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阿沁一臉錯愕。
「閻志誠也許要謀殺呂慧梅和她的女兒。」我一個字一個字地慢慢說。
我離開酒吧,回到阿沁的車子上。我隱瞞了我和閻志誠相識的事實,只把從貯物櫃找到的照片給她看,說明我的猜想。
阿沁聽我說明後臉色發青,但眼神同時流露出一絲興奮──我想,殘酷的事實令她感到害怕,不過如果推論正確的話,這亦是一宗驚天動地的大新聞,能揭開真相背後的真相,大概是每一位記者夢寐以求的成就。
「我們來中環幹什麼?我們應該直接去呂慧梅的家啊!」阿沁一面緊張地說,一面扭動車鑰匙。扭了五次才成功發動引擎,這臺破車子好像會跟它的主人作對,情況越急便越失靈。
「我是為了偵查閻志誠的行蹤,以及確定一些細節。」我並沒有說謊。
「知道閻志誠的外表嗎?」
「短髮,粗眉,國字臉,深膚色,身高大約一米八,瘦身材。」雖然我剛才向酒保要了照片,但我可不能將它放到阿沁眼前──我不知該如何解釋我昨晚跟嫌犯並肩拍照。
「我們先打電話警告一下呂女士吧!」阿沁一副猛然想起的樣子。「我沒帶手機,許警長你……」
我摸摸口袋,掏出手機,可是畫面漆黑一片。
「我的沒電了。」我說,「不過,你記得呂慧梅的電話號碼嗎?」
阿沁呆然地看著我,她大概沒想起她今早才說過想打電話給我卻忘了我的號碼。
於是,阿沁以幾近危險駕駛的速度,狂踏油門,一路往元朗飆去。我曾考慮過向上級報告,要求支援,但沒有實質證據,這做法未免太魯莽。至少跟呂慧梅談過,由她主動向警方求助,或者抓住閻志誠企圖傷害他人的證據,否則通知警方不是選擇之一。
我們到達呂家前的小徑時,天色已開始轉暗。本來週日黃昏在郊區跟女生兜風是件很愜意的事情,可是我現在的心神都放在閻志誠、呂慧梅和小安身上。我害怕我們來遲一步,發現屋裡只有兩具血淋淋的屍體,就像鄭元達夫婦的死狀……
阿沁把車子泊在今早停過的位置,我們沿著小徑,三步並作兩步,跑到呂慧梅的住宅。我們來到柵欄前,房子似乎沒有什麼不對勁。
不。
為什麼這麼靜?
「那兩隻狼狗呢?」我問。阿沁一臉啞然,像是有種不好的預兆。
我們來遲了?
「我們怎……」
「汪!汪!」當阿沁的話沒說完,令人安心的狗吠聲從後方傳來。
「咦?盧小姐,許警長,你們怎麼又來了?」呂慧梅牽著兩隻狼狗,和鄭詠安一起從微斜的小徑走上來。
「你們有沒有事?有沒有遇到可疑的人?」我沒回答呂慧梅,留意著她們的後方有沒有人躲在一旁跟蹤。
「什麼啊?許警長,聽您的語氣好像很嚴重似的?我們只是去散步和遛狗罷了。」
「我們進去再談吧。」我指指房子。
和呂慧梅一起走進房子後,我先示意阿沁伴著小安,跟兩隻狗一起暫時留在玄關。我叫呂慧梅帶我逐一檢查房間,看看有沒有異狀、窗戶有沒有被人開啟,結果從一樓走到二樓,都沒有可疑的跡象。
「小安,你回房間去,媽有事要跟客人商量。」呂慧梅似乎感到事態的嚴重性,神情也變得認真起來。小安點點頭,雖然有點惴惴不安,但仍乖乖地走向樓上。
「許警長,現在可以詳細地告訴我發生什麼事了嗎?」呂慧梅鎮定地說。我們坐在沙發上,位置和今早完全相同。
