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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卷 從頭越 第五十二節 信譽度(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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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個問題上,據陸為民所知是受到很多人的詬病,地區裡邊反應也很大,尤其是地區政法委那邊認為自己這個觀點從本源上就存在認識問題,是在質疑黨對政法部門的領導,縣裡邊同樣也有不少不同看法,只不過在陸為民的強勢下,沒有多少人敢公開質疑罷了,即便是正在積極向陸為民靠攏的麻無忌也在私下裡和陸為民探討過政法委對司法系統的領導究竟應該如何實現這個問題,兩個人也為此爭論過幾回。

麻無忌雖然也承認依法治國和司法部門依法獨立辦案是必經之路,但是他認為現在社會還處於轉型期,許多社會性問題不能簡單的只用法律層面來判定,尤其是國內的法律體系也遠未健全,行政手段代替法律手段的現象相當普遍,這中間就需要一段緩衝期來逐步實現,而不能驟然用法律來代替和解決一切,他認為陸為民的觀點過於理想和激進,反而會適得其反,應該根據實際情況循序漸進的推進這項工作。

陸為民則認為正是因為各級黨委政府以這樣那樣的理由來為不依法辦事找藉口開脫,才導致以權代法的現象屢屢上演,政府和法院的錯位,使得法制建設更成為一紙空談,如果不從最初開始抓起,只會導致這種現象無法得以改變,而且你越是網開一面或者下不為例,那麼就會使得這種現象更嚴重。

兩個人的分歧也代表了目前主流觀點與前瞻觀念的差距,是不是要因為國情、省情或者市情縣情這些所謂實際情況而妥協退讓,暫時擱置法律,尋求一個妥協,陸為民認為法律以外的東西可以,法律之內的則必須要按照法律來執行。

陸為民一直以為自己的這個觀點,很難獲得其他人的支援,沒想到孫震居然會看到這一點,而且是支援態度,這讓陸為民非常吃驚,也讓他意識到自己對孫震的瞭解還停留在以前,而實際上孫震在擔任了行署專員和地委書記之後,他的觀念已經和前世中的那個孫震截然不同了。

也許自己該更認真的考慮一下和孫震之間的關係,如果之前自己更多的覺得自己和孫震更像是合作者,各取所需,那麼現在孫震在陸為民心目中正在變成一個志同道合者,而不僅僅是合作者了,值得自己全力支援的「同志」。

陪同著陸為民視察縣委縣府大樓建設工地的丁貴江看到那個滿臉堆笑的傢伙疾步而來時,就面帶微笑的道:「陸書記,康總又來要錢了。」

「別理他,那是大成和蒲燕的事兒,不該我管。我早就說過,要想修縣委縣府大樓可以,得長命,合約簽得有付款時間,就得要嚴格按照合同規定來辦,甭想提前拿到。」陸為民眼皮子都不抬,只顧著看手中的規劃圖。

丁貴江忍不住笑出聲來,當初縣裡人都知道康明德在雙峰是陸為民的鐵桿支援者,窪崮聯合工業園區的基建專案不少都是民德公司拿下,到阜頭這邊來之後,民德公司發展也很順利,丁貴江和對方打交道的機會也很多,覺得這位康總還是挺爽快一個人,也沒什麼心計,而且更為重要的是康明德民德集團實力雄厚,願意墊資,這也是要在阜頭拿建設專案的首要條件。

但即便是這樣,縣委縣府大樓的專案合同也顯得太苛刻了,丁貴江不知道這是不是康明德為了討好縣裡拿到其它工程或者是覺得他和路為民之間的特殊關係,能夠在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之前拿到工程款,總之,丁貴江覺得這個合同的條件苛刻程度,恐怕除了民德集團之外,沒有其他人願意幹。

阜頭大規模的基礎設施建設吸引了包括地區裡邊甚至省裡不少建築公司紛至沓來,都想在這個火熱的建築市場上分一勺羹,阜頭縣裡也是來者不拒,但是一個條件就足以讓很多資金不足的建築公司打鼓,那就是苛刻的付款條件,基本上都要求墊資建設,到了一定程度之後才會分步驟付款,工程驗收合格也要等相當長一段時間之後才能拿到後續款項。

丁貴江分管建設這一塊工作也有些年成了,在他看來如果是上一屆的縣委縣府,你要搞這樣大規模的基礎建設根本想都別想,因為根本就沒有哪個建築公司願意承建阜頭縣的政府工程,明知道拿不到錢,誰肯來當傻瓜砸錢打水漂?

但這一切都在陸為民來之後驟然鉅變,阜雙公路阜頭段就是一個典範,之前姜開全和錢書理與他求爹爹告奶奶的請陸海集團續建阜頭段,但是遭到斷然拒絕,無論縣委縣府如何承諾,陸海集團都不肯同意,但是在陸為民一齣任縣委書記之後,陸海集團二話不說,就開足馬力動工續建,根本不考慮是否能拿到工程款的問題,這就是信譽,陸為民在雙峰建立起來的信譽。

同樣在阜頭如此苛刻的條件下,仍然有無數建築公司願意來承攬專案,正如一些建築公司的負責人所說,無他,雖然阜頭縣的條件苛刻,但是工程款能準時拿到,絕不拖延,絕不違約,不像有的政府,官司打到法院,判決了一樣拿不到,在這一點上陸為民和宋大成是公開承諾過的,也正是這一點才贏得了這些承建單位的認可。

拿陸為民經常公開宣稱的話來說,政府的信譽高於一切,一級政府可以貧窮落後,也可以犯錯,但是絕不能失信於民,喪失了信譽的政府無異於自殺,做人如此,政府更當如此。

再求月票,總覺得不給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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