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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飛去來(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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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漠的夜風已經把我整個人都吹涼了。

眼前的路在月色下泛著奇異的光澤,我已經走過了兩個起伏,沙漠公路總是這樣起起伏伏,給人彷彿能無盡延伸的錯覺。實際上,我想,再有兩三個起伏,我大概就能看見塔中。

真麻煩,我得怎麼處理鍾儀的屍體?

頭痛。

也許不是腦震盪,而是我感冒了?

又上坡了。

血在流,暗紅色,快流盡了。兇手一刀先割掉了鼻子,因為那鼻子太過挺拔,銳利得礙人眼睛。他吃著痛,瞪大了眼睛要看清楚兇手的樣子,所以就又被剜去了眼珠。畢竟不熟手,所以左眼珠子被挑破了,沒能完美地取出,晶體混著血糊在眼眶裡,但右眼就好許多。我的那部小說《默寫者》說的就是這樣一個凌遲的故事。

小說畢竟和真實不同。

真實的情況裡,我第一刀割掉的,是那塊胎跡嗎。好像。脖子上的那塊,帶著毛。原因倒是和小說中一樣,因為那太礙眼了,礙著不是一天兩天,而是整整五年。

小說畢竟來源於生活。

一刀過後,血如湧泉。不,像海。

我走到坡頂,眼前一道緩緩下降的弧線,弧線那端,塔中已在望。

比我預想的近些。我並不總能預料正確,就像羅布人混居村落中的變故。只要能在事情臨頭時,做出正確的選擇就行。

一會兒該怎麼處理她的屍體呢?

我慢慢沿著公路走下去,一輛夜行貨車開著遠光燈錯身而過,我側過臉,不讓司機看見我的面貌。

怎麼會想起當年的事情了呢,一幕一幕,飛去來器那樣切進腦子裡,又勾些東西出來。緊張了嗎,那麼多年沒有再殺過人。不會啊,我寫著那些小說呢,每寫一部,就是一次回顧,就是一次演習,軍方不是還用第一視角遊戲來訓練飛行員和槍手的嗎。

我不知多少次想像,要把那塊胎跡割下來。那只是第一步,還有胎跡上的毛,一撮撮全揪下來,帶著血,有點滑,不好弄。

我還對他說了很多話。就像我的小說裡,最殘酷的殺手並非一言不發,而是喜歡和屍體嘮家常。早就想把這些毛拔掉,記得我說過類似的話,你看現在這樣拔的時候,你不會痛,這是你教我的對不對,那次我胃痛不想去探玉,你往我小指上砸了一錘,我就不覺得胃痛了。後來我的小指又長好了,沒能和你一樣,你失望嗎?

他怎麼回答的?他熊得很,光著身子,不會說話了。他一定痛得很,那麼多血,鋪天蓋地的。

我挺討厭你的,我對他說。

他好像又說話了,是嚎叫,我有些煩了,就在他上唇下唇豎切了一刀,不深,沒割透。別叫了,我提醒他,否則你會把自己的嘴叫裂的。是的,沒錯,這情形,和我一部小說裡一模一樣。小說來自現實,對吧。

然後我又羅羅嗦嗦地對他傾訴了一堆,沒辦法,總得讓他知道為什麼,是吧。

好吧,其實和那沒關係,只是我想嘮叨嘮叨。我說你是個走進我生命的男人,要把你剔出去很難呢。我把他右手食指第二個指節剔了出來,那是他全身最硬的地方,總是揍得我很疼。嗯,這個情節,我另一部小說裡也有。還有下面的對話。

我說你那麼髒,以為刮出來都是黑的,可居然是紅的,刮的深了又是白的,但不管什麼顏色,髒就是髒。你打我罵我都無所謂,不把錢分給我也無所謂,甚至你不許我和她在一起也都無所謂。你知道我最在意的是什麼嗎?