「我有理由相信,殺死你妹妹和妹夫的真正凶手,仍然逍遙法外。」我身體前傾,雙手手指互扣,手肘放在大腿上,一臉認真地說。
呂慧梅的表情剎那間變得扭曲,血液從臉龐流走,剩下一張慘白的臉孔。
「而這個兇手,這一刻很可能盯上你和你的女兒。」我接著說。
呂慧梅雙手抱頭,似是不能置信的樣子。她深深呼吸了一口氣,臉上恢復血色,說:「兇手不是林建笙嗎?他六年前已經死了啊。」
我把從今早知道胡老先生曾走出去訓斥林建笙開始,將李靜如、青龍拳館、賀氏影城查探到的資料串起,一一向她解釋當中的推理。我當然沒提我失憶的事,因為無論我有沒有失去記憶,客觀的環境證據也不會改變。呂慧梅一直靜靜地聽著,偶爾流露半分詫異的神色,但仍保持著冷靜。
「這張便是我從閻志誠的貯物櫃找到的照片。」我把照片放在茶几上,「你不知道當時有人在偷拍吧?」
呂慧梅吃驚地搖搖頭。
「你認不認得是何時被拍的?」
「這……我想是一個月前吧?這家餐廳我上個月跟小安光顧過。」
一個月,有足夠時間給閻志誠準備了。任何人如果看到自己被偷拍的照片,當中還要加上一個紅色的圓圈圈著自己,大概會歇斯底里吧。呂慧梅這刻的表現算是非常鎮定。
「我認為你們最好儘快向警方求助,」我說,「雖然我是警務人員,但因為我曾調查東成大廈的兇殺案,今天還跨區調查,如果由我越過上級重開檔案,一旦公開會令我所屬的部門十分尷尬。相反,如果由阿沁……盧小姐以記者的身份向你通報,你再主動求助的話,這案子便能成立。只要案件重開,由於真兇在逃,你便能獲得警方的保護。」
「我想先問一下,」呂慧梅問,「你有沒有這個閻志誠的詳細資料?許警長的推理很有道理,但我想先知道閻志誠的資料,才能做出判斷。」
我很想斥責呂慧梅這個時候還磨蹭什麼,但轉念一想,她的要求也很合理。先不說我的推論是否有錯,就算完全正確,我們現在對閻志誠的認識很淺,他在暗,我們在明,他一動手我們便很危險。除了我之外,她們都不知道閻志誠的外貌,如果他扮作比薩外賣員,要謀害呂慧梅母女並不困難。
雖然我手上有閻志誠的照片,但它一旦曝光,事情恐怕變得棘手。我怕的不是牢獄之災或是內部處分,而是這照片可能會令呂慧梅質疑事情的真實性,萬一她認為我的推論不可靠,鬆懈起來,給閻志誠下手的機會,便為時已晚。
要讓呂慧梅知道敵人的樣子,最簡單的方法是讓警方接手後,核查資料庫找出閻志誠的檔案,不過萬一他們不受理,或是花上幾天才決定重新調查,呂慧梅母女也要承擔一定的風險。
「許警長,我想可以幫上忙。」阿沁大概見我沉默不語,以為我礙於身份不能向上司報告,接過呂慧梅的話,說,「你不能讓警方插手,但我可以讓編輯部插手。我記得拳館的先生說過,閻志誠剛擔任了一部電影的小角色,只要不是跑龍套的臨時演員,經紀公司或電影公司都會有演員資料記錄。我可以拜託娛樂組的同事替我調查一下……呂女士,你這兒有可以上網的電腦嗎?」
「路由器昨天壞了,今天連不上網路……不過我有傳真機,可以嗎?」
「有傳真機便可以了。」
「就在那邊。號碼貼在傳真機上。」呂慧梅指了指客廳另一端的架子。
阿沁看見我沒反對,便徑自走到電話和傳真機旁。
「喂,是大飛嗎?我是阿沁,我有事拜託你──是呀,我今天忘了拿手機──我想你替我調查一個人……」阿沁對著電話說。
