

英雄所見略同,方晟也抱著與蒲桑炯相同的想法,從後山口進山,不料看到nf又準備對蒲桑炯下殺手,只得出手相助。

nf側身快速閃避,同時出槍還擊,「卟」,一聲輕響,他的槍始終裝有消音器的,子彈打在車前窗上刮飛一大塊外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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