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下你應該明白了,完成這些儀式要花不少時間,所以必須在他認為安全的地方進行。通常我們會推測他會把他的受害者帶回家,但很明顯,兩地的距離太遙遠,所以這個推測不成立。」
鄧斯特停下來,擦了擦眼鏡片,接著說道:「我相信他就在用來誘拐受害者的同一輛車裡對她們施暴。法醫估計的女孩們被綁的高度說明了當時空間的狹小。有人說是地窖,但我覺得廂式貨車更為合理一點。顯然,嫌疑人是能夠快速移動的,他是全國流動作案的,而且我認為他的車沒有窗戶的理由也很明顯。這樣能讓他一抓到他要的物件就迅速離開,不用擔心在把孩子綁牢之前,其他人會注意到這個孩子。。」
「那麼不是冰激凌售貨車了?」
「肯定不是,他不至於那麼蠢。」
「但那個白色的廂式貨車呢,通過了車輛年檢的又上了保險?」
「其實這點沒有什麼神秘可言。兇手最不想的就是別人注意到他,特別是他要跑遍全國,車後面卻還藏著一個誘拐來的孩子的這種情況。白色的廂式貨車普通得不能再普通,沒有人會多看一眼。完稅的標誌一目瞭然。沒有的話,就會引起你們那些穿制服的同行的注意,並且可能被車牌識別攝像頭捕捉到。車輛要上稅,首先得有年檢證書和保險證明。就那麼簡單。至於車輛的車齡,我初步估計是五到十年左右。雖然有過明顯的例外,但連環殺人犯通常都出自低收入階層,我們有理由從這個可能的收入水平推測出他沒有經濟能力買一輛新車。另一方面,如果車輛太舊,又可能在路上拋錨,伴隨著各種維修麻煩。他要開著這樣的車在全國的聯網高速公路上跑的話,這實在有百害而無一利。所以說這個車齡,而車況維護較好,是最有可能的情況。」
鄧斯特一邊講,一邊在白板標記出最重要的部分。「有好幾點案情說明他有航海背景。不只是綁著女孩的繩結式樣,有可能那人恰好熟悉結繩的技巧。前海軍?很大的可能性。我之前提過,兇手缺乏與女性交往的經驗。顯然一個長期在海上生活的人有這個問題不足為奇。還有往水中拋屍。這些情況合在一起後,就能讓人建立這種關聯。習慣用右手這個特徵不僅從法醫鑑定中得到證實,而且那些繩結也能證明。」
「那麼他的工作呢?」
「有幾個暗示。三起誘拐案件都發生在白天,分別在週五,週日還有周一。拋屍顯然是在天黑的時候進行的,所以我傾向於認為他的工作是輪班制,能一次休息三四天,或者就是臨時工。這種時間的靈活性也表明,他要麼是自己做生意,要麼從事輪班工作,有幾天休息的時候,可以外出作案,銷燬證據,然後再回去工作。」
「但他不是賣冰激凌的嗎?」
「現在不是,但他在過去可能和這個職業有關聯。他有工作這點顯而易見,因為他有足夠的資金能長途旅行。目前,我們畫出他的活動範圍,地域大約從英格蘭的東南方到威爾士的東北方,而拋屍體的位置則在m1公路到m6公路沿線。正如先前所說的,受害者都是隨機被選中的。像這種儀式化的兇殺案件總是陌生人作案,而那些衝動殺人的案件反而更可能是受害者的熟人做的。他進行這種怪異的儀式表明,兇手已經完全不把死掉的受害者當人看待了,儘管在發出最後的致命攻擊之前,這個兇手可能試圖與她們建立某種關係。再者,儀式化兇殺案通常發生在嫌疑人的居住地。他熟悉的地區。所以有這個可能,這個疑犯曾是個當地居民,但他卻不在他現在的居住地犯案。鑑於他非常小心,不給法醫留下任何蛛絲馬跡,我們有理由推測他在居住地的警察局裡是有案底的。因此他很可能不在作案地居住。如果他下次作案地點是在,例如說,西南區,那麼我們應該明智地把調查重點放在我國的東部區域。」
「為什麼他要熟悉那個地區?」
「他能在大白天信心滿滿的實施誘拐,就說明他對該地區很熟悉,他能找到僻靜的路段和容易逃脫的路線。所有誘拐都發生在a級公路主幹道附近。酒駕?任何有自卑感的人都會到自己住處附近的酒吧去酗酒,以獲得慰藉。鑑於他對全國各地非常熟悉,或者至少對我們已經確認的地帶非常熟悉,也許他曾經當過司機。很可能因為被查到酒後開車而丟了工作。我不相信他現在還從事司機工作。每一家聘用司機全國跑的公司,都會想要利用這個機會做廣告。任何車身上帶有商標的車輛都會給現場附近的人留下印象,但是我們卻一無所獲。所以似乎能肯定車是嫌疑人自己的。一輛平淡無奇的白色廂式貨車。套假車牌是有可能的。雖然我們不應該高估嫌疑人的智商和能力,但是這種防範措施他是可能想得到的。一套失效的牌照在汽車拆解場是很容易弄到的。」
「未婚,沒有孩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