「許警長,其實我還有一個疑問。」呂慧梅說,「您說這個閻志誠是兇手,我也明白,但為什麼您一口咬定林建笙不是兇手之一?」
「只要看看林建笙的記事簿便一清二楚。」我掏出記事簿,翻開三月那一頁,「你看三月的行程。」
當呂慧梅低頭細看時,阿沁回來座位,說:「拜託好了,他查到後會把資料傳真過來。雖然不一定能找到完整的個人檔案,但我想至少能找到相片。」
「這有什麼特別?」呂慧梅看完記事簿,看來完全沒看穿當中的矛盾。
「這兒和這兒有什麼不同?」我指著三月十一日之前和之後的兩個不同的「開工」。
「一個寫得整齊,一個潦草?」
「對。」
「這跟林建笙不是真兇有什麼關係?」
「為什麼一個人的字會變得潦草了?」我問。
「他在顛簸的路上寫的吧?」阿沁說。
「不,因為他傷了拇指。」我說。
「你怎麼知道?」
「先這樣說吧,」我從口袋裡拿出圓珠筆和我的記事本,開啟一個空白頁寫上「開工」兩個字,「一般人寫字,會使用拇指、食指和中指夾住筆桿,來穩定筆的移動。」
我收起中指,再寫上同樣的字。
「如果中指受了傷,光用拇指和食指會不太方便,但仍能抓緊筆桿,只要善用虎口,一般人的筆跡沒大不同。」
我放回中指,提起食指。「如果傷了食指,光用中指和拇指仍沒問題。可是,如果傷了拇指的話……」
我把食指貼住筆桿,提起拇指,圓珠筆便像失去了舵手的小艇般左右亂擺。
「無論如何改變握法,沒有拇指便不能好好地握筆。林建笙是地盤工人,傷到拇指這種小事很是平常。」
「單憑几個字便認定他拇指受傷,好像有點一廂情願啊?」阿沁說。
我指著三月十六日。
「林建笙這天本來約了閻志誠打檯球,卻又取消了,這也是支援這推論的證據之一。‘光明臺球室’這幾個字寫得工整,應該是受傷前寫的,可是拇指受傷後,連球杆也抓不穩,只好取消。」我說,「而且,這案子裡一個重要的物證便是林建笙的血掌印。那個掌印四根指頭清晰無比,唯獨缺少拇指。雖然這可能是巧合,但更有可能是因為拇指受傷,下意識保護傷口,於是減輕拇指的用力甚至提起拇指,結果掌印少了一枚指紋。」
「就算林建笙拇指受傷,他仍可以用刀子殺人啊。」呂慧梅說。
「不,拇指使不上力的話,即使他能爬水管,也不能殺人。」
我回頭張望,想看看有沒有可以拿來示範的東西,在放電視機的架子上,我看到一把很精美的銀色小刀。這把小刀大約有一個手掌長,附有刀鞘,上面刻有一條中式的龍,刀柄則刻著一隻似是麒麟或獅子的動物。不知道是中東還是中亞的產品。
「這個我可以拿來用嗎?」我問呂慧梅。
「沒問題,那只是我以前在西藏買的紀念品。」
我拔出刀鋒,右手以一般的正握方式拿著小刀。
「這種握法,拇指只是輔助,貼著刀背或卡在刀柄跟刀刃之間也沒關係。可是,東成大廈的死者不是被這種握刀的手法刺死的。」我作勢把刀從下往上刺,「這種攻擊法只能刺中腹部,如果受害者跌倒在地,更是難以追擊。」
我把刀子換成反握,刀刃變了在尾指那一方。「一般擊中胸部以上的刺殺,都是用反握。因為從上往下攻擊,可以刺中受害人的頸部和胸部。