我這樣問他的時候,他的嘴已經裂成了一朵花,就算還有力氣咕噥什麼,我也聽不清楚了。

我最在意你髒了,我坦率地告訴他,所以我現在讓你乾淨乾淨。可是我手藝不好,零零碎碎,有點慢。

從現代醫學上講,他應該不久就死了。但身體總是比大腦更有活性,刀子搗進搗出的時候,肉總會顫。

我做這些的時候她好像就在旁邊,後來是怎麼逃掉的?

我的腦袋痛起來。

我走在塔中的路上了。總之這一次她跑不掉了。

她膽子倒真的不小,經過了那樣的事情,還敢再一次站到我的面前。她如果不出現,我是不會再想著找她麻煩的,我都要把她忘了……我是說,我以為她已經死了。

這些年,我越來越確信她已經死了,否則,她怎麼一直悄然無聲呢,她怎麼不來報仇,或者說,怎麼不報警呢?事情過去已經超過十年,由此可見,她真的是死了,被我殺死了,她沒有逃掉,沒有活下來,沒有!

我以為只能在自己的小說中找尋她的蹤跡了。她,他,還有我自己。

多年來有很多人在我小說中死去,他(她)們被割了腦袋削去鼻子剜出眼珠,有時還伴以姿態怪異的強姦,比如《磨盤》中被敲碎牙和四肢固定成飛天模樣的阿芷。我的筆下沒有正常死去的人。自然還有殺了這許多人的兇手們,他們有的滿懷仇恨,有的情慾肆虐,有的……只為看一眼死亡。

我一向明白得很,我寫的是自己。

自身就是寶藏,十二年前的那個夜晚之後,我明白了這一點。我的寫作就是掘寶,每一個故事都是當年的呈現,當然只是一部分,我把自己分割成一片片一縷縷一絲絲,擱在案板上翻來覆去地端詳。我,究竟是怎樣的,直到今天,我都沒有搞明白,每一次我寫完一部小說,都覺得把自己切得不夠細不夠深不夠狠,但看我書的人,卻已經覺得是淋漓盡致的兇殘。

我說只有殺人者才瞭解殺人者。

我說謊了,我並不瞭解我呢。

也許她更瞭解一些?那具從我刀下逃生的胴體。

我真的不確定當年發生了什麼,並不是我忘記了,而是腦海裡有太多。那些重疊的畫面,她們彼此間有這樣那樣的不同,甚至還有互相沖突的地方,彷彿世界在那片血海之後分枝。

我想是我回憶得太多了,也寫了太多的小說。那些和回憶總有幾分近似的小說逐漸浸染到真實的過去中,像油畫一樣,一遍一遍地刷在畫布上,第一筆是什麼顏色,已不可尋。

我原以為她死了。在某一幅畫面裡。

原來她待會兒才會死。

小鎮很小,小到只有一條路。這條路就是我一路開來一路走來的沙漠公路。路的一邊是沙漠,鎮在路的另一邊。

在這段幾百米的路邊,有加油站、小超市、遊戲廳、歌房、許多間可臨時打炮的按摩房。基本上,風塵僕僕的司機們的所有需求,這裡都能滿足。

當然,還有家旅店,我住過,在十多年前她還頗新的時候。

現在是凌晨一點二十分。我沿著沙漠那一側走,按摩店的曖光照不到我,裡面的煙花女人如果正往對面看,也只能見到模糊移動的黑影。

旅店的大門開著,裡面有昏暗的光。我從旅店一側的車行道繞進後院裡,記憶裡的後門還在,也開著。

那是個約一米四高的門洞,我彎著腰鑽進去,門後就是樓梯,前臺沒人守著,空空蕩蕩。

我往樓梯上走,二樓有電視機聲,三樓挺安靜。

我不知道她住幾號房。但既然是預留下的最後一間,那就應該是在頂樓。留下的總是比較糟糕的,沒有電梯的旅舍,自然樓層越高越不招人待見。

那就是在三樓。

上樓右手邊在修,過道里堆了些水泥袋和木板,我往左拐。

日光燈一明一暗地嗡嗡閃著,我掃了眼,果然沒攝像頭,很好。

走道上沒鋪地毯,光光的水泥地,兩邊各有七個房門,十四間房。她住哪間?

