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殉罪者》小說信息

第二十六章 機會(第2頁,共2頁)

字體:

「可是……」

「沒什麼可是的。」馬健忽然變得堅定果決,「你在林國棟那裡已經暴露了,暫時別露面。我來盯著他,二十多年了,他應該不記得我的樣子。」

「那,你打算怎麼做?」駱少華仍然不放心,「有計劃嗎?」

「你別管,需要你的時候我會通知你,你保證隨叫隨到就行,一切聽我指揮。」

馬健似乎又回到當刑警隊長的日子,在他面前的依然是那個毛頭小老弟。

他拍拍駱少華的肩膀,又用力按了按。

「少華,做完這件事,你、我,還有成子,都能安安心心過個晚年。」

天氣晴朗,陽光普照。c市本日的氣溫達到了零上二度,創有氣象紀錄以來本市同期最高溫度。春天似乎比以往更早一些光臨這個城市。

因為是休息日的緣故,加之暖和的天氣,北湖公園裡的遊客也比平日要多一些。沉寂了一個冬天的公園終於迎來全年首個熱鬧的日子。遊客中,攜全家出行的居多,也有青年男女結伴前來遊玩的。

此時此地,說踏青還為時尚早。因為枯樹枝頭還沒有綻放新綠,多數地面還是一片枯黃,甚至還覆蓋著沒有完全消融的積雪。然而,這絲毫沒有影響遊客的興致,廣闊的園區中,嬉鬧聲不絕於耳,擺出各種造型合影留念的男女老少比比皆是。

園區中心是一片人工湖。「北湖」之名即來自於此。一座石橋橫貫湖面,還有若干迴廊及涼亭裝點其上。這裡可小憩,也可以欣賞湖景,因此,歷來是遊客相對集中的地方。

魏炯伏在迴廊的欄杆上,靜靜地凝視著橋下平靜的湖水。一對剛剛在此地拍過照的年輕情侶從他身邊走開。女孩特意看了他一眼,回頭和男友嘀咕了幾句。魏炯隱約聽到「失戀」「該不會想自殺」之類的字眼,不由得啞然失笑。

一個人來逛公園確實有點兒奇怪,而且他所注視的這片湖水,的確和死亡有關。

1992年10月27日,本市第一百貨大樓售貨員梁慶芸被強姦殺害。第二天,被肢解成數塊的屍體在本市各處被發現。其中,她的兩條小腿就漂浮在魏炯腳下的這片湖水中。

有人用和兩年前「許明良殺人案」幾乎一模一樣的手法殺死了那個女人。現在可以肯定的是,兇手不是林國棟。需要搞清楚的是,他為什麼要這麼做?

「動機。」

杜成說這兩個字的時候,正坐在病床邊,看著自己腳下的一塊地面出神。

「搞不清楚這個,我們都是瞎子。」

「有這麼重要?」

「當然。」杜成看看一臉疑惑的魏炯,笑了笑,「特別是命案。搞清楚兇手的動機—仇殺、情殺或者圖財害命—就可以縮小排查嫌疑人的範圍,否則就是大海撈針了。」

「嗯,我明白了。」魏炯點點頭,看看手裡的案卷,「換句話來說,就是要了解兇手為什麼要殺死嶽筱慧的媽媽。」

「你的衝勁兒我很欣賞,但是搞案子不能胡來。」杜成示意魏炯把病房的門關好,點燃了一支菸,「再說,你不是警察,很多調查手段不能用。所以,你先琢磨兇手的動機。」

他指指那本案卷:「我所掌握的情況,都在這裡。」

隔著二十二年的時間去揣摩一個人的內心,這能做到嗎?

「你這麼信得過我?」魏炯已經開始覺得自己要為嶽筱慧復仇的宏願只是一個愚蠢的衝動了,內心搖搖欲墜。

「是啊。」

「可是,我什麼都不懂啊。」

「你最大的缺陷是沒有經驗。」杜成的嘴邊煙氣縹緲,表情神秘莫測,「你最大的優勢也是這個。」

魏炯吃驚地瞪大了眼睛。

「我的經驗,會把我的思維固定在一個框架裡。」杜成的神色嚴肅起來,「面對這種非常規的案子,我很容易就把自己逼進死衚衕裡。但是你不一樣,你能想到我們壓根就不會考慮到的情況—關於指紋的事兒,你起了很大作用。」

魏炯的臉紅了:「我就是胡亂那麼一猜。」

「事實證明,你的推測很有可能是準確的,否則我們也不會查到林國棟身上。」杜成拍拍他的肩膀,「不怕異想天開,就怕沒思路。」

聽了他的話,魏炯稍稍恢復了些許信心。

「那我先查著?」

「嗯。需要我幫助的地方,我一定盡全力。不過,我現在的主要精力,還是得放在林國棟身上。」杜成點點頭,「這王八蛋歸案後,我就幫嶽筱慧查她媽媽的案子。我總覺得,這兩起案子肯定是有某種關聯的。」

忽然,他的臉色暗淡了一下,隨即又明亮起來。

杜成衝魏炯擠擠眼睛:「希望我能撐到那個時候。你小子先給我挺住!」

湖水微微漂盪,在正午的陽光下冒出大團蒸汽。魏炯看著並不清澈的湖水,竭力想透過那濃重的墨綠色得以窺視深深的湖底。

淤泥中,除了陳年積累的酒瓶、石塊、動物的屍骨,是否還有更多的秘密?

