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你們家裡從來也沒有電腦。」
「我說了沒有,你還有哪裡不懂的呢?」
「但你上班要用吧?」
「當然。」
「我們的警官今天晚些時候會把那臺扣押了,蘭德爾先生。」
「我的天!我的老闆會……你不能……」
顯然,他們能,也做得到。
「那你願意告訴我們,他們可能在硬碟裡發現什麼嗎?」
蘭德爾怒視著他。「賬戶。」
「什麼的賬戶?」
「賬戶,見鬼了。我是個會計。那是我的工作。」
「我們以後會再談到電腦問題的,蘭德爾先生。」皮特曼說道。「我們的警官還發現了一些小孩的衣物。」
蘭德爾屏住了呼吸,等待著。
「在你的抽屜櫃裡。是小孩的內褲吧?小姑娘的內褲?」
「我有兩個女兒。你想什麼呢?」
洛維特伸手從桌子下面拿出了一個塑膠證物袋。他在鏡頭前面開啟了袋子,把裡面的東西倒在了桌子上。「我在向嫌犯展示編號為irb-2的證物。五條小女孩的內褲。格雷戈,這些東西是在你臥室的衣服抽屜裡找到的,跟你的衣服放在一起。你認得嗎?」
「當然。這些是雙寶的。我女兒的。納塔莉和塔瑪拉的。」
「那你的女兒多大了,格雷戈?」
「六歲。」
「兩個都是?」
「雙胞胎這個詞就表明了這個吧。」
洛維特拿起一支筆,用筆尖小心翼翼地挑起一條來。「我在向嫌犯展示一條粉紅色的棉質內褲,上面有芭比娃娃的圖案,是從他家裡收繳的五條之一。那麼,這是哪個女孩的呢,格雷戈?納塔莉還是塔瑪拉?」
蘭德爾猶豫了。「其中一個的。兩人的。她們是雙胞胎。她們經常穿對方的衣服。」
「誰買的這些呢,格雷戈?你,還是你妻子?」
緊張了。「貝唐。她負責給雙寶買衣服。我不是很擅長這種事情。」
「格雷戈,我們的警官在你的抽屜裡找到這些衣物的時候,他們給你的妻子貝唐看過了。她說她以前從沒有見過這些。這個你怎麼解釋?」
「我……她一定是忘了。」
「格雷戈,你說你的女兒六歲大。她們跟同齡人比,是不是特別高大?」
「就是普通的六歲女孩。」
「那你怎麼解釋,我拿著的這條內褲的標籤上標著:適合九到十歲小孩穿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