我趴了下來,雙膝著地,像條狗一樣。低下頭,把鼻子湊到地上,開始嗅。

嗅血腥氣。

先前我下車拿行李的時候,把額頭已經凝血的傷處又弄破了,把血沾在她行李箱的輪子上。她把箱子拖進旅店,提上三樓,拖進房間,便自然在地上留了一路血氣。這血氣被塵土覆蓋,細微到常人不可查,到現在又已經過去一兩個小時,狗大約還能聞出來,人呢?狗的鼻子構造和人不同,比人靈敏百倍,也能多聞出百倍的氣味。我不如狗,我只對一種味道敏感——血。

我爬了一圈,最終在一扇門前站起來。

315。

我把手套上的灰輕輕拍了拍,背包卸下,拉開拉鏈,取出一把刀,一段由三根合金細絲合股擰就,比普通鐵絲略粗但柔韌性遠勝的合金細索,及一小根鐵絲。我把包靠牆放下,刀連鞘插進腰後皮帶,合金細索在左手臂上隨繞了幾下,一端捏在掌心,然後把鐵絲彎折成需要的形狀。

做完這些,我把右手的絲手套褪了下來,赤手捏著鐵絲,探進315房門的鎖孔。

我厭惡用手觸碰不乾淨的東西。但我從不會讓這種厭惡凌駕於理智之上。不安因為皮膚和這個世界的真實接觸而一波波湧來,我努力讓自己相信這是一種快感。

脫了絲手套,我得以把鐵絲捏得更牢,感覺更敏銳,於是動作便更快更安靜。

成了。

我轉動把手,把門推開一線,吱的一聲響,我就及時停了手。這一聲的分貝無疑極輕,但在我耳中卻如鼓點般清晰。門開了一指寬的縫隙,裡面黑著,走廊上的燈光遊了些許進去。

我把鐵絲放進口袋,重新戴上手套。做完這些,門裡依舊悄無聲息。

我捻了捻左手的合金索,又開始推門。

第二聲吱響比想像中來得晚,這時門已經推開了一尺半。

裡面依然沒什麼明顯的動靜,我把頭伸進去,仔細地聽。

我想聽聽那熟悉的呼吸聲,但腦袋裡那該死的嗡嗡嚶嚶聲又出來了,這聲音像是從未離開過,見鬼,我的頭又要痛起來了。

吱,吱,吱。

然後我走了進去。

走廊裡的光照到了床的三分之一,我皺起眉,反手把門關上,開啟燈。

床上沒人。

我四下掃了一眼,立刻判斷這是間空房,沒人住著。

我弄錯了?那血腥味的確淡得幾乎聞不出來,弄混了,她不是住這間。

那她住哪一間?我沒能做出其它的記號,也不方便把服務員叫醒問吧。

等一等。

給她保留的,是最後一間空房。那這間空房,是哪裡來的?

我重新打量房間,床褥平整,沒有睡過,桌子上很乾淨,茶杯擺放整齊,的確是收拾完沒住過人的樣子。

我走進衛生間。牙具沒拆,馬桶蓋子是合上的,馬桶邊的垃圾桶裡……一塊換下的衛生巾。

她跑了!

生活真像小說,一部不那麼拙劣的,比如我寫的小說。

所有的事情,都不會痛痛快快地完成。

我盯著衛生間鏡子裡的自己看了好一會兒,出門把背包拖了進來。我把刀、合金索和鐵絲放回去,又在包底下翻出個小皮袋子,從裡面掏了點零碎玩意兒出來。

假髮,假鬍子,大黑框眼鏡,及一管塗了能讓人膚色變黑的乳霜。改換了容貌之後,我把背包裡的東西都倒了出來,讓背包翻了個面,原本的黑色雙肩包,就成了個白色單肩包。

這些年來,我始終沒有忘記,自己從何而來。我隨時準備好被打回原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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