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跟他什麼關係?」
「舍友。」
「只是舍友嗎?」我對此很懷疑,因為我完全想象不出沈方能和別人合租的樣子!
這棟樓的格局都是差不多的,兩房一廳。沈方把我拉進了他房間裡:「以後你就睡這兒,我哥們是小說家,天天宅在家裡的,有他在,別人不會找麻煩上門的。」
我緊張地抓住自己的衣服:「但我怕他會亂來。」
「你那麼厲害,還怕他對你亂來?」沈方斜了我一眼。
「我哪兒厲害了?」我鬱悶。
「我從來沒見過像你這樣子喜歡打人的女孩子。」
我:「……」
好像這麼一想,我和沈方每次見面,我都展現了極為彪悍的一面:第一次見面我踢了他,第二次我在病房裡耍賴皮,第三次在法庭外不是砸了馮嶺就是扇他耳光。重要的是,就連路過丟垃圾的門外那小哥,也還是被我用鞋子拍過……
這對一個女孩子而言,似乎真的不是什麼美好的形象。
我在他房間裡安頓下來之後,那小哥也出門丟完垃圾了。他回來也沒有和我說什麼話,而是躲進自己的房間裡面去,聽沈方說不是碼字去就是打遊戲去了,反正他除了吃喝拉是在房間之外,其他時間都宅在自己的房間裡。
他們兩人在某些方面,其實是很相近的,至少不愛說話,不愛和人打交道這方面,還是很像的。
沈方出門去了,過了一段時間我沒見到他回來,然後我出門去看,竟然看見他在刷對門牆壁上的髒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