那麼,你們能不能告訴我,二十二年前,是誰把一個黑色塑膠袋扔進湖裡,攪動了那平靜的湖水?

張震梁曾經提出,「10.28」殺人碎屍案的作案動機是模仿。似乎除了這種可能,對這種高復原度的作案沒有更好的解釋。的確,當年警方曾對梁慶芸的社會關係進行了調查,發現她的人際交往比較單純,不曾與人結怨,也沒有財務糾紛,因男女關係方面的原因導致被害的可能性也可以排除。杜成並不否認這是模仿,然而問題是兇手為什麼要模仿?

從心理學的角度來講,模仿的功能之一在於使原來潛在的未表現的行為得到表現。那麼,就存在這樣一種可能:一個原本就具有內在殺戮衝動的人,在「許明良殺人案」的刺激或者啟發下,模仿他的手法殺死了一個女人,以此向被槍決的「兇手」致敬。

在那一刻,他也許把自己當成了「他」。

但是,這種可能性在杜成看來,是可以排除掉的。在20世紀90年代初期,國人的價值觀念相對單一,雖然開始了偶像崇拜的初步表現,但是將反社會的兇手作為崇拜物件的人是極其罕見的。此外,倘若他確實打算通過殺人來釋放在內心隱藏已久的惡念,那麼很容易形成連續作案的意圖。而且,警方對此案始終沒有破獲,這會極大地刺激他再次作案的信心。然而,在本案案發後的二十幾年內,c市再沒有發生類似案件。

也就是說,在他殺害了梁慶芸之後,自此銷聲匿跡,徹底隱藏起來。

而警方對他的刻畫,基本源於「許明良殺人案」的既有經驗:男性,三十至四十歲,外表整潔,談吐斯文,有駕駛資格,可能自有機動車,心思縝密,有一定的反偵查經驗,就殺人及分屍而言系初犯。另外,鑑於他對「許明良殺人案」的高度還原,此人應該對本案的諸多細節瞭如指掌。

這樣的結論,其實對查詢嫌疑人來講並無太大作用。當時的新聞媒體雖然不如當代發達,然而,公眾仍然可以通過各種渠道,例如旁聽審判瞭解到本案的詳細情況。

大海撈針,一點兒沒錯。

魏炯直起已經痠麻的腰,又看了看回廊下渾濁的湖水。二十二年前,兩條女人的小腿被包裹在黑色塑膠袋裡,在這片湖水中載沉載浮。

他向湖岸邊望去,造型各異的石塊將湖水圍在中央,周圍還散落著大小不等的碎石。有幾個遊客隨手撿起石塊,在微微盪漾的湖面上打著水漂。

嶽筱慧媽媽的右大腿在東江街與延邊路交會處以東二百米處中心綠化帶內被發現。

軀幹在城建花園正門以東一百五十米處附近的草叢裡。

頭顱及左右雙上肢被棄置在南京北街和四通橋交會處的垃圾桶裡。

左大腿在南運河河道內被發現。

雙小腿漂浮在北湖公園的人工湖內。

上述地點都在市區內,且都不是人跡罕至的地方。兇手拋棄屍塊後,很快就會被人發現。以北湖公園的人工湖為例,倘若兇手打算毀屍滅跡,完全可以在塑膠袋裡加上石塊。這樣就可以讓屍塊沉入湖底,短期內不會有罪行敗露之虞。

這似乎意味著,兇手並沒有掩飾罪行的意圖,甚至希望警方及早發現梁慶芸的被害。

他想幹什麼?挑戰、炫耀,抑或別的什麼?

他把自己當成了「他」。

這個念頭突然出現在腦海中,魏炯被自己嚇了一跳。然而,思路卻停不下來。

他極力模仿「他」作案的全部細節。

他在作案時將自己代入「他」。

他希望警方發現這起和兩年前一模一樣的殺人案。

他想證明的,也許是—

惡魔尚在人間。

一股越來越濃重的涼意漸漸襲上魏炯的心頭。他背靠在欄杆上,全身顫抖起來。好不容易等情緒稍稍平復下來,他摸出電話,撥通了一個號碼。

「魏炯?」

「杜警官,你當時參與過‘許明良殺人案’的偵破,是吧?」

「對啊。」杜成的聲音顯得很疑惑,「你不是知道嗎?」

「嗯。」魏炯竭力壓抑著恐懼,「我想問問你,是怎麼劃定嫌疑人可能的居住範圍的?」

「哦,這個很複雜,電話裡恐怕說不清楚。」杜成猶豫了一下,「要不你找時間到我這裡,我講給你聽。」

「好。」

「怎麼,你有發現了嗎?」

「暫時沒有。」魏炯咂了咂變得發乾的嘴巴,「什麼都沒有。」

結束通話電話,魏炯突然就忘了自己身在何處。他茫然地看著身邊走過的人群,看著孩子手裡的氣球,看著那些笑逐顏開,對這世界的險惡一無所知的面孔。在正午的陽光下,他的眼前只有一片黑暗。

鋪天蓋地的黑暗。

小說目錄