「不過,以這種握法,拇指需要用力按住刀柄的底部。」我向她們展示拇指的位置,「如果不以拇指緊按,也可以用握拳的方法把拇指放在食指和中指旁,不過這種手法更難施力,拇指所用的力量比前者更大。驗屍報告指出,行兇用的刀子刀刃不太鋒利,可是每一刀也有十多釐米深,這不是一個拇指受傷、單純以四根指頭握刀的人能做到的事情。」
「他可能用另一隻手啊?」阿沁說。
「當然有可能,但如果真的要殺人,或跟他人搏鬥,你會不會用一隻不慣用的手來持刀,冒著刀子掉落被奪、反過來令自己不利的風險?」
「如果手指受了傷,那也是逼不得已啊。」
我笑了笑,說:「對,如果逼不得已便要用另一隻手──林建笙有什麼理由,不得不在事發當晚行兇?既然事前他已傷了手指,要用不習慣的手來握刀殺人,那他為什麼不待拇指傷愈才動手?他可是在得悉太太紅杏出牆的翌日才上門問罪,既然這也能忍個一天,又為何在幹殺人這種大事前不多忍一下?」
阿沁和呂慧梅沒作聲,怔怔地看著我。
我把刀子收回刀鞘,放回架子上,說:「再加上其他環境證據,我認為林建笙不是兇手。他只是個在錯誤時間出現在錯誤地點的倒霉傢伙。」
即使不是決定性的證據,我今天發掘的疑點大概足夠林建笙的辯方律師高興得歡呼──只不過林建笙根本沒有律師替他發言。
「這麼說來,東成大廈兇殺案翻案是必然的事吧。」阿沁說,「如果律政司不接受,我一定會撰寫一篇專題,讓真相曝光。」
「前提是,」我以冷靜的語氣說,「兇手沒有早一步幹掉我們,殺人滅口。」
阿沁吐吐舌頭。也許她現在才瞭解,知悉真相的我們已經跟呂慧梅一樣,成為閻志誠的目標。呂慧梅沒說話,只是默默地坐在沙發上,樣子變得很難看。或許對她來說,即使能抓到真兇,要再次面對六年前的噩夢,也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吧。
「呂女士,你決定向警方求助嗎?」我問。
「……好吧。」呂慧梅說,「不過先等盧小姐收到同事的資料?我想知道這個閻志誠是怎樣的人,不然我也不知道該怎麼對警察說。」
我點點頭,繼續坐在沙發上。我們三人都沒說半句話,沉默就像瘟疫般蔓延,窗外的陽光越是減退,內心的黑暗感覺越是強烈。
「天快黑了。」呂慧梅點亮電燈,說,「不如放點音樂吧,好像太靜了。」
呂慧梅按了音響的開關,擴音器傳來一首我沒聽過的英文歌。
「哦?是大衛·鮑伊?」阿沁似是精神一振。
「盧小姐喜歡大衛·鮑伊嗎?」
「我是粉絲啊!呂女士也喜歡嗎?」阿沁走到呂慧梅身邊,看著架上的唱片,「你還有《魔幻迷宮》的電影原聲大碟!」
「我……有點兒啦。」呂慧梅有點吞吐,似乎應付不了阿沁的熱情。
我沒留意她們的對話,只偶然聽到阿沁在聊什麼「ziggystardust」「戰場上的快樂聖誕」之類。呂慧梅像是不太投入,這也難怪,試問誰人能在憂慮自身性命安危下,還有心情跟只相識半天的陌生人談搖滾樂?
我坐在沙發上,讓音樂穿過我的耳朵,鑽進腦袋。時而尖銳、時而柔和、時而高昂、時而低沉,大衛·鮑伊的歌聲滲進我的身體。雖然大部分歌曲我都沒聽過,亦聽不出歌詞內容,但這時候我有種脫離現實的感覺,就像被他的歌聲帶進一個奇異的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